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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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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docx

    1、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林市科学技术局桂林市财政局文件市科200811号关于印发桂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桂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市科技局、财政局。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桂林市财政局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主题词:科技 项目 验收 办法 通知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08年2月22日印桂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桂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包括课题)的

    2、验收管理,依据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和桂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承担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或课题(以下统一简称“项目”)的单位,应当在完成项目合同(或课题任务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后按本办法申请验收。第三条市科技局是项目验收的组织单位,依据项目合同(或课题任务书)对项目组织验收。第四条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引入科学的评价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第二章验收申请第五条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或课题任务书)规定期限满后3个月内填写项目验收申

    3、请表,提交项目验收材料,编制经费总决算,经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或受委托管理单位审核后,报市科技局申请项目验收。实行牵头承担单位负责制的项目,申请项目验收期限可相应延长1个月。第六条申请项目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1份):(一)项目验收申请表;(二)合同书或任务书、协议书;(三)项目已进行调整的,应当提供市科技局同意调整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四)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五)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报告;(六)项目经费决算表(加盖财务部门印章);(七)项目涉及行政审批的,应当提供审批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八)项目涉及产品与工艺设计的,应当提供设计与工艺图表;(九)项目涉及产品检测或检验的,应当提供检测报

    4、告(或检验报告);(十)项目需要现场查定的,应当提供现场查定报告;(十一)项目有专利考核指标要求的,应当提供专利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十二)项目有技术标准考核指标要求的,应当提供技术标准文本以及批准(或备案)的证明材料;(十三)项目有论文、论著考核指标要求的,应当提供已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专著;(十四)项目有经济效益考核指标要求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十五)项目有农业产量考核指标要求的,应当提供农业田间测产报告;(十六)项目研究开发成果已提供用户使用的,应当提供用户使用情况报告;(十七)除上述材料以外,合同书或任务书、协议书中约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上述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的

    5、内容、数据应当真实可靠,引用文献资料和他人技术应当说明来源,材料文件应当打印、装订并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第七条市科技局收到项目验收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对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材料。第八条申请项目验收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同项目到期不申请验收。第三章验收组织第九条市科技局受理项目验收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或委托有关县级科技主管部门、科技中介机构组织项目验收。第十条项目验收应当成立验收专家组,验收专家组成员由市科技局(或受委托组织)聘请技术、经济(财务)、

    6、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37人(单数组成)。第十一条项目验收实行回避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其他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验收专家组成员参与项目验收工作。第十二条验收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二)热心科技工作,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熟悉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程序;(三)了解掌握所在领域的科技经济发展状况,有较宽的知识面,在本领域内有较高的权威性;(四)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第十三条项目验收方式分为会议验收和函审验收两种。会议验收:指验收专家组采用会议形式,在审阅项目验收材料、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现场考察(测

    7、试)、质疑解答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综合形成验收意见,并作出验收结论。函审验收:指验收专家组成员通过函审的方式审阅项目验收材料、提出书面验收意见,由组织(或受委托组织)验收单位指定的验收专家组组长进行综合形成验收意见,并作出验收结论。第十四条采取会议验收方式进行项目验收的,市科技局(或受委托组织)应当在确定的验收会议日期前7天将项目验收材料(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供)送达验收专家组专家。第十五条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一)项目合同或课题任务书规定的研究开发内容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二)项目知识产权(包括技术标准)的获得、保护和管理情况;(三)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四)项目的应用价值及推广

    8、的条件和应用前景;(五)财务验收(项目配套经费及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经费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六)项目验收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和数据的真实性。项目验收一般不对项目的技术水平作评价。 验收意见应包括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第十六条项目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不通过验收三种情况。其中,暂缓验收为过渡性的结论,不作为最终结论。完成合同(或课题任务书)约定的考核指标任务,经费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的项目,通过验收。合同(或课题任务书)约定的任务完成不足90%;或由于提供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不详难以判断等导致验收意见争议较大;或经费使

    9、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项目,暂缓验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得通过验收:(一)完成任务不到85,或主要考核指标没有达到;(二)项目预定目标未能实现或已无科学性或实用价值;(三)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不真实;(四)擅自修改研究开发任务及考核指标;(五)超过项目合同(或课题任务书)规定期限6个月以上(不含6个月)未完成任务,事先未经批准;(六)经费使用严重违规。第十七条暂缓验收的项目,应在接到通知的3个月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第二次验收仍未通过的,结论为不通过验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的,视为不通过验收。第十八条验收专家组应当独立地提出验收意见和验收结

    10、论,并对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的准确性负责。第十九条在验收过程中,专家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保护验收项目的知识产权,保守项目技术秘密,不得擅自使用或对外公开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和数据。第四章验收证书核发第二十条项目通过验收后,由市科技局审核发放项目验收证书,并将验收结果在网上公布。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携带已填相关信息的项目验收证书文本到桂林市科技局办理相关手续。委托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将已填相关信息的项目验收证书文本送受委托组织验收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到市科技局办理相关手续。第五章验收材料归档第二十一条项目(包括不通过验收的项目)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做好项目档案整理、立

    11、卷和归档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第二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包括不通过验收的项目)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市科技局提交一式2份完整的项目验收材料归档备案。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桂林市本级财政提供配套经费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委托组织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函(格式)市科验字号:现委托你单位依据桂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局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合同编号:桂科)组织验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及时将验收专家组名单、验收结果反馈我局。联系人:联系电话:桂林市科学

    12、技术局年月日附件2:成果登记登记号批准日期桂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市科验字号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完成单位:验收形式:组织验收单位:(盖章)验收日期:验收批准日期:桂林市科学技术局二八年二月制项目的简要说明推广应用前景与措施主要技术文件目录及来源验收专家组测试报告 测试组长: (签名)成员:、 年月日验收意见 验收专家组组长:副组长:、 年月日受委托组织验收单位意见主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组 织 验 收 单 位 意 见主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主要完成单位情况序号完成单位名称邮政编码所在县区代码详细通信地址隶属省部单位属性12345678注:1、完成单位序号

    13、超过8个可加附页,其顺序必须与验收证书封面上的顺序完全一致。2、完成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不得简化,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并填入完成单位名称的第一栏中,其下属机构名称则填入第二栏中。3、所在省市代码由组织鉴定单位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填写。4、详细通信地址要写明市(地区)、县(区)、街道和门牌号码。5、隶属省部是指本单位和行政关系隶属于哪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部门主管。并将其名称填入表中。如果本单位有地方/部门双重隶属关系,请按主要的隶属关系填写。6、单位属性是指本单位在独立科研机构 大专院校 工矿企业 集体或个体企业 其他 五类性质中属于哪一类,并在栏中选

    14、填、即可。主要完成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技术职称文化程度(学 位)工作单位对完成项目的贡献123456789101112131415验收专家组名单序号专家组职务姓名工作单位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职称职务签名123456789101112131415填写说明1、本证书规格一律为标准A4纸,竖装。必须打印,字体为4号字。未经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同意,不得改变内容、增减栏目。课题也统一采用本格式。2、文件编号:指组织验收单位按年度组织验收的顺序编号(如市科验字20088号)。3、合同编号:指项目合同书中的合同编号。如果是课题,填写课题任务书中的任务书编号。4、项目名称:指项目合同书中的项目名称。如果是

    15、课题,填写课题任务书中的课题名称。5、完成单位:指承担该项目(课题)主要任务的单位。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按项目合同或课题任务书中承担单位顺序排列(与桂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中承担单位排列一致)。6、验收形式:指该项目验收所采用的验收形式,即会议验收或函审验收。7、组织验收单位:组织此项项目(课题)验收的单位。8、验收日期:指该项目通过专家验收的日期。9、验收批准日期:组织验收单位签署意见的日期。10、项目的简要说明:应包括如下内容:(1)任务来源(写明计划下达年份、文件编号以及合同编号或课题任务书编号。如果是课题,应写明课题所属的项目名称及项目合同编号)。(2)应用领域

    16、和技术原理。(3)考核指标(写明合同书或课题任务要求的考核指标和实际完成的考核指标)。(4)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5)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6)作用意义(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意义)。(7)推广应用的范围、条件和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11、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目录:指按照规定由申请验收单位必须递交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12、测试报告:指验收时,根据需要由组织验收单位聘请的专家测试组到现场进行测试结果的报告。13、验收意见:会议验收是验收专家组形成的验收意见;通信评议验收是验收专家组组长根据函审专家意见汇总形成的意见。14、主要完成人员名单:由项目(或课题)完成单位根据研究开发人员对完成项

    17、目的贡献大小顺序填写。并应得到所有完成单位的认可。15、验收专家组名单:采用会议验收时,由参加验收会的专家亲自填写;采用通信评议验收时,由组织验收单位组织填写。16、受委托组织验收单位意见:由受组织验收单位委托,具体主持该项目验收工作的单位填写,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17、组织验收单位意见:由负责该项目验收工作的桂林市科技局或经授权的组织验收单位填写,由主管领导签字。18、组织验收单位对验收证书所有栏目审查无误后,予以盖章,验收证书生效。附件3:桂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受委托管理单位:申请验收单位:申请日期:桂林市科学技术局二八年二月制申请验

    18、收单位单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单位性质()1.大专院校 2.科研院所 3.企业 4.其他项目合同(或课题任务书)约定的项目实施起止时间年月年月申请验收单位建议的验收日期年月日项目合同(或课题任务书)约定的目标任务与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提 交 的 验 收 文 件 和 资 料 目 录主 要 完 成 人 员 名 单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技术职称文化程度(学 位)工作单位 对完成项目的贡献123456789101112131415注:主要完成人员超过15人可加附页。项目投入产出基本情况表参加单位数(个)项目组人员情况(人)合计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博士硕士学士项目经费情况(万元)

    19、合计市财政科技经费其他拨款单位自筹银行贷款其他项目主要成果情况引进技术(项)集成应用技术(项)工业新产品(种)农业新品种(种)新工艺(新方法、新模式)(项)新材料(种)新装置(新装备)(套)申请登记计算机软件(套)技术研发平台(个)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个)示范点(个)中试线(条)生产线(种)试验基地(个)申请专利(项)授权专利(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参与制定技术标准(个)国际标准(个)国家标准(个)行业标准(个)地方标准(个)企业标准(个)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篇)培养博士后(人)培养博士(人)培养硕士(人)国内发表(篇)国外发表(篇)举办培训班(次)参加培训人数(人次)项目成果应用情

    20、况实际应用成果数(项)已商品化成果数(项)成果转让合同数(项)成果转让合同金额(万元)项目实施期间累计取得的经济效益效益分类新增销售收入(万元)新增产值(万元)新增利税(万元)新增出口创汇(万美元)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预期项目完成后年增效益年增销售收入(万元)年增产值(万元)年增利税(万元)年增出口创汇(万美元)申请验收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受委托管理单位或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桂林市科技局项目主管科室意见 项目管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科室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桂林市科技局财务(专家)意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填

    21、写说明1. 本表格为标准A4纸,竖装;必须打印,字体为4号字。2. 合同编号:依据项目合同书填写。如果是课题,填写课题任务书中的任务书编号。3. 项目名称:依据项目合同书填写。如果是课题,填写课题任务书中的课题名称。如有变更,以桂林市科学技术局批复文件为准。4. 承担单位:指承担该项目(或课题)研究开发任务的单位。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时,原则按项目合同(或课题任务书)中承担单位的顺序由第一承担单位填写,如有变化,填写前,承担单位必须协商一致。5. 受委托管理单位:依据项目合同书填写(如果没有请填“无”)。如果是课题,请依据课题任务书填写项目承担单位名称,并在名称后注明“(项目牵头承担单位)”

    22、字样。6. 申请验收单位:由承担单位填写,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两个以上单位承担的,原则由项目合同(或课题任务书)中第一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如有变化,在提出申请验收之前,各承担单位必须协商一致。7. 申请验收单位的其他信息按以下要求填写:(1)单位名称:即封面上的申请验收单位。(2)通信地址:指申请验收单位的通信地址,要依次写明县(城区)、街(路)和门牌号码。(3)联系人:是指申请验收单位的该项项目负责人。(4)联系电话:填写申请验收单位的该项项目负责人的办公电话和手机。(5)电子信箱:填写申请验收单位的该项项目负责人的电子邮件地址。(6)单位性质:填写申请验收单位的性质,在所列的类型中选

    23、择一类并在括号中填上相应的数字。8. 项目合同(或课题任务书)约定的项目实施起止时间:依据项目合同书填写项目实施的起止时间(如果是课题,依据课题任务书填写课题实施的起止时间)。9. 申请验收单位建议的验收日期:填写申报验收单位建议桂林市科学技术局组织项目验收的具体日期。10. 项目合同(或课题任务书)约定的目标任务与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对照项目合同(或课题任务书)的约定,简要扼要描述项目(或课题)约定的目标任务与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点是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11. 提交的验收文件和资料目录:指按照规定应由申请验收单位提供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的目录。按如下顺序填写:(1)合同书或任务书、协议

    24、书;(2)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同意调整项目的批复文件;(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4)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报告;(5)项目经费决算表;(6)桂林市财政补助经费的专项审计报告;(7)行政审批文件或证书;(8)设计与工艺图表;(9)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10)现场查定报告;(11)专利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12)技术标准文本以及批准(或备案)的证明材料;(13)已发表的论文、专著;(14)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15)农业田间测产报告;(16)用户使用情况报告;(17)除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12. 主要完成人员名单:由项目(或课题)完成单位根据研究开发人员对完成项目的贡献大小顺序填写。并应得到所有完成单位的认可。13. 项目投入产出基本情况表:除了“预期项目完成后年增效益”的4个指标填写预期数据外,其余指标均填写项目实施期间投入产出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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