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点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点文库
全部分类
  • 临时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点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docx

    • 资源ID:13422121       资源大小:40.19KB        全文页数:3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docx

    1、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是进一步建设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的重大举措,为了加强对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的组建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的作用,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特制定本管理和考核评估办法。第二条 重点实验室是指依托于有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具有深圳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的学科、高技术的前沿领域、开创性的学科特色的研究开发机构,经过科技主管部门批准,即冠“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字样,成为市级重点实验室。第三条 组建重点

    2、实验室旨在适应深圳高科技产业发展形势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构建高水平的公共研发平台,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成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上游、创新和关键技术的支撑平台;促进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开展基础应用研究及其在高技术领域的探索,培养优秀的科技人才,成为人才储备平台;使组建的开放型的重点实验室具有较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成为具有国际水平的科学实验研究基地和科技交流平台;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符合国际惯例,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新型实验室的运作机制,实现产学研的良性互动,为构建新时期深圳技术创新体系奠定基础。第二章 立项申请和审批程序第四条 重点实验室的组建根据深圳市高新技术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规

    3、划,采取“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办法。第五条 申请建立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实体及其依托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1) 依托单位是深圳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的单位。(2) 在本领域中具有世界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能承担和完成深圳或省部级、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符合深圳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能够提出明确的近、中和长期的研究目标。(3) 实验室已具备一定的实验研究条件和基础设施,已落实科研用场地200m2以上。依托单位需能筹集实验室主要建设资金,每年可为实验室提供足够的运转经费,保证实验室开展工作的基本需要,并能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后勤条件和学术活动条件等配套条件。(4) 实验室总人数应在15

    4、人以上。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总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60%,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70%,至少有2位科研辅助人员。第六条 实验室建成后应达到的基本要求(1) 研究方向: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应符合深圳市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重点解决地方重大科技问题,注重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产业化相结合。(2) 人才队伍: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脱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不少于1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每年累计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实验室主任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每年累计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有一支高水平的研究开发队伍,骨

    5、干研究人员不少于2人,每年累计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科研人员总数不少于25人,并有足够的技术和服务人员,其中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上的人占30%以上,中级及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占70%以上。(3) 硬件条件:科研用房面积500m2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低于600万元,并能统一管理,开放使用。(4) 科研能力:实验室组建期间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深圳及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科研项目总经费250万元以上,或人均科研经费不少于5万元/年,或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的年项目经费不少于200万元。(5) 运行管理:已建立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开放运行的规章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财务管理

    6、制度和规范化的管理体制。初步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成为深圳主要开放性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第七条 重点实验室的申请和组建验收程序:(1) 申请单位须认真和实事求是地填写组建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表(暂用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和组建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可行性论证报告(见附件1“编写提纲”),报送市科技局(一式九份)。(2)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组建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论证。(3) 市科技局综合专家论证结果及有关各方面意见,对同意组建的实验室,将通知申请单位编制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任务书(见附件2)一式九份。核准后发文通知申请单位,同时

    7、抄送有关部门。第八条 重点实验室的基本建设可由依托单位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列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基本建设计划。第九条 重点实验室在组建过程中,如发现与原计划有重大偏离,经过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可以调整建设计划或撤消原组建计划。第十条 重点实验室建成后,由科技主管部门按计划任务书规定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定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正式授予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称号。对验收未通过的,责成依托单位采取措施做出改进,两次验收未通过者则终止组建(见附件3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组建验收大纲)。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 由市科技局对重点实验室进行综合管理,负责组织编制重点实验室的组建规划和指南,审批重点实验室的

    8、组建,检查实施进展情况,组织对重点实验室的评议、验收和考核等。第十二条 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管理中的咨询和审议作用,由市科技局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提供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方针、政策措施、组建规划、工作考核等方面的决策咨询意见。第四章 建设实施及其经费第十三条 重点实验室采取边组建边试运行的工作方式,组建期限一般为3年。依托单位应严格执行计划任务书,完成组建项目目标。依托单位应根据计划任务书落实资金和各项保证条件,确保组建工作顺利进行。第十四条 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调整组建考核目标时,依托单位应将调整方案及调整原因报市科技局批准。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实施组建计划或撤消立项应停止下拨余留经费,并酌情收回政

    9、府有关资助或调出有关仪器设备。第十五条 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资金采取“以单位自筹为主,政府资助为辅,争取社会支持”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实验室建设。第十六条 凡列入组建计划的重点实验室,必须落实依托单位自筹资金,同时申请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的经费补助,确保组建工作顺利进行。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实施组建计划或撤消立项的重点实验室,科技主管部门将停拨经费,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追缴已下达的经费。第十七条 科技主管部门补助重点实验室的资金,主要用于购置重点实验室研究开发、试验所必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引进必要的技术软件的经费支出。重点实验室的基本实施建设所需资金,由依托单位配套解决。组建经费实行独立核算,每年应编

    10、报年度预决算。新添置的有关仪器设备等,属政府无偿拨款的统一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渠道,依法管理。科技主管部门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若有上述行为发生,将追缴全部已下拨的政府补助资金。第十八条 依托单位是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经费等配套条件;负责推荐实验室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及委员。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配合科技主管部门做好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等;根据学术委员会的建议,提出实验室研究方向、任务、目标等重大调整意见报主管部门,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组建期间要确定负责人,严格按计划任务书的时间进度提供建设地

    11、点,完成仪器设备的购置与调试及人员到位等,督促所在单位完成实验室的配套建设,每年十二月份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第五章 管 理 体 制第十九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式的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实验室可以边建设、边开放。建成验收后的实验室必须全面开放。第二十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由依托单位聘任主任1人,全权负责实验室的工作,任期由依托单位决定。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学科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一般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第二十一条 重点实验室必须设立学术委员会,它是实验室的学术评审机构,主要职能是研究决定实验室的科研方向,审

    12、定研究课题,监督经费使用,协调开放事宜,组织论文答辩及成果评价。学术委员会应该尽可能地吸收外部门和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本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二分之一。第二十二条 为促进科研人员流动和学科相互渗透,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不应超过全部研究人员的三分之二,其余部分应为客座研究人员。要注意吸收和培养青年科技人员,并要努力吸收有成就的出国留学、进修人员回国参加工作。第二十三条 除少数特殊专业及课题外,具备条件的实验室可以向国外开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可以邀请国外知名学者担任实验室的学术委员会成员或从事合作研究,也可以同国外有关单位联合办实验室。具体实施计划,可根据不同情况,由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

    13、按外事规定审批。第二十四条 市科技局对处于运行阶段的重点实验室进行动态管理,根据重点实验室的组建宗旨、主要任务和计划目标等,以评估的方式进行定期考评。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优秀的实验室,可申请升级为省级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对验收或考核结果差、不符合要求的实验室,要予以淘汰。第二十五条 重点实验室的更名、撤消需经原审批及验收部门的批准。第六章 优 惠 政 策第二十六条 独立法人的企业化管理的重点实验室享受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第二十七条 重点实验室因研究、中试需进口的科研仪器、样机、样品和所需材料等,经报海关批准,可按科教用品管理办法,免征进口关税。第二十八条 重点实验室的科研项目可

    14、优先列入深圳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第二十九条 重点实验室享受国家和省给予的技术开发型机构同等的优惠政策。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条 实验室统一命名为“深圳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深圳市科学技术局进行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深圳市科学技术局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管理细则第一章 组 织 机 构第一条 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依托深圳大学,挂靠土木工程学院,在深圳大学领导下开展科研、教学、学术和对外开放等活动。第二条 实验室实行深圳大学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实验室的科学研究、学术活动、财务开支、人员和行

    15、政管理等工作。实验室主任由深圳大学推荐,深圳市科技局批准聘任并备案,任期三年。实验室主任可由学术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实验室可配副主任23人,由主任提名,学校聘任。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协助主任工作。第三条 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高水平的同行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主任由深圳大学推荐,报深圳市科技局审核聘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深圳大学聘任。其中,本单位委员不超过二分之一。学术委员会的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第二章 科 研 管 理第四条 课题来源(1) 指令性计划课题、高技术研究课题、国家及校预研基金课题,按有关程序申请,并进行课题论证和课题成本预算,报实验室备案。(2)

    16、 外单位人员自带经费课题,由持课题经费的单位与实验室签订协议。(3) 横向协作课题,由实验室与协作方签订合同。第五条 课题管理凡被有关部门批准的课题,由实验室提供技术保障条件,并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保证进度、安全和科研质量。实验室承担的指令性预研课(专)题和其它项目,按各类研究项目有关管理渠道和规定进行管理。第六条 资助项目(1) 优先支持学术思想新颖,近期内可取得预期成果或属于科学前沿的基础研究课题、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课题。(2) 应实验室主任邀请前来讲学、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3) 符合本实验室发展方向的自带经费课题人员。(4) 已立项的课题,如确遇经费不足,也可以申请资助。

    17、由学术委员会根据课题的进展和发展前途确定是否资助和资助金额。第七条 实验室每年度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科研工作及学术交流工作年度报告。学校定期组织专家对实验室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第三章 经 费 使 用第八条 经费开支范围(1) 各类课题开支费:可开支课题直接需要的材料费、元器件费、资料费、加工费、上机费、专用小仪器购置费、测试费、调研费、协作费、学术活动费、计算费及实验室补贴等。但各项开支不得突破立题经费概算的范围。(2) 实验室正常运行费开支:1. 仪器设备的备件及维修费用;2. 学术活动费用和学术委员会会议费(包括交通、食宿费用等);3. 实验室行政办公费;4. 管理人员差旅费;5. 科研消费品

    18、费用;6. 课题申请及成果评价的专家评审费;7. 实验室对外开放基金;8. 实验室雇佣少量勤杂人员的工资;9. 实验室环境改造费;10. 实验室主任对在科研教学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费。(3) 项目建设费开支:按项目建设任务书的批准的内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装备现代化的、先进的通用仪器、设备,引进必需的技术软件,必须扩建、改造的实验室用房及配套条件。(4) 实验室收入:凡在实验室进行的科研课题,按规定标准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如仪器租用费等。该费用应作为实验室正常运行费的收入,并按该项目规定开支。横向收入,按有关规定管理。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 二五年十月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

    19、室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第一章 组 成第一条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秘书一人。学术委员会主任由深圳大学推荐,报深圳市科技局审核聘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深圳大学聘任。学术委员会中本单位的委员不应超过二分之一。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由实验室所在单位的部分学术委员组成,负责处理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二章 职 责第三条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1) 研究决定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审定研究课题和监督经费使用情况;(2) 审定开放基金指南,评审申报的研究课题及基金资助金额;(3) 研究和讨论实验室人才培养计划及措施,促进学术和人才交流;(4) 审议国内外重大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项目;(5)

    20、组织论文答辩及成果评介。第四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责(1) 关心实验室的建设和科研发展,对实验室研究项目与学术活动等提出积极建议。(2) 通过讲学、合作研究、合作培养研究生等方式,积极参与实验室的科研与学术活动,实验室为其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提供方便。(3) 积极组织科技工作者自带课题或申请实验室基金项目来实验室工作,推荐优秀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来实验室进行长期或短期学术访问。第三章 工 作 方 式第五条(1) 实验室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2) 在必要时学术委员会主任可临时召集会议;(3) 学术委员会的决议,需召集超过半数委员出席的会议进行研究,并得到到会的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方才有效。第

    21、六条 本实验室为学术委员在讲学、科学研究、合作培养研究生等方面提供方便。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 二五年一月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第一章 实验室主任职责第一条 认真贯彻深圳市科技局关于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实验室工作。第二条 全面落实实验室的开放运行及各项管理工作,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对实验室进行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三条 做好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增强凝聚力,努力吸引和培养人才,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梯队完备、有良好科研传统和作风的高科技攻关队伍。第四条 根据实验室的研究方向,组织制定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实验室年度建设

    22、计划和中长期建设计划,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第五条 协同实验室学术带头人,组织、协调实验室的科研工作,积极争取并承担国家、省部委重大项目,国际、国内合作项目及横向合作项目。第六条 搞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财务管理及科技成果管理,努力提高开放度,拓宽国内外交流合作渠道。第七条 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积极调动并发挥实验室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第二章 实验室在编人员职责第八条 实验室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为主的在编研究人员,应积极主动争取承担国家及省部委的重大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和横向(包括民用)课题,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任务,争取多出和快出高水平成果。第九条 为培养高水平人才,搞好队伍

    23、建设,实验室在编研究人员应承担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的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第十条 实验室主要从事实验室的日常事务和开放运行的行政管理工作的在编人员,应努力作好实验室对外交流、开放接待、科技档案、设备档案和图书资料管理等工作。第十一条 实验室全体人员都应关心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发扬主人翁精神,互相配合,努力完成并尽力作好实验室的科研、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实验室工作的改进意见。第十二条 全体人员要爱护实验室的仪器和所有设施,作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以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和卫生工作。第十三条 全体人员要团结协作、相互学习

    24、、相互信任、相互谅解,共同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要热诚欢迎客座人员来实验室讲学、开展科研工作和接受培训。第三章 实验室客座人员须知第十四条 校内外科技工作者来本实验室客座研究,应事先查阅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简介、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管理细则和对外开放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第十五条 客座人员申请获准后,应按计划在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本实验室通报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按时提交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和课题完成后的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归档。在本实验室取得的科研成果或发表学术论文,在署名中须写上本实验室的名字,成果共享。第十六条 客座研究人员是实验室研

    25、究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术上与本实验室人员享有同等地位和权利,应积极争取承担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国家、省部级各类重大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和横向课题,充分利用本实验室装备和人员的优势,开展研究工作,高质量地完成科研任务。第十七条 凡来本实验室工作的客座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安排,爱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所有设施,协助作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并积极提出实验室工作的改进意见。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 二五年二月 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对外开放实施细则第一章 对外开放范围第一条 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实行对外开放。开放对象包括:获得实验室课题基金资

    26、助的申请者与合作者;应实验室主任邀请前来讲学或工作的教学与科研人员;自带符合本实验室专业发展方向的研究课题和经费,经同意后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第二章 项目管理程序第二条 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对外开放研究课题采用科学基金制;自带经费的课题采用合同制,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收费上给予优惠。第三条 基金项目申请(1) 实验室每年十月份发布次年的课题申请指南。(2) 国内从事教学、科学技术研究、具有助理研究人员及相当技术职务以上的人员,均可参照课题申请指南,提出课题申请。研究实习员(含相当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以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有高级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做指导人(导

    27、师)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出课题申请。(3) 申请者按照基金申请有关规定填写申请书,于每年3月底前报实验室。(4) 每年4月间,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课题进行评审,根据择优原则和金费许可及实验室承担能力,确定资助项目和基金额度。(5) 每年5月底,实验室发出课题评审结果通知。获准基金资助的课题申请人,必须编制分年度研究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一式三份,于6月底前报送实验室,经实验室审核后,财务据此专项拨款,研究人员即可在实验室实施课题研究计划。第三章 基金使用范围第四条 本实验室的课题基金一般用于本实验室进行的开放课题的研究,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一至二年。基金一次核定,分年拨款。第五条 获准资助的课题资

    28、金使用范围(1) 完成课题直接需要开支的费用,如调研设计费、元器件费、加工费、资料费、(包括复印)、专用小型仪器购置费、加工费、仪器设备租用费、协作费、学术活动费(包括评审费)、上机费及试验费等。(2) 客座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及出差补贴费、科研津贴。为了便于管理,采取定额包干,在课题评审时确定。客座人员的旅差费报销手续和食宿安排等,可由本实验室协助办理。(3) 使用开放实验室内部公用设施应交纳的维护费。(4) 管理及其它聘用人员的津贴。(5) 基金资助课题,主要工作应在本实验室完成并报销费用,不超过20的资金可在实验室外使用。第六条 课题资金费开支按课题建帐、核算,年终结余的资金可转下年度本

    29、课题使用。课题完成后,结余的资金、原材料和器材等一律留存在实验室。第七条 每个课题基金单独使用一本资金本,课题负责人对课题资金使用享有自主权,同时应接受实验室的指导和监督。第四章 工作评价及成果管理第八条 凡由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每年度须提交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课题工作完成后,应向实验室写出研究报告(含学术论文或试验总结报告),连同研究工作过程中的原始技术资料,交实验室归档。第九条 课题研究结束后,实验室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给予适当奖励。第十条 资助课题公开发表论文时,研究者署名处书写本单位,并注明本研究系“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自带资金课题公开发表论文时

    30、,要注明本研究在“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完成”。第十一条 资助研究课题因故中断或无法继续进行时,实验室主任可以中止该课题基金的使用或取消原批准金费,并上报学术委员会追认。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 二五年一月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日常事务管理规定实验室是开展科学研究和培养人才的基地,是对外开放的窗口,为把实验室建设成为文明、有序、整洁、安全的科技园地,特制定本规定:一、 实验室内的门窗、墙壁要保持建筑的完整性,不允许任意张贴标志,张贴一律到指定的橱窗位置。二、 搞好实验室卫生,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桌、椅、仪器柜等器具应按规定统一放置有序。下班前清理现场,盖好仪器罩。三

    31、、 实验室内的走廊不能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以确保走廊畅通。不允许在实验室存放私人物品,以及进行正常业务性以外的活动。四、 实验室要将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悬挂在醒目的地方,悬挂时注意统一、整洁、美观。凡是悬挂介绍实验室、试验内容以及科研成果的图片,要做到正规、工整、美观。五、 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要保持清洁,凡不用的或退役、报废仪器设备由实验室报校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六、 严格遵守学校安全、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条例。七、 科研室内禁止吸烟。八、 实验室不定期检查文明建设情况,凡达到上述要求的室、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对不合格的要给予批评。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 二五年五月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安全制度为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制度:一、 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值班。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仪器设备及器材带出室外,要有实验室领导签名的许可证,要实行登记,严防仪器设备丢失。二、 实验室的各研究室(包括公用仪器室和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其所管辖的范围内必须加强四防(防火、


    注意事项

    本文(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深圳市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doc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