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教育专业方向本科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音乐教育学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学科知识、演奏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适应社会需求,以及具有教学及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二、培养规格领会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基本方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系统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教育学的基础理论、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以及音乐基础理论、学科知识和演奏技能,熟悉和热爱民族音乐,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较宽的教育视野,较强的艺术理解能力、表现能力、创造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
2、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以及各类社会音乐工作与音乐教育工作,并为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熟悉国家有关教育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 本目的的教育观,正确认识和把握学校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 学会运用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和科学的教学评估原则、方法, 具有音乐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与本专业相关的外文文献;能运用现代技术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具有运用现代媒体技术从事教学的设计和实施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的生活态度,尊重他人, 具有团结精神和协作能力。三、学制
3、:四年四、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五、毕业标准修满规定学分,毕业考核合格。毕业考核包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提交一篇五千字以上的毕业设计成果(调查报告、观察报告、教学设计及分析、文献评述、行动研究、教育叙事、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文体),成绩合格。视唱练耳五级修毕,英语二级修毕。六、课程结构及学分分配(不低于 161 学分)1、专业主干课程(不低于 40 学分)教育学 4 学分;教育心理学 4 学分;音乐教育原理 4 学分;音乐 心理学 2 学分;音乐教学法导论 2 学分;独立研究与创新指导 6 学分; 中外教育史 2 学分;音乐教学设计与实践 2 学分;中国传统音
4、乐基础4 学分;中国古代音乐史 2 学分;中国近现代音乐史 2 学分;西方音乐史 4 学分;其他选修不低于 2 学分。2、特色课程(不低于 6 学分)中国音乐教学法 2 学分;以下三门课程中任选两门课程修读:器乐组合、演奏与教学 2 学分;中国钢琴作品演奏与教学 2 学分;中国声乐作品演唱与教学 2 学分。3、学科基础课程(不低于 40 学分)作曲技术理论类:视唱练耳 8 学分;乐理 2 学分;和声 14 学分;1 此处列举的课程,如和声、复调音乐分析、曲式与作品分析均为 B 类课程。歌曲写作与小乐队编配 2 学分;曲式与作品分析 4 学分;其他选修不低于 2 学分。音乐表演类:声乐演唱 4
5、学分;钢琴演奏 4 学分;合唱与指挥 2 学分;钢琴及器乐即兴伴奏 4 学分;其他选修不低于 4 学分,其中, 形体训练与舞蹈编排 2 学分为必选课,其他课程为 2 学分。4、公共基础课程(不低于 50 学分)国家规定和其他人文社科类必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 学分;体育 4 学分;英语 16 学分;艺术概论 2 学分;计算机 4 学分;军事理论 1 学分;入学教育1 学分;形势与政策 2 学分;其他选修不低于 6 学分。5、实践(不低于 19 学分)专业实践不低于 18 学分,
6、其中毕业设计(论文)2 学分,乐队实践 2 学分,教学工作坊 2 学分,中国合唱音乐实践 4 学分,教育实习6 学分,其他实践不低于 2 学分。社会实践不低于 1 学分,其中军事技能 1 学分。6、讲座不低于 6 学分。七、课程说明1、专业主干(必修)“音乐教育”类传统课程的设置为历年来音乐教育系的核心课程, 强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基础性理论教学。音乐教育原理、音乐教学法导论、中国音乐教育史、音乐教学设计与实践等课程则为适应当前新的教育教学需求,从注重培养学生树立宏观音乐教育理念,建立客观、科学的音乐教育史观,加强对学生音乐教学方法的指导,逐步培养和增强学生的实际教学能力。2、特色课程(必修
7、/限选)开设中国音乐教学法课程,旨在进一步加强有关中国传统音乐的教学法研究。器乐组合、演奏与教学主旨是为了训练和加强学生对各类乐器的学习和基本演奏法的掌握,并借以提高学生在音乐综合实践能力方面业务水平。中国钢琴作品演奏与教学和中国声乐作品演唱与教学这两门课程,主要是在有效消解欧洲音乐中心思想在中国音乐教育领域蔓延的同时,以课程建设带教育观念的转变, 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中国钢琴作品及中国声乐作品在实际教学活动中的 量化比例,同时加强教学法方面的训练。3、学科基础(必修/选修)歌曲写作与小乐队编配、形体训练与舞蹈编排、钢琴及器乐即兴伴奏和合唱指挥等课程,其主要目的一是为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音乐素养,突出音乐教育系以“教师教育”为基本教学目标的教育理念;二是关注学校音乐教育与实际社会需求的接轨。4、实践乐队实践、教学工作坊、中国合唱音乐实践和教育实习这四门实践课程均依附于专业主干课程、特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而开设,目的在于进一步培养和增强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