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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重机械伤害事故汇编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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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重机械伤害事故汇编案例.docx

    1、起重机械伤害事故汇编案例起重事故案例汇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关系到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企业效益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各级领导、全体员工的神圣职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安全管理的一贯方针,为更好落实这一方针,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和防范意识,起重专业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集了我公司及冶金企业近十年来发生的30起典型的起重事故案例,将他们编辑在一起,希望全体员工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思想实际和作业特点,认真借鉴他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增强“我要安全”的意识,提高自己的技能,落实我要“我要安全”的责任

    2、,从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从预防的角度上狠下工夫,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在我公司发生。案例一:电动葫芦坠落 修理工躲闪摔伤1、事故概况 2004年5月21日零点10分,浙江某不锈钢有限公司冷轧车间,两名修理工正站在2米多高的机器上检修机器,并操纵一台型号为LD5-17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吊装一根齿轮箱螺杆放于地面上时,其电动葫芦运行电机及驱动装置突然从上方坠于一修理工眼前,该修理工作出本能后退动作,因机器顶部无防护栏装置,故从1米多高的机器架上摔落下来,结果造成该修理工头部、肩部划破,两根肋骨断掉。 2、事故原因分析 (1)小车驱动装置与墙板的联接螺栓其中一根早巳松动,随着驱动齿轮

    3、的运行振动,结果带动其余三个固定螺栓受力不均衡,随着驱动齿轮箱运动的加剧从而使此三根螺栓逐渐松动和脱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小车驱动轮的被动侧轮缘与工字钢的侧翼磨擦程度比较严重,且一对轮缘与工字钢的两侧间隙均较小,导致小车的车轮行走不平稳或两侧轮面受力不均匀,结果造成小车驱动齿轮箱相对运动的振动,这也是造成联接螺栓松动加剧的另一个原因。案例二:LD5-15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行走小车电机(减速箱)坠落事故一、事故经过 2006年5月28日,公司一名操作工在操作一台LD5-15电动单梁起重机进行起吊工件时,该起重机的电动葫芦行走小车电机(含减速箱)突然坠落,砸到该操作工头部,导致

    4、操作工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主要原因:起重机电动葫芦行走小车润滑状况差,致使齿轮严重磨损,造成小车行走中发生振动,固定行走小车电机(减速箱)的螺栓发生松动,导致螺栓连接失效;起重机小车螺栓连接可能不可靠,如:个别弹簧垫圈未装、螺栓预紧力不足、螺纹配合较松等;该起重机使用近一年,但无法提供相应的维修保养记录,无法对使用过程的润滑情况进行追溯,而且由于操作人员无起重机械操作证,可能违章操作。从而,造成日常维修保养不良、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案例三:起重机械设备坠落事故2002年8月2日下午17时左右,某单位行车工起吊钢模准备吊至振动台时,一职工拿断丝钳从一方走向天沟钢模去剪钢筋,因没有避让吊物,

    5、就直接从吊物下方走动,突然行车发生故障,钢模从半空掉下,压在该职工身上,送医院后死亡。事故原因:1.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行车维修人员用一直径21mm,长度100mm的花键轴代替原来一只直径21mm,长度120mm的花键轴,使花键轴与花轴套咬合丧失,电动葫芦失去制动力矩导致被吊钢模快速垂直下坠,压死在钢模下方行走的死者。2.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是:(1)公司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意识不强,随意更换不同型号的电动葫芦花键轴后未作检测,盲目投入使用。(2)公司员工安全意识淡薄,随意在吊物下行走。(3)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行车长期未经安全检验合格擅自使用,维修作业人员未取得相

    6、应的资质。案例四:检修电葫芦人员坠落事故 2003年5月14日,山东某机械厂压容分厂锻工班双梁桥式电动葫芦,起重机发生一起操作工坠落死亡的事故。当日,设备管理员、电工、操作工3人在电动葫芦厂检查、维护设备,电工在司机室,设备管理员在调整小车的制动器,操作工在给小车供电滑线的行走轮加润滑油。当设备管理员调整好小车制动器,准备让操作工操作小车试验一下效果时,却不见操作工平某,司机室的电工这才发现平某已坠落在地上。事后观察到平某是从小车滑线侧走台板穿过后坠落的,此处的走台板已锈蚀严重。事故原因分析:一是检查和维修保养不到位,该钢丝绳电动葫芦由于作业环境较差,起重机上的尘土较多,平时清扫不及时,掩盖了

    7、钢板的锈蚀程度。分析锈蚀的主要原因是平时该电动葫芦停放处的屋顶漏雨,造成钢板锈蚀严重,早就应该进行全面检查和防腐处理;案例五:检修交叉作业,人员坠落 2003年4月13日,山东某机械厂铸钢分厂也发生了一起维修工从桥式起重机坠落死亡的事故。当日,维修钳工在电炉跨的承重梁上准备到造型跨的桥式起重机上,维修造型跨桥式起重机的大车西侧车轮。此时,厂房内烟雾较大,噪音过响,就在这时,电炉跨的一台30吨的桥式电动葫芦开过来将安某从梁上推下,从12米左右的高空坠落。事故原因分析:维修现场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另一台起重机上的操作工在操作桥式钢丝绳电动葫芦时违反正常操作程序。正常情况是在响电铃后,确认安全的情况下

    8、,方可操作。案例六:没有起升限位,电动葫芦吊钩坠落造成伤亡 1991年1月14日15时10分鸡西市恒山酱菜厂(地址:鸡西市恒山区)腐乳车间主任找生产厂长赵海涛反映车间人员不足,于是赵决定把工人江美玉临时调到该车间装卸。江在下午二时到腐乳车间后,看到工人姜波正准备用电动葫芦提升机往二楼送一车豆腐盘子,于是江主动跑过去操纵提升机。当提升机的吊盘上升到位后,江站在提升机吊盘底下,结果提升机吊盘却突然坠落,将江当场砸伤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1、该提升机电动葫芦起升高度限位器在二个月前损坏后,电工将其拆除一直未修复,使其失去超限位保护功能,致使吊盘上升到极限位置继续上升,将钢丝绳拉断。2、该单位无安全生

    9、产规章制度,电动葫芦提升机无安全操作规程;受害者系非操作人员,违间操作,违章站在吊盘下。案例七:错上加错错连错,无辜亡者何其冤 1994年10月22日10时50分黑龙江省查哈阳农场粮油加工厂精米车间,新分配到该车间的电工田坦平自己跑到四楼想把悬在一楼的电动葫芦吊钩提升到二楼至三楼之间,为吊自动称做准备。当合上电闸,按了上升电钮,当吊钩升至二、三楼之间时,又按停止电钮,结果吊钩没有停止却继续上升,于是他慌忙跑到控制箱那观看,结果发现磁力开关粘住,失去控制作用,接着,他便急忙拉开总控制开关,但这时吊钩已升到了电动葫芦顶部,其固定钢丝绳的绳夹已卡入电动葫芦的护板内。这时车间副主任张达正好从外面进入车

    10、间,发现这一情况便跑到四楼将田坦平批评了一顿。而这时,正好接近中午下班时间,当王金权刚走到楼门口,就听身后一响声,回头一看,电动葫芦吊钩掉下来,砸在孟令海的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电动葫芦未按安全要求设置起升高度限位器;手电门上未按安全要求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其磁力开关时常出现粘连没有及时检修将故障排除,“带病”运转。2、设备有缺陷,致使吊钩“冲顶”,钢丝绳断股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引起有关领导重视,未按安全要求进行整改。3、吊钩“冲顶”后,由于未立即坠落,使人产生麻痹思想,未能及时采取相应预防吊钩坠落伤人措施。 案例八:管理违规致电动葫芦操作人员触电死亡 1989年11月22日11时30

    11、分国营第七九厂(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保工南街26号)一车间工人田盛昌用电动葫芦吊一槽料进行酸洗作业摘钩,其右手握电动葫芦操作按钮(也称手电门),左手伸出摘钩,此时身体倾斜,由于作业时不慎,左脚却蹬落在酸槽中。致使溅起的酸溶液又恰巧落入操作按钮里,结果造成铁壳手电门短路,致使外壳带电,瞬间田盛昌被电击伤。当同班工人唐忠俭发现后,就立即将刀闸开关拉下切断电源。于是工人王喜云、张旭等人将田从酸池中拽出,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电动葫芦操作按钮的选用不符合ZBJ800136-89钢丝绳电动葫芦电气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中413条的规定。该条规定为:“按钮装置的外壳应使用高强度塑料制造,外壳表面应

    12、光滑,天气泡和开裂现象”而该厂的却为金属外壳,不符合安全要求埋下事故隐患。2、ZBJ800133-8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2263条规定:“按钮装置(手电门)应为安全电压控制”,而该厂电动葫芦手电门控制电源的电压对地为220伏。显然,该厂电动葫芦手电门外壳采用金属制造,控制电源电压采用对地220伏的电压,是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案例九:电动葫芦漏电工人触电死亡1989年8月14日11时锦州市莲花山冶金机械厂钎头车间维修电工袁新,对该车间清洗工库电动葫芦安装保护器后,经试车检查一切正常。而在晚班生产工人操作电动葫芦时却发现有麻电感觉,立即找来电工陈丰采取了临时绝缘措施,继续维持操作直至下班。在次

    13、日上班后,电工袁新准备摘下保护器检查,在登钢梯上电动葫芦运行的工字钢梁摘保护器时触电死亡。事故原因:1、安装的保护器电源接线焊接点处未装绝缘套管,也未采取其他绝缘保护措施,致使保护器出现漏电。2、电气设备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进行接地或接零。3、在发现用电设备出现漏电故障进行检修时未按安全要求切断电源,检修人员未穿绝缘鞋,违章穿短裤、拖鞋,且又违反安全规定站在钢制梯子上作业,造成触电死亡。案例十:吊钩中载荷脱出造成摆动把人伤1992年9月18日10时55分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人造板工业公司胶合板厂综合车间,出池工李开发、徐玉昌两个出池内蒸煮的原木段。在操作中,其中一根36厘米直径的木段从电动葫芦的吊

    14、钩中脱落,而斜立在蒸煮池壁上。于是李对徐说:“把斜立的木段放平后再吊”,接着李将吊木头专用索具上的一个挂钩挂在木段的底头,另一个挂钩由徐将其挂在上头。当挂好后,该木段已处于斜拉状态。这时,李躲至1.5米远后告诉徐进行起吊。徐起动电葫芦后,当木段下端刚离池底20厘米左右时,木段却从吊钩中脱落,致使吊钩因惯性作用,使其摆动起来,将李开发头部撞伤,经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1、歪拉斜吊,致使吊重从吊钩中脱出,导致吊钩大幅度摆动,将违章未戴安全帽,未脱离起重作业危险区人员头部撞伤死亡。2、吊钩上无防止索具意外脱出的闭锁装置。电动单梁起重机常见问题分析小车的常见问题 电动葫芦是一种被我们

    15、普遍利用的提吊重物的工具。由于其拥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主要以地面操作形式为主)、造价低等特点,所以在机械、化工、轻工等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电动单梁起重机是由电动葫芦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其小车就是指电动葫芦。其工作原理等同于葫芦式起重机。 GB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相关国家标准,为防范这类起重机械发生起重伤害事故,要求电动葫芦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如端部止挡、安全制动装置、缓冲器、限位器等,虽然这些安全防护装置的配备有效地提高了葫芦式起重机的安全可靠性,但是由于设计、制造产生本身缺陷等多种原因,目前葫芦式起重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还不够完善。根据日常的检验经验发现:葫芦式起重机在错断相保

    16、护、防断轴保护、缓冲器的设置等方面仍存在缺陷或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和相应的防范措施: 1. 由于葫芦式起重机采用三相异步锥形制动电动机作为动力装置,而三相异步电动机的运转方向与供电电源的相序有关。当供电电源相序发生变化时,电动机运转方向与原方向相反,此时按操手电门的“下降”按钮时,吊具上升,且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不起作用,进而容易造成事故,每年此类起重机都会发生因错相造成的卷筒挤碎、吊钩组挤压变形、钢丝绳拉断等起重事故发生频繁。解决方案:目前我国生产且广泛使用的CD、MD型电动葫芦没有采取错断相保护措施(在电动葫芦标准里是要求安装的),为防止错相引发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在葫芦式起重机电器控制

    17、系统中加入错断相保护器,当供电电源发生断相或错相时,错断相保护器起作用,使总电源接触器断开,必须待供电电源恢复正常后起重机才能继续工作。这样既可防止电源错相引发卷扬,又可防止电机缺相运转被烧毁。所以,断错相保护器的作用是十分可靠的。 2. 电动葫芦在运行过程中,由于车轮轮缘和车轮踏面的磨损,车轮与轨道的间隙逐渐增大,此时若不能及时调节运行间隙,电动葫芦有可能脱离轨道,造成起重伤害事故;同时由于车轮轮轴装配位置的特殊性,轮轴发生裂纹不易被发现,当裂纹得不到有效控制时,轮轴有可能发生断裂,引发坠落事故。解决法案:为预防由此造成的电动葫芦坠落事故的发生,可在电动葫芦的合适位置增设防断轴保护装置,当葫

    18、芦脱轨或断轴时,防断轴保护装置可有效地悬挂在轨道上,从而避免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 3. 按照GB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在电动葫芦运行轨道的终端必须装设缓冲器,但对装设位置没有具体规定。目前我国国内使用的电动葫芦的缓冲器一般装在工字钢的中间部位,当电动葫芦运行车轮与缓冲器相碰撞时,缓冲器起到吸收能量的作用。但由于电动葫芦结构的特殊性,运行车轮轮缘与缓冲器碰撞时,在惯性的作用下,车轮轮缘使缓冲器的磨损极为严重,当电动葫芦运行一段时间后,缓冲器就丧失了原有的设计功能,从而使电动葫芦运行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增加,电力葫芦运行的平稳性急剧下降。解决方案: 为防止这一故障的出现,可将缓冲器

    19、的安装位置选在工字钢的下表面,利用缓冲器与电动葫芦悬挂耳板的碰撞起到缓冲作用取胜有效地延长缓冲器的使用寿命。 由于这种起重机械的特殊性,地面操作者往往一人身兼数职,同时担任操作、司索、指挥的任务,操作中存在许多不安全的隐患。所以在日常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必须格外的注意各个细节,以免发生意外。案例1:检查时独自行走,小车开动轧断手指伤亡人员概况一、事故简单经过1993.11.24日,某钢铁公司电炉厂,电工黄某(男、25岁,七级电工)对天车进行电气检查,检查完天车滑线想下车,脚被平台斜拉支撑绊了一下,身体绊倒,本能地用手扶物保持身体平衡,左手扶到天车小车道轨上,小车正好开过来轧到黄某手上,将其左手

    20、拇指、食指、中指轧掉。事故发生后,黄某自己走到天车端粱安全门处把紧急开关关掉,向天车司机打了招呼。此事造成黄某重伤。二、事故原因A、 趁天车运行间隙黄某登车,上车时没有断开安全开关,也没有和司机打招呼,司机根本不知道。B、 电工工作至少两人一起,单人作业违反规定。C、 天车上行走脚下确认不够。三 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交叉作业的联系。案例2: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物落伤人致死一、 事故经过2001.7.17日,某钢铁公司氧气厂,2#、3#空压机过滤器到货卸车,用8T汽车吊停在货车尾处卸车,第一件顺利吊下,此时,任某(男,28岁,大学,机动科长)同刘某从厂房出来,站在第一件西侧讨论其用

    21、途,14:35吊第二件,当把空气过滤器主体吊出货车槽开始下落时,箱体主体的西南下角蹭挂货车右边槽上方,箱体急速向南偏甩,同时汽车吊车头翘起,吊物迅速下落,将站在吊物旋转半径内的任某砸住,营救无效死亡。二、 事故原因a) 吊车司机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估计偏轻,违章冒险操作。b) 起重作业管理不善,没有配备专业起重指挥及司索工。c) 卸货位置不当,任某站位不当。三、 防范措施起重作业必须坚持“十不吊”,起重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案例3:一、 事故经过2001.1.8日,某钢铁公司炼钢厂转炉检修,从事拆运吸尘管道(管道长10.85米,总重8.27吨)作业,铆工刘某、起重工刘某确认管道吊耳并估算

    22、重量为4吨左右,选择2吨倒链一个及15.5mm钢丝绳分别栓挂在管道东西两侧的吊耳上,10:40左右,4#天车司机滕某在生产科副科长张某指挥下,在管道自转90度情况下,将4#天车开到西侧2#混铁炉处,此时,吊装用的倒链和钢丝绳突然断裂,管道坠落至2#混铁炉过桥上,将正在2#混铁炉过桥上工作的张某(男,30岁,高中,混铁炉班长)击中头部,当场死亡,同一起作业的许某受轻伤。二、 事故原因A、 吊索具严重超负荷,没有采取防止物体自转措施。B、 天车工对2#混铁炉出铁口前作业人员的位置确认失误。三、 防范措施 起重操作必须规范作业,必须履行全部安全确认手续。案例4:进入天车运行范围被撞致死一、事故经过

    23、2001.1.13日早班9:30左右,某钢厂炼钢分厂吊运工吴某(男,51岁,吊运工,1979年复员进厂)在火车皮上补写钢坯炉号并指挥天车吊钢坯装车,天车工张某在钢坯码放处吸坯装车,由于西边码放较高的钢坯紧靠着被吊钢坯,影响了天车的直接起吊,张某明铃警示后吸起钢坯(高约200mm)并向东移动。此时,写完炉号后的吴某跑向远处的一天车时,被正向东移的钢坯撞到右腹部,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吴某无视鸣铃示警,思想麻痹大意,违反“在天车运行范围内,严禁有人行走或逗留”之规定。三、防范措施及教训 执行安全通道措施,严禁违章作业。案例5:天车工违规翻越栏杆被天车挤压致死一、事故经过 2001.2.11日1

    24、1:40左右,某钢厂炼钢分厂天车工夏某驾驶3#天车徐徐推动2#天车向1#天车靠拢,将正准备翻越1#天车的丰某(男、32岁,天车工,同工种岗位变动一个月)挤在1#天车操作室底部与平台栏杆之间致死。二、事故原因A、不走正道,严重违章。B、现场环境不熟悉,对危险因素认识不清。三、防范措施及教训明确危险源点,警示危险因素,杜绝习惯违章。案例6:钢丝绳超负荷使用断裂,渣跎砸下致人死亡一、事故经过2001.3.8日9:10左右,某钢管公司筑炉工赵某负责将工作场地上的渣跎运走,赵某指挥龙门吊将12吨渣跎吊到自卸汽车上,渣跎下落过程中,赵某爬上车调整渣跎,准备摘绳。当渣跎距车厢底约25cm时,钢丝绳突然被拉断

    25、,渣跎砸下使自卸车车头翘起,这块渣跎连同已放到车厢前部的另一块约4吨重的渣跎均从车上滑下,站在两块渣跎中间的赵某随之滑下,被挤伤致死。二、事故原因A、钢丝绳因超负荷使用而拉断。“供吊挂用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B、吊物未落稳时上车调整摘绳。三、预防措施较重物体的吊装必须由起重工进行作业;确认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案例7:驾驶员无证挂钩被货物压砸致死一、事故经过2001.4.2日11:15分某钢管公司,驾驶员王某(男,40岁,本工种工龄17年)开车到成品库装运钢管包装箱,用桥式起重机吊运,仓库发货员在地面挂钩,王某在车上装车,发货员讲“两只箱子放在一起不平稳”。王某在重新对这两只箱子挂钩时,右

    26、脚踏在空铁箱,左脚踏在卡车护板上。因左脚打滑,随手抓住待挂钩的空箱,箱子随人一起从卡车上坠落倒地,空箱压在王某胸部和头部,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 A、 违反公司汽车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驾驶员无证对货物进行挂钩指吊。 B、仓库发货员违章指挥无证挂钩工指吊。三、预防措施 严格执行:汽车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对装运高出车箱板货物时,必须插桩脚护拦,并捆扎牢固,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因震动而造成货物滑动、滑落。案例8:无证驾驶天车致他人死亡事故1)事故简单经过 2001.6.11日夜班,某钢铁公司线材厂,副大班长刘某(无天车操作证)开天车吊运刚进入跑钢槽内的红钢,班长侯某和毛轧操作工叶某挂钩,在未将废钢

    27、头挑出废钢槽的情况下,就把废钢直接套挂在天车钩头上。叶某站在距挂钩点2.5米处的一平台边沿,刘某操作天车吊运废钢时,废钢尾部被圆盘剪的立挡板卡住,造成被吊运的废钢瞬间绷紧,天车继续拉动受力后,废钢尾部突然脱离卡住点,向东北方向急整收缩,废钢(截面32*32mm,钢温950度)尾部将叶某弹倒在所站立的平台下,头部距平台边沿1.8米,被吊运的废钢从叶某身体上滑过,经三天的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 A、刘某无证驾驶天车,开车前不进行确认。 B、吊物与其它物体有挂连受力,引起连锁的危险运动。三、预防措施特种设备必须专人操作,持证上岗;必须对被吊物进行确认。案例9:天车大轮坠落砸伤致死事故一、事故经

    28、过 2001.6.14日,某特钢机安公司对天车进行检修,21:30金某、宋某、林某3人在天车轨道梁处绑好倒链,用钢丝绳绑好的大车轮由卷扬提升至最高处大车轮穿上小钢丝绳后,又用倒链将3个绳头钩住,张某在操作卷扬点落时大车轮一下子就落在低于轨道的水泥台上,绑车轮的四分绳扣在没有吃劲的情况下扣子翻转,绳头碰在车轮的接手处,滑子扣松扣,倒链吃紧,再要起点时倒链的小钩脱钩,绑车轮的滑子扣也同时脱扣,大车轮坠落,将下面平台上的苏某(男,28岁,技校毕业,本工种工龄8年)砸落地面致死。二、事故原因A、在工作过程中,没有随时进行绳索是否正常的确认。B、安全监护人员不到位。C、交叉作业现场缺乏统一指挥三、防范措

    29、施工作前、工作中对绳索应进行全程确认;交叉作业应统一指挥,监护到位。案例10:躲避钩头坠落,随平台高处坠落死亡一、事故经过2001.8.28日,某钢厂修建部检修加固炼铁厂大料车中部绳轮栏杆的工作,16:15分,胡某带领王某、李某等人将做栏杆用的钢管从南出铁场平台抬到西边风口平台吊装孔处,指派李某到炉顶开炉顶天车,王某等绑扎钢管,此时胡某指挥天车落小钩,在天车小钩距跑风口平台1.8米左右时,他听到异常声响并伴有杂物、灰尘下落,叫大家赶快闪开,胡某等从风口平台吊装孔大盖跳到风口平台回头看时,吊装孔中间大盖板掉落地面,王某(男,31岁,初中,焊工,工龄15年)随平台掉到地面,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

    30、因 A、天车工李某在操作小钩时,无意中碰到大钩的控制手柄,使主钩失控,钢丝绳被拉断,造成钩头坠落。B、钩头上升限位失灵,主钩无上升限位保护。C、李某操作天车前没有进行检查确认。三、防范措施解决天车设备缺陷,保证天车所有安全部件正常完好。案例11:违规登防护栏,被龙门吊小车撞死一、事故经过2001.9.21日,某钢铁公司焦化厂点检人员张某(点检站副站长,男,46岁,工龄26年)、周某到车间进行例行检查,8:20分张某在未告之2#龙门吊司机洪某的情况下,就登上2#龙门吊顶部平台,点检龙门吊小车。8:27分4#龙门吊司机看到有人倒在2#龙门吊小车平台上,立即呼叫2#龙门吊司机,洪某停车,发现张某倒在

    31、门吊小车外的通道上,伤重致死。二、事故原因A、张某违规登防护栏,被行驶的龙门吊小车撞到致死。B、进入龙门吊及桥架的门没有设保护装置。C、习惯性行为,不通知司机就上车。三、预防措施 完善龙门吊的保护装置;杜绝习惯性违章。案例12:手抓部位不妥造成指断重伤一、事故经过1997.7.7日12:40分,某钢铁公司电炉厂铸钢工孙某(男,34岁,初中)在主厂房副跨指挥9#天车给钢锭脱模,由于孙某抓钢丝绳小钩部位不妥,当小钩起升时,孙某右手被钩头连接环与钢丝绳连接处夹住受伤,送医院将拇指截掉一节。二、事故原因A、天车司机在拴挂钢丝绳人还没避让的情况下起吊。B、孙某手扶部位不妥。 三、防范措施天车工必须在地面

    32、人员避开后,方能起吊。案例13:配合不协调造成指断重伤一、1997.6.13日17:20分,某钢铁公司炼钢厂浇钢工柳某(男,32岁,初中)在指挥天车吊溢流钢槽过程中,用双手推拥钢槽,在往指定地点放时,上身失去平衡,右手被槽沿带下,挤在两钢槽之间,造成右手食、中、无名指近节以远外伤性截指。二、事故原因A、码放溢流钢槽采用天车悠的方法。B、作业时,柳某用双手拥钢槽,背对天车指挥,遮挡天车司机的视线,致使相互配合不协调。三、防范措施调整码放钢槽位置等天车作业,不斜拉拽横。案例14:钢丝绳未拴好,吊物坠落砸人致死一、1996.8.31日11:15分,某钢铁公司炼钢厂天车工胡某指吊工苏某在过渡跨吊运中间包,由于钢丝绳未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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