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 月 日变更注册原因聘用企业变更 企业名称变更 姓名变更 聘用企业变更原聘用企业联系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现聘用企业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工商注册地是否跨城市变更通讯地址企业类型施工 勘察 设计 监理 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 企业资质专业类别资质等级资质证号编号资质证号编 号企业 更 名 企业更名前名称企业更名后名称姓名变更更名前姓名更名后姓名不予注册情 形有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规定不予注册情形之一。 原企业意见 我单位已与 同志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负责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聘用企
2、业意见我单位聘用的 同志, 聘用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申报材料真实,同意该同志申报变更注册。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本人对内容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申请人(签字):填 表说明(2-1)一、本申请表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二、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三、封面中“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是指建造师注册聘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四、“身份证明”应优先使用个人身份证。按国家规定,没有身份证的人员才可以考虑使用军官证、警官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使用护照。五、“注册专业”是指原
3、批准的在注册有效期期限内,且未失效的一个或多个注册专业。六、“企业更名”,是指企业的称谓发生变化,由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七、“姓名变更”应提供在公安机关已办理变更的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八、“工商注册地”是指现在聘用企业的工商注册地。九、“企业资质类别” 是指申请人所在施工企业主项资质及等级。十一、“不予注册情形”指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所列的情形之一,如有可在相应的数字上打上“”。十二、“其它注册情况”栏中“注册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是指取得国家规定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注册证书名称和证
4、书编号。十三、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十四、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市(地)建设主管部门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2-2)编号:聘用企业名称审查内容审 核 情 况审 查 依 据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七)被
5、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九)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的;(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二、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需申报材料附件。(十二)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十三)变更后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姓名变更的);(十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变更函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十五)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审查结果不符合要求
6、的情形(一)申请表注册企业是否符合要求注册城市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不予注册情形(二)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三)变更后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五)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原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意见1、同意执业企业变更 2、同意企业名称变更 3、同意姓名变更 审查人(签名): 市(地)建设主管部门全称 (加盖市(地)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不同意执业企业变更,理由: 不同意企业名称变更,理由: 不同意姓名变更,理由:加盖市(地)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备 注市(地)
7、建设主管部门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变更注册审批汇总表(2-3)市(地)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申报时间:序号姓 名更名前企业名称/更名后企业名称变更注册前企业名称/变更注册后企业名称更名前姓名/更名后姓名注 册市(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申请人数总计: 人 ,批准人数: 人,不批准人数: 人 制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证明(2-4)专业注册证书号身份证 军官证 警官证 护照身份证明号原聘用企业名称现聘用企业名称在岗情况无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已竣工验收 在建工程已办理移交手续无债权债务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所列情况申请人意见 本人对承诺书的内容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原聘用企业意见我单位聘用的 同志,其申报材料真实,同意该同志申请变更注册。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备注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一) 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二) 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三)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