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时,利用周一例会、月工作例会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反腐倡廉10个热点问题、公共场所管理实施细则、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的批示、关于在于落实等有关规定和文章;利用“绿色周末”活动号召全县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五个一” (即,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周记一张读书卡、每个党组织要建立读书小组、每半年开展一次读书交流活动每、年评比表彰一批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和学习标兵)的“绿色周末”读书活动,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习惯,引导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分别于2月24日和6月27日两次组织永宁大讲堂,邀请了县纪委常委、教育
2、室主任何荷和县委党校副校长周其云为全县卫生系统党员干部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知识讲座和党课,提高了卫生系统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努力形成了抓纠风、强素质的工作合力。二、以活动为抓手,强力推进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县卫生局根据全县卫生系统的实际,以开展各种活动为抓手,将全县卫生系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推向纵发展。一是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根据县纠风办的要求,从2011年 4月起在全县31个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启动了以“八查八看八纠正”为主要内容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聘请刘建飞等六名同志为卫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对卫生系统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和
3、医疗服务水平。二是开展医德医风和“三好一满意”活动,将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全部纳入医德医风考评范围,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作为职称晋升、晋级和评优选先的主要依据之一,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在全县卫生系统广泛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内容的“三好一满意”活动,并在9月对县乡医疗机构的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的督查。三是开展卫生系统“四学四强四比”活动,在基层党员中集中开展以“学党章党史、强党性修养、比医德医风,学政策理论、强素质提升、比理论素养,学实用技术、强技能比拼、比健康服务,学先进典型、强标兵引领、比岗位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四学四强四比”
4、基层党员教育培训试点工作。五是在全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开展“四亮、四比、四创、四评”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所在单位和职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三、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一)加强新农合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调整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继续执行门诊统筹政策,并2011年5月1日起在全市率先调整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确保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0%和今年基金使用率达85%以上。二是开展新农合专项治理。4月中、下旬,县政府召集县监察局、县卫生局、县
5、财政局等合监委、合管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及部份新农合专家组成员研究部署新农合专项治理工作,县领导带队对全县25个乡镇政府合管办、卫生院和44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拉网式督查,未发现医疗机构有违规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5月12日,县合管中心召开新农合专家评审会议,组织专家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报销进行评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三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县合管委、合监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制度的通知、关于对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实行一票否决的通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规范管理。四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采
6、取重点督查和巡回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截止到10月,县合管中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行为2起,冒名顶替报帐1起。(二)开展村医生经费落实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村医生的行为。5月,县卫生局开展了村医生经费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以实地调查乡村医生、接受服务的农民和查阅卫生院帐务的方式,全面清查各乡镇卫生院兑现村卫生站专项补助经费、村医生新农合报销费用和基本、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等情况,对未及时兑现村医生各项补助经费的,要求限期发放到位;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了严肃处理。坚决制止了乡镇卫生院挤占、挪用、截留村医生补助经费,确保村医生补助经费落实到位。(三)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
7、的不正之风工作。一是县级医疗机构按照2011年四川省医疗机构上网药品阳光采购合同工作实施方案、四川省医疗机构上网药品阳光采购合同暂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11年四川省医疗机构上网药品阳光采购合同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四川省药械监督管理平台上与配送公司签订了阳光采购合同,严格在省药械采购监督管理平台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和耗材,一律实行阳光采购,阳光积分都在90分以上。截止到9月底,县乡医疗机采购药品金额达3474.88万元(用药总金额为3909.65万元),采购比例为88.88%;集中采购药品降价总金额为16.15万元户,降价幅度为3.32%;采购医疗器械、耗材金额达467万元(计划采购507.5万元
8、),采购比例为92.02%。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有关规定,我县分别于2011年4月30日和6月30日在全县25个乡镇卫生院和394个村卫生站及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律采购和使用挂网中标基本药物,并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五个100%”的要求,即:网上采购必须达到100%、必须100%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必须100%零差价销售、必须100%启动货款集中支付工作、监管必须100%覆盖。截止到9月底,乡镇卫生院在省级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累计中标基本药物采购金额达到了754.02
9、万元。三是于6月卫生局制发了关于开展医疗器械、物资设备、高值耗材等采购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卫纪20112号),对各医疗机构改在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期间采购医疗器械、物资设备、高值耗材等医用物品进行了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采购医疗器械、物资设备、高值耗材等医用物品的行为,巩固了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成果。四是严肃行业纪律,加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收受甚至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红包”,收受药品和器材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各种形式的乱加价、乱收费、开单提成,开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以及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将医
10、务人员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直接挂钩等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并按照规定追究了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各级医疗机构查处医疗机构涉嫌乱收费1起,涉及金额3000余元,责成医疗机构限期退还,并要求责任人书面检讨;拒收“红包”20余次,金额达4400元,无一人在药品购销、大型设备购置、医药耗材购进方面发生违纪违规现象。四、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卫生局采取委托管理模式,委托县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组织专家组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实行“专家型”管理,努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建立了县级医院与老、少、边穷乡镇卫生院的结对帮扶制度,县级医疗机构下派卫生人员25人到合乐、黄坭、石坝
11、等乡镇卫生院进行对口帮扶,并且定期组织巡回医疗队伍下乡,为群众提供方便医疗服务。积极开展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2011年共培训县、乡、村医务人员826人次。以大调解中心、司法、公安、卫生等部门为成员的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医疗纠纷7起;回复处理各级转办信访件7起;调查回复泸州市12345市长热线交办件5件。 我县卫生系统的纠风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突出表现在个别医疗机构负责人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措施不够落实,仍停留在会议和文件上;个别医务人员对病人缺乏热心、耐心和细心;个别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出问题不敢动真格,遮遮掩掩。在下一步纠风工作治理中,继续加强学习教育,以监督检查为重点,深化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坚决制止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打造一支“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为推动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2011年10月10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