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县中山中学学生德育量化管理细则(试行)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学生德育大纲,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精神,使学生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促进我校的德育建设和班级管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以德治校”和“以德育己”意识,现制定并实施华县中山中学学生德育量化管理细则。 二、管理机构 学生德育量化管理机构为政教处负责,构建团委、年级组、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的立体管理模式。 三、量化积分 德育量化管理实行学生个人积分和班级积分制。根据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德育量化管理的目的是在宏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班主任的管理水平的同时,规范学生的行为,对违纪学生加以
2、监督、制约和处理。德育量化管理积分(以下简称积分)分基础分、加分和减分三部分组成。即:积分=基础分+加分-减分学生积分: (一)基础分 能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没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每学期可得基础分100分。 (二)加分 根据学生德育量化管理细则要求,对有较突出或突出表现的学生实行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1、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任务的学生会干部加3分;有突出贡献的加5分,比例约为三分之一。 2、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任务的班干部和团干部,经评议称职的加2分,优秀的加3分,优秀率约为30%。 3、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任务的寝室长,每学期获得三次以上文明寝室或文明寝室标兵的寝
3、室,寝室长加5分,成员加2分,。 4、代表班级在校内参加各类比赛、竞赛活动成绩优秀者,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优秀奖加1分。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省、市级各类比赛、竞赛活动成绩优秀者,国家一等奖加10分,国家二等奖、省一等奖加8分,国家三等奖、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加6分,省三等奖、市级其他奖加3分。 5、有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高尚行为的,根据影响大小,分别加1至10分。有特殊表现、影响重大的,学校将另行表彰奖励。 6、学生在报刊发表文章或其他作品,按国家、省、市、校级分别加5、4、3、2分。 7、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酌情加分。 (三)减分 为了使学生的日常行为日趋规
4、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减分,具体规定如下: 1、有下列行为的每次减3分。 (1)上课(包括微机、语音、实验、艺体活动课等)、自习、开会、升旗、上操等迟到、早退。 (2)上课、自习期间打瞌睡、随便讲话、吃东西、下位走动、随便出入教室、听随身听、玩手机等。 (3)学校集会时随便讲话或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如读书看报、听随身听、玩手机等。 (4)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杂物。 (5)在教学楼前打球、踢球、坐踩花坛等。 (6)追逐打闹,语言不文明,吹口哨,叫他人侮辱性的绰号。 (7)不按时或不按指定地点存放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8)未经班主任批条随便出入校门。 (9)无故不交
5、作业。 (10)染发、烫发、怪发、佩戴饰物、染指甲、纹身、穿高跟鞋或拖鞋进教室,男生留长发、校园内赤膊,女生穿吊带衣服、超短裙等奇装异服或违反其他有关仪表的规定。 (11)承担的值日卫生任务完成不好,打扫不及时、不彻底。 (12)未按要求出示走读证卡。 (13)住宿生不按时归、离宿舍、睡觉、起床,在允许时间外讲话、洗涮、洗衣服、打电话等。 (14)住宿生被褥和其他物品铺、叠、放不整齐、私拉绳索、乱贴图画。 (15)住宿生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私自回寝、留寝。 (16)住宿生私自窜寝、窜床位住宿。 (17)住宿生在走廊内倒脏水、私自更换门锁。 2、有下列行为的每次减5分。 (1)旷课、旷自习、旷
6、课间操或旷学校集会、会议。 (2)不做值日卫生或不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任务。 (3)上课、自习时间在校园内游逛或买零食吃。 (4)攀折花木,践踏草坪,破坏公物,在墙壁、桌凳上乱刻乱画。 (5)不按学校安排住宿,私用电器,公电私用。 (6)不关职责范围内的窗户,最后一个离开教室、宿舍不锁门,不关灯。 (7)在学习和休息期间,故意喧哗、尖叫,破坏秩序,涂改通知。在校园内骑车。 (8)有一般性违纪行为,但不积极配合,不虚心接受老师的教育或其他管理人员的管理。 (9)住宿生带非住宿生入寝、男女生窜寝、私自伪造班主任回寝批条。 (10)每学期评定两次以上为最差寝室的寝室长及成员。 (11)爬越栅栏、围墙。
7、 3、有下列行为的每次减10分。 (1)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作弊。 (2)私自容留他人在宿舍住宿,但无严重后果。 (3)打扑克、打麻将,到校外电子游戏室或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等。看不健康书刊、照片、录相等。 (4)在宿舍内私自拉接电源,违章用火。不经允许,私自进入他人宿舍。 (5)把阅览室的书籍、刊物据为己有或从中剪图片或书页。 (6)有违纪行为,不服从管理和教育,弄虚作假,态度蛮横,强词夺理,对老师和其他管理人员很不礼貌。 (7)随地大小便。 4、有下列行为,每次酌情减2060分。 (1)吸烟、酗酒。 (2)打架、斗殴,恶意报复他人,使用凶器,纠集校外人员来校滋事或打架。 (3)男女同学交往过
8、密,超出普通同学范围,在校园内有过密接触。 (4)偷窃、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5)私自容留他人住宿,产生严重后果。 (6)住宿生封楼后逃寝外出。 (7)携带、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 (8)因有违纪行为被司法机关处理。 注:1、未能列入上述行为的,酌情按照相近的条目处理。 2、视学生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按处分等级减学生积分。班级积分: (一)基础分 按学月计,每学月基础分为100分。 (二)加分 1、学生加分项目中的3、4、5、6条的加分总额50%加到班级积分中。 2、宿舍卫生分:每周评出文明寝室标兵每一人次加5分,文明寝室每一人次加3分,最差寝室每人次扣5分。根据实
9、际总得分排名后,以学年为单位按各班总分划分四等:一等10%,加10分、二等20%,加8分,三等40%,加6分,四等30%,加3分,记入总分。 3、单项比赛:属班级集体活动的项目按比赛名次给班级加分。由比赛组织单位提供成绩,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6分,第四名加4分,第五名加2分,第六名加1分,其他加0分,弃权减20分,获组织奖或道德风尚奖加8分。 4、能够认真积极出色地完成学校、政教处、学年安排的劳动等临时性任务加5分,一般加3分。5、学习成绩:由教务处和学年组提供成绩,按期中、期末考试班级均分和排名,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7分,第三名加14分,第四名加11分 ,第五名加8分
10、,第六名加5分,其余加3分。6、民主评议: 由主管校长、政教处、团委和年级组共同考核。按等级加分,一等40%,加10分,二等30%,加8分,三等20%,加6分,四等10%,加3分。 (三)减分 1、学生减分项目每学月按学生减分总额的50%计入各班级积分。 2、班级主动上报政教处的按10%计入班级积分,不上报而被学校查处的按100%计入班级积分。 3、班主任业务: (1)班主任计划、论文、总结、学籍、费用、各种材料收缴等,每晚交一天减2分。 (2)学籍整理:每学期末检查,对项目不全、操行评语他人代写或应付者每有一人次减2分。 (3)工作出勤:班主任无故旷工一天减5分,班主任例会无故缺席一次减5分
11、,迟到一次减3分,私自离会减3分,每周大扫除未到一次减5分,全校大扫除未到现场指导每次减5分。每周升旗式迟到减3分,无故不参加减5分。 (4)工作落实:对班主任会议和周计划布置安排的工作贯彻不及时,不全面,对弄虚作假,讲理由和条件,拒不执行,敷衍了事等,减10分。 4、班团会:由政教处、团委考核。严格执行计划或学校临时下发的通知,按时召开。不按要求准时召开和敷衍了事的减5分,无论什么情况,未经政教处、团委允许不开的减10分。 5、墙报更换:每两周一期,不按规定时间更换的,每次减5分,无设计,应付了事,每次减5分。干脆不出的每次减10分。 6、室内外卫生:按龙江一中卫生评比细则考核,按实际减分的
12、30%记入班级积分。 7、艺体活动:按龙江一中艺体活动评比细则考核,按实际减分的30%记入班级积分。 9、备品管理:按总务处检查细则考核,按实际减分的30%记入班级积分。 四、考核途径: 1、学校建立“德育量化管理积分册”,政教处和班级各一份,将学生积分记录在案。 2、学校设“德育量化管理信息反馈单”。班主任、学生干部对学校统一安排的量化内容进行如实记录,并进行加减分,每星期一集中上报到政教处;政教处每天根据所检查的记录有关细则进行加减分处理。政教处将对量化内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评,并对所有检评结果及积分情况及时反馈到班级,然后班级和政教处两部分积分加在一起,由班级每月或两周向学生公布一次。
13、3、学生本人的违纪行为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认可,班主任要不定期地向家长汇报,受处分的学生必须由家长、学生、班主任、年级组主任签定处分记录表,报政教处存档备案。 五、考核结果功能: 德育量化管理在主要发挥育人功能的基础上,还有以下功能: 1、作为每学月班级考核的依据,划分班主任等级,一等40%,二等30%,三等20%,四等10%。 2、作为学期末和学年末班主任考核的主要依据,每学年取班级全年总分平均值,此结果做为每学年评选先、优、模的依据。 3、作为班主任对学生确定操行等级的重要依据,积分达到班内前三分之一的,学年度和毕业时才有资格把操行等级定为“优”。 4、作为评优树先的主要依据,凡是每学期积分被减10分以上(含10分)的学生,无论是否有加分,都将被取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资格。 5、作为处分学生的主要依据(与学校制定的“违纪学生处分规定”相结合)。本功能中学生积分中的减分实行每学期累加制。积分被减20分的给予警告处分;积分被减30分的给予记过处分;积分被减40分的给予记大过处分;积分被减50分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积分被减50分以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