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农业大学荣誉教授兼职教授聘任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大学荣誉教授、兼职教授聘任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科发展,扩大学校的对外影响,吸引校外杰出人才参与我校教学、科研和其他学术交流工作,学校特设立荣誉性和兼职性岗位。现就荣誉教授和兼职教授的授予、聘用与管理工作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聘用原则:按需择优,明责定酬,学校聘任,学院管理第三条 荣誉教授(Honorary Professor):荣誉教授是我校授予校外人士的最高荣誉性称号,授予国内外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及其它社会各界中享有盛誉的著名领导人、社会活动家、科学家、专家学者等。第四条 兼职教授(A
2、djunct Professor):兼职教授是实质性兼职工作岗位,聘请国内外知名教授、专家和学者担任。兼职教授须参与我校实质性教学和科研工作,承担具体的教学工作、研究生指导工作或科研项目工作。各学院聘请的兼职研究生导师应是我校的兼职教授。第五条 聘任组织机构:荣誉教授由个人或学院推荐,学校学术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即可授予;兼职教授实行学院学术委员会、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学校校长办公会三级审定聘任制度。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兼职教授的品德修养、敬业精神和和学术能力进行考查评价,提出申请聘任理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推荐意见进行审核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学校校长办公会最后审查决定。第六条
3、荣誉教授为终身称号,兼职教授根据任务确定期限,最长为年。期满后根据需要可续聘。第七条 为严肃和规范聘任工作,除本办法规定的荣誉教授和兼职教授之外,各单位不得自行设立学院级荣誉性或兼职性的名称或岗位。第二章聘任条件第八条 我校拟聘的荣誉教授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能提高我校在国内外的知名度;2、能对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3、对我校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第九条 我校拟聘的兼职教授应满足下列条件:1、在国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具有教授或相应职位。2、愿意对我校的发展承担一定的义务,并能够参与我校实质性教学和科研工作,承担具
4、体的教学工作、研究生指导工作或科研项目工作。3、从事科研工作的兼职教授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申请、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资历,或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4、从事教学工作的兼职教授必须有长期的教学工作经验,教学效果优秀。对于确有能力和水平的在国家决策部门工作的专家型官员,如果确能为学校人才培养和学校发展做出实质性贡献,可适当放宽职称等方面的条件要求。可在学院申请的基础上,由学校校长办公会直接聘任。但在数量上要从严掌握。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第十一条 荣誉教授主要应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给予咨询、指导,可邀请其不定期来我校作学术报告或参加学校的重大活
5、动。第十二条 兼职教授的职责1、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2、合作培养研究生;3、参与我校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或研究工作;4、协助学校开展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工作,合作培养青年学术人才,并对本学科建设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5、加强与我校相关学科的学术交流,促进所在学科追踪其国际前沿、先进水平;6、完成聘任协议书中规定的其它工作任务。第四章 聘用程序第十三条 授予程序及有关事宜1、由校领导或校内有关学院提出意向,提出聘任理由和任务,填写人事处统一制定的申请表,经聘任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参加评议人员的2/3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后送人事处(国外及港、澳、台人员须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初审,报请分管
6、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审核,提请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评议结果以参加评议人员的2/3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报学校校长办公会最后审定。对学校审定通过的人选,授予中国农业大学相应教授称号,并颁发聘书。续聘采取同样程序。聘任工作原则上每年两次。2、荣誉教授的授予仪式由学校主办;兼职教授的授予仪式由申请学院主办,颁发由学校统一制作的证书。3、学院负责每年对本院所聘教授的慰问活动、慰问信、慰问卡等。第十四条 聘任合同1、对学校审定通过的兼职教授人选,由人事处协助有关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式三份,受聘人、学院及学校各一份。合同中必须明确受聘人具体的岗位、职责与任务、待遇、考核及聘期。在签订聘约后受聘人正式上岗。2
7、、学院负责对兼职教授的日常管理,期满进行考核。 第五章 待遇第十五条 荣誉教授是荣誉性岗位,有关待遇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第十六条 国外兼职教授的待遇1、在聘期内享受岗位津贴,岗位津贴由学校负责。一般为每人每天000元人民币(税前),计酬天数按照合同规定的实际工作量计算。学校方面不再负担其往返路费、住宿费等。2、受聘教授可选择入住学校的人才周转房,按规定标准缴纳租金。第十七条 国内兼职教授的待遇1、国内兼职教授在校工作期间的岗位津贴由聘任学院自定自负。2、国内京外的兼职教授在校期间,可选择入住学校的人才周转房,按规定标准缴纳租金。第十八条除学校的待遇外,聘用学院可以根据兼职教授的工作情况适当
8、增加待遇,但所需经费由学院自行解决。第十九条 特殊情况下,对那些贡献特别突出的兼职教授,学校可实行特殊的待遇标准或者奖励政策。具体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人事处审核,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决定。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暂行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农业大学关于授予名誉教授的暂行办法(修订)、中国农业大学关于聘请客座教授的暂行办法(修订)、中国农业大学讲座教授聘任暂行办法(修订)和中国农业大学兼职教授聘任暂行办法(修订)即行废止。中国农业大学荣誉教授推荐表(讨论稿)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学历/学位国籍现工作单位及职务个人简历及主要学术兼职个人或学院推荐意见(作
9、具体评价)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主任签字(公章): 年 月 日校长办公会审批意见盖章: 年 月 日中国农业大学兼职教授推荐表(讨论稿)推荐学院合作教授照片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及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从事专业现工作单位国籍个人简历及主要学术兼职近五年主要学术成果简介拟承担教学课程名称授课对象、人数授课起止时间课时数拟承担(合作承担)科研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及来源项目经费起止年度本人作用拟指导研究生指导博士生指导硕士生人 数拟指导发表论文数其它拟开展的工作:个人或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请作详细评价)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