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0分。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511分。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338名。并列3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95分。五、建筑学专业: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文科: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8分。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理科:北京录取3人,文化总分最低474分。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490分。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06名。并列106名,按其文
2、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 分数录至:总分473分。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37名。并列37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 数录至:总分486分。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24名,并列24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 化分数录至:总分525分。六、美术学专业: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63分。2、山东省录取12人。总分541分。3、其他省录取59人。总分538分。七、影像设计专业: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5人。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198名,其文化课分录至508分。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
3、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语文75分,外语65, 专业名次录至338名。并列338名,其文化课分录至540分。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65人。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 文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78名,并列478名,其文化课分录至440分。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 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6名。并列186名,文化分数录至454分。八、信息设计专业: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9人。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语文75分,
4、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40名,并列540名,其文化课分录至475分。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46人。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4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 单科:专业名次录至338名,并列338名,化课分数录至420分。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395分。语文75分,外语2011年中央美院本科招生录取情况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6分;3、专业名次录至60名。专业并列6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95分。2、专业名次录至17名。专业并列1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文化课分数录至: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77分;3、专业名次录至202名。专业并列20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18分。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4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84分;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3名。专业并列1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36分。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94名。专业并列29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6分。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33分。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44分。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53分。北京录取3人,文化总分最低563
6、分。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录取18人,文化总分最低525分。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03名。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103名。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519分。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29名,并列29名,文化分数录至479分。总分508分。2、山东省录取13人。总分574分。总分544分。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8人。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专业名次录至76名。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专业名次录至369名。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
7、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专业录取11人,专业名次录至76名。并列76名。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1人,专业名次录至406名。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31分。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人。专业名次录至382名,并列382名,其文化课分录至534分。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42人。专业名次录至294名,并列29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3、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专业名次录至406名。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29分。九、产品设计专业: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
8、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03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21分。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专业名次录至184名,文化课最低录至505分。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0人。并列406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53分。3、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专业名次录至163名。并列163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60分。4、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0人。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509分。十、空间设计专业: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2人。从建筑学专业
9、(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4名。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48分。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2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专业名次录至103名。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477分。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造型艺术,总分385分,单科: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298名。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637名。设计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
10、至219名。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82名。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482名。2、从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 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32人,专业名次录至560名。 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219名。并列219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503名。并列503名,文化分数录至421分。 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5名,专业名次录至184名。并列184名,文化分数录至510分。 从建筑学专
11、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专业名次录至103名。十二、新疆定向培养计划(油画):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3名。并列3名,文化分数录至443分。十三、港、澳、台、华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353分。2010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44分;3、专业名次录至72名。专业并列7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7分。2、专业名次录至14名。专业并列1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1分。1、文化课成绩前8名,文化课最低
12、为574分;3、专业名次录至258名。专业并列25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74分。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5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2分;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48名。专业并列14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6分。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638名。专业并列6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51分。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54分。文化总分最低542分。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32分。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03分。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
13、低509分。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26名。并列126名,文化分数录至521分。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78名。并列78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33名,并列33名,文化分数录至483分。1、北京市录取14人。总分491分。2、山东省录取15人。总分567分。3、其他省录取61人。总分533分。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112名。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专业名次录至647名。中国画专业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91名。并列91名,文化分数录至418分。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8人,专业名次录至526名。并列526名,文化分数录至503
14、分。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专业名次录至322名,并列322名,其文化课分录至462分。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6人。专业名次录至242名,并列24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9分。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6人。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24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75分。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专业名次录至222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74分。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专业名次录至345名。并列345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97分。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
15、录取25人。专业名次录至271名。并列271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50分。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专业名次录至188名。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专业名次录至126名。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专业名次录至322名。 并列322名,文化分数录至537分。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专业名次录至126名。并列126名,文化分数录至526分。中国画,总分385分,单科:中国画专业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72名。设计专业文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58名。
16、并列58名,文化分数录至486分。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78名。并列78名,文化分数录至437分。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48名。并列48名,文化分数录至474分。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中国画专业录取8人,专业名次录至123名。并列123名,文化分数录至479分。造型艺术专业录取30人,专业名次录至526名。并列526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设计专业文科录取53人,专业名次录至413名。并列413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638名
17、。并列638名,文化分数录至416分。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9名,专业名次录至166名。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专业名次录至78名。十二、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总分325分。十三、新疆定向培养计划:总分350分。十四、港、澳、台、华侨:总分360分。中央美术学院2009年录取分数线一中国画专业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607分;语文80分,外语70分;3、专业名次录至55名。专业并列5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26分。2、专业名次录至12名。专业并列1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1、文化课成绩前8名,文化课
18、最低为560分;3、专业名次录至284名。专业并列28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2分。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1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31分;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78名。专业并列17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67分。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330名。专业并列33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62分。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06分。文化总分最低524分。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45分,文化课成绩并列545分者,按其专业排名录取,专业排名录至170名。北京录取2人,文化总分最
19、低444分。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10分。录取23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文化课成绩并列509分者,按其专业排名录取,专业排名录至36名。北京录取3人。山东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121名。并列121名,文化分数录至522分。录取22人,专业名次录至36名,并列36名,文化分数录至507分。总分506分。总分575分。3、其他省录取60人。总分526分。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0人。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文化课最低分数: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12名。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专业名次录至530名。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造型艺术、中国画总分395分,单科:艺术设计总分415分,单科: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3人,专业名次录至856名。并列856名,文化分数录至502分。中国画专业录取5人,专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