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厅安全标准化工作达标认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营业厅安全工作水平,完善营业厅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保障人身和资金、票卡等财产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移动营业厅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与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爆炸、防火灾、防突发事件、保障资金和人身安全。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防范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风险的自办营业厅。第二章 营业厅风险分级及认证标准第四条 夜间平均存放
2、现金、票卡、手机价值低于2万元的营业厅定为三级风险营业厅。第五条 夜间平均存放现金、票卡、手机价值达2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营业厅定为二级风险营业厅。第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营业厅定为一级风险营业厅:(一)全球通品牌店、动感地带品牌体验店、提过24小时自助服务的营业厅。(二)夜间平均存放现金、票卡、手机价值超过5万元及以上的营业厅。第七条 参加“营业厅安全标准化工作达标认证”的三级风险营业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安防设施要求1. 有防盗门窗,且均设有地锁。2.所有台席均配备投币式保险柜,过夜现金保险柜必须固定在地面或墙面。3.存放过夜现金保险柜房间的防盗窗设有户直径不小于1
3、6毫米,间距不大于12厘米的铁栏杆。4.营业厅监控设备运行良好、视频清晰可辨,监控设备每月有巡检记录。5.营业厅内必须安装“CK”报警器红外探头且运行良好,每个台席均在隐蔽处设有报警按钮,“CK”报警器每月有巡检记录。6.营业厅所有人员均能熟练使用CK报警设备,CK报警器布撤防密码保管妥善、定期更换并有记录。(二)消防工作基本要求1. 灭火器按照10平方米/KG配备,最大保护距离不超过10米。2.厅内张贴“防火安全疏散示意图”和“禁烟告示牌”。3. 配有消火栓的营业厅,消火栓不得被任何物品遮挡,消火栓箱内器材齐全可用,干净整洁。4. 每日对厅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并有巡查记录。5.消防通
4、道保持畅通,无杂物堆放或物品遮挡。6.无移动式插座串接使用、乱拉临时电源线、私自使用加热设备或大功率电器(500瓦以上)等违规用电行为。7.每季度由专职电工对营业厅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在营业厅一本通记录签字。(三)安全管理要求1.营业厅所有人员均在营业厅一本通上签订安全责任状。2.营业厅所有人员均熟悉营业厅安全工作宝典内容,熟知应急事件处理流程。3.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并在营业厅一本通上记录。4.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5.营业厅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无危险品。6.所有台席营收现金凡面额超过100元的钞票均应投入保险柜内,台席抽屉内存放的小面额营业厅不得超
5、过500元。7.营业期间所有前台保险柜均不得打开、后台保险柜随时上锁,开启保险柜以外时间,钥匙不得插在保险柜上。8.厅内所有保险柜应保持钥匙和密码分开保管。9. 营业款应每天盘缴并汇入公司指定账户,营业实物(各类有价卡、手机、促销品等)及余款,必须由班长、值班长或稽核人员下班后进行收集核对,登记后存入过夜保险柜,双人管理。第八条 参加“营业厅安全标准化工作达标认证”的二级风险营业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安防设施要求1. 有防盗门窗,且均设有地锁。2.所有台席均配备投币式保险柜,过夜现金保险柜必须固定在地面或墙面。3.存放过夜现金保险柜房间的防盗窗设有户直径不小于16毫米,间距不大于12厘米
6、的铁栏杆。4. 营业厅监控设备运行良好、监控区域覆盖营业入口、台席、库房、过夜现金保险柜所在地等重点部位,营业厅监控覆盖面达90以上.5图像质量应确保清晰可靠,能对营业过程相关人员进行监视、记录、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相关人员的体貌特征,图像资料至少7天。6. 监控终端设置在营业后台有人可兼管的办公室或与一级风险等级营业厅一并联网。7.监控设备每月有巡检记录。8.营业区域、后台办公区域及库房必须安装“CK”报警器红外探头且运行良好,每个台席均在隐蔽处设有报警按钮,“CK”报警器每月有巡检记录。9. 营业厅所有人员均能熟练使用CK报警设备,CK报警器布撤防密码保管妥善、定期更换并有记录。10.营
7、业厅库房必须安装防盗门(二)消防工作基本要求1. 灭火器按照10平方米/KG配备,最大保护距离不超过10米。2.厅内张贴“防火安全疏散示意图”和“禁烟告示牌”。3. 配有消火栓的营业厅,消火栓不得被任何物品遮挡,消火栓箱内器材齐全可用,干净整洁。4. 每日对厅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并有巡查记录。5.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无杂物堆放或物品遮挡。6.无移动式插座串接使用、乱拉临时电源线、私自使用加热设备或大功率电器(500瓦以上)等违规用电行为。7.每季度由专职电工对营业厅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在营业厅一本通记录签字。(三)安全管理要求1.营业厅所有人员均在营业厅一本通上签订安全责任状。2.营
8、业厅所有人员均熟悉营业厅安全工作宝典内容,熟知应急事件处理流程。3.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并在营业厅一本通上记录。4.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5.营业厅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无危险品。6.所有台席营收现金凡面额超过100元的钞票均应投入保险柜内,台席抽屉内存放的小面额营业厅不得超过500元。7.营业期间所有前台保险柜均不得打开、后台保险柜随时上锁,开启保险柜以外时间,钥匙不得插在保险柜上。8.厅内所有保险柜应保持钥匙和密码分开保管。9. 营业款应每天盘缴并汇入公司指定账户,营业实物(各类有价卡、手机、促销品等)及余款,必须由班长、值班长或稽核人员下班后进行收集核
9、对,登记后存入过夜保险柜,双人管理。10. 必须设立营业期间警卫力量值勤守卫。第九条 参加“营业厅安全标准化工作达标认证”的一级风险营业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安防设施要求1. 有防盗门窗,且均设有地锁。2.所有台席均配备投币式保险柜,过夜现金保险柜必须固定在地面或墙面。3.存放过夜现金保险柜房间的防盗窗设有户直径不小于16毫米,间距不大于12厘米的铁栏杆。4. 营业厅监控设备运行良好、监控区域覆盖营业入口、台席、库房、过夜现金保险柜所在地等重点部位,营业厅监控覆盖面达90以上.5图像质量应确保清晰可靠,能对营业过程相关人员进行监视、记录、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相关人员的体貌特征,图像资料
10、至少20天。6. 营业厅监控必须联网实行远程监控,监控终端设置在各单位综合大楼监控室,实行24小时有人监控,发现可疑问题及时上报处理。7.监控设备每月有巡检记录。8.营业区域、后台办公区域及库房必须安装“CK”报警器红外探头且运行良好,每个台席均在隐蔽处设有报警按钮,“CK”报警器每月有巡检记录。9. 营业厅所有人员均能熟练使用CK报警设备,CK报警器布撤防密码保管妥善、定期更换并有记录。10.营业厅库房必须安装防盗门。(二)消防工作基本要求1. 灭火器按照10平方米/KG配备,最大保护距离不超过10米。2.厅内张贴“防火安全疏散示意图”和“禁烟告示牌”。3. 配有消火栓的营业厅,消火栓不得被
11、任何物品遮挡,消火栓箱内器材齐全可用,干净整洁。4. 每日对厅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并有巡查记录。5.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无杂物堆放或物品遮挡。6.无移动式插座串接使用、乱拉临时电源线、私自使用加热设备或大功率电器(500瓦以上)等违规用电行为。7.每季度由专职电工对营业厅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在营业厅一本通记录签字。(三)安全管理要求1.营业厅所有人员均在营业厅一本通上签订安全责任状。2.营业厅所有人员均熟悉营业厅安全工作宝典内容,熟知应急事件处理流程。3.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并在营业厅一本通上记录。4.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5.营业厅整洁卫生、物品摆
12、放有序、无危险品。6.所有台席营收现金凡面额超过100元的钞票均应投入保险柜内,台席抽屉内存放的小面额营业厅不得超过500元。7.营业期间所有前台保险柜均不得打开、后台保险柜随时上锁,开启保险柜以外时间,钥匙不得插在保险柜上。8.厅内所有保险柜应保持钥匙和密码分开保管。9.营业款应每天盘缴并汇入公司指定账户,营业实物(各类有价卡、手机、促销品等)及余款,必须由班长、值班长或稽核人员下班后进行收集核对,登记后存入过夜保险柜,双人管理。10. 必须设立24小时警卫力量值勤守卫。第三章 认证流程第十条 三级风险营业厅安全标准化工作达标认证报名及流程:(一)三级风险营业厅安全标准化工作达标认证由各单位
13、独立进行,每年评选一次,原则上每年4月开始评比验收。(二)凡通过评审认证的,将于五月份授予“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点”奖牌,有效期为12个月。(二)市公司将对各单位的评审结果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不符合认证标准的,将现场摘牌。第十一条 一、二级风险营业厅安全标准化工作达标认证报名及流程:(一)一、二级风险营业厅安全标准化工作达标认证每年举行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当年具体情况再行通知。(二)参加认证营业厅需填写营业厅安全标准化工作达标认证申请审批表(附件一),签字盖章后报至各县(市)分公司,各营销中心(部)综合部处,由各单位综合部统一报至市公司综合部。(三)市公司综合部组织各单位及客服部相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上报营业厅现场核查评审。(四)凡通过评审认证的,将授予“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点”奖牌。(五)“营业厅安全标准化工作达标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年,到期后由综合部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复审。复审达标的,继续保留“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点”奖牌,有效期顺延12个月;复审不达标的,将收回奖牌。第四章 其它事宜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