1、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完整粮食仓库化学药剂熏蒸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 总 则 (一)化学药剂及熏蒸剂,对人体具有毒害作用,如果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都可能造成意外事故,危及生命安全。为了粮食在化学药剂熏蒸作业中做到规范操作,达到安全、经济、有效,避免发生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防治目的,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熏蒸前准备 (二)思想准备:熏蒸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科学态度,增强工作责任感。 (三)组织准备:单位领导要亲临现扬,组织作业队伍。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和安全措施,选择技术熟练,经验丰富,政治可靠,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指挥。施药工作,必须由经过训练,了解药剂性能,掌握熏蒸技术和防毒面具使用方法
2、的人员参加。并适当安排后备及警戒人员,共同协作搞好熏蒸工作。有条件的单位事先可与当地公安、卫生部门联系配合。 (四)现场调查,摸清情况,制订方案:首先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了解粮食的品种、数量、用途、储藏时间、水分、杂质含量、粮温、粮仓湿度、堆放形式、粮堆高度以及天气形势等情况。认真检查害虫的种类、虫期、密度和活动部位,摸清仓房或厂房的建筑结构、密闭条件、机械设备和与周围群众住房的距离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讨论、研究熏蒸方案,确定药剂种类和用药剂量、施药时间及施药方法。并把情况填入粮油仓库熏蒸记录表,或测检记录簿。 (五)测量体积、计算用药量:测量体积应根据不同仓型(包括粮堆和空
3、间)分别计算。然后按空、实仓体积分别计算用药量,设计施药点及每点施药量。常用熏蒸剂:磷化铝(片)含量58(%),熏蒸用药量:空间3-6(克/立方米)粮堆6-9(克/立方米)。(六)控制适当粮温:粮温过低或过高都会影响杀虫效果,23-28是最佳熏蒸杀虫温区。粮温过高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方式将粮温降到该温度区;粮温过低时(15以下),一般虫粮不熏蒸杀虫,严重虫粮必须采取熏蒸杀虫措施。(七)整理粮堆、准备用具和器材:熏蒸整仓散装粮食时,应扒平粮面,粮面与天桥之间尽可能放好梯子,或用粮包堆成阶梯以确保施药人员上下天桥安全出入;熏蒸包装粮时,粮包要求基本平整、堆包要求牢固,堆与堆之间走道粮包更应牢固,防止滑
4、塌,出入口处要确保人员进出顺畅;熏蒸加工厂时,凡是暴露的金属机构、仪表等易受腐蚀的物品,容易拆卸的拆下移出,不易拆卸的应将暴露部分涂以机油或用塑料薄膜密封起来。施药前根据使用的药剂和施药方法,切实准备好包布、探管、薄膜、盛药皿器等各种用具和器械。以便熏蒸工作顺利进行。 (八)窗门密闭:根据门窗结构,既要做到严格密闭,又要便于散气。除进出门最后密闭外,仓库其余窗门必须在施药熏蒸前做到严格密闭。应先进行彻底打扫,然后关紧门窗,将薄膜四边嵌紧在槽管中,做到平整、牢固。如果槽管松弛,在嵌好薄膜后用胶带封紧。第三条 熏蒸施药 (九)统一指挥,紧密合作:参加熏蒸人员,要求组成一支有组织、有纪律的熏蒸施药队
5、伍。施药前,指挥员应在现场讲明药剂性能、操作方法、注意事项、人员分工、对施药人员佩戴的防毒面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然后,施药人员带好面具各就各位,到各自负责的岗位待命。当指挥员发出施药命令时,施药人员应自内向外按计划的施药路线,循序进行。后备人员要密切注意施药人员的动态,做到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做好随时替换准备。当施药人员退出熏蒸现场后,要协助指挥员检查施药情况,粮面薄膜密闭情况,有无燃爆隐患及其它情况,如一切正常,和指挥员一同退出现场。 (十)清点人数,封门测漏:单位负责人必须准确清点参加作业人数,分别记载每人接触毒气的时间(从施药开始到离开现场),并在每人使用防毒面具卡上加以记录。参加熏蒸作
6、业人员全部退出现场后,指挥员再通知封门迅速密封仓门。然后检查门、窗等处有无漏气情况,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熏蒸效果。第四条 熏蒸善后处理 (十一)密闭时间:施药后密闭时间不少于14天。应按规定达到密闭时间后再开仓放气。 (十二)通风散气:放气时仍须戴好防毒面具,高大平房仓先开下风方向的门窗,后再开启上风方向的门窗,借空气对流作用排除毒气。一般平房仓先开仓库大门,一至二天后进仓开启窗户散气,按规定最少散气时间1-10天。气温较低,空气湿度或粮食水分较大时,还要适当延长散气时间。如有条件,通风散气后,应对仓、厂内的残毒进行测定,证明确无毒气以后,方能进仓工作。 (十三)处理残渣:熏蒸的仓库、加工厂,通风
7、散气后,应及时处理残渣。由于残渣尚有余毒,应很好收集,以免污染粮食。收集后的残渣应在处理池处理,没有处理池的必须远离居民区和水源50米以外僻静处挖坑深埋。用过的器具要洗涤后妥善保管。 (十四)检查熏蒸效果:熏蒸后应检查害虫的死亡率,同时检查粮食水分、粮温变化情况,种子粮熏蒸后还须检查发芽率,凡有条件的应测定粮食的残毒量。 (十五)预防害虫再度感染的措施:在熏蒸的厂房四周喷布防虫线,并要经常保持仓内外的清洁卫生,未经消毒的包装器材和用具不要携入仓内使用。第五条 安全防护措施 (十六)使用任何化学药剂熏蒸杀虫时,都必须严格执行化学药剂使用申报制度。必须填报施药杀虫药剂申报表,或书面文字申报材料,说
8、明施药仓号、库存、品种、入库年份、粮温、储粮水分、存放形式、害虫密度、主要虫种、施药方法、施药时间、领用药剂名称和用药数量等有关内容。经上级业务部门批准后方可领取药剂使用。 (十七)领用的化学药剂必须在计划的施药时间内一次性用完,保持库区零库存。严格按使用范围和使用剂量进行用药。坚决杜绝药剂由储粮单位流入社会。 (十八)经常参加熏蒸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是心脏病、肝炎、肺病、贫血、精神不正常、神经过敏症、高血压、皮肤病、皮肤破伤患者、慢性病、妇女怀孕期、哺乳期、月经期;以及带上防毒面具不适应者或未满十八岁的少年,都不宜参加熏蒸或与毒气接触的工作。 (十九)熏蒸人员在开药、分药、施药
9、、散气和处理残渣等过程中,都必须佩戴质量好、型号合格的防毒面具,穿工具服,配制硫酸人员要穿胶靴和戴橡胶手套。 (二十)熏蒸施药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两次;每次接触毒气的时间不要超过半小时,每次工作完了要适当休息。施药人员在工作中如有头昏、刺眼、流泪、咳嗽、嗅到药味和其它不适感觉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指挥人员后退出现场,到上风方向取下面具,适当休息。不要在毒气中勉强支持。 (二十一)参加药剂熏蒸和处理残渣等毒气接触的人员,要适当吃些糖、茶、水果等。熏蒸前后,禁止饮酒。磷化氢熏蒸后,禁止吃牛奶、鸡蛋及其它油脂食品。 (二十二)接触毒气人员在工作完毕后,应洗澡更换衣裤鞋袜,换下的污染衣物应送到空旷无人
10、的地方散发毒气后,方可携入室内。 (二十三)分药、施药、检查、散气和处理残渣等工作,均严禁一人单独操作。 (二十四)禁止在夜间或大风大雨的天气进行熏蒸和散毒工作。用磷化铝、磷化钙进行粮面熏蒸时,要防止仓房漏雨或帐幕内结露使水滴进入药内。 (二十五)在熏蒸期间要在仓房醒目处立明显标志,并在投药后24小时内设专人值班放哨,注意观察,有无漏气和起火现象(指有燃烧性的熏蒸剂)。禁止人畜进入库区施药范围。 (二十六)凡熏蒸的仓房必须与居民的建筑物有一定距离(磷化氢20米),不够条件的,门窗屋顶更要严格密闭,以确保安全。不具备熏蒸条件的仓房一律不准熏蒸,改用其它防治方法。 (二十七)应用磷化氢熏蒸时,在施
11、药前要切断仓、厂内电源,消灭一切火源。进仓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铁钉的鞋;必须使用的金属用具,要严防撞击,避免发生火花,引起燃烧爆炸。(二十八)装卸、运输、储存药剂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滚动;药箱、药桶、药瓶不要倒放,发现装具破漏,要及时妥善处理;运输途中要防止水湿、雨淋和阳光直射。 (二十九)熏蒸剂应统一存放在县(市)粮食局指定的单位。储存药剂要有专用库房,做到双门、双锁、双人保管;药库应建立在离居民区和其它厩舍较远的地方,要求坚固、干燥、凉爽、不漏雨,能通过并备有防火器材。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禁止在药库内吸烟、饮食等。第六条 防毒面具 (三十)面罩:主要作用是隔离毒气,保护呼吸和视觉器官。有头盔
12、式和绷带式两种。头盔式面罩用软质橡胶组成,面罩上嵌镶两块玻璃目镜和呼吸活塞,呼吸活塞一般装在面罩下鄂部位的前面,并有金属壳保护。吸气活门装在边疆环纹管的螺帽里面。整个面罩可以罩住头顶、耳朵及整个面部,此种面罩型号有0、1、2、3、4五种;0号最小,4号最大。因此,使用时可根据头型大小选择适当型的面罩。 (三十一)滤毒罐:滤毒罐是用薄金属片压制的,其形状有圆柱形、扁桶形等。罐的上端有螺旋口的气洞,罐的下端有一个圆孔,空气与毒气均由此进入,经滤毒罐过滤后的净化空气通过环纹管送到面罩,供呼吸之用。 滤毒罐内部是由金属网作间隔分离的,其中储有活性碳层、化学药品层、棉花层等构成。活性碳层能吸附某种类的毒
13、气,一些活性碳所不易吸附的有毒物质,可在化学层被分解;两者均不能吸附的固体微粒,则能由棉花层过滤截留。这样,通过以上三种层次的过滤,把纯净空气通过滤毒罐送入面罩,供人呼吸。但由于各种滤毒罐的化学吸收层采用的原料不同,或滤烟层的有无,因此各种滤毒罐防毒范围也就各异。通过在罐壳上以颜色或拉丁字母作标记,或两者同时兼有,以示区别。滤毒罐的有效防护时间,是随毒气浓度与接触时间而改变的,即接触的浓度大,使用时间长,有效时间就短;反之,有效时间就长。 (三十二)环纹管:环纹管是由软橡胶制成的,具有弯曲扩张性和弹性。它是连接滤毒罐与防毒面罩输送空气的管道。两端都有螺旋接头,接头内软橡皮垫圈,以利连接严密。第
14、七条 使用方法 (三十三)取出面罩用细软干布轻轻地把面罩里面擦净,继用75%酒精擦抹消毒。 (三十四)把环纹管的一端与面罩严密结合,另一端与滤毒罐的出气口紧密旋紧,以防漏气。然后打开滤毒罐的进气口胶塞,将滤毒罐装入面具袋内,把面具悬挂在腰前,扎好腰带;两手握住面边缘,以大拇指在内,其余手指在外,将面罩下部紧贴下颚,手指沿着面罩边缘向上移动,撑开面罩并向后拉,戴在头上,使面罩舒展而无皱摺。护目镜对准眼睛,边缘与头部密合,戴好面罩没有不舒服的感觉时,就说明戴得合适。 (三十五)戴好后,试验面罩是否漏气。方法是取出滤毒罐,将进气口用橡皮塞塞紧,如呼吸时感到窒息而呼吸困难;或吸气时,面罩全部向面部紧贴
15、,就表示不漏气。否则,就有漏气现象,应仔细检查修理。 (三十六)脱卸面罩时,应离操作现场较远的上风方向,用一手抓住活塞门,将面罩稍向下拉,先脱下颚后再向上一推即可。卸下面具以后,将滤毒罐进气口用橡胶皮塞塞紧,罐盖盖严。并把使用日期、药剂种类,使用时间填入登记卡上。第八条 防毒面具的维护和保管 (三十七)防毒面具每次使用之后,应用柔软的干布擦净,面罩外可用肥皂水或0.5%的高锰酸钾溶液洗净,放在阴凉处晾干。然后涂上少量滑石粉,以免橡胶粘合,装入面具袋以备再次使用。 (三十八)防毒面具应保藏在干燥、清洁与凉爽的地方。 (三十九)面罩如因天气严寒而变硬时,不要用火烘烤,以免橡胶变脆,影响使用。 (四
16、十)各型滤毒罐,只能防止与其相适应的有害气体,对烟毒、烟雾、毒尘的防护效能不够理想。 (四十一)擦拭面罩时不要损伤呼吸活门与护目镜。第九条 熏蒸期间的注意事项(四十二)施药后的第四至第六天是仓内磷化氢浓度最高时期,随后才逐渐降低,没有极特殊的情况不要进入仓内。(四十三)如有极特殊情况,密闭期间要进仓检测粮情或其他简单作业,必须由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工作娴熟的人员进行。进仓人员最少要两人以上,警戒人员一人以上,都必须佩戴有效防毒面具进行。(四十四)进仓人员必须根据进仓目的有条不紊快速进行,尽量减少在仓时间。警戒人员应密切关注作业人员动态,如有紧急情况,立即帮助作业人员撤出仓外。出仓后按第五条有
17、关事项进行。(四十五)仓库还未完全散尽毒气前,严禁进仓打扫卫生、处理残渣等作业。严禁不戴防毒面具或用口罩代替面具的危险操作。严禁赤膊上阵、不戴手套直接接触药剂熏蒸作业。严禁在混合熏蒸时,液体药液直接与磷化鋁接触引发起火燃烧。第十条 附则(四十六)粮食化学药剂熏蒸的主要原则是:领导组织、方案规范、任务明确、有条不紊、熟练快捷、有效防护。(四十七)单位应将各仓的空间体积、粮堆体积记录备案。在堆粮高度相对不变时,省去重复丈量测算。(四十八)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应用以下规程:1、粮食仓库磷化氢环流熏蒸装备GB/T17913-2008;2、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1206-2005;3、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4、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B2890-2009;5、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LS/T1201-2002;6、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LS/T1212-2008。 (四十九)在日常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操作规程。广昌县粮食局二0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