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5、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6、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7、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8、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二)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三)公司进行证券投资。XXX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四)连
2、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五)除上述交易外的其他交易行为,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风险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以及其他交易,达到下列标准的(下列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3、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规定。第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
4、关。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可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第五条除公司章程、本制度或股东大会决议另有规定外,董事会决策权限如下:(一)除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以外,其他任何对外担保均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董事会不得再进行授权。(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笔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XXX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易累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但公司与关
5、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受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三)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风险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以及其他交易,达到下列标准的(下列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6、的10%以上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
7、元)的;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但不超过3000万元)的;但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XXX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
8、理的决策权限制度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规定。(四)与银行贷款、银行授信相关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第六条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生产管理工作。第七条除公司章程、本制度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决定:(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笔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低于100万元
9、的,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事项。(二)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风险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以及其他交易,达到下列标准的(下列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1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标的
10、(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低于10%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10%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低于10%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10%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则适用上述规定。(三)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四)与银行贷款、银行授信相关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第八条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本授权的实施。第九条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修改本制度。第十条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下”、“不超过”,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超过”不含本数。第十一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XXX有限公司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