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鉴国内外城市及社会发展的先进经验,借助国际国内一流规划设计资源,高起点设计、高标准规划、高效率执行,以发展“新兴产业”为导向,以实现“明智增长”为目标,以建设“十大工程”为起点,将新区打造成为民族产业的制高点、民生福祉的示范区和社会建设的试验田。三、合作原则双方同意按照“政企互动、市场运作”以及“整体规划、统筹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共同投资、成片开发、综合管理“产业+宜居”的新区。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综合资源优势、创新政企合作新模式,实现短期成效与中长期战略性目标的均衡发展,实现双方的互惠互利和战略共赢。四、合作内容双方将围绕新区的规划建设,在区域综合开发、交通基建及
2、金融等领域展开面全面战略合作:(一)区域综合开发领域的合作1、双方同意在区域综合开发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投资、成片开发新区项目,将其打造成为具有特色性、示范性、引领性、标志性的全国新兴产业前沿基地、粤台新兴产业创新合作示范区、现代社会试验区及国际化低碳城区。2、新区项目选址南朗镇及周边地块,包括市围垦总公司的西三、西四围,以及西六、七围,规划总面积约250平方公里。近期以西三、西四围为双方合作的核心起步区,起步区规划面积约5平方公里,中期拓展至周边的2050平方公里(具体合作区位详见附件蓝线图)。项目未来3-5年总投资350亿元,中期投资1000-2500亿元。3、新区的产业选择将充分尊重对
3、文化历史及比较优势的传承与衔接,并按照知识密集度高、市场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产业关联性强、附加值高、符合低碳经济发展方向等标准,与国际发展趋势、国家发展战略相吻合,成为实现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率先发展的先行区。到2020年,新区人均gdp达到或超过台湾的水平。4、双方同意共同委托高水平咨询机构就项目的总体战略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空间概念规划及政策创新等进行深入研究和推动,细化提出拟发展产业的类别与特征、配套功能、土地利用需求、空间布局与设计、产值贡献等,以实现大片区运营、大集群导入、构筑全国新兴产业前沿基地的愿景目标。5、双方同意组建合资公司,并创新筹组新区管委会/理事会,统筹推进
4、合作区域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及社会管理。对合资公司,甲方持股4050%,乙方持股60-50%,具体股份比例由双方在下一阶段进一步商定。该合资公司可以市围垦总公司为平台,采用增资扩股等方式组建。合资公司将享有*新区土地的优先开发权,并从土地一级开发着手,按一、二级联动模式统筹开发,政府出让/转让拟合作区域基准地价不高于30万元/亩。6、双方同意按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在下一阶段进一步协商确定具体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及启动项目。集团承诺按商业原则确保合作项目投资计划的落实。市政府承诺,在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省政策范围内,对合作区域及合作项目给予土地、财税、审批等优惠政策。双方协同进一步争取国家
5、及有关部委、省政府等对新区项目的创新政策支持。(二)交通基建领域的合作1、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港航物流产业的合作,优化供应链管理服务、降低物流综合成本。市政府支持集团旗下企业国际有限公司参与市港航企业集团的重组及进一步发展。2、双方在公路、桥隧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展开合作。双方探讨以bt、bot等方式对市公路、桥隧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共同推动及联合投资加快深中通道的规划建设。(三)金融领域的合作1、乙方将利用在股权投资、债权融资、产业培育等领域的经验,积极推动双方在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经纪等方面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2、配合新区的产业发展,双方筹划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和中小企创新发展基金,
6、启动规模20亿元人民币,基金规模在中远期可达到100亿元以上。3、甲方对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规划的各类重点建设项目,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金融服务顾问。乙方发挥金融领域的优势,为市政府提供金融顾问服务,并为市企业提供上市、再融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公司债和企业债发行、合作设立产业基金、资产管理、国有股权市值管理等资本市场服务,助推*市经济转型升级。五、合作机制1、双方建立高层会商制度,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高层联席会议,研究重大合作事项,达成战略性共识,指导和推动双方的全面战略合作。2、双方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联合组建战略合作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落实双方的战略合作事项。3、双方按已签署的关于新区项目的前
7、期工作备忘录尽快开展新区项目的前期工作,有关前期工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为加快项目推进,对急需费用,经双方确认后,按谁主办谁承担的方式先行出资,未来该费用一并由双方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承担。若新区项目因故双方合作未成,甲方同意以现金或其他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对乙方的先行垫付费用予以返还。六、近期重点工作及计划1、双方联手在本协议签署后三3个月内组织完成新区项目的总体策划,并获得*省政府的支持。2、双方联手在本协议签署后六个月内完成新区项目的产业规划、概念规划、政策规划等相应的前期研究,并力争启动项目的先行投资建设。3、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三个月内签署集团及/或下属关联企业按净资产作价投资
8、入股市围垦总公司的合作协议。4、双方同意按照合作备忘录,共同推动在本协议签署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国际对港航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的相关手续,并支持该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七、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正或补充。2、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协议和所涉及相关事项及成果负有保密义务。若因项目推进确有必要对有关第三方披露本协议和所涉及相关事项及成果,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且需确保有关第三方也对本协议负有同等保密义务。3、本协议在*省政府见证下,由甲、乙双方代表在北京签署,自签署之日起生效。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同等有效。*市人民政府
9、乙方:*有限公司签字代表:签字代表:年月日年月日篇二:与政府签订合同样本项目合同书县政府为壮大地区经济,促进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原则,就乙方在县境内投资兴建塑胶日用制品项目,经过认真考察和多次磋商,达成以下协议:一、项目名称:二、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人民币。三、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四、项目选址及占地:项目拟建在产业集聚区,计划征用土地约亩(土地面积以国土部门测核为准)。五、甲方承诺1、甲方保证乙方按要求享受有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报批等一切手续,土地价格为上蔡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的用地价格,土地属性为国有工业用地
10、,出让期限为50年。3、甲方负责协调用电,帮助争取有关用电优惠政策。4、甲方协调水利部门,允许乙方在项目区打深水井一眼,作为乙方项目的生产和生活用水,。5、在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前提下,甲方指定专人协助乙方办理新建企业的相关手续,包括立项、工商、税务、生产许可、环评、消防、规划、城建等,部分手续可以边建边办,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6、甲方保证乙方的生产自主权,并负责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期间外部环境工作,将乙方作为重点保护单位实行挂牌保护。建设期间,明确一名区班子领导负责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正常生产期间,未经县政府许可,其它管理部门不得擅自检查,妨碍乙方正常生产。六、乙方承诺:1、
11、乙方依法享受全部土地权益,但该土地仅限于本项目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改变土地用途。2、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按章纳税,且环保达到当地环保部门验收标准。3、依照约定,按时将资金和各项费用兑现到位。4、企业用工,按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5、土地、建设等部门的测绘、评估费用,由乙方据实支付。七、组织实施1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协调土地部门提供土地红线图和测绘图,项目建设于年月正式启动,建设期个月,于年月试生产。2、根据本合同书,双方各指定一人具体负责合同书的落实。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代表人:年月日篇三:政府合作框架协议
12、(改)xx县人民政府xxxxxxxx有限公司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签约时间:20xx年1月日签约地点:xxxxxx人民政府xxxx有限公司xxx人民政府地址:xxxxxxx授权代表:电话: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邮编:xxxxx职务:传真:邮编:550008职务:(以下简称乙方)依据甲方产业发展和乙方企业发展战略,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境内投资建设xxxx工业生态观光园项目,达成投资协议如下:一、合作内容乙方在xx县城关镇鱼上村投资建设xxx生态观光园项目,项目建设时间20xx年
13、月20xx年月,项目用地100亩(以内)。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项目选址,用于开xx生态观光园项目建设。土地补偿标准按照筑府发20xx100号文件中规定的xx市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执行,费用由乙方先行垫支,所需费用直接交与甲方,由甲方执行补偿事宜(乙方不与补偿对象发生任何关系),列入成本核算。2、甲方按照国家西部大开发以及xx省、xx市和xx县相关政策给予乙方最大的扶持和优惠。(后附所有扶持及优惠政策的量化明细。)3、甲方提供乙方项目的立项支持和快捷审批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相关立项、环评、职业健康、安评、林业、消
14、防等涉及项目开发、正常生产所需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负责协调当地村民关系,创造良好和谐的投资建设发展环境。4、甲方负责乙方项目所需供水、供电、通信、入厂公路等公用工程建设。5、积极为乙方提供物流运输保障和协调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项目用地按土地招拍挂制度依法取得。2、乙方按计划加快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论证进度,力争尽快核准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在甲方配合下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项目备案、工商登记等前置手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建成产生效益。3、项目建设启动后,在项目发展必需的所有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按照本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拟定xxx生态观光园项目的投资规划
15、和项目实施计划,报送甲方备案,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2亿元(后附项目规划及实施方案)。4、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进行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做到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所用普工应优先录用开阳境内的劳动力。在项目选址建设、生产经营中,遵守环保、土地、水利、林业、安全生产、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并接受监督。5、乙方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在甲方境内设立独立法人公司,作为乙方项目(与政府签订的框架协议)实施的主体,全面负责开阳项目的建设事宜,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三、保障措施1、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双方应及时会商项目实施计划和相关补充协议,加快项目建设推进。2、双方各自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16、定期共同召开工作交流会,协调项目的推进落实。3、双方各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协议的实施指导、检查和督促。四、违约责任1、本协议签署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可书面催告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履约;若违约方仍无实质性改善,并导致双方合作目标受到严重影响时,则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相关损失,并有权终止本协议。2、若非乙方的原因造成本协议有关乙方的项目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或未完全实施,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3、乙方在甲方境内按招拍挂所购地块必须用作xx生态观光园项目及相关产业项目建设,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自行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将此用地另行安排,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五、其他事项1、本协议全部条款只对协议双方有效,不得作为其他使用,不得发布于任何公开媒体。2、甲、乙双方对本投资协议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对外进行公开或泄密。3、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完善。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