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省中心组织对考核情况进行核实确认,考核结果统一在省中心网站公示。八、考核确认为优良的施工单位,参与下一年度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参加抽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或最高加5分(综合评标法),但不得变更原项目经理(负责人);考核为优良的项目经理(负责人),其所在施工单位参与下一年度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参加抽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或最高加5分(综合评标法);考核确认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两年内不能再从事我省项目工程施工,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能再从事我省项目工程施工,考核结果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考核为不合格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不能再从事我省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2、施工单位不能再参与项目工程招投标:1、工程进行转包的转包单位和受转包单位;2、工程有挂靠行为;3、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私自改变建设工程;4、工程出现四级(含四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5、由于施工单位过错造成群众上访或未按时完工。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不能再从事项目工程施工管理:1、工程有挂靠行为;2、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私自改变建设工程;3、经查实,有两次以上记录未对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停工、整改通知等按时执行;5、所管理的标段未通过工程初验;6、因管理不善造成群众上访或未按时完工。十一、各市州中心每年可根据淘汰的施工单位情况,推荐相应数量符合条件的并被评为“优良”的市州投资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参与项目工程招投标。十二、各市州中心应加强诚信考核管理,对工作人员建立严格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工作人员对被考核单位及人员不良行为不予确认记录或隐瞒不报和因其他原因使考核结果与实际严重不符的,市州中心应及时纠正考核结果,并对考核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附件:1、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表2、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表3、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程序及要求二八年八月六日抄 送:各县(市、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六日印制附表1: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
4、目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表序号内容总扣分值记分细则扣分值1进度20分未在开工前准备好施工设备及材料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任务施工资料整理未与施工进度同步未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开工令时间规定按期开工未按合同要求完成竣工资料整理、归档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竣工后,未及时清理现场、退离现场2质量30分施工中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工程未按设计施工且低于设计标准工程存在明显的质量安全隐患擅自变更设计未按质量验收程序进行工程验收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
5、进行检验或者结构安全的试快、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检验不合格,擅自使用或弄虚作假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对工程质量投诉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3安全 5分未为从事危险作业(如爆破)的职工办理意外保险有违反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行为4管理25分与有关单位或企业之间互相串通、行贿、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承接任务或参加招投标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和范围,擅自承揽工程的;涂改、伪造、出借、转让企业资质证书的,存在非法挂靠,非法分包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书承诺不符没有在项目现场设立项目部虚报工程量项目经理同时承担超过一项在建工程项目的擅自变更项目经理
6、现场施工不文明,现场协调能力较差5其它拖欠材料供应等单位材料款的拖欠和克扣劳务人员工资,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或聚众闹事的不服从建设单位统一指挥及管理 注:考核得分为100分减去所扣分。附表2: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表内 容总扣分值控制未组织制定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未按合同要求组织完成工程任务未按合同要求组织完成竣工资料整理、归档未在要求的时间内组织完成工程整改未在要求时间内组织完成竣工资料整改施工中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工程未经自验收合格,就交付使用擅自指使工程变更,进行施工310分违章指挥,造成人员伤亡、
7、工程受损职业操守40分不具备项目经理(负责人)的相关资质同时承担超过一项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经常不在岗(累计30日),没有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就项目工程整改要求未组织完全落实到位的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威胁建设方(监理)人员因管理不善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或聚众闹事的注:附件3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程序及要求一、审查程序: (一)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省中心网站上发布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公告;(二)市州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州中心”)受理施工单位资格申请报名;(三)市州中心组织对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四)市州
8、中心汇总后向省中心上报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五)省中心组织对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资格进行复核;(六)省中心将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施工单位名单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及省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5日,无异议的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施工单位名单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及省中心网站上公布。二、审查有关要求:(一)从事我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是独立承担工程施工的企业法人;2、具备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林业及生态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资质证书;3、两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吊销资质等级、营业执照、
9、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停业整顿等处罚;4、有从事过相关工程建设的类似经验。 (二)施工单位申请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备原件核对):1、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二份(分别向市州中心及省中心);2、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表一式二份;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二份;4、单位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各二份;5、项目经理(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其他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二份; 6、3年来的年检表复印件二份; 7、工程施工业绩材料(重点突出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工程)二份; 8、施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三)市州中
10、心受理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资格申请报名后,及时组织对施工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具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工程经验且业绩较好的施工单位应重点考虑。(四)省中心经过复核后,将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施工单位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省中心网站上公布。(五)各市州中心每年根据淘汰情况,推荐相应数量符合条件的并被评为“优良”的市州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参与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表申报单位:填报日期: 年 月 日施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1)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资质单位法人注册资金主管部门联系电话成立时间批准部门单位性质批准文号单位人员概况执业人员总数其中国家
11、级资质技术员省级资质其他人员单位主要成员基本情况姓名职务技术职称性别年龄所学专业取得任职资格时间上述表格必须经申报单位签章确认。施工单位基本情况表(2)相关资料清单资料名称份数是否提供原件市州中心资料核对情况工商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证明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单位资质证书拟从事土地整理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业绩其他1、上述表格必须经申报单位签章确认;2、相关影印资料经设计单位签章后附后;3、所附资料与填报表格合并装订成册,便于存档。施工单位基本情况表(3)施工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市(州)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意见(签章) 省级土地开发整理机构审核意见年 月 日上述表格必须经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市(州)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签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