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火车:软席车;轮船:二等舱;飞机:其他工具:长途汽车按实报销。原则上省内省外距离出差地在600公里以内的不准乘坐飞机。 2、经理以上人员。硬卧车;三等舱; 3、其他人员。硬席车; 4、不符合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位、飞机条件的人员,不得乘坐,特殊需要,事前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发生的费用由本人自理。 5、不带车出差,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市区内可选乘公交车、地铁、小公共汽车及出租车。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补助40元,一般地市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补助20元。带车出差,不补助交通费,不报销车票。(二) 住宿费报销规定发生的住宿费,凭发票报销。1、 省内、省
2、外一般地、市 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150元/人.天;经理以上人员:100元/人.天;其他人员:80元 /人.天2、 直辖市、省会城市200元/人.天;100元 /人.天3、 经济特区、特别行政区(具体包括深圳、厦门、珠海、汕头、香港和澳门)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260元/人.天; 120元 /人.天4、 参加上级公司及行业协会统一组织的各种会议的人员,凭上级批准参加会议的证明,住宿费据实报销。5、 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应经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签批后报销,否则,超过规定标准部分由本人自理。6、 出差人员的住宿发票、车船票等必须合法合规。7、 员工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在
3、省内其他地市及省外一般地区出差15元,经济特区20元,特别行政区40元。乘坐火车、汽车,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8、 员工外出参加会议,已享受会议伙食补助的,不再支报会议期间的补助费。9、 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三项费用不允许包干使用。按上述制定的标准,不超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报销,超过的部分不予以报销。三、 济南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 凭车票报销,每月报销一次,超支自理,节约不补。1、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200元/人.月2、广场各职能部室发生的出租车或公交车费用,按部门每月包干报销,各部门每月包干额度按下表标准执行(如有特殊原因需单独呈报总经理批准):部门额度(元/月)综合部150营销部财务部合计450四、 业务招待费的报销规定 (一)业务招待费的范围:包括招待用餐费、烟、茶、水果、饮料等费用。 (二)业务招待费的报销手续: 业务招待费支出,先由经办人填置业务招待费申请单,报分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取得正式发票后由经办人、财务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报销。 (三)各部室要本着勤俭、节约、必须的原则,从严控制业务招待费,原则上要求各部室在商贸公司范围内酒店消费,消费额要严格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五、上述各项费用的报销审批程序按广场的原程序执行。 深圳(十一郎shiyil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