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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税一本通28页文档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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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税一本通28页文档资料.docx

    1、新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税一本通28页文档资料前 言其实,任何一门学科都离不开死记硬背,关键是记忆有技巧,“死记”之后会“活用”。不记住那些基础知识,怎么会向高层次进军?尤其是语文学科涉猎的范围很广,要真正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单靠分析文章的写作技巧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基础知识抓起,每天挤一点时间让学生“死记”名篇佳句、名言警句,以及丰富的词语、新颖的材料等。这样,就会在有限的时间、空间里给学生的脑海里注入无限的内容。日积月累,积少成多,从而收到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的功效。 尊敬的纳税人:课本、报刊杂志中的成语、名言警句等俯首皆是,但学生写作文运用到文章中的甚少,即使运用也很难做到恰如其分。为什么?

    2、还是没有彻底“记死”的缘故。要解决这个问题,方法很简单,每天花3-5分钟左右的时间记一条成语、一则名言警句即可。可以写在后黑板的“积累专栏”上每日一换,可以在每天课前的3分钟让学生轮流讲解,也可让学生个人搜集,每天往笔记本上抄写,教师定期检查等等。这样,一年就可记300多条成语、300多则名言警句,日积月累,终究会成为一笔不小的财富。这些成语典故“贮藏”在学生脑中,自然会出口成章,写作时便会随心所欲地“提取”出来,使文章增色添辉。 首先欢迎您成为光荣的纳税人,您在办理税务登记之后,可能会遇到:领购发票、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或个体定额核定等税收业务,并应在办理税务登记次月起办理纳税申报。为了帮助您

    3、及时准确的办理涉税事宜,我们专门编写了新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税一本通,您可按照详细的说明进行办理。这个工作可让学生分组负责收集整理,登在小黑板上,每周一换。要求学生抽空抄录并且阅读成诵。其目的在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热爱生活,所以内容要尽量广泛一些,可以分为人生、价值、理想、学习、成长、责任、友谊、爱心、探索、环保等多方面。如此下去,除假期外,一年便可以积累40多则材料。如果学生的脑海里有了众多的鲜活生动的材料,写起文章来还用乱翻参考书吗? 如果您需要咨询更多详细的税收政策,请登陆德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或拨打12366服务热线。“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

    4、,用之于民,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设立税务登记一、单位纳税人设立税务登记(一)业务概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适用范围:单位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二)需填制或提供的资料: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一式2份;2、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4、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如为自有房产,请您

    5、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您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出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2份);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您分别提供相应证明(2份);5、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7、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2份);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9、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份);10、改组改制企业需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2

    6、份);11、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2份);12、如果您是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1)企业基本情况表(2份);(2)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2份);(3)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说明(2份);13、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三)办税地点及流程:请您持申请材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或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办理。(四)特别提醒:您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逾期办理将受到相应处罚。(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结。(六)法律依据:1、中华人

    7、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二、个体工商户设立税务登记(一)业务概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二)需填制或提供的资料: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一式2份;2、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4、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5、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仅个人合伙企业提供);6、房产证明(产权证

    8、、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一式2份;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仅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三)办税地点及流程:请您持申请材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或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办理。(四)特别提醒:您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日内,到国税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逾期办理将受到相应处罚。(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

    9、结。(六)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三、存款帐户账号报告(一)业务概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全部帐号向国税机关报告。(二)需填制或提供的资料:1、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1份;2、税务登记证副本;3、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三)办税地点及流程:请您持申请材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或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办理。(四)特别提醒:1、您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起15日内,向主

    10、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告。2、如果逾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的,将会受到相应处罚。(五)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六)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四、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的备案报告(一)业务概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案;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案。(二)需填制或提供的资料:1、财务会

    11、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1份;2、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3、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三)办税地点及流程:请您持申请材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或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办理。(四)特别提醒:您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案,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五)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六)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增值税一般

    12、纳税人认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非商贸企业)(一)业务概述: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二)需填制或提供的资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3份;2、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一式1份;3、分支机构需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复印件)一式1份。(三)办税地点及流程:请您持相关材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四)特别提醒:1、如果您是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从事

    13、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必须在50万元以上方可认定一般纳税人。2、如果您是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非商贸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税务机关将对您预计年应税销售额情况进行审查,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3、您如果是年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您如果是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非商贸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4、您如果是分支机构,总分机构

    14、且实行统一核算,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但分支机构是商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按照规定您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5、您如果是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80万元,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6、国税机关将根据您的认定申请进行实地查验,请提前准备好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账簿及有关章程、合同等。(五)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内办结。(六)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953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2019第50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59号)二

    1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新办商贸企业)(一)业务概述: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商贸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二)需填制或提供的资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3份;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报告一式1份;3、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购销渠道证明一式1份;4、分支机构在办理认定手续时,需提供总机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总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批准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影印件)、总机构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一式1份;5、出口企业提供由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有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16、登记表一式1份。(三)办税地点及流程:请您持相关材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四)特别提醒:1、如果您是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则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80万元以后才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认定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律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一年内销售额达到80万元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无误,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同意,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2、如果您是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进行税务登记时,提出一般纳税人申请,即可认定一般纳税人,直接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3、如果您是注册资金在500

    17、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以及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可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4、如果您是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80万元以上的新办商贸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5、如果您是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专用发票的企业,为解决出口退税问题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设立的

    18、有关规定,并有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可给予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但不发售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和增值税专用发票。6、国税机关将根据您的认定申请进行实地查验,请提前准备好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账簿及有关章程、合同等。(五)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内办结。(六)法律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1937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明电201962号)发票领购一、普通发票领购资格申请(一)业务概述:依法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或外埠纳税人需要领购使用普

    19、通发票的,首先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取得发票领购资格,符合条件的将核发给发票领购簿,您可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国税机关领购发票。(二)需填制或提供的资料:(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4)经办人身份证明;(5)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外地临时经营的业户提供);(6)国税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三)办税地点及流程:请您持申请材料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四)特别提醒:1、您需要申请领购发票,必须事先办理税务登记;2、您提交领购申请后,国税人员将到您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调查核实。

    20、(五)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内办结。(六)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资格申请(一)业务概述:依法已办理税务登记需在国税部门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取得发票领购资格,符合条件的将核发给发票领购簿(一般纳税人将核发给税控IC卡,使用自助办税终端的将核发给电子标签卡),您可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购票方式(一般纳税人还需持税控IC卡、使用自助办税终端的还需持电子标签卡)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购专用发票。(二)需填制或提供的资料:(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

    21、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经办人身份证明;(4)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5)国税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三)办税地点及流程:请您持申请材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使用自助办税终端(ARM)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直接到ARM机前办理。(四)特别提醒:1、需要申请领购发票前,必须事先办理税务登记;2、在您提交领购申请后,国税人员将到您的机构所在地进行调查核实。(五)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内办结。(六)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纳税申报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业务概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22、、扣缴义务人发生应税、扣缴税款行为应承担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业务。(二)纳税人需填制或提供的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时需填报: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式2份;2、增值税纳税人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一式2份;3、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一式2份;4、资产负债表一式1份;5、损益表一式1份;6、使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使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税控系统的要报送税控盘或传输盘;7、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需填制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8海关完税凭证抵

    23、扣清单;9按月报送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10每年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报送上一年度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情况统计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11按月报送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1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13报送申报当期销售所有机动车辆的代码清单(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14按月报送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15按月报送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1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

    24、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17重点税源企业报表(重点税源企业)(一式1份);18纳税人如果取得货物运输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于抵扣税款的,应当报送录有抵扣发票信息的电子申报数据;19退税部门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办理“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提供)。另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时需提供的备查资料: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2、符合抵扣条件并在当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3、海关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及废旧物资普通发票复印件;4、收购发票存根联或备查联;5、代扣代缴税款凭证资料。(三)办税地点及流程:请您

    25、持申报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办理。(四)特别提醒:1、您如果是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2、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3、如果您不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将按逾期申报受到一定处罚。4、请您按照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税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承诺时限:符

    26、合条件的即时办结。(六)法律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1953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1961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546号)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纳税申报(一)业务概述:(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二)纳税人需填制或提供的资料: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式2份;2、资产负债表一式1份;3、损益表一式1份;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5、按月报送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

    27、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6、按月报送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7、推行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需报送税控收款机IC卡。(三)办税地点及流程:请您持申报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办理。(四)特别提醒:(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五)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六)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改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样的通知(国税发1994272号)三、消费税纳税人纳税申报(一)业务概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消费税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纳税义务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的业务。(二)纳税

    28、人需填制或提供的资料:不同税目的消费税纳税人其申报资料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同式样申报表申报,具体分为:1、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一式2份;2、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一式2份;3、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一式2份;4、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一式2份;5、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一式2份;6、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需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汇总填开的,除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外,需提供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7、委托

    29、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需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原件和复印件;8、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需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原件和复印件;9、抵减进口葡萄酒消费税退税纳税人需报送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10、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报送消费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国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三)办税地点及流程:请您持申报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办理。(四)特别提醒:(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五)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六)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关于使用消费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236号)四、个体定期定额户增值税定额核定(一)业务概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新开业或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国税机关需要的其他申报项目。(二)纳税人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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