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永安镇校车管理员”招聘简章,甲方同意聘用 为 号车(鲁E )管理员,双方签订以下协议:一、甲方聘用乙方为校车管理员,聘期为两个学期。因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校车停运,聘用协议相应终止。乙方工作懈怠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聘乙方。乙方工作中发生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异常情况,一切后果,学校概不负责(签字按手印生效)。二、乙方责任:服从学校和幼儿园的管理,认真执行校、园的规章制度1、按时到达发车地点,组织学生有序上车。2、车辆运行过程中,维持学生乘车秩序。3、车辆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学生有序下车。4、负责组织校车文化活动。5、保持校车内整洁卫生。6、车辆到达学校后,带领学生列队入校,并与值班教师
2、做好交接。上、下午放学时,到学生集合地点与路队责任教师做好交接,带领学生列队行进到停车场,组织学生有序上车。7、按时完成相关工作,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工作会。8、承担学生上、下车及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9、监督司机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超员,不搭载其他人员。三、甲方责任:1、放学后,安排路队责任教师组织学生列队点名,与校车管理员签字交接。2、学生入校时,安排值班教师值班,与校车管理员签字交接。3、不定时抽查校车管理员工作情况,作好记录。组织校车管理员工作考评。4、负责校车管理员考勤。5、根据校车管理员工作考评情况,及时发放校车管理员工资。6、组织安全工作会。四、考勤管理1、乙方随校车
3、到达学校后,及时在保卫室进行指纹签到。每月月底核实考勤情况,兑现工资按照每趟15元,每天接送4趟(单程)核算.2、乙方因故不能及时到岗,要及时请假并自行安排代班人员(代班人员要符合相关要求),每月请假四次(趟)内,兑现工资,不予体现。超过四趟,委托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代岗的,按照每趟10元扣除工资。出现空岗的,按照每次50元扣除工资。3、不全程跟车到终点或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发现一次扣除100元工资。4、每学期出现三次空岗或不全程跟车现象,报请镇政府批准,予以解聘。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镇教委存档一份。永安胜利希望小学 乙方:2014年 11 月5 日 2014年 11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