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车辆的结构和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O(二)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交通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三级及以上。(三)合理选配农村客运车型。包车和约租客运,以及途经路面宽度为单车道3.5米四级公路的农村客运班线,可按照交通部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选择车长不小于3.5米的营运客车;通行其他等级公路的农村客运班线(不包括包车和约租客运),应当按照交通行业标准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JT/T616)的规定,选择相应车型。镇村公交客运或农村客运
2、公交化经营班线,可选用公交车型。三、农村客运车辆运行要求(一)车速限制。对路面狭小路段和存在道路安全隐患的急弯、陡坡、视距不良与过村镇路段,实行限速通行,前后设立限速标志,公路客车行驶的最高速度不得超过路段限速标志规定的车速。一般要求:3.5米及以上的单车道路段最高限速20Km/h,受限路段限速10Km/h;水泥或沥青路面的双车道路段限速40Km/h,受限路段限速l5Km/ho(二)时段限制。根据客运路线里程、地理条件和季节,控制早晚运行的客车通行时间,由县政府组织公安、安监、交通等相关部门确定。(三)气候限制。遇大雾、暴雨、冰雪等恶劣天气,应按照公安部门管制要求,禁止客车通行农村公路。(四)
3、车辆标识。农村客运车辆必须统一营运标识、外观颜色,由交通运输局会同公安局联合确定后报县人民政府备案。(五)车辆保险。必须购买足额营运车辆保险,其中承运人责任险不得低于40万元/座。(六)车辆动态监控。自2015年1月1日起。新增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安装使用车辆动态监控装置,之前己经投入营运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7年前加装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具体安排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七)乘员要求。严格实行一座一人,严禁超员。四、农村班线客运驾驶员从业条件从事农村客运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二)取得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并经运输企业培训上岗;(三)年龄不超过60周
4、岁;(四)3年内无较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五)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五、规范农村客运车辆管理严格XX县农村客运发展规划(2015年2020年)要求,以乡镇为单位,对从事农村班线客运运力实行总量控制。(一)严格限制运行区域。除途径单车道四级公路的客运班线外,必须按照交通行业标准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JT/T616),选用车长不小于4.8米的客车从事农村班线客运。对于己经选用3.5米-4.8米的小、微型客车运营的农村客运班线,要加强管理,限期更新淘汰,途径线路达到四级双车道等级及以上道路时,要及时淘汰更新班线客运小、微型客车,引入安全技术条件更好
5、的客车。(二)积极推进农村客运运力提档升级。鼓励农村客运更新使用更舒适、更安全的车辆,积极支持新能源车辆在农村客运上的运用。严格限制使用小、微型客车从事农村班线客运。(三)有序推行公司化经营。新进入市场的农村客运经营主体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通过引进道路客运企业、支持个人或组织依法组建客运公司等途经,引导现有个体客运户过渡到公司化经营管理模式。六、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各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客运车辆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政府牵头、乡镇为主,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县、镇、村、组四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努力实现农村道路
6、客运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达标、驾驶员合格、管理有序、运行安全的目标。(一)落实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县政府制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监督、检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管,实行“县管、镇包、村落实”的政策,明确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县政府牵头,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管理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指导和督促乡镇政府落实道路运输安全机构、人员和经费,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二)明确政府
7、职能部门农村客运管理职责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道路运行秩序管理,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把好农村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根据县人民政府委托,按规定牵头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公安、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客运企业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吊销相
8、应的经营范围。新增公路经营农村客运班线的申请许可由县政府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安全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通行条件联合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由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三)认真落实农村客运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农村客运经营者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农村客运车辆装载运态监控装置后,必须保证正常使用,客运企业必须履行安全动态监管职责,实行动态监控。驾驶员不得超员超载,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全学习。要按国家和我县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承运人责任险等法定保险,确保具备相应的事故赔付能力,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赔偿责任,增强对各种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置、赔付和抗风险能力。附件:XX县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查表经营业户名称经营性质联系人联系电话经营许可证号地址申请经营线路镇村至镇村公路等级总里程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情况车辆号码运输证号车辆类型核定座位技术等级驾驶员,姓名资格证准驾类型资格证号部门联合审核意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年月日县安监局审核意见:县交警大队审核意见:县运管所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