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点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点文库
全部分类
  • 临时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点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保安服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doc.docx

    • 资源ID:2895965       资源大小:17.60KB        全文页数:7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保安服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doc.docx

    1、保安服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doc保安服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保安服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安服务组织和保安人员的管理,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促进保安服务业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保安服务组织,招用、聘用保安人员和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保安服务组织,分为下列两类:(一)社会保安服务组织:指经公安机关批准,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社会提供守护、押运等治安防范有偿服务的企业。(二)内部保安服务组织:指经公安机关批准,由企业、事业单位设立,从事内部守护、押运等治安防范的组织。本条例所称的保安人员,是指被社会保安服

    2、务组织或者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第四条从事保安服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第五条公安机关是保安服务业的行业主管机关。各级公安机关对管区域内的保安服务组织及其保安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商、税务、劳动、物价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社会保安服务组织的管理。第二章保安服务组织的设立和保安人员的招聘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社会保安服务组织。星级宾馆饭店、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和其他确需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

    3、织。未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单位,需使用保安人员的,应当向社会保安服务组织聘用。第七条设立保安服务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保安服务组织的负责人熟悉保安业务,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二)有公安机关认可的社会保安服务组织章程或者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管理制度;(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设立社会保安服务组织,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申请,报地、州、市公安机关批准,核发云南省社会保安服务许可证。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申请,报地、州、市公安机关批准,核发云南省内部保安服务许可证。第九条保安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品行良好,自愿从事保安工作;(二)被招用时,年龄为

    4、十八至四十五周岁;(三)身体健康,能胜任保安工作;(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具有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受过治安拘留、劳动教养或者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保安人员。第十条招收保安人员应当公开进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军队、武警部队的复员、退伍人员。被招用的保安人员,必须经其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同意。第十一条被招用的保安人员,应当参加岗前培训,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在岗的保安人员必须参加规定的保安业务培训。对保安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公安院校或者有条件的社会保安服务组织及其他单位进行。保安人员培训的时间、内容、

    5、方式等由省公安厅另行规定。第十二条社会保安服务组织和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单位与被招用的保安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安服务组织和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根据需要可以为保安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第三章保安服务组织及保安人员的职责第十三条保安服务组织的职责:(一)依法开展保安服务活动,维护客户或者本单位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二)管理保安人员,维护保安人员合法权益;(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四条保安人员的职责:(一)依法执行守护、押运等治安防范任务;(二)保护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发

    6、案现场秩序;(三)依照有关规定,查验出入执勤区域人员的证件和车辆、物品的出入手续;(四)做好执勤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治安事故的工作;(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发现犯罪分子,应当及时扭送公安机关或者保卫组织处理;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及时报告。第十五条保安人员在制止犯罪活动过程中,遇有暴力抗拒,可以使用保安器械。第十六条保安服务组织、客户单位、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单位,不得指使保安人员从事非法活动。第十七条保安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辱骂、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三)敲诈勒索财物;(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

    7、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五)罚款或者没收财物;(六)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和来源合法的财物;(七)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八)为客户或者本单位提供催款逼债等非法服务。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保安服务督察制度,对保安服务组织、保安人员的工作情况和纪律作风进行经常性督察,预防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对云南省社会保安服务许可证和云南省内部保安服务许可证实行年度检验。第二十条保安服务组织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保安人员的学习、训练、执勤、奖惩等管理制度,并报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第二十一条社会保安服务组织和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单位,应当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业务技能训练

    8、,提高保安人员的素质,经常检查保安人员执行纪律、制度的情况,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并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工作。保安服务组织应当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保安人员奖惩的依据,并书面通知本人及客户单位。第二十二条社会保安服务组织应当依法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应当载明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劳务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社会保安服务组织应当将保安服务合同在订立之日起十五日内报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第二十三条保安人员执勤,应当身着统一的服装,佩戴标志和保安人员工作证。违者不得上岗。第二十四条保安人员执勤,可以配备统一规定的保安器械和通讯、报警等设备,不得配备枪支、警械

    9、。因执行押运钞票、贵重物品或者守护重点金融目标等勤务,需要临时配备枪支、警械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借用,执勤完毕必须及时归还。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五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守执勤纪律,文明执勤;上岗前或者执勤中,严禁酗酒;非执勤时间,不得携带保安器械外出。第二十六条未经省公安厅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销售保安器械、服装、标志、证件。保安器械、服装、标志、证件仅限于保安人员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持有和使保安人员的服装、标志、工作证样式和保安器械种类由省公安厅另行规定。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七条保安服务组织及其保安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予以

    10、表彰奖励:(一)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或者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表现突出的;(二)抢险救灾,预防治安事故或者其他事故,保卫社会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的;(三)在治安防范的其他方面成绩显著或者有较大贡献的。第二十八条保安人员在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事迹特别突出,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报请有关部门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处以(一)未经批准设立保安服务组织或者从事保安服务的;(二)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招用、聘用保安人员的;(三)未经公安机关委托,擅自培训保安人员的。公安机关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对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

    11、,依法予以取缔;对违反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责令辞退擅自招用、聘用的保安人员;对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没收非法所得。第三十条保安服务组织、客户单位、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单位,指使保安人员从事非法活动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处以二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并对指使者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责令其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一)社会保安服务组织或者设立内部保安服务组织的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的;(二)社会保安服务组织不按规定将保安服务合同报公安机关备案的。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

    12、规定的,由县级公安机关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保安器械、服装、标志、证件及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一至四倍的罚款。非法持有或者使用保安器械、服装、标志、证件的,由县级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并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保安服务组织违反本条例,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吊销云南省社会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云南省内部保安服务许可证。第三十四条保安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规定行为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必要时可以吊销其保安人员合格证;有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行为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吊销其保安人员合格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侵犯保安服务组织和保安人员合法权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条例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公安厅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年4月1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

    本文(保安服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doc.doc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