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宜昌至巴东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湖北省宜昌至巴东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为加强湖北省宜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规范承包人、高监办、总监办各处室的计量支付工作,确保建设资金及时拨付,更好地促进工程建设,根据合同文件和监理计划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计量一般规定一、计量的规定(1)计量范围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2)主要计量依据 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变更工程预算审查书; 技术规范; 图纸; 三方联测签认资料; 合同条件; 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3)计量原则计量是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
2、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的过程。在计量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计量支付每月进行一次,每次计量金额在扣除质保金和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后进度付款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2、所有计量工程项目在计量前必须签发中间交工证书。3、只能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进行计量。除变更工程以外,所有计量项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承包人必须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工序,形成符合技术规范对该细目所要求的“产品”才能组织计量工作。4、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不能组织计量工作。必须明确,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而不是次品,因此,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是组织计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5、计量支付不免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已经计量
3、支付的工程项目,发现有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的,业主有权扣回该项目已支付的款额,施工单位应无偿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业主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对施工单位进行违约处罚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违约金在计量支付款中予以扣减。6、承包人和高监办从事计量工作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丰富高速公路施工管理经验和计算机知识,并确保人员稳定,以更好地适应本项目计量工作。施工单位计量人员不得少于2人。二、工程计量资料的装订1、计量支付资料共分两册,即:第一册(包括第一分册和第二分册)和第二册,每册必须附有封面及目录,编定相应页码。2、支付表中编号原则:按照监理计划要求进行编制。3、所有计量支付资料必须用A4版面,并使用
4、专用装订机进行装订,使其牢固、整洁、并不得涂改。三、工程计量需提供的主要文件 1、第一册之第一分册包括以下内容:ZF-001 工程进度表ZF-002 中期支付证书ZF-003 清单支付报表ZF-004 计日工支付报表ZF-005 工程变更一览表ZF-006 价格调整表ZF-008 单价变更一览表ZF-009 永久性材料价差一览表ZF-011 扣回材料设备预付款一览表ZF-012 扣回开工预付款一览表ZF-014 中间计量支付汇总表ZF-016 风险管理基金一览表其它附件 包括工程变更令等2、第一册的第二分册包括以下内容:ZF-013 中间计量表3、第二册为证明计量项目质量合格的各种质量资料(包
5、括计量项目相关的环境资料):分项工程交工证书复印件;质量评定表及相应的检验表格复印件;ZF-15工程量联测资料一览表及附件;ZF-018 质检资料审查台帐4、所有计量支付表格样表及表格编号规则根据有关规范、监理计划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制定。四、关键性的计量工作主要包括1、原始地面线标高的测量;2、软基处理工程的范围、基底标高测量;3、土石分界线的测定和石方数量的确定;4、光面爆破数量的核定:5、隧道围岩类别的鉴定: 6、废弃工程的数量核定; 7、计日工的计量;8、单价构成分析中的关键基础数据。进行关键性的计量工作时,由高监办通知承包人,会同总监办相关部门一起组织计量工作。五、计量审核程序
6、本项目使用广东东方思维管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HCS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系统作为计量支付工作的数据处理平台。(一)、计量支付资料的审核1、工程达到规定的计量单位时,施工单位于当月25日前将已完工且经监理检验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汇总,按要求填报计量资料,并将计量资料送高监办审查。2、高监办应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计量资料送审稿5天内完成审查工作(包括计量数量的准确性、第二册计量资料的真实完整性),提出审查意见,上报业主代表处。3、业主代表处在高监办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审查,3天内完成,确保计量数量的准确、资料完备、装订满足要求,上报质量安全处。4、质量安全处审核计量支付资料第二册,审核主要内容为:申请
7、计量项目的质量合格性、各类质量表格填报的规范完整性。5、计划合同处根据质量安全处对第二册资料的审查意见及确认的质量台帐内项目,对第一册进行审核,确保支付号的正确使用、计量数量的准确。(二)、计量支付报表的报送计量支付资料第一册、第二册审核完毕后,承包人根据各级审核后的数据打印计量资料。其中,计量资料第一册第一分册(一式六份:承包人、高监办、业主代表处、计划合同处、财务处、综合办公室各一份);第一册第二分册(一式四份:承包人、高监办、计划合同处、综合办公室各一份);第二册(一式2份:承包人、业主代表处各一份),并逐级上报签字(HCS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系统平行上报)第三章 计量支付管理一、支付的规定
8、 支付原则:1、质量合格的已完工程是支付的必备条件;2、变更项目必须有变更指令;3、各项支付款项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4、中期支付金额大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期支付证书要求的最低限额;5、任何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经业主总监代表、业主的审批;6、支付不解除承包人合同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二、前期支付1、开工预付款:(1)、计划合同处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履约保函及开工预付款保函之后,按照合同规定,签发开工预付款金额的支付证明。(2)、计划合同处应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对开工预付款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方法予以扣回。2、保险计划合同处必须根据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保险范围审验承包人的各项保险证明。按
9、合同专用条款20条规定执行。三、中期支付内容1、工程量清单中的包干项目。付款数量应遵照技术规范中的规定进行。2、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支付。工程数量应按计量证书中的数量,单价按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单价。3、变更工程。其单价和费用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执行。4、索赔。经监理人批准的各项索赔费用,按合同专用条款23条规定执行。5、质量保证金。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按10%的比列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合同总价的5%为止。按合同专用条款17.4.1规定执行。6、材料预付款。根据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支付材料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只能用于购买钢筋、钢绞线、水泥等主要材料,预付款不得超过购买材料开列单
10、据所列费用的60%。按合同专用条款17.2.1(2);17.2.3(2)规定执行。其支付条件是:(1)、材料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人认可;(2)、承包人出具材料费用凭证、支付单据(含数量、单价、运费等数据)。(3)、材料已在现场交货,存储良好。7、计日工。按合同通用条款15.7规定执行。由监理人批准后才能使用,承包人应提交相关资料:(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人员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8、暂定金额。按合同专用条款15.6条规定执行。9、价格调整。按合同
11、专用条款16条规定执行。10、风险管理基金。按合同规定,这项金额应由业主制定考核办法,按期组织考核并予以发放,根据每期考核情况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按下发的施工风险管理基金管理办法执行。四、工程变更(1)、签发变更工程支付证明,必须以工程变更令及变更修改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2)、总监办收到中间计量单并审查无误后,依照工程变更令所确定的支付原则,参照其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办理支付。(3)、按合同专用条款15条规定执行。五、竣工结算 按合同专用条款17.5条规定执行。第四章 附 则一、本办法由湖北省宜昌至巴东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各单位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映。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ppt课件设计制作,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公司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