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点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点文库
全部分类
  • 临时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点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中级经济师考试《公路运输》重点讲义第五章.docx

    • 资源ID:16767981       资源大小:21.26KB        全文页数:1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中级经济师考试《公路运输》重点讲义第五章.docx

    1、中级经济师考试公路运输重点讲义第五章第五章 道路运输合同 第一节 道路运输合同的特征与类型 一、道路运输合同及其特征 1.道路运输合同的概念 运输合同,又称之为运送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88条的规定,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 2.道路运输合同的特征 (1)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有偿合同 (2)运输合同既有诺成性合同,也有实践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合同的成立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 如:包车运输合同、整车运输合同 实践性合同:合同双方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还须交付标的物。 如:零担货物运输合同 (3)运输合同

    2、的客体为运输行为或运输劳务 (4)运输合同大都是标准合同 (5)运输合同具有强制缔约性 二、道路运输合同类型 道路运输合同的分类 按运输对象分 道路旅客运输合同;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按运营方式分 旅客运输合同: 班车客运合同、旅游客运合同、包车客运合同、出租客运合同、行包运输合同和客运服务合同等 其中班车客运合同又可分为直达班车客运合同、普通班车客运合同、城乡公共汽车客运合同等 货物运输合同: 普通货运合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合同、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合同、道路危险品运输合同 其中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合同又可分为集装箱运输合同、冷藏保鲜运输合同、罐式运输合同等 按是否有涉外因素分 国内道路运输合同;涉外道

    3、路运输合同 按保险方式分 货物运输合同:货物保险运输合同、货物保价运输合同 按是否支付运费分 有偿道路运输合同;无偿道路运输合同 第二节 道路旅客运输合同 一、道路旅客运输合同概念及特征 1.道路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 道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指道路客运经营者与旅客达成的旅客支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客运经营者按车票规定内容将旅客运送到指定地点的协议。 班车客运合同:旅客和班车客运经营者订立的运送合同。 旅游客运合同:旅游客运经营者与旅游游客之间订立的运输合同。 包车客运合同:指运送人与用户就将客车包给用户(旅客),在用户的指示下进行运输的合同。 出租客运合同:出租车客运经营者与旅客订立的运输合同。 2.道路

    4、旅客运输合同的特征 (1)道路客运承运人既可以是汽车所有人,也可以是司机个人。 (2)道路客运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通常是以标准合同出现的。 (3)车票是道路旅客运输合同的主要表现形式。 (4)道路旅客运输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客运经营者售出车票为准。 (5)道路旅客运输合同对旅客没有特定要求,任何人只要持票就可以乘车。 (6)旅客是自然人。 (7)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合同等是实践性合同,包车客运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3.道路旅客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1)承运人的基本条件:道路客运经营者的资格条件、营运客车的条件、驾乘人员的条件。 道路客运经营者: 道路客运经营者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取

    5、得合法经营许可方可参加运营。 可以是国有运输企业,也可以是民营运输企业,还可以是个体经营业户。 营运客车: 营运客车必须经过车辆管理部门验车合格,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满足营运要求。 客车驾驶人员: 必须持有相应的准驾证,并具备一定业务知识。 (2)客运车票的相关规定 车票应写明到发站点名称、发车时间、班次、发售日期和票价等内容。 售票方式可采用车站售票、站外设点售票、随车售票、上门售票、电话订票等。 道路客运车票分为:全价票、儿童票、伤残军人票等。 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一次完毕行程为有效期限。 对于退票、误乘和漏乘、遗失车票、无票乘车等情形,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旅客行李、包裹的运

    6、输 旅客托运行包,应有站方开具汽车旅客运输行包票,一般不超过40千克。 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每张全票免费10千克,每张儿童票免费5千克,体积不能超过0.02立方米,长度不能超过1.8米,超规定时,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占座位时按实际占座位数购票。 4.旅游客运合同的特殊规定 (1)旅游客运的发车站点除符合一般站点的规定外,还应设置旅游区线路图、景区简介、公布旅游车型、导游服务项目等。 (2)旅游车上应备有饮水、常用药等服务性物品。 (3)提供旅游综合服务的旅游客运使用旅游客票。 (4)提供旅游综合服务的旅游客运,退票须在开车前办理,退还原票款中运费部分;无旅游综合服务的旅游客运,退票按班车退票

    7、办理,旅客中途终止旅游的,不予退票。 5.包车客运合同的特殊规定 用户要求变更使用包车时间、地点或取消包车,须在使用前办理变更手续。 运输经营者要求变更也须与用户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 包车必须使用包车票,不得使用其他票种。 6.出租车客运合同的特殊规定 (1)出租车要安装经有关部门检验、合乎标准的计价器。 (2)出租车客运的计费方式分为计程和计时两种。 (3)空驶出租车受乘客招拦停车后,一般不得拒载。 二、道路旅客运输合同要约 1.要约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1)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之一,依照我国合同法,要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做出的明确的意见表示。

    8、(2)要约的成立条件 要约的目的必须是订立合同。 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 (3)“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如招商广告、发宣传价目表等都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只表达了一种愿望,但是没有提出合同的内容。 在道路运输合同中,其要约与要约邀请的特别之处,在于要约人往往只能就运输的起点和终点等有限条款为意思表示。 2.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效力就是要约对要约人、受要约人的约束力。 要约人:托运人、旅客 受要约人:承运人 (1)要约生效的时间 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或受要约人了解了要约内容时生效。 (2)要约对要约人的效力 一旦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既受其要约

    9、的约束,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 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要约人原则上可以撤销其要约。 (3)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对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即取得了承诺的资格,但不负担承诺的义务。 3.道路客运合同中要约的表现形式 (1)先购票、后乘车情况,旅客买票即为要约,旅客为要约人。 (2)先上车,后买票,视情况而定。 对于城市公交运输: 认为旅客乘车行为即为要约。 对于长途客运: 在客车运行途中,旅客招拦车辆行为即为要约。 在车辆停驶状况下,经承运人许可,旅客登乘车辆,则首先做出明确意思表示的人的行为即为要约。 未经承运人许可,旅客登乘车辆后,旅客或承运人提出购票或要约的意思表示即为要约。 (3)出租车客运,

    10、旅客招拦出租车即为要约。 (4)采用取票制的预订客票情况,旅客取票并付款行为即为要约,预订行为不是。 (5)采用送票制的预订客票情况,承运人送票即为要约,预订行为是预约合同。 (6)包车运输情况下,旅客填写“汽车旅客运输包车预约书”即为要约。 三、道路旅客运输合同履行 1.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1)按照规定的期限、班次将旅客运送至旅行目的地 (2)保证运输安全 (3)车辆必须处于适运状态 (4)为旅客旅行提供良好的服务 (5)及时披露信息的义务 (6)途中遇到非常情况或发生事故,应尽力抢救 (7)关于其他法律规定的运输义务 2.旅客的主要义务 (1)支付规定的运费票价 (2)遵守承运人的规章制度

    11、,保障运输安全 (3)不携带危险品及其他限带禁运物品 四、道路旅客运输合同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承托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法律行为。 2.合同的解除(终止) 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没有履行之前,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承托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终止旅客运输关系的法律行为。 3.旅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班车开车两小时前,旅客可办理签证改乘,改乘以一次为限; 当次班车开车时间两小时前可办理退票解除合同,开车一小时后,不办理退票; 由旅客原因

    12、导致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旅客承担责任和费用。 4.客运承运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班车在始发站停开、晚点或变更车辆类别时须及时公告。 由于承运方变更合同引起旅客退票,须全额退款,要求改乘,由车站负责签证。 变更车辆类别,应退还或补收票价。 班车运行途中变更路线或绕道,票价差额不退不补。 包车运输的客运承运人要求变更合同的,须事先与用户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第三节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一、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概念及特征 1.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道路货运承运人与托运人为了实现货物位移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承运人提供运输工具,按约定期将货物运达约定地点交付给收

    13、货人。 托运人委托承运人承运并支付运费的当事人。 分为零担货运合同、整车货运合同、大型特型笨重物件运输合同、集装箱货运合同、特快件货运合同、危险品货运合同、出租车货运合同、搬家货物运输合同等。 2.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 (1)承运人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持有公路货运经营执照。 (2)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直接、间接受国家计划的制约和指导。 (3)道路货运合同的标的是承运人运送货物所提供的运输行为,而不是货物本身。其核心内容是承运人承运货物所提供运输劳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其运价。 (4)道路货运合同的履行往往涉及第三人,即收货人。 (5)道路货运合同可以是全程运输合同。 (6)承运人的许多义务是强制性的

    14、。 3.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 (1)运输货物的情况:合同要对运输的货物做明确的规定。 (2)运输条件:合同中要包括货运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姓名及详细地址等运输条件信息。 (3)运输质量:要求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送到目的地并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 (4)货物装卸:有明确要求的应列明。 (5)货物的交接手续条款。 (6)须注明批量货物运输的起止日期。 (7)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一口价,现金支付还是银行结算。 (8)变更、解除合同的规定。 (9)违约责任:有法定责任和约定责任两种。 (10)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二、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要约 1.实践性货运合同中的要约:要约表现为托运

    15、的行为,承运行为则是承诺。 道路货物运单合同是实践性货运合同 行李、包裹运输也是实践性货运合同 2.诺成性货运合同中的要约: 托运行为不是要约,而是履行已成立的合同的一个步骤 要约是承运人或托运人一方做出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明确的意思表述 定期运输合同、一次性运输合同是诺成性货运合同 出租汽车货运合同也是诺成性货运合同 货运合同分为三类:定期运输合同、一次性运输合同、道路货物运单。 三、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履行 1.托运人的义务 (1)提供相应的准运证。 (2)按规定支付运费。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准备好货物。 (4)负责装卸时,按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做好装卸工作。 (5)装卸散装货物应提供计量

    16、设备,按规定标准装载。 (6)托运超限货物,应事先向承运方提供货物说明书。 (7)按合同的规定支付运杂费。 2.承运人的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2)负责装卸时,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3)实行责任运输。 (4)装运鲜活、易腐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 四、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变更与解除 1.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法定条件 年度、季度、月度运输合同和货物托运计划表形式的合同变更与解除条件: 承托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影响国家计划的执行;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指令性运输计划被取消或修改; 无法防

    17、止的外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当事人一方由于关闭、停产、转产而确实无法履行的; 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认为没有履行合同必要的。 以货运单为形式的合同变更与解除条件: 起运前可变更也可取消托运; 起运后不办理取消,但在可能条件下允许变更到达地点和收货人。 2.道路货运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形式:书面形式(公函、电报、变更计划表) 3.道路货运合同的变更: 承运人未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或变更收货人等。 托运方要求变更到站、变更收货单或取消托运,须向受理车站提出书面申请。 承运人接到申请后,应审核,符合变更条件的,应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4.道路货运合同的解

    18、除 货运合同的解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运输货物已经没有必要,双方协商终止履行合同的行为。 原因包括: 不可抗力 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在约定期限内无法履行 当事人违约 双方协商同意 承运后,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运输中断,发生货物接驳运输和仓储保管的处理: 接驳运输时,装卸费由托运人负担,承运人收取以完成里程的运费,退还未完成里程的运费 回运时,收取以完成里程的运费,回程免费 绕行或变更收货地点时,按实际里程收费 在受阻处存放,保管费由托运人负担第四节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合同 一、机动车辆维修合同 1.机动车维修合同的概念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指承揽人为定约人修理功能不良或被损坏的机动车辆,

    19、使其恢复原状或原有价值,定约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机动车维修合同的特征 (1)机动车维修合同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的。 (2)机动车维修合同强调履行的协调性。 (3)机动车维修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4)机动车维修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又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3.机动车维修合同的内容,包括: (1)承揽的标的 (2)承揽工作成果的数量 (3)承揽工作成果的质量 (4)承揽的报酬 (5)材料提供 (6)履行期限 (7)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4.机动车维修合同的履行 (1)承揽人的义务 完成工作、按约定提供材料、检验材料不得随意更换、接受监督、支付成果、妥善保管 (2)定约人的义

    20、务 按约定提供材料、支付报酬、协助工作 二、车站服务合同 车站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是指站场经营者与进站的运输经营者依法自愿签订的服务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汽车客运站服务合同和汽车货运站服务合同。 1.汽车客运站服务合同 客运站经营者的义务: 如不得转让、出租客运站经营许可证,不得改变客运站的用途及功能;按月和进站的客运经营者结算运费;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公平公正;设置较为齐全的公共服务设施;严禁乱收费;制定应急预案等。 进站发车的客运经营者承担的义务:应在发车前30分钟备齐手续等待发车;不得无故延误、停班等。 2.汽车货运站服务合同 货运站经营者的义务:与客运站经营者类似。 温馨提示:看累了就做一做试题检查一下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吧


    注意事项

    本文(中级经济师考试《公路运输》重点讲义第五章.doc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