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试验室人员岗位职责工程试验室人员岗位职责试验室职责1、贯彻国家和部颁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并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措施办法,对所属标段的试验项目、试验数据、试验质量负责,审查上报试验报告。2、负责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土工等有关标准试验、委托试验和外送检验工作,本室的试验工作和计量器具等周期送检(自检)工作。3、对试验室的试验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解决工程试验中的咨询问题,项目部试验室承担各分试验室不能做的试验委托项目,对项目试验室做不了的试验项目,由项目试验室及时委托具有省以上计量认证和资质的试验室试验,统一进行外委试验费应结算,对内做好台帐登记,签署手续完备,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
2、交通质监站文件进行,每月底结算一次,没季度由局项目部财务转账。4、以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为指导,制定试验工作实施计划,监督和指导工程施工。5、配合物资部负责原材料的调查取样,监督检查主要工程材料的正确使用和合理保管,按规定的频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试验。6、参加业主、监理、局项目部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竣工验交,参与有关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7、结合施工需要,进行必要的课题研究,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试验室主任职责1、在局项目部总工的领导下组织项目试验室进行正常性试验工作,并对项目试验室的技术,质量,安全,环境等全面负责。编制试验工作管理办法,以及试验大纲。2、贯彻执行国家各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方针,政策,接受上级,业主,监理下达的各项任务。3、掌握工区的施工动态的情况,指导整个标段试验业务的开展,协调各项试验工作,解决有关试验中的技术问题。4、组织确定试验方法,签发试验报告,对签发的试验报告本身质量负责。5、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事故的调查分析。6、负责召开试验工作会议,组织试验人员学习新标准、新技术。7、项目试验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对所属派出机构(项目试验室)的管理。技术负责人职责1、在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试验机构的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