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高层配车管理办法一、目 的: 为提高领导办事效率,方便领导生活,按需按级别配备专用车辆,规范公司配车原则、标准、费用、管理,实现公务用车规范化,特制订本办法。二、适用范围:公司高层领导,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三、管理办法: (一)、配车原则 1、按级别及分管事务责任的多寡来配备相应档次的车辆。 2、由于车辆有新有旧,不可避免的要有有关领导配旧车;配车新旧,原则上同级别的,按对公司的贡献大小、部门业务量大小、工作年限配备;贡献越大、工龄越长、业务重要性越大,配备新一点的车辆。 (二)、配车办法 1、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以上配个人专车。 2、可以高职低配,不可以低职高配。 3、该配车仅限于高
2、层领导,享受同级别行政待遇的其他人员不在配车范围之列。 (三)、用车规定 1、所有配车,均为公司财产,不属于个人物品。 2、配车用来方便领导的工作和生活,当个人生活用车与工作用车发生冲突时,优先保证工作用车。 3、公司配备给领导的车辆,当个人不用车辆闲置时,车辆经该领导确认后,公司有权调动 其车辆,由专职驾驶员驾驶,用于公司公务需要,但原则上不耽误该领导工作用车。 4、公司领导所配公车在用于公务时,若需司机,司机由行政部调配。 5、所配车辆保险、年审、维修保养等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办理。 (四)费用报销 1、执行公司有关费用报销管理办法,不再享受其它交通补贴。 2、对已配车辆,实行限额费用报销:
3、(1)、总经理:配置私车一辆。 保障条件:每月报销实际用油、年强制险、年检、保养维护、维修。 使用办法:此车辆为总经理日常用车,不再使用其它车辆,以此车为主,本公司其他人员因公司公用车辆紧张,且事务紧急的,可借用此车。由于总经理招待业务较多,暂不执行定额报销油费,油费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2)、副总经理:配置私车一辆。 保障条件:每月发生油费定额为600元/月,市区内业务不再单独派车。超定额费用自负,除违章事故,公司购买年强制险、年检、保养维护、维修。使用办法:此车辆为副总经理日常用车,不再使用其它车辆,以此车为主,本公司其他人员因公司公用车辆紧张,且事务紧急的,可借用此车。如需出差至市区以外
4、的公务活动,原则上以公司派车为主。确需带车的,需由分管办公室的副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登记起始里程数,按0.8元/公里补助,报销过路、过桥费。 3、费用必须用车辆所发生合法、有效费用和票据结算;每月由财务部统一进行登记确认,所报销的票据单独粘贴。(五) 、其它:1、车辆使用者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交通法规,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规范驾驶,避免事故,因违章驾驶等主要责任造成的罚款或事故由责任人承担。2、配车违反交通规则,若非用于公务,由个人承担,属于公务事项违章时由公司承担(如赶时间超速)。 3、配车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私自外借车辆一切后果自负,查实外借者将公开书面批评,直至收回车辆。4、 所配车辆负责人外出出差不用时应按公司规定车位停放车辆,时间较长者应将车钥匙由行政部代保管。5、车辆报废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6、如高层领导遇特殊情况离职时,需将车辆完好交接后方可办理其它手续。四、 附则: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公司对本制度有指定、修改权。本办法自2017年1月起实施。 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