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社团指导教师聘任第三条社团指导教师的聘任条件: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 策,规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和制度,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关心学 生成长;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社团 指导工作;3.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内有一 定造诣;4.愿意接受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5.思想政治类社团的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6.具有适应社团管理的其他条件。第四条指导教师原则上从本校教师中选聘,每个社团原则上聘 请一名指导教师。聘请前须经社团挂靠单位及学校社团管理部门的审 定。第五条 社团聘请指导教师在挂靠单位指导下进行,社团填
2、写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经过挂靠单位审核, 学生社团管理部门备案后完成聘任,并由学生社团管理部门颁发聘 书。指导教师原则上聘期为2年。第六条指导教师如有变更,需要按照本章要求重新聘请。第三章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职责第七条应专注于社团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把思想政治教育 融于各种活动中,教育引导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 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第八条 积极参与社团的建设,指导学生规划社团发展,经常参 加社团活动。第九条及时了解掌握社团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结合自 身教学科研,为社团开设专题培训讲座,指导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活 动。第十条 加强与社团挂靠单位的联系,指导学
3、生解决在社团工作 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社团利益。第十一条 加强对社团的管理,引导社团规范化发展。指导建立 健全社团内部管理制度,对社团及成员的行为加以规范,并对社团负 责人的调整提出建议,推动社团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第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团管理部门有权解聘社团指导 教师:1.违反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纪行 为的;2.社团指导教师没有履行本细则第三章规定的工作职责;3.指导教师行为违反学校、社团管理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4.指导教师不能胜任或不适合作社团指导工作;5.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的情形。如社团原指导教师经批准被解聘的,社团在挂靠单位的指导下按 照本细
4、则第二章重新聘请指导教师。第四章 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认定第十三条学校团委负责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的认定,每年认定 一次,每年12月认定。第十四条 基础工作量认定,上限5课时。指导教师培训指导社团工作,每年按实际指导次数核定工作量, 一次指导(不少于45分钟)按1个课时认定工作量。第十五条其他课时认定,上限5课时。1.社团(活动)获得上级媒体宣传报道,同一宣传报道事项不 重复计算。(1)省(部)级以上新媒体平台(网站、微信、微博等)获得宣 传报道一次,指导教师按0. 5个课时认定工作量;(2)在省(部)级以上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平台或国家级官 方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一次,指导教师按1个课时认定工作
5、量;(3)在国家级传统媒体平台宣传报道一次,指导教师按2个课时 认定工作量。2.社团(活动)获得上级表彰,一个参评年度内不同级别的同 一荣誉不重复计算。(1)以社团名义参加学校重大工作(活动),获得校级表彰的社 团,指导教师按1个课时认定工作量;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指导教师按2个课时认定工作 量;(3)获得国家级表彰,指导教师按4个课时认定工作量。第十六条工作量认定程序1.指导教师培训指导社团工作,社团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证明 材料至学生团体联合会;2.社团(活动)获得上级媒体宣传报道,社团于5个工作日内 提交支撑材料至学生团体联合会;3. 12月底前,社团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 量汇总表(附件),连同证明材料(纸质版)经社团挂靠单位审核、 校团委认定,确定最终工作量。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所有。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安徽财经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汇总表指导教师工号社团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工作时间20年 月20 年 月序号指导日期指导内容简介工作量合计报道时间宣传报道的标题、宣传的平台和所属板块表彰时间表彰内容和表彰单位总计指导教师签名确认:挂靠单位(盖章)确认:校团委(盖章)确认: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校团委存档,一份挂靠单位留存,一份作为指导教师津贴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