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规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样本正规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样本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私人抵押: 甲方(借款人)_ _号码:_ 乙方(贷款人)_ _号码: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于 _年 _月 _日前交付甲方。 一、借款利息:_ 二、借款期限:_ 三、还款日期: _年 _月 _日。 还款方式:现金/_支付。 四、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
2、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人民 _。 本合同自 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3、(签字、盖章 附 _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_ 抵押人(甲方)_ 住所:_ 通讯地址:_ 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 抵押权人(乙方)_ 住所:_ _:_ 授权代理人:_ 为确保_号_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 _的贷款金额(大写)_元,贷款期限为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三条 甲方保
4、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 _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 _于被 _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 _财产保险的,甲方应 _抵押物在抵
5、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 _。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 _。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 _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
6、、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 _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
7、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8、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 _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 2._. 3._. 第 _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 _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 _一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 _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 _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 _年_月_日
9、_年_月_日 抵押权人(甲方)_ 抵押人(乙方)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年_ 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 市(县)_区(镇)_路(街)_号 _ _之房产( _)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 _。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 _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 _于被 _的借款合同,被 _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
10、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 _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 _管理机关 _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 _管理机关 _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
11、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 _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
12、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 _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 _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 _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吸哪个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
13、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 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五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 _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 _,并 _相应手续。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 _条 乙方保
14、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 _条 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 _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 _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
15、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 _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 _四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
16、产所在地人民 _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 _五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 _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一) _ (二)_ (三) _ 第 _七条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 _行政主管部门 _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 _八条 本合同一式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抵押权人住所:_ 抵押人住所:_ 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 传真:_ 账号:_ _:_ _:_ 传真:_ _: _ 甲方(公章)_ 乙方(盖章)_ 负责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登记机关:_ 抵押登记编号:_ 抵押登记日期:_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