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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号主席令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Word文件下载.doc

    • 资源ID:8269711       资源大小:10.28MB        全文页数: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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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号主席令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Word文件下载.doc

    1、a:44:i:0;s:2999:#餐饮服务许可补发申请书#申 请 人:# #申请日期:# #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填 写 说 明#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填写时要用碳素笔或者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二、“申请人”是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定名称填写。#三、经济性质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四、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

    2、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五、连锁门店及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同时加盖连锁总部及法人企业公章。#六、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七、本申请书一式两份。#4#申请人#地址#经济性质#固定资产(万元)#电话#传真#邮 箱#其他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手机#登 报 日 期#报 纸 名 称#原许可证号#原发证日期#原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登记项目:#类型:#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其他:# #备注:# 单纯火锅;#单纯烧烤;#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

    3、;#日餐类制售;#韩餐类制售;#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冷热饮品制售;#其他:# #附申报资料#页数 编号 资料名称 #1. 原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公开声明证明材料;#2. 餐饮服务许可证毁损的,提交毁损的原证;#3.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 其他资料:#保证申明#申请人保证:#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字):# # #年 月 日# #;i:1;s:7887: 草种供货合

    4、同 # 合同号:#LF2013-A0210101#供方(以下简称甲方):#上海绿芳草坪有限公司#需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甲方供给乙方草坪种子,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内容进行供货并签订合同:# 一、供货清单:#序号#草种种类#中文名#英文名#数量(kg)#纯净度#发芽率#单价(元/kg)#金额(元)#备注(22.7公斤/包)#1#高羊茅#护坡王#Common#49000#95%#85%#18.55#908950#2159包#2#草地早熟禾#肯塔基#Kentucky#14000#97%#85%#20.50#287000#617包#3#多年生黑麦草#轰炸机#Bomber#7000#9

    5、7%#85%#18.80#131600#309包#合计#70000#1327550#3085包#总金额(大写):#壹佰叁拾贰万柒仟伍佰伍拾元整#二、合同约定的发货时间和交货地点:#2013年03月31日前甲方发货到乙方收货城市的货运站,交货地为:#山西省襄汾县。#三、 甲乙双方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甲方电话:#021-59820736 59821621 联系人:#郑小姐 段先生#乙方电话:#18681331851 联系人:#雷先生#四、 甲方责任:#1、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发货到合同约定城市的交货地点,草种的货物运费和货运保险费由甲方承担。#2、甲方按照合同金额给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税金由甲方承担

    6、。#3、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确保乙方所购买草种的数量和质量。#五、乙方责任:#1、乙方应遵照合同达成的协议及时支付全部货款。#2、乙方收到种子后应及时对其进行复检,如发现种子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余货,通知甲方。#六、付款方式:#1、合同正式签订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人民币伍万元整。#2、甲方把货发到合同约定交货城市的货运站,乙方在核对草种数量和质量后在正式提货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七、附则:#1、如乙方复检种子质量指标不达标准,35天内持国家认可的种籽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明和种籽样品,经甲方核实确认后,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种子赔偿,甲方赔偿责任以所购买的该批种

    7、子中有质量问题种子的货款为限;#如因乙方仓储条件而造成的损失或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提出种子外观质量问题,务必于到货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甲方。#2、乙方所购草各并非草皮卷生产专用种(为一般绿化草坪用种),在合同约定的草种纯净度标准范围内,如含有少量其他作物种子和杂草的情形应视为符合标准。#如因乙方储运、种植、管理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甲方责任。#3、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把草种发到当地货运站后当日通知乙方看货,乙方要在草种到货后24小时内完成看货并将合同规定的草种货款全部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通知货运承运单位给乙方放货,如乙方在草种到货后24小时内未履行上述责任则乙方要按每天货款的

    8、3%向甲方交纳滞纳金或甲方拉回全部草种,乙方所支付的合同定金归甲方所有。#八、如有异议,双方约定在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约定管辖法院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具有同样效用,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十、本合同的报价为优惠报价,报价有效期为2013年3月1日3月31日,2013年4月1日以后将执行新的价格,2013年4月1日起本合同报价自行失效,以新的合同报价为准。#甲方:#上海绿芳草坪有限公司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经办人:#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6155号 地址:#账号:#03861500

    9、040104957 账号:#电话:#021-59820736 59821621 电话:#18681331851#日期:#2013年3月 日 日期:#2013年3月 日#草坪品种介绍#护玻王#(护坡型高羊茅)#Ultra-Protecto Tall Fescue #护玻王高羊茅是我公司专门为高速公路、河道等护坡类项目所引进的草坪混合种子,其中高羊茅占有绝大比例,另混有少量黑麦草等快速成坪草种。#护坡王高羊茅出苗快,幼苗活力强,即使在碱性和逆境条件下,也能顽强生长,迅速形成草坪。#护坡王高羊茅适合粗放管理。#当少量施肥时,仍能保有较好的色泽和致密的草坪,同时,出色的坑病虫害表现,也大大减少了农药的

    10、施用量。#护坡王高羊茅适宜跟其他种子混合使用,特别是灌木类种子,能起到先期固土保护灌木类种子不受冲刷的作用,待灌木生长后,护坡王能继续起到地面覆盖的作用。#护坡王高羊茅适用于临时绿地、高尔夫球场高草区、高速公路护坡、山体和河道边坡等水土保持类用途。#建议用量:#30-35克/平方米(单播)#发芽率:#85%以上 纯净度:#95%以上#适宜出芽温度:#12-25#轰炸机(Bomber)#多年生黑麦草#轰炸机是一个专门用于亚热带、热带及过渡带地区秋、冬季盖播、交播的冷季型草坪种,目前在许多国家轰炸机已经逐渐取代多年生黑麦草成为暖季型草坪冬季盖播、交播的首选草种。#轰炸机的优势明显,具有广阔的应用前

    11、景。#轰炸机是价廉物美的盖播、交播之王,具有抗寒性突出、色泽鲜绿、对高温敏感性强、春季长温后很快便枯萎、衰退等优点,发芽速度忆(3-4天出苗),出苗整齐。#建议播种量:#30-35克/平方米#发芽率:#85%以上#纯净度:#97%以上#肯塔基(Kentucky)#草地早熟禾#肯塔基是一个应用多年的极耐粗放管理的草地早熟禾品种,其适应性广、搞逆性很强,在我国广大地区的坪质表现令人满意。#在某些灌溉和施肥条件缺乏,或立地条件差的地区也能正常生长,并有不凡的坪质表现。#肯塔基具有如下突出特点:#出苗整齐#叶片深绿、纤细,质地细腻#生长紧凑,成坪致密#根系发达,耐旱、抗寒性强#耐贫瘠,对水、肥和养护要

    12、求低,极耐粗放管理#抗病虫害能力强#适用范围:#肯塔基是一个低养护成本的多用途草地早熟禾品种,对多种逆境条件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它不仅可用于单播建植草坪,此外还可以与草坪型高羊茅、黑麦草或者其它草地早熟禾品种混播。#肯塔基适宜于草坪建植及草毯生产,以及低养护草坪建植,并常用于高尔夫球场、庭院、公园、公共绿地和城乡绿化等,在北京、山西、河北、陕西、河南、山东、云南、贵州等地已得到大量运用。#栽培技术:#播种可在春秋两季进行。#纯净并97%,发芽率85%,建议播种量30-35克/平方米。#10-28天即可出苗。#最适的留茬高度为3-5厘米,在生长旺盛季节,应注意适时修剪。#一般土壤的化肥施用量为1

    13、5-20公斤/亩,氮、磷、钾比控制在5:#32为宜。#浇水应避开中午阳光强烈照射的时间,应浇足至少湿透5厘米。#在北方秋末草坪草停止生长前和春季返青前应各浇一次水,可有效促进返青提前。#;i:2;s:7378:一、目前处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简称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效力的认定#只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的房屋拆迁补偿安

    14、置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即可认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效。#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和第六条的规定,拆迁人必须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的处理#(一)拆迁人请求被拆迁人搬迁#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如果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搬离房屋的,拆迁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拆迁人搬离房屋;#如果拆迁人已经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且已经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了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者已经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提供了周

    15、转房,拆迁人的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支持。#2、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申请先予执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拆迁人已经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行拆迁将严重影响拆迁人的生产经营。#拆迁人提出先行拆迁申请,必须是因被拆迁人拒不搬迁将要或已经严重影响施工工期,给拆迁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有搬迁或过渡的条件,即提出申请的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房或过渡期周转房,在进行拆迁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有房可搬,有屋可住。#(4)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

    16、拆迁人在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时,必须提供与被拆迁房屋市场价值相当的财产作为担保。#(二)被拆迁人请求拆迁人支付延期交楼违约金、延期办证违约金#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拆迁人没有按照约定向被拆迁人交付置换房屋的,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违约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违约金没有约定的,由法院参照房屋逾期交付使用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违约金。#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拆迁人没有按照约定向被拆迁人办理置换房屋的产权证的,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违约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违约金有约定的,

    17、从其约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违约金没有约定的,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三)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安置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根据这一规定,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能一概适用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则,而应区别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1、当事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只对补偿方

    18、式、安置用房面积、过渡期等内容进行约定,而没有对协议的标的物即补偿安置用房的位置、用途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在与其他房屋买卖合同发生冲突时,应适用一般房屋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按普通债权给予保护。#2、如当事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不仅对补偿方式、安置房屋面积、过渡期限等一般内容进行约定,而且对协议的标的物即安置用房的位置、用途也作了明确、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标的物具有了特定性,结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特殊性,按照对被拆迁人利益的侧重保护原则,解释将此种情况下被拆迁人对该特定房屋的债权视为一种特种债权,该特种债权的优先权属于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也就是债权物权化。#特种债权优先权是为保证特种债权优先实现

    19、的权利,其特征表现为:#(1)该特种债权优先权是一种具有担保物权性质的特种债权,是独立的民事权利,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2)该特种债权是一种法定的优先权,它打破了债权平等原则,具有优先于一般债权取得的性质;#(3)该特种债权是一种不需登记公示的优先权。#该特种债权优先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具有担保物权性质的优先权,其优先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无须公示。#根据特种债权的物权优先效力,被拆迁人的债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排他性,拆迁人出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标的物补偿安置房屋给第三人的行为为侵权行为,即使第三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优先取得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第三人的物权变动也不得对抗被拆迁人的物上

    20、请求权。#四、对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12号)规定:#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

    21、行政案件受理。#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i:3;s:19555: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油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原油田外购物资和自产产品的质量,根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中原油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内部建设工程以外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于建设工程

    22、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范围内的,本办法也适用。#第三条 监督抽查分为定期监督抽查、不定期监督专项抽查及监督统一抽查。#定期监督抽查每两个月或每季度开展一次;#不定期监督专项抽查根据油田所用物资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监督统一抽查对油田使用的不同厂家生产的同种(类)产品,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时间和统一判定方法开展。#第四条#技术安全监督处负责组织和实施监督抽查工作,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并发布监督抽查通报;#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的局级质量检验机构或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受技术安全监督处的委托,负责承担监督抽查样品的抽样和样品的

    23、检验工作。#第五条#为避免重复监督抽查或质量检查、检验,给油田带来不必要的负担,油田有关部门不得擅自组织产品质量抽查或质量检查、检验活动,不得发布产品质量抽查通报。#若需对某类产品进行质量检查、检验,应与技术安全监督处联合开展。#油田所属单位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检验不得代替监督抽查,其检验结果以监督抽查为准。#第六条#监督抽查的质量判定是以标准化法的要求和中原油田有关规定的有效标准、技术规范等为依据。#第七条#监督抽查的样品,在目前所抽查产品的类别中,除各种橡胶制品和阀门产品属破坏性检验外,其它样品由被抽查单位无偿提供。#对各种橡胶制品抽样时,质检站以领料的形式抽取样品,质检站付给被抽查单位所抽样

    24、品的费用,由技术安全监督处审核后,随每次的检验费用补偿;#阀门样品的处理暂按阀门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第八条#被抽查单位或生产厂家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抽查工作,无正当理由任何被抽查单位不得拒绝监督抽查。#第九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单位或生产厂家收取检验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财务资产处(部)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实行专款专用。#第二章#抽查计划和抽查实施细则#第十条#技术安全监督处根据上年度的抽查情况,结合本年度的主要工作量,年初制定本年度的监督抽查计划,通过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后,以油田文件形式下发,并向有关局级质检站下达监督抽查

    25、任务。#第十一条#承担监督抽查的质检站应根据下达的监督抽查任务,每期制定出本站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抽查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抽查产品的种类、名称、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二)抽样地点及时间。#(三)抽样。#说明抽样依据的标准,抽样数量和样本基数,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数量。#(四)检验依据。#说明检验时所依据的有效技术标准。#(五)检验项目。#说明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包含的项目,根据实际检验能力所检验的项目。#(六)判定规则。#若所执行的标准中有判定规则的,原则上按标准的规定进行判定。#标准中没有综合判定的,由承担该产品监督检验的质检站提出判定方案,报技术安全监督处审批后施行。#(七)监

    26、督抽查实施细则中的抽样、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判定规则等内容应当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第十二条#承担监督抽查的质检站将制定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于上期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技术安全监督处审批,技术安全监督处把审批情况及时反馈承检质检站,并向承检质检站开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见附件一)。#第十三条#各承检质检站在开展本期的抽样、检验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本和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并对抽样及检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法。#第三章#抽样及检验#第十四条#监督抽查抽样人员应是技术安全监督处指派的人员或承检质检站的人员。#到现场进行抽样时,至少应当有2名以

    27、上(含2名)抽样人员参加。#抽样人员抽样前,应当出示技术安全监督处开具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工作证),向被抽查单位介绍监督抽查的性质和抽样方法、检验依据、判定规则等,再进行抽样。#第十五条#抽查的样品应当以油田使用单位现场待用产品中抽取为主,在使用现场抽不到的产品依次到采购单位、油田内部生产厂家成品库房内产品中抽取。#特殊情况下,经技术安全监督处批准后,可到外部厂家成品库房内待销售给中原油田的产品中抽取,抽查样品要具有代表性。#第十六条#抽样时除成件产品外,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原则上每期只抽查一个样品,需要加密抽样时必须按技术安全监督处的安排进行。#成

    28、件产品抽样数量按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要求执行。#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抽样;#被抽查单位可以拒绝抽样:#(一)抽样人员少于2人的;#(二)抽样人员应当携带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材料不齐全的;#(三)产品未经生产厂家检验合格的;#(四)按照产品的技术标准要求该产品的存放已经超过保质期的;#(五)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产品为生产厂家自产自用且非用于销售的;#(六)产品抽样基数不符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的;#(七)抽样时有充分证据证明该产品用于出口,并且出口合同对产品质量另有规定的;#(八)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该批产品为上期中抽查过的。#第十八条#抽

    29、样时,若发现有待抽查产品在标识中标明的执行标准注册过期或作废的,承检质检站应及时通知生产厂家提供有效标准文本,并要求厂家对标识予以更正。#否则,报技术安全监督处按不合格处理。#同一厂家的标识发现两次有误的,对该产品按不合格处理。#第十九条#抽样人员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第二十条#抽样工作结束后,抽样人员应在抽样现场按照规定要求内容如实填写抽样单。#被抽查单位需要特别陈述的情况,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第二十一条#抽样单必须有抽样人、抽样负责人和被抽查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抽查单位公章。#抽样单一式三份,分别留存检验机构、被抽查单位及技术安全监督处。#第二十二条#抽样

    30、时应通知被抽查单位的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协助、协调。#各被抽查单位的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抽查工作。#第二十三条#被抽查单位拒绝进行抽样的,抽样人员应当耐心做工作,并阐明拒检后果和处理措施,在做工作的情况下仍不接受抽查的,抽样人员应当在抽样单上填写拒绝抽样的具体情况,并让被抽查单位签字、盖章。#同时,上报技术安全监督处,按拒绝抽查处理。#第二十四条#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应当按照产品的存放条件及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好所抽查的样品。#质检站对备用样品在监督抽查通报发布后需要退还的,应按照规定要求退还被抽查单位,不需退还的要妥善处理。#第二十五条#质检站应当制定有关样品的接收、入库、领用、检验、保存及

    31、处理的程序规定,并严格按程序执行。#第二十六条#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和备用样品分别加相应标识后入库。#第二十七条#样品的保存和领用要严格执行相应制度、程序,有专人负责,检验过程中,样品的传递应当有详细记录。#检验所剩余样品应当及时收回并按规定处理。#第二十八条#检验仪器设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在检定周期内保证正常运行。#第二十九条#质检站在检验前应当组织所有参加检验的人员学习检验方法、检验条件等,熟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并确保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进行检验。

    32、#第三十条#现场检验要制定现场检验规程,并确保对同一产品的所有现场检验遵守相同的操作规程。#第三十一条#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如实填写,保证真实、准确、清楚,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留备查。#第三十二条#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其他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时,必须如实记录即时情况,有充分的证实材料,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技术安全监督处。#第三十三条#检验报告内容必须齐全,检验依据和检验项目必须清楚并与抽查实施细则相一致,检验数据必须准确,结论明确。#第三十四条#检验报告应当打印一式三份。#一份由承担监督抽查的质检站留存;#两份上报技术安全监督处,其中一份由技术安全监督处存档,一份下发被抽查单位。#第三十五

    33、条#质检站对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报告应于当天上报技术安全监督处。#合格样品的检验报告、抽样单、抽查情况总结、质量状况分析等材料应在该期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技术安全监督处。#第三十六条#抽样、检验结束后,质检站根据抽查、检验样品数量,依据检验收费标准如实填写监督抽查检验费用结算审批表(见附件二),按照关于进一步理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渠道的通知(中油局技安1997445号)要求,报技术安全监督处对实际抽查数量和工作质量审核后,由财务资产处(部)划拨。#第四章#异议及抽查结果的处理与汇总#第三十七条#技术安全监督处接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在审核无误后,应及时电话通知被抽查单位,要求暂停发放、使用该产

    34、品。#同时,向被抽查单位下发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处理通知单(见附件三)及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并填写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通知和确认记录表(见附件四)。#第三十八条#油田内部的产品不合格,由技术安全监督处及时通知生产厂家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并要求对该产品进行暂停生产和销售。#外购产品不合格,由被抽查单位及时通知生产厂家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第三十九条#被抽查单位或生产厂家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技术安全监督处提出书面报告,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第四十条#复验一般在原质检站进行。#若被抽查单位或生产厂家提出正当合理的要求时,以合理要求并用该次抽查的备样为准进行复

    35、验。#复验结果与抽查结果一致时,复验费由被抽查单位或生产厂家支付,复验结果与抽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复验结果为准,复验费用由原质检站承担。#第四十一条#被抽查的采购、使用单位在接到不合格产品处理通知单及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除暂停采购、发放、使用外,应当根据不合格的程度和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对该批产品进行退货、索赔等处理。#若该批产品实属供应部门采购的,在处理时供应部门要积极配合,对处理困难的产品要及时报技术安全监督处帮助处理,将处理结果和能证明真实处理的证据及时上报技术安全监督处。#第四十二条#技术安全监督处负责整理、汇总抽查结果,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向全油田公布抽查结果。#对于拒检和不配合

    36、抽查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在本年度的技术监督先进单位评选中一票否决。#第四十三条#技术安全监督处负责对每期的抽查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要及时组织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产品质量分析会,制定办法,采取措施。#第四十四条#每期抽查工作结束后,技术安全监督处及时组织各质检站召开监督抽查总结会。#第四十五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内部生产厂家(除因停产、转产等原因不再继续生产的以外)和若继续在中原油田销售产品的外部厂家,必须进行整改。#技术安全监督处负责帮助、督促厂家的整改工作。#第四十六条#在抽查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家整改和复查期间,生产厂家不得销售,采购、使用单位不得采购、使用该产品。#第四

    37、十七条#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改:#(一)生产厂家应向本厂全体职工通报监督抽查情况,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二)查明不合格产品的原因,查清质量责任,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理;#(三)对在制产品、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不合格产品不准继续出厂,并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进行销毁或者作技术处理;#(四)根据不合格产品生产的原因,在管理、技术、工艺设备、检验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五)积极参加技术安全监督处组织的有关厂长(经理)学习(培训)班和产品质量分析会;#(六)按要求写出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七)接受技术安全监督处组织的整改复查和产

    38、品质量的复查检验。#第四十八条#生产厂家整改工作完成后,应向技术安全监督处提出复查申请,提交整改报告,并填写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整改复查审批表(见附件五),一式二份。#第四十九条#技术安全监督处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厂家的整改、处理情况进行现场复查,填写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现场复查记录表(见附件六),并通过厂家确认、签字。#同时,对厂家整改后生产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查,委托质检站进行检验。#第五十条#参加复查的人员根据现场复查情况和抽样检验结果,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整改复查审批表中填写复查结论,经领导审批后,一份存档,一份下发申请复查厂家。#第五十一条#拒检产品按不合格论处。#

    39、必须按照不合格产品的复查程序和要求进行复查,经过复查合格后,方能采购、使用。#第五十二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复查检验费,由不合格产品生产厂家支付。#第五十三条#应当进行复查而到期没有申请复查的厂家,由技术安全监督处通知该厂进行复查,仍不申请复查的,取消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停止采购、使用该厂家的所有产品。#第五十四条#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家在整改期间,暂停办理产品质量认可证。#第五十五条#对同一产品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被抽查单位,按油田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吊销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取消该产品进入中原油田的资格。#第五十六条#对于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经生产厂家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

    40、其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在一年内不予组织复查。#第五十七条#技术安全监督处负责对本年度监督抽查连续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家,在全油田范围内予以表彰。#第五章#工作纪律#第五十八条#各承担监督抽查的质检站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监督抽查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和检验工作,应当保证检验工作科学、公正、准确。#第五十九条#参与监督抽查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严守秘密。#第六十条#在抽样、检验工作中,质检站和工作人员不得接受被抽查单位或生产厂家的宴请、礼品或礼金。#第六十一条#任何质检站和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监督抽查工作与被抽查单位或生产厂家发生有经济来往

    41、的业务活动。#第六十二条#质检站应当如实上报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不得瞒报、虚报,并对检验工作负责。#第六十三条#监督抽查应当形成闭式循环,质检站和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将抽查结果及有关材料对外泄露。#第六十四条#质检站和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将按中原油田局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六十五条#本办法由技术安全监督处负责解释。#第六十六条#油田内部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六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勘探局关于印发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通知(局技字199222号)文件同时废止。#附件:#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2.监督抽查检验费用结算审批表

    42、#3.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处理通知单#4.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通知记录和确认记录表#5.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整改复查审批表#6.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现场复查记录表#;i:4;s:13682:#2011年度常村煤矿水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编 制:# #审 核:#科 长:#地测副总:#总工程师:# #矿 长:#2011年3月2日2011年度常村煤矿水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第一章 总 则#1、为进一步加强常村煤矿矿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对重大水灾事故的应变和控制能力,切实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结合本

    43、矿实际,特制定本演练方案。#2、本方案为常村矿水灾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3、本方案所设置的水灾事故模拟处理的方法,全矿井实施。#第二章 演练目的#发生事故时全矿能够正确启动救援预案,有效组织抢险救灾,使井下人员沿避灾路线有序撤退,提高矿井整体防灾抗灾能力,并通过演习发现救援预案中的不足项和整改项,对救援预案进行修订。#第三章 演练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组织机构建立#矿设立水灾事故演练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总 指 挥:#矿 长#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地测副总#成 员:#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副总工程师、#生产科科长、生产科副科长、调度室主任、#机电科科长、安监

    44、科科长、保卫科科长、#综合办主任、供应科科长、医院负责人、#机电队队长、探防队队长、预备队队长、#采煤队队长、开一队队长、开二队队长、#开三队队长、掘一队队长、掘二队队长、#巷修队队长、运输队队长、通风队队长、#机修车间主任。#指挥中心设在矿调度室,李建立兼任指挥中心主任,调度人员按照演习方案及指挥中心命令具体负责演习时的调度指挥。#、矿指挥中心的职责:#(1)组织各方面力量处理水灾事故,统一指挥水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影响范围,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2)负责对水灾事故演练进行督察和指挥。#(3)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工作。#2、矿指挥中心设立演

    45、练三个现场指挥部。#第一现场指挥部地点设在第一中部车场、第二指挥部地点设在副井底、第三指挥部地点设在主井底煤仓上口。#第一现场指挥长:#张柏根 组长:#黄建飞#成 员:#马胜利、孙若淞、黄帅#第二现场指挥长:#杨春风 组长:#郝召玉#成 员:#张兴玉、李勇涛、李保卫#第三现场指挥长:#贾亚民 组长:#赵永财#成 员:#陈哨钝、韩长立、闫婓#、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1)指挥演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2)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及演练进展情况。#(3)实施必要强制性措施,应急处理现场其他突发事故。#(4)指挥长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实施现场演练方案,指挥协调现场各单

    46、位人员。#(5)清点现场撤离人数,填写应急救援演练花名册。#第四章 演练前的准备#1、本次演练地点西翼皮带运输大巷联巷掘进工作面,后巷滞后出水500m3/h,且在继续增大。#2、演练时间为2011年3月20日8点班(9:#00-11:#00之间)。#3、该次演练为模拟演练。#4、指挥中心在演练前电话询问演练区域人员数量、落实带班队干。#安监科落实下井人数。#5、演练区域的直接队和辅助区队向调度室汇报该区域内实际工作人数。#6、现场指挥部人员带应急救援演练点名册9:#00点前到达各井下指挥地点。#7、器材准备:#井下备机械表三块(便于准确掌握演练各阶段的时间)、救灾物资(水泵、开关、管线),地面

    47、备担架三副,足够的药品、救护用具。#第五章 演练的实施#1、下达开始命令:#上午9点整由指挥中心指挥长发出演练开始命令。#2、现场汇报:#先由掘一队跟班队长向调度室打电话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1)发生事故单位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2)事故类型及简要经过;#(3)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失;#(4)影响范围;#(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西翼皮带运输巷I联巷掘进工作面后巷50m处底板出水,发生突水事故,对整个矿井安全有严重威胁。#3、响应程序#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根据具体情况,按井下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程序通知常村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员,所有接到通知的人员应立即到应

    48、急指挥部报到。#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接到汇报后,由总指挥长迅速作出判断,下达启动矿级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矿级应急救预案启动后,成立矿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矿调度室,矿属各部门密切配合工作。#4、处置措施#(1)尽快安全撤出灾区人员:#通知所有受水害威胁地点的区队,并要求人员开始从施工地点按避灾路线撤离。#(2)迅速找到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机电队做好开启所有水泵的准备,泵房和变电所人员根据水情最后撤离。#(3)现场指挥部对各队人员进行清点,向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并等待下一步命令。#(4)现场指挥部人员分工负责现场人员撤离、清点记录和汇报工作。#(5)演练时各

    49、头面、变电所不停电。#第六章 演练避水撤退路线:#一、原则:#发生水灾时,根据所处的位置,遵循“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的原则,位于透水点上方的人员,沿上山方向撤离。#位于透水点下方的人员,拽着管路等物体闯过水头,迅速撤离。#如果撤离通道被水割断,要迅速寻找位置最高,离井筒或大巷最近的地点躲避,并发出呼救信号(间断地敲打铁器或煤壁等)。#指挥中心指挥长发出演练开始命令后,各区队接到撤退命令后,由带班队长(或负责人)组织本队员工,按照各作业地点作业规程中规定的避水路线撤退。#二、通知撤退人员顺序:#调度室主任李建立通过6001通知西翼皮带运输大巷II段-310东翼轨道运输大巷维修区队、以及-31

    50、0水平辅助区队。#调度室副主任李保卫通过6019通知1107及以浅区域所有施工区队及辅助区队。#三、撤退路线:#(1)1105工作面:#1105工作面1105岩石回风巷11采区回风上山风井底地面。#(2)-310西翼轨道运输大巷:#-310西翼轨道运输大巷-310西翼轨道运输大巷与-300回风巷联络巷-310回风巷11采区回风上山风井底地面。#(3)西翼皮带运输巷:#西翼皮带运输巷-310西翼轨道运输大巷-310西翼轨道运输大巷与-300回风巷联络巷-310回风巷11采区回风上山风井底地面。#(4)-310东翼轨道运输大巷:#-310东翼轨道运输大巷-310东翼轨道运输大巷与-300回风巷联络

    51、巷11采区回风上山风井底地面。#(5)1107岩石集中运输巷:#1107岩石集中运输巷第四中部车场11采区皮带上山第一回风联巷风井底地面。#(6)1105下顺槽二段:#1105下顺槽二段1105岩石集中运输巷第三中部车场11采区回风上山风井底地面。#(7)1106工作面:#1106工作面1106岩石集中运输巷11采区回风上山风井底地面。#(8)副井底车场及附近区域副井底地面#(9)-310运输大巷辅助生产区域-310东翼运输大巷与-300回风巷联络巷11采区回风上山风井底地面。#(10)上仓胶带运煤巷区域主井底煤仓上口地面。#撤退时间安排:#-310东翼轨道运输大巷、-310西翼轨道运输大巷及

    52、西翼皮带运输巷地区50分钟之内撤退完毕,1105及以浅地区30分钟之内撤退完毕,其它区域20分钟之内撤退完毕。#注:#机电、运输、通风、探防、安监等相关井下辅助人员分区域随采掘区队撤退。#第七章 演练结束#1、演练当班人员人数清点,由现场指挥部统计人员对照,做到准确无误,调度室最终校对人员总数,报指挥长,指挥长确认无误后,宣布演练结束。#2、演练结束后,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恢复现场生产秩序,并对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和恢复生产应注意的问题。#3、参加演练的所有人员,应当按方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自主保安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使演练安全有序地进行。#对本次演练所有原始记录进行统一整理

    53、,编写“常村煤矿水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总结报告”并进行归档。#附:#井下各采掘头面及硐室电话:#地点#电话#地点#电话#1105乳化泵#6191#副井底信号房#6169#副井底北车场#6181#中央大泵房#6526#消防器材库#6234#炸药库#6157#副井口#6164#充电硐室变电所#6156#11采区变电所#6184#主井信号房#6048#震动筛房#6061#分煤器#6513#主井口给煤机#6235#二车场变电站#6207#风井抽风机房#6171#风井地面注浆站#6213#1105皮带机头#6194#1105皮带机尾#6199#下运一部皮带头#6158#下运二部皮带头#6155#下运二部机

    54、尾#6241#上仓皮带机头#6195#上仓皮带机尾#6173#给煤机硐室#6216#1105泵窝#6207#轨道平台#6158#2米绞车#6183#一车场#6174#二车场#6201#三车场#6182#四车场#6155#五车场#6172#下部车场#6176#二车场移动变#6207#1105溜煤眼#6166#1106#6186#二车场煤眼#6207#1105工作面上巷#6196#1105上巷#6186#1105下巷#6520#1105回风绞车#6174#1105上巷注浆站#6523#1121上巷#6206#1121下巷#6212#1119上巷#6206#1119下巷#6238#1105掘进面#6

    55、167#1106上巷#6207#西大巷#6212#西翼皮带巷#6172#东大巷#6163#东-300绞车#6179#东-300坡底#6238#1106回风#6207#1119皮带头#6193#1106运输#6170#1106运煤#6189#掘二1105回风#6196#1105回绞车处#6166#1106皮带头#6210#开二1106迎头#6186#掘二1106上顺#6242#掘一1105运输头#6194#报警电话#6110#充灯房#6510#矿后门岗#6200#信息站#6522#井底水仓#6234#坑木厂#6067#库房#6150#附:# 常村矿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小组联系表#领导小组#姓名#单位

    56、名称#职务#办公#电话#手 机#组长#刘斌#矿长#6066#13838880165#副#组#长#索杰#总工程师#6050#13592041545#杨春风#副矿长#6060#13938891165#党铁果#副矿长#6088#13525931957#贾亚民#副矿长#6820#13838438820#张柏根#副矿长#6031#13838474567#李成选#副总工程师#6009#13598479703#成#员#马乐辉#生产科#科长#6366#13693810466#任宏勋#生产科#副科长#6039#13523612964#黄建飞#生产科#副科长#6900#13698837928#费发祥#安监科#科长

    57、#6072#13698836243#陈卫刚#机电科#科长#6036#13937906685#李建立#调度室#主任#6012#15138785156#张保山#综合办#科长#6023#13937948239#吕志#保卫科#科长#6015#13939920354#李红霞#党群科#科长#6033#13525985113#陈明#企管科#科长#6068#13700799013#王振明#供应科#科长#6032#13783174121#梁萍#医院#负责人#6058#13903799935#宋江#开拓一队#队长#6094#13598163992#卫铁北#开拓二队#队长#6130#13849978070#张豫龙#

    58、开拓三队#队长#6077#13698879002#张开崇#掘进一队#队长#6090#13683842331#李世民#掘进二队#队长#6095#13949242203#韩洪见#采煤队#队长#6092#13653797994#张建义#预备队#队长#6588#13643893439#刘怀玉#机电队#队长#6601#13525463832#陈洪波#运输队#队长#6122#13707699093#张玉梦#通风队#队长#6127#13939948423#张俊峰#探防队#队长#6160#13938860901#应急救援演练点名册#区队:# 施工地点:#通知撤离时间:# 带班队干:#应撤离人数:# 实撤离人数

    59、:#姓名#报到时间#姓名#报到时间#会审签字名单#单 位#姓 名#日 期#备 注#采煤队#掘一队#掘二队#开一队#开二队#开三队#预备队#巷修队#机电科#安监科#生产科#调度室#矿长助理#地测副总#机电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矿 长#13#;i:5;s:1330:超率累进税率。#即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目前,采用这种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 #超率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的原理相同,只是税率累进的依据不是征税对象的数额而是征税对象的某种比率。#:#【例题】某企业某年度取得应税利润600

    60、万元,销售收入1600万元,如果以应税利润为征税对象,采用超率累进税率形式(税率表如下),则该企业本年应纳税额为( )万元。#级数 销售利润率税率 #1 5%以下 0 #2 5%-10%(含) 5% #3 10%-20%(含) 10% #4 20%-35%(含) 20% #5 35%以上 35% #A.210 B.560#C.162 D.82#答案:#D#【解析】本题以应税利润为征税对象;#利润是按收入乘以利润率得出的,销售利润率=应税利润#销售收入 。#销售利润率=600#1600=37.5%#应纳税额=1600#5%#0+1600#(10%-5%)#5%+1600#(20%-10%)#10

    61、%+1600#(35%-20%)#20%+1600#(37.5%-35%)#35%=80#0+80#5%+160#10%+240#20%+40#35%=82(万元)#;i:6;s:10146:成本法+收益法在加油站拆迁评估中的实践与应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道路改造和城市扩容改造过程中,常会遇到加油站动迁的情况。#对加油站的评估通常有两种方案,一是保留经营权,加油站原地向后搬迁或另选址搬迁,另一就是终止经营权拆迁。#现价段,加油站效益较好,本着和谐拆迁的原则,大多数地方拆迁采用第一种方案。# 一、加油站评估的适用方法# 加油站因存在客观收益,适用收益法评估,又因加油站位置稍有差异,收益差别较

    62、大,故不易找到类似的交易案例,难以采用市场比较法,故可采用成本法+收益法进行评估。#现详细阐述成本法+收益法在加油站拆迁评估中的应用。# 二、成本法+收益法评估加油站的评估思路# 当加油站被拆迁终止经营不再异地经营进行补偿评估时,加油站评估应含特许经营权价值。#这就要先弄清土地的法定用途,通过土地证或者用地规划确定法定用途性质,一块单一的土地,仅凭土地证或用地规划是无法成立加油站的,此类项目不同于开小卖铺一样随意,政府多部门严格的审批手续使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垄断性。#从根本上讲,加油站的超常利润产生于国家严格的行业准入门槛,确立的他的特殊性质取得的。#故在拆迁终止经营不再异地经营

    63、时适用成本法+收益法进行评估。# 当加油站被拆迁进行土地置换异地经营进行补偿评估时,按成本法+收益比较法进行估值是更趋于合理的方法。#现就如下详细阐述:#尽管在一般商服土地评估中也考虑了土地区位的差异性,但加油站对区位经营环境的要求与其它商服用地是有明显区别的。# 三、加油站评估的步骤# (一)加油站的现场勘察# (1)地理位置勘查# 加油站的地理位置,对于加油站的收益起决定性作用,规模相同的加油站因坐落位置不一样,受益情况差别巨大,现场勘察时,应先观察加油站处于城市中位置,沿城区主要道路是国道还是省道,主干道还是一般道路,周围车辆流动量等。#同时对置换的土地的地理位置进行相同的勘察,便于比较

    64、两块地的收益差异。# (2)加油站的设施及配套设施情况# 一些新建的加油站配套设施齐全、设备较新;#一些老的加油站效益较好的,经常更新加油设备,配套设施齐全,而效益一般的加油站因经济条件限制,通常无力及时更换设备,设备陈旧,配套设施不齐全。# (二)入户调查阶段# (1)加油站的证件检查记录# 首先对加油站的房屋产权资料进行记录,复核实物与现状是否一致,有无灭失或新建的房屋,并拍照存档;#加油站是一种特殊行业,需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防雷防静电检测合格证书等有效证件方可正常经营,首先对以上手续进行登记,其次看手续是否合法、地点是否一致、经营时间

    65、是否到期等。# (2)加油站的户外测量# 勘察完现场后,进入户外测量阶段。#户外测量分:#建筑物测量、加油罩棚测量、加油设备记录、加油罐及管道记录等。# 建筑物的测量:#有产权的复核是否证件与实物相符,无产权证的建筑物根据建筑物测量规范进行。# 加油罩棚的测量:#测量加油罩棚的顶部面积(可按投影面积计)及棚顶厚度和柱子围护面积,并测量罩棚的高度,柱子的尺寸等,记好材质、具体做法,便于以后测算。# 加油设备的记录:#加油设备主要是加油机,记录加油机的台数、型号、单枪或双枪、厂家、出厂日期等。# 加油罐的记录:#让加油站经营户提供当时的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加油罐分露天油罐和地埋油罐两种,勘察时要

    66、记录生产厂家、材质、规格、产地、出厂日期、油罐的个数、体积等。#每个油罐有一个出气孔,只要查出气孔的个数就知道油罐的个数等。# 油罐池的测量:#最好加油站经营户能提供当时的施工图纸,如不提供或图纸找不到,则需要现场测量。#地埋油罐放在油罐池内,油罐池分地上或地下油罐池两种,地上油罐池长、宽、高等便于测量,使用的材料也一目了然;#地下油罐池又分顶部现浇面或顶部盖砂两种,先测量油罐池的长宽尺寸,深度不好测量,根据油罐的体积推测;#量出出气孔之间的距离,对计算油罐体积有利;#测量过程注意油罐的摆放方向。# 管道的测量:#油管道分进油管和出油管。#进油管较短,一般只有十几米长,管道较粗;#出油管稍细,

    67、一般较长,通常长几十米。#一般每个加油机都有一根独立的加油管道,加油管有专门的地下管道沟,有现浇的和盖板的,测量时从加油罐到加油机的管道沟应画图,分别测量之间的距离,并注明管道根数,便于计算管道数量,找一个可以揭开的盖板测量油管的直径。# (三)加油站的初步测算# 加油站测算前,应让产权人提供油罐、加油机、管道安装、油罐池的图纸等资料,有的资料齐全,测算较简单,有的建设年代较长,资料不方便提供或者产权人拒绝提供资料,面对这些,针对先前的记录,做市场调查,进行询价,结合使用及维护情况计算。# (1)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区位差异补偿按当地政府结合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2)加油罩棚按成本价结合

    68、成新价计算。# (3)加油机结合搬迁地点的远近结合当地运输设备租赁金额按购买设备的一定比率计算搬迁费(包括拆除运输安装费用)。# (4)储油罐按材质可分金属油罐和非金属油罐;#按所处位置可分地下油罐、半地下油罐和地上油罐;#按油罐形体可分立式、卧式,立式罐采用单弧形封头封顶,卧式罐采用双弧形封头封顶,罐体采用的钢板材质一般为热轧钢板。#同容积油罐钢板厚度不尽一致,但大体一般为20立方以下采用4毫米厚度的钢板,20立方-30立方采用6毫米厚度的钢板,30立方-50立方采用8毫米厚度的钢板,50立方以上至不超过80立方的罐采用厚度为10毫米钢板。#了解油罐基本参数和尺寸,对油罐型号的确定及油罐池高

    69、度取值都有帮助。# 储油罐的估值以不同形式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地上贮存形式。#对储油罐的架托物的材质进行估价,储油罐按照拆卸、吊装的难易程度、结合运输距离远近考虑搬迁费(包括拆、卸、运输、安装费用)。#半地下形式不符目前消防要求现已极易少见,故不再详述。#按目前消防要求绝大部分储油罐都采用地埋形式,这种储油形式是目前通行的一种方式,但地埋形式对储油罐都要做好严格的防腐处理。#地埋储油罐一般不再适宜二次使用,原因是:#a储油罐在拆除、吊装过程中极易造成防腐层被破损,一旦破损就要整体重新防腐,二次防腐很难成功。#b地埋油罐由地下取出后很快会经风化、锈蚀,对罐体产生破损。#鉴以上原因在实际操作中注

    70、意此项问题。# (5)油罐池按具体做法的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计算,深度不好测量,应结合油罐的尺寸确定,有的产权人故意高报油罐的型号,这是根据油罐出气孔之间的距离,估算出油罐的直径和长度,高度根据型号确定。# (6)管道分管道沟和管道拆装费用等计算。#首先根据管道沟的使用的材质及规格等计算其价格;#其次按照管道长度、直径计算管道的理论重量进行估值。#也因为地下防腐工序事项再视具体使用年限界定是否适合再重复使用进行估值。# (7)收益比较法的评估,车流量是加油站的利润核心,对于两块置换宗地的区位差异,要充分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有可比性的实体加油站作比较是最为理想的,如果没有实例作比较,就要对车流量、人

    71、流量找出比较的依据,然后根据加油站的营业收入、月度销货量、利润实现数据等资料进行比较,较为合理的进行作出评估。#收益比较法的评估,相对于有形资产应用成本法的评估有较大的难度,但这又是一项不可缺少的评估内容。# (8)成品油零售经营特许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易燃易爆合格证书、防雷防静电检测合格证书等证件的迁办费用应予以估值。#(吉林吉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师:#李静茹)#;i:7;s:11711: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司法审查及认定#作者:#张涛律师;#单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原告:#宋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涛,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某企业管理(上海有

    72、限公司#案情#宋某于2016年6月13日进入某公司处担任全国某项目经理一职,双方签订有期限为2016年6月13日至2019年9月30日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的约定为“试用期初定至2016年9月12日止,此期限届满,乙方(即宋某)如达到甲方(即某公司)要求,甲方将为乙方办理转正手续;#如有需要,甲方可延长乙方试用期至2016年12月12日”。#宋某每月基本工资70,000元及车贴4,000元,另有年终奖。#某公司每月20 日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宋某当月自然月工资。#某公司原直线经理、销售运作及发展部门销售副总监王某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向人事部许某发送邮件,表示:#“我决定

    73、将宋某的试用期由 3 个月延长至 6 个月。#我今天已经和宋某沟通过了,他表达了失望但接受我的反馈意见和决定。#请安排下一步工作。#”#王某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向宋某发送电子邮件,表示:#“如 昨天交流,尽管你在试用期顺延三个月的时间里非常努力和用心, 但可能是你对公司文化适应等原因,你目前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方 式并不能达到我的预期。#所以我非常遗憾地正式通知你,我不同意你过试用期!#” 2016 年 11 月 17 日,宋某回复电子邮件给王某,询问人事和某公司这边的答复是什么。#同日,宋某发送邮件给人事许某,表示:#“如刚才交流,我不认同王某的看法,此后也同他多次沟通,未果。#

    74、王某以下邮件并未得到我的书面确认。#我的入职日期是 6月13日,最终在 9月13日前,王某并未与我达成一致,同时我未收到公司任何关于确定延长我试用期的书面通知。#按劳动法和员工手册的要求,我现在是正式期员工。#”#2016年11月24 日,某公司以宋某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决定在 2016年11月28日解除劳动合同。#某公司已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通知工会。#宋某实际工作至2016年11月28日,工资结算至该日。#宋某曾于2016 年11月24 日群发电子邮件给某公司一百多名员工,表示:#“我的直属上级王某先生,在未作任何量化考核的 情况下,私自通知出延长了我的试用期口同时他于近日,又

    75、在未 作量化考核的情况下,通知我不过试用期。#公司HR部门今日执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对此感到失望,我将提起劳动仲裁,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016年12月1日,某公司发布任命公告,宣布自 2016 年11月29日起,李某担任全国某项目经理,直接向销售副总监、 销售运作及发展王某汇报。#某公司在宋某入职前向其发送的聘用函第10条内容为:#“在受聘于公司期间,你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涉及与公司存在竞争 关系或冲突关系的交易、业务或工作中,亦不得作为该业务的供 应商或客户,获得公司事先同意的除外。#”录用条件第 10 #条内容为:#“没有以独资、合资、合作或合伙等任何形式参与任何商业机构。#”#另

    76、查明,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宋某,经营范围为从事信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产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该公司章程显示宋某系该公司股东之 一,出资额为300 万元。#该公司 2016 年 11 月 21 日的股东会决议显示,会议决定免去宋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选举宋某为公司新的监事,变更法定代表人为于某。#2017 年 1 月 17 日,宋某向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自 2016 年 11 月 29 日起恢复劳动关系,并按照每月 82,

    77、400 元的标准支付 2016 年 11 月 29 日至裁决之日止的工资。# 2017 年 3 月 1 日,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对宋某的申诉请求不予支持。#宋某不服该裁决,向本院提起诉讼。#辩称#某公司辩称,公司系合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故不同意宋某的诉讼请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宋某在试用期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具体体现为宋某在职期间在外独资和合资建立企业,违反了录用通知书中第10项规定。#宋某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2条即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及第6条即有团队合作精神友爱互助、第9条即工作能力应符合岗位描述。#公司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已经告知了工会,符合法定程序。#此外,双方劳

    78、动关系在客观上也无法恢复,因为宋某的岗位已经有继任者接任。#且宋某离职时群发邮件质疑某公司的解除决定,并表示将在公开媒体上散布负面信息,故双方已经丧失互信,也无法恢复劳动关系。#因某公司系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无需支付宋某2016 年 11 月 29 日起的工资。#另宋某主张的工资标准也缺乏依据,宋某在 2016年11月29日起并未提供劳动,故即使需要支付工资,也应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裁判#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以宋某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现双方对于解除劳动合同时宋某是否尚在试用期存在争议。#对此,依据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虽然谋公司在三个月试用期届满时有权视

    79、情况决定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但某公司应当将延长试用期的决定告知宋某。#现某公司提供宋某上司王某在2016年8月29日发给人事的电子邮件,以证明已经将延长试用期决定告知宋某,但该邮件内容系王某的单方陈述,某公司提供的延长试用期通知书也没有宋某的签字。#王某在2016年11月16 日发邮件告知宋某不通过试用期时,宋某也就试用期延长问题提出了质疑。#因此,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某公司曾将延长试用期决定告知过宋某,故某公司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时宋某尚处于试用期的主张不能成立,其以宋某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也相应不能成立,法院据此认定某公司系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但是,依据某公司的任命

    80、公告,宋某原所在岗位已经由李某继任,双方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故宋某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缺乏依据,但某公司应当依法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评析#代理律师张涛认为,除了法院认定的理由之外,就被告公司(公司在仲裁之后才补充提供)所提供的证据“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商内档资料”,也不应予以认定,更不能作为合法解除的依据和理由。#1、该证据及基于此的解除理由均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以后提出,应排除在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当时的理由之外。#解除权系形成权,且属于消灭性形成权,即因形成权的行使而使既有法律关系消灭的权利。#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行使的是消灭性形成权,一经行使便产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关

    81、系的效力,公司事后的任何行为或理由不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具体到本案,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作出“劳动合同于2016年11月28日解除”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那么就应该审查解除当时公司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在此之后的任何事实与理由其实已经与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合法或违法无关,否则,对解除理由特别是提出理由的时间无限放大范围,将对本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更加不利。#2、公司在解除当时及其之前,从未提出过该证据体现的事实与理由。#从现有证据来看,公司单方延长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发出解除通知、邮件、录音等等,均依据所谓的企业文化、工作能力、团队精神等理由,从未对原告存在参与其他商业机构提出任

    82、何事实依据以及任何异议。#公司对如此重要的事实与理由却只字不提,明显说明其对此事实是作出解除以后才知道且在开庭时才第一次提出的。#而且,公司也确认其是2017年2月9日才第一次调取相关资料,虽然口头表述王某一直就知道,但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反之,如果王某确实知道而故意不揭露,更证实了公司蓄意利用原告的技术经验,完成临时的项目后便恶意辞退之目的。#3、公司在原告入职之前进行了详细的背景调查,表明已经对原告符合入职要求是明确的认可的。#4、原告认为即使存在该种事实,但是也应该坚持“实质性审查”的原则,即审查该事实的存在是否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或直接的损失。#但是,原告作为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3、股东,未进行经营,更未对公司以及自身工作产生任何影响。#5、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原告作为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监事,从未与其建立任何劳动关系,当时仅存在与被告公司这一个劳动关系,更未对本职工作造成任何影响。#而且,如果公司发现该事实,那么应该做的首先是提出要求改正等,而非直接予以解除。#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84、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 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

    85、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i:8;s:24451:承揽合同的包容性极强,涉及生活中的各个领域。#法律对承揽合同的规定,实际上是对各类承揽合同共性的规定,对每一个具体的承揽合同,不可能事无巨细地列举完毕。#因此,区分哪些合同是承揽合同,对正确适用法律尤其重要。#由于承揽合同往往涉及到所有权的转移,而买卖合同也涉及到所有权的转移,在审判实践中,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最容易混淆,需要认真加以区别。# #一般而言,要确定一个合同是否承揽合同,最基本

    86、的方法是看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类型。#如一方的义务是按对方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对方的义务是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而又无法律特别规定为其他有名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等)的,则属承揽合同的范畴。#否则,不属于承揽合同的范畴。# #具体而言,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关键在于:#承揽合同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的合同,而买卖合同则是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一定的行为,而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都是一定的物。# #具体而言,二者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买卖合同的标的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代替物。#

    87、而且,在现代社会中,一般都是可替代物。#但在承揽合同中,如果工作成果是有形的,其标的物则是特定物;#如果工作成果是无形的,就根本不存在物的转移。#而买卖合同则必须要转移物的所有权。#在承揽合同中,如涉及到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如承揽人提供全部材料的情况下),这只是合同的从属义务;#而在买卖合同中却是最基本的义务。#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可能在合同成立时存在,也可能根本不存在;#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绝对不存在,只能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后方可能存在。# #3.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亲自完成主要工作或次要工作,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而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既可以自己生产标的物,也可以从他人处

    88、购买,或者将生产工作完全交由第三人完成,当事人并不关心标的物的特定性。# #4.在买卖合同中,买方以卖方仅得请求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对卖方无检查监督的权利;#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权对承揽人的工作进行检验监督,定作人同时负协助义务,而且定作人违反协助义务后果严重的,甚至可能导致承揽方解除合同。# #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 #6.在承揽合同中,如当事人无相反约定,承揽人有留置工作成果的权利;#而在买卖合同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无此权利。# #7.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毁损、意外灭失的风险,在工作成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承担;#

    89、而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 #一百二十七、承揽合同的风险承担问题 #在承揽合同中,风险承担也是一个有待明确的问题。#所谓风险,亦称危险,是指在当事人一方的债务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使合同不能履行,由此而产生的损害状态。#所谓风险负担,即指在双务合同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嗣后不能履行后的损失后果的负担。#承揽合同的风险,主要是指材料、工作成果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报酬的风险。# #从合同法有关承揽合同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合同法对承揽合同的风险,区分了两种情况:#(1)按合同法第265条的规定,原材料是由定作人提供的

    90、,在承揽期间造成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揽人承担。#如果是因承揽人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毁损、灭失的,则由承揽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对原材料由承揽人提供,风险应由谁承担的间题,合同法没有规定。#我们认为,原材料的风险应由承揽人自行承担。# #至于工作成果,如工作成果须实际交付的,在工作成果交付前发生风险的,由承揽人负担;#交付后发生的,由定作人负担。#但工作成果的毁损、灭失发生于定作人受领迟延的,则应由定作人承担该风险。#如果工作成果无须实际交付的,在工作完成前发生的风险由承揽人负担;#在工作完成后发生的风险,由定作人负担。#如维修房屋,在完成维修工作前房屋因意外风险毁损、灭失的,无论承揽人

    91、已完成了多少工作,均不能请求定作人支付报酬;#若于完成维修任务后房屋发生意外毁损灭失,则定作人仍应向承揽人支付报酬。#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一、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为:#(1)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即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定作人负有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义务,即双方负有对价给付关系,因此为双务有偿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对合同形式法律没有特别要求,因此承揽合同为诺成性、不要式合同。#(2)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为目的,这里的

    92、工作成果是劳务的物化体现而非劳务本身。#(3)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特定要求完成的,满足定作人的特定需求。# 承揽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应用广泛,其种类主要有:#1加工合同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承揽人按照具体要求进行加工制作,然后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报酬。# 例如服装店的来料加工,为他人装裱字画等就是典型的加工合同,这也是我国在对外贸易中的一种重要形式。#2定作合同由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用自己的物料制成成品或者半成品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支付报酬。#如定作家具、定制印章等。#3修理合同承揽人为定作人修理好损坏的物品、设备、交通工具等并收取费

    93、用的合同,常见的有修理汽车、修理电器等。#通说认为修理的对象为动产,也有学者认为区分对动产、不动产的修复仅仅涉及承揽合同 的分类标准,二者并无实质区别。#4复制合同承揽人根据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运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制出 复制品并交付给定作人并收取报酬,如复印、艺术品的复制等。#5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仪器设备和技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为定作人完成某一特定项目的测试任务或者检验任务, 定作人接受测试成果或者检验结果并支付报酬:#测试、检验结果通常以报告的形式来体现。#二、承揽合同与相关合同的区别#鉴于承揽合同种类繁多,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在实践中可能与其他类型的合同如买卖

    94、合同、劳务合同、委托合同等产生混淆。#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为:#劳务合同的标的物是劳务本身,承揽合同必须是承揽人完成并交付一定的工作成果,而不是劳务本身,承揽人也付出劳务,但这种劳务只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手段,劳务必须与工作成果相结合方能实现合同目的。# 倘若承揽人付出劳务而未完成工作成果,不得收取报酬。# 承揽人要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成果,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也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任务,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 #(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的工作可能涉及第三人,承揽合同通常不存在第三人问题;# #(2)受托人一般情况下以委托人的名义对外从事代理活动,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是以自己的

    95、名义完成工作;#(3)委 托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但承揽合同通常是有偿合同。# 以上两种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比较明确。#典型的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也是不难区分的,但是承揽合同中的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中的定货合同却极易混淆。#例如,甲乙均是服装生产厂家,甲与乙在合同中约定:#乙向甲供应口袋布 3000 个,白色涤纶,3 个月交货。#双方并对质量、规格、价款作了详细约定。#那么双方是买卖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呢?#关于此类合同,兼具买卖合同关系与承揽合同关系的特点,在认定上存在不同的观点,所以在此着重予以探讨。#三、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一般法律特征之比较#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共同之处有:#都是双务、有偿、诺成

    96、、不要式合同,交付标的物的一方都负有瑕疵担保责任等#二者法律特征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标的不同 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买卖合同的标的是以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物的听有权。#2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 定作人选择承揽人通常是基于对承揽人能力、设备、技术等方 面的考虑并决定是否签订合同。#非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 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一般只根据卖方现有的标的物的性能、条件,衡量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虽然有时也询问有关制作生产的情况,但主要是基于标的物现有性能来考虑并进行 买卖的。#3是否移转所有权承揽合同中不存在财产所

    97、有权的转移。#而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四、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区分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如前文所述的案例,甲乙均是服装生产厂家,甲与乙在合同中约定:#乙向甲供应口袋布 3000 个,白色涤纶,3 个月交货。#关于此类合同,理论上又称为制作物供给合同。#制作物供给合同是双方先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的品质规格等条件,然后由一方以自己的原材料进 行制作并向另一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制作物供给合同在法律性质上 兼具买卖合同关系与承揽合同关系的特点,在认定上存在不同的观点。#总的说来,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来进行认定:#

    98、 #1标的物是否具有特定性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该工作成果是按照定作人的特定要求为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由承揽人完成的,因此标的物的特定性成为承揽合同的一个重要特点。#该标的物一般没有固定的行业标准,标准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通常只能为定作方所利用。# 在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通常是满足商品在市场上的一般需求, 并非只能由购买人所利用。# 并且该标的物通常是标准化或者系列化的物品,一般需要符合行业标准或者专业标准,因此其不具有特定性。# #2标的物是否具有流通性 承揽合同的标的物通常不具有流通性,这与其特定性是密切联系的。#该标的物满足的只是定作方的特殊需求,

    99、因此一般不能在市场上销售或购买。#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都是通用产品,要求具有市场流通性。# 基于以上两点来分析上述案例,乙向甲交付的口袋布系半成品, 是按照甲的特定要求制作的,由于对口袋布的大小规格等作了详细约定,只能满足甲的特定需求,而不能在市场上任意流通,据此可以认定甲与乙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倘若乙向甲交付的是其他物品,如手套,且该款手套乙也向其他厂家供给,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则宜认定为买卖关系。# #3交易习惯依据合同法第 61 条的规定,在双方约定不明并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双方以往的交易习惯来作出认定。#在某些情况下,依据标的物的特定性与流通性仍不能作出判断

    100、,可以依据双方以往的交易习惯来综合加以认定。# #4从订立合同的目的来判断买卖合同的目的在于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承揽合同的目的在于一定工作的完成,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仅为从属义务。#因此,在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承揽还是买卖发生争议时,应依合同的目的定之,如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主要在于特定标的物的完成上,则应为承揽。#对于制作物供给合同,原则上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其为承揽还是买卖。# 关于合同目的,应依据“名实解释”的原则进行解释。#即合同约定的内容虽不明确,但是合同名称为“承揽合同” ,则应以承揽合同定性。#以合同名称作出推定仅限于合同内容不明确的情况,如果合同内容约定明确,但名称与内容矛盾,则

    101、应以内容为准来进行定性。# #5鉴于制作物供给合同本身的特点某些情况下合同关系介于承揽与买卖之间,在实践中难以认定。# 笔者认为,此时宜认定为买卖合同。#理由是,承揽合同中的定作方享有单方解除权、监督检验权等特殊权利,在双方的意思表示没有明确 体现为承揽关系时,不宜赋予一方此种特殊权利。#而此类合同在不能体现承揽关系特性的情况下,完全符合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因此宜认定为买卖合同。#五、区分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意义#在审判实践中区分二者具有重要意义:#1确定管辖权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时,

    102、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对此,买卖合同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承揽合同则以约定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2确定合同履行中一方是否享有解除权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享有合同的任意解除权,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定作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买卖合同的双方是不享有这种解除权的,如果擅自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3确定履行义务的方式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该自行完成合同的主要义务,除非经定作人同意才能将其交由第三人完成。#买卖合同中卖方只要交付标的物即可,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4确定风险负担买卖合同中可以由双方协议风险转移的时间,如约定为签订合同不转移标的物即可转移风险,承揽合同则只能在承揽人交付工作

    103、成果时转移风险,不可协议变更。# #编者按:#在法律实务当中,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经常混合在一起,因此应该区分哪部分为主要,根据主要带动次要的原则进行案由选择,恰当地进行法律诉讼。#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时间:#2013-01-05 | 投稿人:#张峰 | 浏览:#939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为:#(1)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即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定作人负有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义务,即双方负有对价给付关系,因此为双务有偿合同。#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

    104、别#石家庄律师张峰#一、概念与特征#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为:#(1)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即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定作人负有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义务,即双方负有对价给付关系,因此为双务有偿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对合同形式法律没有特别要求,因此承揽合同为诺成性、不要式合同。#(2)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为目的,这里的工作成果是劳务的物化体现而非劳务本身。#(3)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特定要求完成的,满足定作人的

    105、特定需求。#买卖合同是指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为:#(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二、两

    106、者的区别#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相比,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将完成的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而买卖合同则以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为目的,出卖人也应将出卖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取得标的物之所有权,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但二者还是不同的,其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儿点:#(一)合同目的不同#买卖合同是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的合同,在取得出卖物的所有权之前,买受人对标的物并无任何权利。#承揽合同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的合同,尽管承揽人最终需要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但该工作成果的交付不一定都是所有权的转移。#因为在承揽合同中,有时材料完全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只负责加工,在

    107、这种情况下至多只能说是占有权的移转,不能说是所有权的移转。#(二)合同对标的物的特定性要求不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当事人通过约定而特定的标的物,标的物的特定性仅在于,双方当事人通过约定而使其特定,这种特定性之物可以为特定物,也可以为种类物。#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的特定性在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只能以自己的设备、技术,更主要的是自己的工作,对特定的材料进行加工,然后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工作成果本身并不一定具有特定性,特定性在于工作成果中融入的承揽人特有的技能等,因此,承揽人以自己的工作对特定材料进行加工这一过程本身,才对承揽合同具有决定性意义。#所以,承揽合同标的物的特定性在于其标的物,即工

    108、作成果必须是承揽人自己通过工作完成的,而不能是其他人的工作成果。#(三)合同标的物的性质不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定作物具有特定性,定作人在市场上不易直接购得;#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即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但多为种类物。#同时,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未来物,不可能是现存之物,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即可以是现存物,也可以是未来物。#(四)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权利不同#在承揽合同中,为了保证承揽人以自己的工作完成承揽任务,在不对其工作构成影响和妨碍的情况下,定作人有权对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承揽人对此不能拒绝。#同时,定作人如发现承揽人未按照约定进行工作的,可以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并请求损害赔偿

    109、。#而买卖合同的交付一般都是同时履行,买受人不能事先对对方的生产能力等情况进行检查。#即使在买卖合同约定义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时,后顺序义务人也不得对先义务人的生产等进行检查。#先顺序义务人同样不能检查后顺序义务人的情况,而只能就其可能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时,提出先诉抗辩。#(五)对标的物的风险和责任负担不同#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之前,对于工作过程中标的物的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要由自己负担,而且因工作标的物给他人造成侵害的,承揽人一般也要承担责任。#而在买卖合同中,虽然一般说也是标的物的风险和责任在交付给买受人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但是,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

    110、,就标的物所发生的风险负担和责任由买受人负担,这一点在买卖合同采指示交付等方式时,更是较为常见的。#(六)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七)合同的留置权不同#在承揽合同中,如当事人无相反约定,承揽人有留置工作成果的权利;#而在买卖合同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无此权利。#(八)合同价款的性质不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支付给承揽人的报酬是对其交付的工作成果本身的对价;#而买卖合同中买方支付的价款是标的物本身的价格。#前者是劳动的报酬,后者是物的价值,二者性质不同。#三、两者无法区分时的判定标准#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无法区分时,

    111、准用买卖合同的规定。#王泽鉴先生认为,“若无所偏重或轻重不分时,则认为承揽与买卖的混合契约,关于工作物的完成,适用承揽的规定,关于工作物财产的移转,则适用买卖的规定”。#梅仲协先生也有着类似的观点:#“当事人约定有偿的为电流之供给者,此项约定,既非承揽契约,亦非买卖契约,唯就一般交易习惯上言之,关于电流之供给,应准用买卖之规定”。#四、特定物与种类物#根据是否有独立特征或是否被权利人指定而特定化而将物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是指自身具有独立的特征,或者被权利人指定而特定化,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包括在特定条件下独一无二的物和从一类物中根据民事主体的意志而特定化的物。#前者如一件古董、名人的

    112、一幅字迹等;#后者如从一批机器设备中挑选出来的某一辆等。#特定物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种类物是指具有某种物的共同属性,可以用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即通过度、量、衡加以确定的物。#种类物是可替代之物,种类物一般是动产,如大米、正在出售的汽车等。#种类物经过选择、购买、给付也可以特定化而成为特定物。#;i:9;s:3053:1、苏轼赤壁赋中用二句描绘出秋江的爽朗和澄净,这也正是游人悠然自得、怡然自乐的内心写照_。#2、赤壁赋中作者与客人共饮秋江之酒时引吭高歌的是_,_。#3、赤壁赋用不易觉察的缓慢移动,逼真传神_。#4、赤壁赋中用亮的银辉的浸染,雾气、江水、夜空浑然一体的景象_。#5、赤

    113、壁赋中用凭一叶扁舟随意飘荡,在辽阔江面上自由来去_。#6、写出赤壁赋中游人感受到仿佛在浩荡的太空中乘风飞行,又仿佛要远离人世,升入仙界的情景_。#7、赤壁赋中用比喻正面描写悲凉幽怨的箫声的句子是_,_。#8、赤壁赋中侧面描写箫声的句子是_。#9、赤壁赋中写曹操破荆州后率领军队沿江而下的盛况的句子是_,_。#10、赤壁赋中用两句写出曹操志得意满、趾高气扬在船头饮酒吟诗的情景。#11、赤壁赋中客人认为他与苏轼不在官位,只不过在江岸水洲过着平凡的生活的句子是_,_,_,_。#12、赤壁赋中客人认为生命微不足道、渺小的句子是_。#13、赤壁赋中把人生与长江相对照的句子是_。#14、赤壁赋用希望与仙人相

    114、交、与月亮同在。#_。#15、赤壁赋中列举江水、月亮说明去留、增减的辩证关系的_,_;#_。#16、“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赤壁赋用_,_;#_,_。#自然万物为“吾生”所享用并从中得到乐趣。#赤壁赋理解性默写答案#1、清风徐来,水波不兴。#2、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3、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4、白露横江,水光接天。#5、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6、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7、如怨如慕,如泣如诉。#8、舞幽壑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9、舳舻千里,旌旗蔽空。#10、酾酒临江,横槊赋诗。#11、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侣鱼虾而友麋鹿,

    115、驾一叶之扁舟,举匏樽以相属。#12、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13、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14、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15、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16、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i:10;s:17719:#出让合同解除后不退还已付的出让金要求退还案#1993年11月23日,原告山西泰丰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公司)与被告大同市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大同市土地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大同市土地局将位于大同市城区鼓楼西北角面积为893

    116、9.7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泰丰公司,使用期40年,土地出让金额为8045793元。#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0日内,泰丰公司向大同市土地局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15%,计1206868.95元人民币作为合同的定金;#泰丰公司应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大同市土地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泰丰公司赔偿;#泰丰公司在向大同市土地局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5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合同签订后,原告泰丰公司于1993年12月27日给付被告大同市土地局定金1206868

    117、.95元及土地出让金2793131.05元,两项合计400万元。#1993年12月28日,大同市土地局给泰丰公司核发了8939.77平方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泰丰公司向大同市土地局提出书面申请,称因资金周转困难和冬季无法施工,请求将余款4045793元的付款日期延长至1994年4月1日。#大同市土地局研究后表示同意。#到1994年4月1日,泰丰公司未将余款交付大同市土地局,大同市土地局多次催促泰丰公司履行合同,泰丰公司均未履行。#1994年9月22日,大同市土地局书面通知泰丰公司,限其于9月30日前全部履行合同,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泰丰公司接到通知后,至9月30日仍未履行合同。#19

    118、94年9月30日,大同市土地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4条和山西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11条的规定,决定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所发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对泰丰公司已支付的定金1206868.95元和土地出让金2793131.05元不予退还。#大同市土地局将该决定通知书于1994年10月24日送达泰丰公司。#泰丰公司在接到通知书后,曾于1996年3、4月在向大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请求报告中主张过权利,但均无结果。#为此,泰丰公司以大同市土地局单方撕毁合同为理由,于1997年8月20日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大同市土地局退还土地使用

    119、权出让金2793131.05元,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者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约定出让的土地确定由其使用。# 被告大同市土地局答辩称:#从1994年4月1日至9月30日,原告泰丰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792万元,再加上剩余款,原告已经无能力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我局依据有关规定决定解除合同,已交付的定金及出让金不予退还。#另外原告泰丰公司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依法应当裁定驳回其起诉。#审判#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来进行。#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有效

    120、合同。#原告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按约定交清土地出让金,属于违约行为,其所支付的定金依法不予退还。#但被告大同市土地局没收原告泰丰公司已经交纳的除定金以外的部分土地出让金,于法无据,依法应予返还。#被告大同市土地局辩称以该部分土地出让金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因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损失已超过原告所付定金数额,故本院不予支持。#原告泰丰公司所诉利息一节,因导致解除合同系原告违约所致,亦不予支持。#被告大同市土地局辩称原告泰丰公司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一节,因原告泰丰公司在法庭审理中已经提供合法有效证据,证明其曾于1996年3、4月主张过权利,故据此足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原告泰丰公司的起诉未超过诉

    121、讼时效期间。#被告大同市土地局所辩无据为证,不予认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该院于1997年11月27日判决如下:# 被告大同市土地局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退还原告泰丰公司土地出让金2793131.05元。#宣判后,大同市土地局不服,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称:#一、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山西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执行的,其对泰丰公司的2793131.05元土地出让金依法是不予退还,而不是没收。#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4条

    122、虽未明确规定在受让方违约时不予退还已交纳的部分出让金,但也未规定应该退还;#而山西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制定的山西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11条明确规定定金和出让金不予退还。#二、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我局于1994年10月24日将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泰丰公司,在此后近三年的时间中,泰丰公司向我局提出过的要求是重新受让土地,始终未主张过退还出让金。#泰丰公司于1997年8月20日起诉,已远远超过了诉讼时效,一审判决所述“原告主张权利”只是一个模糊的说法。#我局与泰丰公司同为平等民事主体,泰丰公司主张权利只应向我局主张或向法院起诉,而不应向别的人或上级单位主张。# 泰丰公司答辩

    123、称:#一、大同市土地局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九条规定,应依法确认该转让合同有效。#二、我公司曾于1996年3月16日正式向大同市人民政府递交过请示报告,主张过权利,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大同市土地局与泰丰公司依法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有效合同。#泰丰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约定交清土地出让金属违约行为,其所支付的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不予返还。#大同市土地局对泰丰公司已交纳的部分土地出让金不予退还,其所依据的山西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11条的规定,超越了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

    124、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53条规定的授权范围,故其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其主张依法不予支持。#大同市土地局所称泰丰公司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一节,因泰丰公司已向大同市政府行文主张权利,大同市政府系大同市土地局的主管部门,故应视为与向大同市土地局主张权利有同等效力,应认定时效中断。#综上所述,对大同市土地局的上诉请求依法不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该院于1999年7月28日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评析#一、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有效合同 合同法律效力是合同依法成立后所发生的法律后果。#

    125、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是:#第一,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第二,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第三,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就是有效合同的标准。#本案中,原告泰丰公司与被告大同市土地局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行为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所以说泰丰公司与大同市土地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

    126、权出让合同为有效合同。#二、原告泰丰公司所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定金是一种古老的债的担保方式。#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在合同未履行之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付对方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形式。#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成立不仅应有当事人的合意,而且应有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合同成立后,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发生以下三方面的效力:#一是证明合同的成立;#二是在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作价款;#三是在合同不

    127、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 本案原告泰丰公司在与被告大同市土地局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给付大同市土地局定金1206868.95元,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成立,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原告泰丰公司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规定交清土地出让金,违反合同约定,其所支付的定金适用定金罚则,泰丰公司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法院认定泰丰公司所支付的定金依法不予返还是正确的。#三、原告泰丰公司已交纳的部分土地出让金是否应予退还 这是本案争议的焦点所在。#大同市土地局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4条、山西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11条的规定,认为对泰丰公司已支付的部

    128、分土地出让金不予退还。#对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适用法律问题进行了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4条未明确规定解除合同后是否退还已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山西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11条规定了“受让方不履行合同的,出让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所支付的定金及出让金不予退还。#”但该条规定超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4条的规定,与之相抵触,实际造成对于未足额交纳出让金的土地受让人而言,交的出让金越多,损失越大,即违约轻的惩罚重,违约重的处罚轻,该条规定不应适用。#大同市土地局不予退还泰丰公司的部分土地出让金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129、,其主张依法不予支持。#一、二审法院判令大同市土地局退还泰丰公司土地出让金是正确的。#责任编辑按:# 对于本案的处理,有必要再多说几句。#一、关于合同的解除。#从原告的起诉理由和上诉答辩理由中,可以明显感到不同意被告解除双方之间业已成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这涉及到被告所行使的合同解除权是否正当的问题。#从合同关系来看,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权在出现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事由时,依约定或法定条件行使合同解除权。#本案合同中约定了受让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其后,双方之间虽有延期付款的约定,但至所延付款期满即开始发生计算逾

    130、期30日的法律效果,从此时起经过30日受让方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即有权解除合同。#本案出现了这样的事实,所延付款期满,经出让方多次催促,受让方在逾期30日后仍未付余款,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出让方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即为合法有效。#同时,出让方的这种行为,也符合当时有效施行的经济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允许解除合同的情形之一,即合同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有疑问的是没有履行是指全部没有履行,还是也包括部分没有履行,规定不明)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结合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来看,本案被告作为出让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也是正当的,即被告的行为符合

    131、该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在当事人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情形下,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但对本案合同约定的“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大同市土地局有权解除合同”,对该“逾期30日”可否理解为该法第九十五条所规定的“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是不可以的。#因为,“逾期30日”仅是解除权产生的条件,或者说为解除权开始行使的条件,在未满30日之前,大同市土地局还不享有解除权。#因此,如按该法处理,不发生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的问题。#二、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一般而言,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应为:#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

    132、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案属于合同已经部分履行但仍有部分义务未履行的情况,即被告已履行其为原告办理权证的义务,原告已履行部分付款义务,余欠款还未履行。#故在合同解除被认可情况下,被告收回土地使用权和注销所发土地使用权证,原告收回出让金,均属恢复原状之性质;#被告不退还定金,为执行定金罚则,具有一定的赔偿损失之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体现的是定金的制裁性质。#接受定金的一方虽有权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情况下不予退还定金,但对所收受的定金以外的合同款项,则必须返还,这是合同理论、制度、规范和审判实践一致认可的,是不言自明的问题,是

    133、民法债法上的应有之义。#所以,被告所依据的地方规章中规定的“出让金也不予退还”之点,从根本上说,是与民法基本内涵相抵触的(在本案中,可以说是与上一级规范中的相应规定即第14条相抵触,但不能说成是与上一级规范的授权规范即第53条相抵触)。# 有疑问的是,被告应当向原告返还出让金,是否应当同时负担返还占有期间的利息。#从理论上看,在商业经济关系和流通领域,占有他人资金都应当随付利息,利息表现为占有资金的法定孳息。#这在合同解除情况下也不例外,收受合同对方给付的合同款项的一方,在合同解除时应依解除的效果将所收受的对方履行合同的款项退还给对方,并应支付占有期间的利息,否则,如不同时向对方给付利息,收受

    134、方就是无偿占有他人资金,对这部分利息就为不当得利(并不是指积极收入增加财产量,而是指消极地减少其利息支出,财产应减少而不减少)。#所以,本案原告要求被告退还出让金时应承担利息的主张是合理的,此点并不因原告有违约行为而不存在,原告违约可另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的违约赔偿额可与被告应支付的占有出让金期间的利息相抵,不足部分再从出让金中抵扣,这个道理必须说清楚。#与此有关的是,执行定金罚则并不能代替违约赔偿。#定金是一种担保方法,不具有补偿性,仅具有制裁性。#而违约金是对违约的制裁和补偿手段,所以,守约一方在对方违约时既要求对方偿付违约金,又要求执行定金罚则的,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相反规定,都应当

    135、予以支持。#但定金罚则和违约金并用的结果以不超过合同标的价金总额为限。#据此,既不能以收受定金的一方损失未超过收受的定金数额为理由,而不支持其要求违约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即定金与违约金之间不具有相抵性。#只要违约造成了损失,违约方除了要受到定金罚则的制裁外,还应赔偿该损失,该损失才发生与占有资金的一方应给付的利息相抵的问题。#;i:11;s:6081:春江花月夜四句一组赏析#第一章#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赏析 首章落笔扣题:#题目中的五字,有四字(春、江、月、夜)放在句中。#其中,“夜”则暗含在诗句中。#看那春江潮涨,汪洋一片,江面开阔;#江水

    136、与海水相接,水势浩荡,洪波翻涌。#浪滔中涌出一轮明月,冉冉升起(特写镜头)。#明月清辉洒在万顷江波上,所见之处水光粼粼、美妙异常。#第一章是幅极富动感、有(水)声有(月)色、有远有近、有上有下的立体画,它为我们绘出一幅春江潮涨、江海难分、明月冉冉上升而华光万里的图景。#第二章#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 # 空里流霜不觉飞,汀上白沙看不见。#赏析 诗人用其生花妙笔,继续渲染春江月夜的神往之处:#看!#江水宛然前行,流到了一个芳草萋萋、繁花满树的幽处。#接着,诗题中的“花”终于亮相了:#但见月华洒在花树上,朵朵花儿晶莹可爱。#然后,诗人将镜头推向空中,但见月色溶溶,月光如凝霜朦胧。#镜头

    137、再转向江畔沙滩,银色沙滩和乳色月光融为一体,无法区分。#第三章#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赏析 第三章前两句依然在写景,又从沙滩回到空中月色的皎洁、玉宇的澄明。#这是为了承上启下。#这时,随时间推移,月亮已升到当空,而江天的浩瀚,让诗人联想到:#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想必就有此月亮了吧?#但不知谁第一次见到它,也不知明月是在哪年第一次照见世人?#这样的问题,即使是在今天,也固然无从回答。#这里,诗人表现出对宇宙奥秘的沉思冥想。# #第四章#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赏析 诗人由江月联想到人生:#人生代代相

    138、传、无穷无尽;#惟江上明月年年相似、万古长存。#进而发出感叹:#今天,我们在这里看到明月,不知在我们身后,它又在等待何人?#长江后浪推前浪,奔流不息,一去不回头。#此景让人无不感叹人生易逝、唯江月永存。#这两章借景抒发了诗人自己之感。#第五章#白云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 #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赏析 悠悠远去的白云,不禁让读者想起崔颢黄鹤楼颔联第二句“白云千载空悠悠”,暗喻游子离家远去而又行踪不定,自然而然地引出青枫浦上的愁客(游子)。#“不胜愁”渲染了小船上游子的愁云惨雾、相思情愁。#“何处相思明月楼?#”以妻子(思妇)的相思来反衬游子的倦客愁,既节省笔墨,又给读者留下回

    139、味无穷的余地。#“明月楼”以物代人(游子之妻):#思妇。#正如曹植的七哀诗:#“ 明月照高楼,流光正徘徊。#上有愁思妇,悲叹有余哀。#”#第六章#可怜楼上月徘徊,应照离人妆镜台。#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赏析 这里写思妇想念游子的情形十分别致,那一轮可爱的明月总是照在她的妆镜台上,似乎想要安慰她,但是思妇见月,更增加了悲苦。#月光无处不在,玉户帘上是月,捣衣砧上是月。#她想把捣衣砧上的月光拂去,又想把帘子卷起来,以便把上面的月光卷去,可是这恼人的月光“卷不去”,“拂还来”。#“卷不去”和“拂还来”明指月光洒在门帘和捣衣砧上,暗指思妇的愁思无法排遣,反衬出游子的离愁别恨。#第七章#此时

    140、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鸿雁长飞光不度,鱼龙潜跃水成文。#赏析 船上的游子和楼台上的思妇都看到那轮明月,虽互相思念却彼此音信不通。#于是,思妇的极度思念化为幻想:#希望化作一缕月光,飞流到亲人身边,去抚照远方的亲人。#但这不可能,于是幻想委托雁儿、鱼儿为自己捎信。#这里,思妇无限愁思的细腻心理描写,被诗人以浪漫主义手法表现得异常超脱、含蓄;#同时,思妇的“痴情”呼应第五章游子的“不胜愁”。#第八章#昨夜闲潭梦落花,可怜春半不还家。#江水流春去欲尽,江潭落月复西斜。#赏析 承接第七章,写游子因思念至极,因思成梦,由梦生怜;#游子追述昨夜梦见自己在潭边闲步,看见繁花纷谢。#这让人自然而然地想

    141、到春将逝也,青春,幸福,憧憬也将去。#可怜这美好的青春,就这样在无限等待中随江水流去。#然后,由倒叙闪至现实:#眼前月已西沉,夜已将尽,可怜这远方游子依旧没有回家。#第九章#斜月沉沉藏海雾,碣石潇湘无限路。#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赏析 随着时间的推移,明月终于坠入沉沉海雾中,而游子、思妇依旧天南海北。#思妇无奈地叹息:#不知在这么美好的明月之夜,能有几个游子趁月而归呢?#只见多情的明月余晖,带着人间纷乱、复杂和激荡的思情,洒满在江边的花树上。#诗至此戛然而止,题中五字,或明或暗地放在诗的最后一章。#最后以“摇情”收束全诗,让人觉得诗欲止而情未了,让人回味无穷。#春江花月夜意境优美含

    142、蓄。#全#诗紧扣春、江、花、月、夜的背景来#写,诗情随着月轮的生落而起伏曲折。#全诗展现出一幅充满人生哲理与生活#与生活画卷。#这幅画卷体现出春江花#月夜清幽的意境美。#;i:12;s:4146:从国际法的角度看美国制裁伊朗#国际制裁是指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的惩处。#国际法上的制裁有别于国内法的制裁。#国内法是依靠有组织的国家专政机关,如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实施的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国家法律的贯彻和执行。# #国际法上的制裁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单独制,即由个 别国家,主要是受害国家,对违反国际法的国家施加压力,迫使它停止其不法行为,并为其不法行为承担后果。#单独制裁在很大程度上和国际争端的强制

    143、解决的方法是一致的,如报复、报仇、平时封锁,以及自卫等自助行为;# 也可以是在道义、政治和舆论方面,如对不法行为进行揭 露、谴责;#也可以在外交方面,如断绝外交关系;#也可以在经济方面,如对不法行为国实行禁运、抵货;#也可以是在军事方面,如进行武力自卫反击等。#1945年联合国宪章规定,对于威胁和平、破坏和平及侵略行为的制裁问题,安理会应首先“断定任何和平之威 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之是否存在”,并提出临时办法,要求会员国“遵行”。#决定采取什么办法,如采取武力以外的办法,运用经济关系、铁道、海运、航空、邮电、无线电及其他交通工具有局部或全部停止,以及外交关系的断绝,以实施其决议,并促请会

    144、员国执行此项办法。#安理会如认为上述办法还不够时,还可采取必要的军事行为,包括会员国的空海陆军的示威。#封锁及其他军事举动,以 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采取这种办法时,会员国应依特别协定供给必要的军队、协助以及便利,包括过境权。#安理会关于国际部队的使用及统率问题由军事参谋团予以协助,军事参谋团由各常任理事国的参谋总长或其代表组成。#联合国大会具有广泛的职权,它可以讨论宪章范围内任何问题,并向会员国或安理会,提出建议,包括关于制裁侵略的建议。#联合国自1945年建立以来,在其制裁破坏国际和平与安全及侵略行为方面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效果。#美国制裁伊朗,实际上是以美国利益为主导的单边制裁,并未得

    145、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从国际法上讲,是对国际秩序的一种破坏。#美国的这种单边制裁,其本质渊源在于西方世界的双重标准下,美国并不具备国际制裁适用的受害国身份。#其援引国内法对另一个主权国家实施制裁,实际上是强国对弱国的一种主权侵犯。#使国际法在某种意义上他成了某些超级大国统治附庸国的工具,成了超级大国欺压弱小的合法借口。#一项以违反国际法的方式所作出的授权,虽然符合国内法,但也仅仅是有助于确定该国违反国际义务的事实,而并不在国际上确定该国行为的合法性。#在国际关系中,一国的国内法决不能取代国际法。#自卫作为国家的一项主权权利久已存在,而且常常被称之为国家的“自然权利”。#但是,自卫权的功能及其

    146、适用范围在不同的法律体制下是不同的。#在传统国际法中,国际社会的安全保障主要是以“个体”或“个体联盟”的方式实现的,国家拥有诉诸战争的绝对权利,自卫作为使用武力的方式,其条件和适用范围缺乏任何法律管制#不可否认,国际法的效力来源于国际政治不等于来源于强权,美英对伊朗的担保制裁完全违背了和破坏了许多作为国际法基石的基本原则,像主权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原则等等。#正如俄罗斯外交部长拉甫罗夫称,“那些面临安理会制裁的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受到未经安理会同意的由一个或其它政府强加的制裁。#美国现在的立场却没有表现出对这一事实的理解。#”#2#;i:13;s:17005:#浙

    147、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8号#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已于2007年9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1992年7月25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村经济

    148、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村经济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村经济合作社设立、分立、合并、运行、终止活动,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村经济合作社依法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尚未设立村经济合作社的,村集体财产所有权由村民委员会行使。#村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集体所有财产。#第五条# 村经济合作社应当

    149、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尊重和维护社员、村内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辖有村的街道办事处,下同)的监督,协助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工作,为村级组织履职提供必要的经费,合理安排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村经济合作社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保障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第七条# 村经济合作社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的职能。#村经济合作社依法履行下列具体职责:#(一)保护管理村集体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二)经营管理村集体所有的

    150、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组织各业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拓展物业经营;#(三)提供社员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服务;#(四)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理财、收益分配和产权制度。#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村经济合作社发展,在资金、用地、交通、供水、供电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予以扶持,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经济合作社进行股份制改革。#第九条# 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经济合作社的业务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负责做好村经济合作社设立、选举、运行、

    151、终止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工作。#财政、金融、工商、质监、国土、建设、水利、交通、林业、科技、电力、供水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扶持和服务工作。#第二章# 设立和终止#第十条# 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社员;#(二)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集体资产。#第十一条# 设立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召开设立大会。#设立大会应当有十八周岁以上具有选举权的社员过半数参加或者有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应到社员或者户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设立大会通过本社章程,选举产生村

    152、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管会)成员、村经济合作社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监会)成员,审议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村经济合作社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名称和住所;#(二)职责范围;#(三)社员资格取得、保留及丧失条件;#(四)社员的权利和义务;#(五)组织机构及其选举和罢免、辞职的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六)财务管理、资产和收益分配;#(七)章程修改程序;#(八)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九)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免费向村经济合作社颁发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证明书颁发、审验、变更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县级人

    153、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证明书主要记载村经济合作社名称、住所、社长、集体资产、组织机构、社员等基本情况。#村经济合作社凭证明书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开立账户、领购票据等。#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四条# 村经济合作社以其资产为限,对合作社债务承担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 村经济合作社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体登记注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制定。#第十六条# 村经济合作社合并

    154、、分立、终止的,应当经社员大会应到社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村经济合作社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时,应当依法清理债权债务,并办理相关的变更、注销手续。#第三章# 社 员#第十七条# 户籍在本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遵守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农村居民,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一)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二)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的;#(三)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四)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五)政策性移民落户的;#(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第十八条# 因下列

    155、原因之一户籍关系迁出本村或者被注销的,应当保留社员资格:#(一)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初级士官;#(二)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三)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第十九条# 除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以外的人员,履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义务,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可以成为本社社员或者保留本社社员资格。#社管会可以根据社员与本社集体财产关系提出收益分配的具体方案,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实施。#第二十条# 村经济合作社应当编制社员

    156、名册,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一条# 社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十八周岁以上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享有对本社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的权利;#(三)享有本社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的生产生活服务、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宅基地使用和各项福利的权利;#(四)享有民主监督管理的权利;#(五)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二条# 社员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 #(二)执行本社各项决议;#(三)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四)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

    157、四章# 组织机构#第二十三条# 社员大会是村经济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本社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员组成,依照本条例和章程行使职权。#社管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社管会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社长可以由社管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社长或者其他代表合作社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社监会是社员大会的监督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社监会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社监会主任可以由社监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第二十四条# 村经济合作社可以设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经社员大会授权行使职权。#社员代表由社员大会在十八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社员代表可以与村民

    158、代表交叉任职。#第二十五条# 社管会成员、社监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社管会成员可以与其他村级组织领导成员交叉任职,但不得与社监会成员交叉任职。#第二十六条# 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提议或者社管会、社监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第二十七条# 社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通过、修改章程;#(二)讨论决定章程未明确的社员资格条件及保留、丧失社员资格的有关事项;#(三)选举、罢免社管会成员和社监会成员;#(四)听取、审查社管会和社监会工作报告;#(五)讨论决定经济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各业承包方

    159、案;#(六)讨论决定集体资产处置方案;#(七)监督财务管理工作;#(八)讨论审议本社的分立、合并、终止事项;#(九)讨论决定其他有关事项。#第二十八条# 社管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主持社员(代表)大会;#(二)拟订本社经济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三)组织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并提出投资决策方案;#(四)拟订本社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收益分配方案和资产经营责任考核方案;#(五)执行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六)负责日常社务管理工作。#第二十九条# 社监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本社章程的执行;#(二)监督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三)监督社

    160、管会的职责履行及日常工作;#(四)审查本社财务并向社员公布审查情况。#社监会主任或者社监会成员代表有权列席社管会会议。#第三十条# 社员大会选举、罢免社管会、社监会成员和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所作决定,须经应到社员过半数通过。#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员大会授权的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参加会议方为有效。#所作决定,须经应到会社员代表过半数通过。#社员(代表)大会表决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事项,须经应到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三十一条# 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社员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经济合作社选举的,社员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

    161、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第三十二条# 本社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联名,可以要求罢免社管会、社监会成员。#罢免社管会成员由社监会负责召集并主持社员大会投票表决,罢免社监会成员由社管会负责召集并主持社员大会投票表决。#罢免要求应当书面向社管会、社监会提出,写明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社管会、社监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召集并主持社员(代表)大会投票表决,社管会、社监会不召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帮助组织召集。#第三十三条# 社员大会有权撤销或者改变社员代表大会和社管会作出的不适当决定。#社

    162、员代表大会有权撤销或者改变社管会作出的不适当决定。#第三十四条# 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社员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的财产权利。#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及时向社员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五章# 财务管理#第三十五条# 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并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第三十六条# 村经济合作社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村经济合作社可以委托乡镇(街道)会计代理机构代理会计业务,但不得改变其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村内其他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应当纳入村经济合作社管理,但

    163、不得改变其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第三十七条# 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按章程规定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村经济合作社财务进行审计监督。#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 村经济合作社社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处理;#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认为村经济合作社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四十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村经济合作社收费、集资、罚款或者摊派的,由县级以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164、。# #第四十一条# 村经济合作社管理人员及会计委托代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损害村经济合作社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会同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经济合作社财产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三条# 村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四十四条# 其他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第

    165、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i:14;s:14774:道德讲堂之诚实守信#5#(2017年9月26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上午好!# 我是这期讲堂的主持人,欢迎大家走进皋兰公交公司道德讲堂。#道德讲堂,静心、洗心、养心的心灵驿站。#我们开设道德讲堂,是希望大家通过这个载体学习好人好事,交流心灵感悟,凝结和传递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力量,从而为社会营造出“积小德为大德,积小善为大善”的良好风气,不断的提升我们感悟和追求幸福的能力。#苏格拉底说过:#“人类最大的幸福,就在于每天能谈谈道德方面的事情,没有灵魂的生活就失去了人的生活价值。#”#本次道德讲堂的主题是:#诚实

    166、守信。#如果有人问我们:#“什么是生命的真谛,我们要理直气壮地说:#“诚信”;#如果有人问:#“什么是人生中最高的信念,我们必须坦然的告诉他:#“诚信”。#正因为有诚信,人类的道德天空才更加多姿多彩。#7月份,皋兰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县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制定了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方案要求我们培育“诚实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行业信用市场,提高公交职工的诚信意识。#诚实守信是社会基本道德规范。#个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旺,政府无信不威,国家无信不强。#它包含有两层意思,一是告诉我们要具有诚信的品德和境界,尊重事实,表里如一,既不自欺,也不欺人;#二是要信守诺

    167、言,言行一致,言必行、行必果,一诺千金、一言九鼎。#诚实不欺、恪守信用是公民的道德基石,是对每个人最起码的道德要求。#今天的道德讲堂一共有七个环节,分别是:#“唱歌曲、自我反省、学模范、诵经典、讲故事、发善心和行崇德礼”。# #下面进入第一个环节:#唱歌曲。#让我们一起高唱学习雷锋好榜样。#请全体起立。#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立场坚定斗志强!#学习雷锋好榜样#艰苦朴素永不忘#愿做革命的螺丝钉#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请坐。#诚实守信正如一缕灿烂的阳光照进我们的心灵,让我们从此光明磊落,坦坦荡荡。#而刚才这首学习雷锋好榜样不仅让我们重温

    168、了经典,而且也唱出了我们对生命最真挚的承诺。#下面,我们进入第二个环节自我反省。#请大家静默1分钟,暂时抛却各种琐事,剔除心中的杂念,结合今天的主题,我先提三个问题,请同志们扪心自问。#日常生活中,你是否做到了“言必信、行必果,有诺必践”?#你对承诺的信守,是否会因为对方社会身份的高低而有所不同?#当同事朋友不守信约时,你会怎么做?# #请您睁开眼睛。#相信经过这次自省,大家对自己又有了新的认识。#请就坐。#下面,我们进行第三个环节,学模范。#诚信,是为人之本。#它以高尚的心为基础,以道德责任感为前提。#生活中总有一些事让人感动,总有一些人让我们敬佩。#在 2017年6月的一个大雨天,大家会记

    169、得,闪耀着诚信与道德光辉的兰州公交集团“诚信公交好职工”刘惠俊。#刘惠俊同志系兰州公交集团第三客运公司20路3104号车组驾驶员,1999年参加工作,现年34岁。#6月20日傍晚,兰州市区上空乌云翻滚,电闪雷鸣,一场冰雹夹杂着大雨从天而降,突袭金城,顷刻间低洼地段积水成河,交通阻断。#驾驶员刘惠俊同志驾驶的20路纯电动公交车行至安宁区费家营什字路段时,积水快速上涨,没过电动公交车安全水位,黄色预警灯闪烁,情况十分危急,刘惠俊同志迅速按照电动车操作规程,采取制动,关闭电源,开启车门疏散乘客。#可是看到路面没膝深的积水,老弱及女乘客犯难了,不知所措,此刻,刘惠俊同志毫不犹豫,挽起裤腿跳进冰冷刺骨的

    170、深水里,在漂泼的大雨中,来回七、八趟,一个接一个把被困的乘客背到安全路段,腿被漂浮的垃圾桶划破也全然不知,直至把最后一名乘客背到安全地点。#刘惠俊同志在大雨中涉水背乘客的善举描绘出了一幅感人至深、沁人肺腑,大雨无情人有情的美丽画卷,背出了社会的文明,背出了公交职工的美丽形象,背出了公交人对广大乘客的真情厚意。# #刘惠俊同志是一名普通公交驾驶员,他不善言辞,性恪内向,但他为人淳朴忠厚,诚实友善,在工作中,他虚心好学,刻苦钻研,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热爱生活,阳光蓬勃,积极向上,凭借对公交事业的深刻理解,热忱服务,安全行车,当乘客遇到困难的时候,尽全力帮助乘客,把乘客当亲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自

    171、己的真诚和热情,谱写出了一曲当代公交人勤劳勇敢、朴实无华、无私奉献的时代劲曲,展现了公交职工崇高的思想境界和精神风貌。#他是兰州公交广大职工中的优秀代表,是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战、兰州市“治转提”专项行动和“三大整治攻坚战”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是广大职工学习的楷模。#6月22日下午,兰州公交集团授予刘惠俊同志“诚信公交好职工”称号。#下面要学习的是兰州市七里河区诚实守信模范-方正龙的事迹。#方正龙,男,生于1955年1月,小学文化程度,七里河区西果园镇堡子村九池泉人。#他将自己30多年挣来的近3000多万元巨资,无偿的投入了家乡九池泉村的建设上。#2008年受地震影响,家乡出现了地质灾害

    172、威胁,他承诺出资为46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修建房屋。#他信守承诺,于2010年实施了九池泉地质灾害易地搬迁和新农村建设工程。#历时2年半完成了易地搬迁的新农村建设承诺,为46户群众每户建造一栋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二层200平方米砖混结构楼房,此项工程投入2022万元。#同时,修建上水泵站和蓄水池2座,铺设给排水管道2000多米,硬化小区道路2400平米,绿化小区环境1300平方米,移植树木180株,安装太阳能路灯45盏,架设小区供电线路和变压器,使家家户户通上了自来水和电,摆脱了地质灾害的困扰,有效改善了村民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他的这些举动深得乡亲们的赞扬,甘肃日报、兰州日报等省市多家媒体报

    173、道了他的感人事迹。#荣获2013年度“兰州好人”。#接下来让我们进入道德讲堂的第四个环节:#诵经典。#今天我们要诵读的道德经典是:#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这句话出自孟子离娄上。#从字面意思来看:#“诚”的意思是真实无妄;#天是指自然;#人之道,是指做人的道理或法则。#整体来看,这句话是说:#真实无妄是自然之道,是自然的规律,因为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实实在在的,没有虚假;#追求诚信,是做人的根本要求,也是为人的根本。#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诵读一下,我念一句,大家念一句。#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感谢大家的配合。#在中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当中,有许多诚信的典故。#例如,陶

    174、四翁烧毁假柴草而赢得个人事业发展、商鞅立木为信而取得国家改革成功,季布一诺千金而保全身家性命等等。#在当代社会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人,他们或为一句承诺而殚尽竭虑义无反顾,或坚守初始信念而奔波劳命却无怨无悔。#下面,让我们再一次从头到尾连起来诵读这句道德经典,加深印象:#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经典是一个民族的文化源泉,它能指引我们的方向,规范我们的言行,而学习经典则需要大家持之以恒、世代传承。#在唱了歌曲、听了先进事迹、读了经典之后,相信大家会有许多感想、感悟。#下面就让我们进入到今天道德讲堂的第六个环节:#讲故事#1、重塑诚信之亭的故事。#墨西哥总统福克斯的父亲是一位农场主。#有

    175、一天,他觉得自家园中的那座亭子已经太破旧了,就准备安排工人拆掉。#他的儿子希望父亲能等他放假回来后再拆。#父亲当时答应了,然而,工人们却很快的把亭子拆掉。#儿子放假回来后,发现亭子不见了,他闷闷不乐的对着父亲说:#“爸爸,您不是答应我要等我回来后在拆吗?#您怎么说话不算话。#”第二天,父亲就叫回工人,叫他们照着原图重建亭子,等亭子建成后,父亲叫来儿子,然后对着工人们说;#“请帮我把亭子拆了。#将一座亭子拆建两次,绝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一个孩子的愿望,更是为了满足一个成人自我完善的道德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失信会增大交际成本,会使许多简单的事变得很复杂,甚至不太可能。#所以一个希望想得到社会尊重和支

    176、持的人,是不愿意牺牲诚信原则的,在园子里重建并拆掉一座亭子,就在孩子的心中重塑一座亭子,这座亭子就是一个信念,一个对诚信的信念。#2、再来讲一个季老看包的故事#多年前,有位北大新生入学,他提着大包小包,在偌大的北大校园里不知所措。#情急之下,他看见一位穿着布衫的长者,便把行李往他身边一放,说道:#“师傅,麻烦您帮我看着点啊!#”一个多小时后,这位新生办完一切手续回来,发现那位长者依然为他守着行李,寸步不离。#在第二天的新生入学大会上,他发现,昨天为他守行李的长者正坐在主席台的中央。#他就是当代著名的东方语言学家、教育家、散文家北大副校长季羡林先生。#事后,这位学生说道:#季老身上透出的人格魅力

    177、将改变他的一生。#是啊,诚信就是如此征服着人心。#然而,诚信的魅力不止于此。#一位社会学家就“为什么我会成功”在一千位成功人士中做过调查,结果出乎人们的想象,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们的成功是因为自身有才华。#他们中绝大多数认为:#成功的秘诀在于“诚信”。#其中一位只有小学文化的企业家说:#“高深的理论我不懂。#我只知道,诚心诚意对待我的每一位客户,诚心诚意的对待所有与我合作的人。#”诚信使他不断地发展着自己的事业。#目前,我们的新公司正处在成长和发展的初期,这个时期是塑造公司社会形象的重要时期,我们怎样对待公交客运和每一位乘客,如何树立公交诚信,正如杨总经理曾经说的:#“即使拉着一个乘客,都必须送到

    178、终点站”。#这就是公司的诚信原则,#近年来,受社会环境的影响,诚信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大家一定还记得公司成立前,我们新购的18辆电动公交车贷款遭拒的往事吧,由于车站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所有的银行都拒绝给我们贷款,迫使我们与交发建发生了合作,这是不得以而为之,也使我们绝处逢生,当然,被列入黑名单是历史的原因,但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诚信是一个企业保持良好运营的根基;#随意糟蹋企业的诚信,用虚假的业绩和虚伪的态度是难以在竞争中立足的。#因而,怎样面对每一趟客运和每一位乘客,都是诚信对我们的考验。#企业如此,个人亦如此,同事们:#让我们努力培养诚实守信的品德,让诚信使我们的人格闪光!#诚信无形,却可以经

    179、天纬地;#诚信无色,却可以耀人眼目;#诚信无味,却可以在上下五千年、纵横海内外散发出醇厚的芬芳。#无形、无色、无味的诚信有着撼人心魄的力量。#我们进入第七个环节,发善心。#请大家齐声诵读一段话:#“在心中播下一颗善良的种子。#学会宽容,不断学习,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常怀感恩之心,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回报社会、帮助他人。#言必信,行必果。#”#公司党支部号召大家要善于留意生活的细节,善待自己,善待他人。#有谁来谈一谈此时此刻您的感受和体会。#要发言的同志可以示意一下。#(好,非常感谢几位的发言。#)我相信,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事们也都感同身受。#历史和现实一再表明,诚实守信是大操守,大智慧,弄

    180、虚作假也许可以有一时的收获,但终究不会对事业有大的推动,不会获得长久的发展。#另外,诚实守信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中之重,哲人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民间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都说明了诚信的重要性。#诚实守信是我们每个人都应遵守的生活准则,只有人人讲诚信,我们市民的道德素养才能真正提高,才能构建崇德向善的社会道德氛围。#最后,我们进入第八个环节行崇德礼。#请全体起立,以崇敬的心情向“德”字三鞠躬,在心中承诺:#做一个遵守道德、传播道德和践行道德的人。#鞠躬、再鞠躬、三鞠躬# 同志们,诚信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和谐相处的基本条件。#今天我们在道德讲堂学好人,长好心,明天就要在社会上当好

    181、人,做好事。#真诚的希望今天走进道德讲堂的每个人,见贤思齐,择善而从,在平凡的工作中都能成为道德的传播者、实践者和受益者,以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自己的岗位业务和公交客运服务工作,促进皋兰公交事业蓬勃发展。#本期的道德讲堂到这里结束,衷心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谢谢大家,再见!#;i:15;s:6547:道县2011年消防工作汇报#道县人民政府#(2011年5月30日)#2011年,道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防支队大力关心支持下,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状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制,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执法监

    182、督,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不断增加消防投入,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提高,全县火灾形势持续保持稳定,未发生重特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据统计,全年检查单位 家,整改火灾隐患 处,“三停”处罚 家,警告 人。#从今年我县消防开展的情况来看,主要有有几个特点。#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今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与经济建设、城市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为进一步充实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力量,县里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功文任主任, 10多个区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召开过3次专题会议,研

    183、究部署消防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县政府还制定了全县灭火预案,提高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形成了“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长效机制。# #二、消防投入力度逐步加大#针对我县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欠帐较多的实际状况,县政府将修建城市消火栓和增加消防业务经费等任务纳入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为确保我县目标任务的完成,县政府对责任书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确保消防工作正常开展。#2011年县财政共计拨付各类消防建设经费 万元,顺利完成了消防站的临时驻兵。#全年购置个人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近200套,新增合同制消防员1

    184、5名,新增消防文职雇员3名。#三、全民消防意识不断提高#2011年来,全县在永州电视台火线119栏目编播节目36期,发放消防宣传资料7000余份,开放消防站36次,接受学生和群众参观6000人次,培训消防安全管理、特殊工种人员3600余人,并借助各级宣传媒体和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平台向社会群众发送消防安全短信10万余条,进一步拓宽了消防宣传领域。#在“安全生产月”和“抗震减灾日”消防日期间,采取举办展览、制作宣传牌、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受教育群众达12000多人次。#县公安消防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走进四马桥镇、县第五中学、通力超市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向群众讲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

    185、全知识,向全县群众发放火灾逃生自救挂图和消防宣传读物600余份。#通过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增强了社会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四、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稳步推进#根据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县政府2011年开展了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将非重点单位纳入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围,建立健全了消防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在社区人员集中场所、主要街道设置消防宣传栏,每个社区配备了消防栓、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必要的器材设施。#农村的消防工作也纳入城市消防规划,加大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基层组织,初步扭转了三级单位失控漏管、火灾多发的

    186、局面。#五、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一是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投入20多万元,对县金通大厦和县第五中学火灾隐患进行了重点整改,县移动目前已经整改到位并销案,县人民医院正在进一步整改之中。#二是狠抓季节性重点检查。#春节、清明、五一期间,全县组织专门力量对一些重点单位、要害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共检查单位 个,发现隐患 处,督促整改 处。#三是加强了建筑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今年共检查新建建筑工程和室内装修工程 个,责令停止使用 家,排查火灾隐患 处。#组织公安派出所对全县“六小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加大了夜间突击检查的力度,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营业性公众聚

    187、集场所“通力超市”和“鑫都宾馆”进行了当场查封,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四是做好了特殊防护期消防安全工作。#在全县“两会”消防安全保卫行动,全县各部门累计出动检查组 个,检查单位 家,整改隐患 处,责令“三停” 家,为“平安国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消防工作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一是对照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1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责任书的内容和要求,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农林场及县直有关部门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对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和落实。#二是各乡镇、农林场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全县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职责和分工与所属各单位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定期和不定期地

    188、进行督促检查,使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得到了层层落实。#三是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共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家,并按照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疏散预案。#2011年,尽管我县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远远不够,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受经济发展因素的制约,我县的消防工作经费投入不足,直接影响了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大对消防工作投入,努力使消防工作迈上新台阶。# #;i:16;s:29709:#谈行

    189、政垄断的界定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谈行政垄断的界定#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作者#赵庆庆 #摘要:#本文对作为反垄断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垄断进行了界定,论述了行政垄断的概念、构成要件、分类和表现。#行政垄断的界定是讨论一切行政垄断问题的基础,相对独立的概念是讨论和对话的基础。#在对行政垄断不同的学术界定基础上可以建立不同的行政垄断理论体系。#关键词:#行政垄断 行政垄断构成要件 行政垄断特征 行政垄断的分类和表现#一直以来,社会各界对行政垄断讨论很热烈,学术界对行政垄断的争议颇多,学科之间对行政垄断的认识角度也不同。#我们认为,行政垄断在反垄断法上应该有一个界定,成为一个有特定内涵的法律概念,在此基础之

    190、上才能讨论行政垄断的反垄断规制等问题。#首先,我们先比较分析目前人们经常在哪些意义上使用并描述“行政垄断”的。#一、 对“行政垄断”的不同描述、认识和定义#(一)行政垄断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市场管理部门滥用其手中的管理权(市场管理者指所有对市场运行秩序发挥影响的部门,而不仅仅指行政部门。#在目前行政、司法和立法权限没有完全理顺的情况下,这三个部门都有可能对我国的市场运行秩序发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甚至连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也会因为拥有政府机关的授权而成为市场管理者)”。#(我国行政垄断与世贸组织国民待遇冲突探析及启示历永国际贸易问题2001-2)#这个观点把立法、行政和司法滥用权力对市场的干预

    191、都作为行政垄断,但是国家(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与“市场管理部门”或“行政”如何相对应呢?#这样对行政垄断定义本身就是有矛盾的。#(二)行政性垄断是政府公权力干预所形成的垄断,可以表现为政府作为直接主体的行政垄断,也可以表现为政府作为间接主体,企业和其他组织作为直接主体的垄断,政府作为直接主体的行政性垄断是指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运用禁令直接参与限制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要有地方行政垄断、强制联合限制竞争、行政强制经营行为,政府作为间接主体的行政性垄断是指政府授予某类企业以垄断经营权或指定某种产品只能由某类企业经营,政府不直接参与,而由经营主体行使垄断经营的行为。#主要有:#行政性公司垄断、国家指定专

    192、营、行业垄断。#(中外行政性垄断与反垄断立法比较研究姜彦君 政法论坛2002-6第3期)#行政垄断是行政权力加市场力量而形成的特殊垄断。#(张德霖论我国现阶段垄断与反垄断法载于经济研究1996年第6期)#行政垄断是通过行政手段和具有严格等级制的行政组织维持的垄断。#(胡汝银竞争与垄断:#社会主义微观经济分析上海三联出版社1988年6月版,第48页)#这一类观点认为行政垄断是包含行政权力因素的垄断,是垄断的一种特殊形式,没有对这种垄断进行价值判断,没有做出否定性评价,只是描述了一类现象。#(三)行政性垄断是基于行政权力形成的垄断,实际上是行政权力对行业的过度干预和保护,包括贸易保护(实行高关税、

    193、进口配额制)、投资保护(提高进入门槛、审批制)、政治保护(官商一体化、副部级、正部级待遇)等,形成政企同盟。# 行政性垄断的特征:#大多是国有独资或国家绝对控股企业;#由政府直接经营,在人事、分配、经营等诸方面受制于政府;#垄断市场力量来源的合法化;#垄断企业既是纳税人,又向政府上缴利润;#垄断企业之间的竞争是一种低效率的市场竞争。#我国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和高度国有化,在那些主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部门形成的行政性垄断,已经造就了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反行政垄断也是反腐败胡鞍钢经济参考报2001-7-11)#这种观点是在经济意义上使用行政垄断这个概念,认为行政垄

    194、断现象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国家垄断,不区分行政垄断的合法与违法,强调不适当性,使用“过度”一词,明显带有价值判断和否定的意味。#(四)广义的行政垄断是指政府和政府部门运用行政权力所作的限制竞争的行为。#狭义的行政垄断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包括享有行政权的组织 )违法行政、限制竞争的行为。#它是需要反垄断法规制的行政垄断。#(反垄断的法律思考张鸣胜学海2002年第4期)#行政垄断是“政府凭借公共权力来排除或限制竞争”,行政垄断包括合法的行政垄断和非法的行政垄断。#(关于行政垄断的若干思考张瑞萍 载于反垄断法与市场经济王晓晔 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行政垄断是国家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国务院除外)

    195、违法行使职权,排斥、限制、禁止市场竞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关系的行为。#(论行政垄断的概念与特征郑鹏程 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2000年第2期)#此种观点认为广义的行政垄断包括合法的行政垄断和违法的行政垄断,狭义的行政垄断仅指违法的行政垄断,违法性是行政垄断的构成要件,这样的行政垄断是反垄断法规制的对象。#(五)行政垄断是指凭籍政府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所拥有的行政权力,而使某些企业得以实现垄断或限制竞争的一种状态和行为。#(浅谈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邹丽君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行政垄断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凭借行政权力扶植或培植一定范围的经营

    196、者,使之限制竞争从而形成垄断的状态和行为。#(对我国行政垄断的反思郑汉军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校报2002第4期。#)#行政垄断是个别国家行政机关利用国家名义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实施的旨在维护或获取地方利益、部门利益或少数企业利益的一种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行政垄断不应由反垄断法调整薛克鹏 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2001年第2期)。#行政垄断是“指地方政府、政府经济主管部门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或者具有某些政府管理职能的行政性公司,凭借行政权力排斥、限制或妨碍市场竞争的行为。#(种明钊竞争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第314页)。#这类观点在文字上没有强调行政垄断的行政权力行使的违法性,但强调行政垄断

    197、的目的是使某些企业得以实现垄断或限制竞争的状态或行为,这就对行政垄断进行了价值判断,即它具有狭隘性和不适当性。#同时,有的学者认为行政机关包括中央政府,有的认为不包括中央政府。#(六)行政垄断是“凭籍政府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单位所拥有的行政权力,滥施行政行为,而使某些企业得以实现垄断和限制竞争的一种状态和行为。#(中国反垄断立法问题研究漆多俊 载于法学评论1997年第4期 第54-58页)#行政垄断是指国家经济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排除、限制或妨碍企业之间的合法竞争。#(王企业联合与制止垄断王保树 载于法学研究1990年第1期)#行政垄断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使某些企业得以处于垄断地位和

    198、限制竞争,而滥用行政权力干涉、限制或排除其他企业合法竞争的行为。#(试论我国反垄断立法所应规制的垄断王庆湘 载于法学1999年第11期)#行政垄断是一种滥用行政权力的非法行为,是因政府支持而妨碍企业自由的非法垄断。#(.反垄断法研究曹士兵 法律出版社1996版第16页)#行政垄断是竞争者凭借国家经济主管机关或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所形成的强大力量或控制性安排,使自己在一定的经济领域内控制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除竞争的状态。#(刘剑文 崔正军竞争法要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版第170页)#以及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

    199、地市场。#”即行政垄断是政府极其所属机构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而形成的垄断。#可以看出,以上观点认为行政垄断一种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七)有观点认为,人为地区分经济性垄断、行政性垄断和国家垄断不科学,“从逻辑和实践两方面看,区分行政性和经济性的垄断都是没有根据的”(关于中国反垄断法概念和对象的两个基本问题史际春 载于反垄断法与市场经济王晓晔 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第39-60页),反垄断法应该放弃“行政垄断”的概念(反行政垄断要确立平等观史际春 法制日报2001-9-16)。#其理由是,#首先,行政垄断或行政性垄断与经济垄断、国家垄断、合法垄断、不法垄断等,是不可等同或区分的。#譬

    200、如我国的铁路客运垄断,就既是行政垄断、经济垄断、国家垄断,又是合法垄断,同时又要防范其滥用优势地位搞不法垄断。#国家的合法经济垄断和诸多公用事业经特许在一定范围内的垄断,都需要以行政权来实施并加以保障,这种行政权实施的合法或非法,不可能以法律形式事无巨细地事先予以明定,已为行政和行政权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使然。#任何主体在法律和行政授权范围内实施的市场垄断、特许垄断经营、价格垄断、限制性行为和干预行为等,应属合法、正当的行政垄断;#而有关行政垄断是否在合法授权范围之内及其是否对竞争构成损害,则需由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法院依法予以认定。# 其次,“行政垄断”并非中国特色。#强调“行政垄断”,主要在反垄断

    201、法规定“行政垄断”,言下之意西方国家的反垄断法并无反行政垄断、国家垄断的任务,它所反的仅是私营部门经济性的垄断和限制竞争。#这种潜意识不符合国际上反垄断法的实际情况,西方国家政府控股、参与和支持的企业同样适用反垄断法。#最后,“行政垄断”的另一潜台词是“行政”行为的特殊性。#对这种垄断与一般市场主体的垄断不应一视同仁,其结果就造成了在竞争和竞争法面前的不平等,这和市场经济首先是竞争经济的本质相违背。#我们认为,首先,一种行为的确可以集几种性质于一身,尤其是在我国体制转轨的复杂经济条件下,一种垄断通常同时表现为行政垄断、经济垄断和国家垄断,并且其合法与合理性也非常复杂。#但是这并不是否定经济垄断

    202、、国家垄断和行政垄断之间的相对可区分性,正好像在民法上一种行为可以即构成违约,也构成侵权,在刑法上,一种行为可能构成牵连犯,触犯几个罪名,但是这并不能否定违约与侵权、各罪之间的差别。#国家垄断和特许的公用事业的垄断必须要有有效的法律依据,否则都是非法的,这是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而行政垄断恰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非法垄断。#在我国的宪政体制下,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法院可以就行政垄断是否具有法律依据进行审查,并对行政垄断是否合法做出判断,但是不能对法律依据本身的合法、适当性做出认定,必须提请有权机关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认定。#其次,西方没有行政垄断这个概念,而我们提出“行政垄断”这个概念是因为行

    203、政非法限制竞争的现象在我国比较普遍和突出,并非说“行政垄断”是中国特色,而西方没有“行政垄断”,因为法域之间概念的有无和差别是普遍存在的。# 最后,区别行政垄断和经济垄断并非意欲给行政垄断特权,我们提出行政垄断这个概念恰恰是认识到它和经济垄断一样对竞争弊害无穷,意通过反垄断法对其进行规制,但是两者确实存在差别,需要加以区分,采取不同的规制方法。#以上分别是各个学者从经济、政治和法律角度对“行政垄断”的描述、认识或定义,我们经过比较研究,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把行政垄断界定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法行政限制竞争的行为。#这也就是反垄断法调整的行政垄断的范围。#以下分析行政垄断的构成要件和特征。#二、行

    204、政垄断的构成要件和特征#(一)行政垄断的行为主体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能笼统地将“国家”称为行政垄断的主体,国家机关构成在行政机关之外还有审判机关和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可能在政府的干预下做出维护政府所实施的行政垄断的判决,但是,纠正审判机关的上述行为不属于反垄断法的规制任务,应该由其他途径解决,如诉讼法上的监督程序。#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也可能制定地方性法规作为地方行政垄断的依据,但对这些法规的合法性审查是由立法法规定的,不应由反垄断程序解决。#国家在非经济上的垄断包括立法和司法。#国家在经济上的垄断与行政垄断不同,国家垄断依据的是国家政策,以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为依据。#“国家垄断即国家权力和

    205、垄断资本的结合”(文海兴、王艳林市场秩序的守护神公平竞争法研究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4页)。#“国家垄断一般是和国家在一定时期的经济政策导向密切相关的,是国家对经济运行的一种干予和保护。#”(文海兴 王艳林公平竞争法研究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8页)#政府包括从国务院到乡镇政府的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政府所属行政机关。# 这里有个问题是,在我们国家还存在官商不分,企业同时行使管理职能,那么政府所属的行使管理权的事业单位是否也包括在内呢。#首先,从立法实践看,对行使某种国家行政管理权的事业单位或企业主体属性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将其作为政府或其所属部门,如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

    206、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第八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含具有行政职能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其他地方性法规如吉林省反不正当条例、山西省反不正当条例都有类似规定;#第二种是将其作为公用企业,如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十条规定:#“事业单位不得强制或者限定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该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此类行为规定了与公用企业等限制竞争行为同样的行政处罚;#第三种是将其作为独立于两者之外的一种新主体,如深圳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第八条规定:#“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得滥用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

    207、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该规定第十五条对此类行为另行设立了行政处罚,即“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物品,并处以违法经营额一倍的罚款。#” (郑鹏程论行政垄断的概念与特征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2000第3期)#其次,从学术研究看,对行使某种行政管理权的事业单位或企业的主体属性主要存在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的规定,行政垄断主体只能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不能成为行政垄断主体;#另一种意见认为,行使行政管理权的事业单位应作为行政垄断主体,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中规定的“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作广义理解,政府所属部门“除政府

    208、所属的行政机关外”,还包括政府所属行政管理权的事业单位”。#主体属性不同界定的意义在于,按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同一垄断行为,如果将其认定为公用企业垄断,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罚款),而如果将其认定为行政垄断,则只承担内部行政责任(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因此,在国家反垄断立法中,有必要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企事业单位的主体属性做出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将其作为公用企业主体较为合适。#因为,第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公用企业”是指交通运输、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从事基础设施产业或公用服务事业的经营者,应该泛指一切“公用事业的经营者”。#没有区分享有行政

    209、管理权的公用企业和不享有行政管理权的公用企业,都适用该法第条和第条的规定。#第二,当前,公用企业特别是具有行政管理权的事业单位或行政性公司凭借自身权力行使垄断政权的现象非常突出,必须加强规制力度,但是从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责任的设计来看,反垄断机关对行政垄断是没有处罚权的,只能将此类案件交同级或上级行政机关处理,通常行政系统内部的处理是不及时、不力和较轻的。#所以把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公用企业来处理有利于对行政垄断的规制。#第三,未来随着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公用企业的行政职能将被剥离,纯粹的公用企业垄断行为将成为反垄断法规制的对象,把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企事业单位

    210、作为公用企业来处理能够满足目前和长期的现实需要,保持法的稳定和连续性。#(二)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这里的违法主要是指行使行政权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或违反法律依据。#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权是法定的,行政权力的行使要有法律依据。#开始介绍的行政垄断的定义中都使用了“滥用行政”权力这个构成要件,但我们不采用。#立法没有对“滥用行政权力”进行一般界定,学者对滥用行政权力的理解相差很大,如有人认为滥用行政权力是一种既没有超越法定权限,也没有违反法定程序,只是动机与目的违法的行为。#“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尽管其行为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也符合法定程序,但不符合法律授予这种权力的目的”(吴炯反不正当竞争法答问中国

    211、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74页)。#另有人认为,滥用行政权力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既不受实体法也不受程序法的约束,是行政主体“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随意行使拥有的行政职权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行为”(王青云 迟玉收.行政法律行为群众出版社1992年版 第401页)。#还有学者认为越权行使职权也是一种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超越授予的权限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孔祥俊 张步洪.反不正当竞争法例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 1998年版 第108页)#对滥用权力的不同理解将影响行政垄断行为的认定。#“滥用”可以指“无权而行使”、“超越权限而行使”和“不恰当行使”行

    212、政权力,或者仅指有法律依据但损害了竞争和公共利益的行政权力的不当使用。#第一种意义上的“滥用”包括无法律依据行政和越权行政两种违法行政以及不当行政。#第二种意义上的滥用仅指不当行政,不包括无权和越权行使行政权力,主要表现为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上违背法定目的,随意裁量,处理明显违背常理。#不当行政是一个复杂和困难的认定问题,我国行政诉讼法一般也不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反垄断法也不适合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行政权力行使的合理性问题还是适合通过行政复议和其他“软”监督(司法建议、社会监督、民主监督等)来实现比较合适,真正民主的内部监督机制要比民主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更容易实现对行为的约束和纠正,受到的阻力

    213、和抵触较小。#但是有时我们也是在相同意义上使用违法行政和滥用行政权意义的。# #另外,有学者不赞成以行政行为是否违反法律作为界定行政垄断的标准,理由是,审查行政行为实体和程序的合法性不是反垄断机关职权范围,而且审查也不利于及时处理行政垄断,并且这样会使合法但可能导致限制竞争结果行政垄断行为得不到反垄断法的追究。#所以,以行为的后果是否形成限制竞争来界定行政垄断行为较好(浅谈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邹丽君,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作者不这样认为,因为能够对对竞争产生限制结果的行政权力对经济的干预包括几类:#一、行政机关有法律依据的对经济干预主要是政府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进行

    214、正常的市场管理活动和为实现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而采取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等经济和社会政策。#如“(1)国家主管机关对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过程中出现的有些问题采取的行政措施。#例如,为解决蚕茧大战、棉花大战中的问题尔采取的一些行政措施。#(2)政府极其所属部门为扶植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经济而采取的一些行政措施。#(3)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保障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生产安全、限定他人购买起指定的企业(即能生产、销售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商品的企业)的商品。#但是也要掌握一点,就是有几个或者许多经营者都能生产和销售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商品,就不能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胡康生主编

    215、 法律出版社1994年第1版,第20-21页。#)#二、经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或授权的合法的限制竞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的邮政专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法规定的烟草专卖,国家垄断在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并受经律保护。#三、没有法律依据非法的对竞争的限制。#行政垄断往往缺乏国家权力机关制订的法律作为依据,或同国家法律相抵触,它们所能依据的只是某些行政机关(主要是中央政府的一些部委和地方政府)自己所发布的行政性法规或命令指示(漆多俊中国反垄断立法问题研究载于法学评论1997年)。#而这些行政法规或命令指示应当说是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是不合宪的规定,其目的只是维护某地区或某部门的利益。#显

    216、然第一情况下,即便政府行政权力对经济的干预可能限制竞争,但是这是合乎经济本身需要的,积极作用远远超过消极作用,既合法又合理。#第二种情况下,政府对经济的垄断和限制是有合法依据的,即便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改革的深入变得不合理,仍然需要通过修改法律,体制改革来完成,不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来反对一个具有法律依据的政府限制性行为,不然各法律对垄断的态度是矛盾的,又损害既有法律的权威。#比如怎样处理反垄断法与其它部门法,如电力法,邮政法、航空法等之间的关系,以反垄断法来解决这些行业的垄断是不合适的,应该对这些法律进行修改。#法律意义上的垄断是在贬义上使用的,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两个特点。#合法和不具有危害性

    217、的行政垄断不纳入反垄断法的范畴。#这里又提出一个问题,即究竟政府合法干预经济,一定程度限制竞争的有效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是有权机关在法定权限内依据法定程序制定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政府行政行为有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就是合法的。#例如,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23条第2款规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设计国计民生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购销进行限制;#以及为防止疫情、病虫害传播临时限制特定商品在地区间的流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这里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是行政行为的合法依据。#反垄断法只

    218、能审查行政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至于这些法律内容是否合理和制定程序是否合法不是由反垄断法来解决的,必须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由有权机关进行审查。#但反垄断法可以规定反垄断执行机构可以有提请审查和建议审查权,以求发挥监督作用,并实现反垄断法和相关法律的互补和衔接。#(三)行政垄断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对特定不法利益的追求,为了特定经营者的利益、狭隘的地方利益和行业利益#当然这并不是要求证明政府的“意思表示”或其背后的“动机”,这里的故意是通过客观行为表现的主观目的。#这个要件和第二个要件是紧密联系的。#(四)行政强制性#行政垄断是由来自于市场以外的、与市场要素及市场运行的自然法则没有直接联系的力量引起的在一定

    219、市场上的垄断。#对特定市场上的企业来说 ,它们既不能无视行政垄断的存在 ,也不能逃避或抗拒行政垄断的强制力量 ,否则 ,它们就会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制裁”(钟明钊主编竞争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第316页)#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目的就是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的管理权限相对缩小,服务职能不断扩大。#在改革过程中,政府服务的内容和范围是根据市场的发展不断探索,逐渐拓展和确定起来的,这样以来,在改革过程中,政府服务职能的实践往往是先于立法的,一些行政素质比较高的政府会主动进行改革,回应社会需要而创造自己的服务功能,这在一些经济发展较好,改革比较活跃的地方尤其普遍,这些地方的实践经验不断积累和系

    220、统化,一定时间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可以被其他地区借鉴,形成立法,并进而推动当地政府服务职能的发展。#当前政府服务职能虽然并不是完全有法律依据的,或说有具体的法律依据,但这的确符合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法律的原则目标的,并且最关键的是政府服务职能的行使往往不是针对相对人行使强制性的行政权力,而且服务职能行使不当一般也只是消极地不增加相对人的积极利益,这一般也是通过政府自身改革和社会的反作用力来改善的。# #政府虽然应该是代表公共利益的,但实际上政府确实仅是代表一定范围或特定地方的利益的,“公共”只是个相对概念。#其实,各地方政府也是经济学所假设的“经济人”,它们是要实现自身和本地方利益最大化的。#

    221、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当前政府都注重本地方的发展,采取各种手段和政策促进地方的发展,这当然就要对本地企业有所偏爱,这是无可厚非的,并且关键的是,这些措施往往表现为对本地方企业的积极促进,而不是对其他企业的打压,这和国际社会的竞争是相似的,好像加入WTO的国家必须遵守其各项原则,但无不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和保护自己的发展。#个人的利益靠自己争取,别人没有义务增加自己的福利,并且自己也不负有增加别人积极利益的义务,要作的只是消极地不侵害他人的利益。#另外,政府新的行使职能的方式是行政指导,这是通过说服、教育、示范、劝告、建议、协商、政策指导、提供经费帮助、提;i:17;s:8462:#民事强制执行中查封、

    222、扣押、冻结对财产的效力#肖建国#作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实施的一种控制性执行行为,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不明确历来是我国民事执行制度中的一大缺憾。#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用了9个条文对此作了专门规定,其中第二十二至二十四条是关于查封、扣押、冻结对财产效力的规定。#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讨。#一、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查封、扣押物的从物和天然孽息#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其所及的客观范围,除存在于查封物、扣押物、冻结财产本身外,还及于查封物、扣押物的从物和天然孽息(查封规定第二十二条)。#就动产、不动产的查封、扣

    223、押而言,动产、不动产本身,包括其构成部分(如房屋的墙壁和门窗等),均受查封、扣押的效力所及。#从物是与主物不可分离但在效用上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物,也称附属物。#依据民法上“从物随主物同其法律命运”的原则,主物的处分及于从物,主物被查封、扣押后,其效力及于从物。#孽息系原物出产之物,或者说财产上产生的收益,有天然孽息(如鸡蛋、羊毛、果实、幼畜等)和法定孽息(如租金、利息等)之分。#由于天然孽息在未与原物分离之前,与原物密切结合在一起,不属于独立的物,不能单独成为查封、扣押的标的,因此,法院查封、扣押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后,查封、扣押的效力及于该财产上的天然孽息。#在查封规定起草过程中备

    224、受争议的问题是查封、扣押的效力能否及于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法定孽息。#一种意见认为,查封、扣押的效力只及于该财产上的天然孽息,不及于法定孽息。#另一种意见认为,查封、扣押的效力只及于由被执行人收取的天然孽息,不及于法定孽息和由第三人收取的天然孽息。#第三种意见认为,无论天然孽息还是法定孽息,都是原物上产生的收益,只规定查封、扣押的效力及于该财产上的天然孽息,而将法定孽息排除在外,理由不够充分,不能因为我国台湾地区强制执行法这么规定,我们就照搬照抄,可以考虑规定查封、扣押的效力一并及于查封物、扣押物的天然孽息和法定孽息。#况且,最高法院1998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

    225、十三条已经承认了冻结的效力及于法定孽息。#该条规定:#“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后来,司法解释采纳了第一种意见。#主要理由是:#其一,查封物、扣押物既然属于被执行人所有,天然孽息的收取权也应归属于被执行人;#其二,法定孽息所体现的是被执行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被执行人的租金收取权是基于被执行人作为出租人与第三人作为承租人所形成的合同关系,它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不同性质。#同样,被执行人的银行利息是被执行人与银行之间基于储蓄合

    226、同形成的合同法律关系,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具有不同性质,不可同日而语。#申请执行人如欲执行租金或利息,必须依据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程序,行使代位申请执行权,不同于查封规定中所言的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动产、不动产的程序。#这种理解在学理上是非常严谨的,符合大陆法系国家依据被执行人财产的不同性质和类型来设定民事执行程序的构想。#应当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三条有关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效力及于“股息或红利”的规定在本查封规定实施后,应予以废止,因为在查封规定第三十三条中已经明确规定了“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227、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二、不动产查封中的“地随房走”和“房随地走”原则#查封规定首次明确地确立了不动产查封中的“地随房走”和“房随地走”两原则。#查封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因此,当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同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时,即便人民法院只查封了土地使用权而未查封地上建筑物或者只查封了地上建筑物,而没有查封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那么根据“地随房走”或“房随地走”的原则,未被查封的

    228、地上建筑物或者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受到查封效力的影响,被执行人不得以该财产未被查封为由擅自处分。#但是,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应当分别办理查封登记。#三、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能否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对此,学理上也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肯定说认为,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之替代物、赔偿款,是由原物转化而来,无论赔偿义务人是否知悉查封、扣押、冻结的事实,都应受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所及。#否定说认为,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既然已经灭失或者毁损,那么对该财产

    229、所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就失去了依附,丧失了效力,就不能对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延续其效力。#查封规定采纳了肯定说。#主要的理论依据在于借鉴担保法上关于担保效力的扩张或延续的理论。#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当抵押物毁损、灭失时,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代位物和赔偿款。#查封规定第二十四条也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赔偿款”,一般包括依法取得或依合同约定取得两种情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时,要区分具体情况来确定替代物、赔偿款

    230、。#一是非因被执行人的原因造成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比如保管人保管不当、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法院执行程序违法不及时指定保管人进行保管等,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保管人、第三人、人民法院进行赔偿或司法赔偿,或者要求责任人提供替代物;#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责令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限期提供替代物或支付赔偿款。#二是因被执行人自身的原因造成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比如被执行人故意毁损财产、被执行人不当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造成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等,人民法院可以要求被执行人提供其他替代财产,也可以依职权查找被执行人其他财产,或者责令执行被执行人用于提供担保的财产。#另外,人民法院

    231、还可科以被执行人、第三人妨害民事执行的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i:18;s:6733:#登封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暨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吸引国内外客商来我市投资兴业,根据国家、省、郑州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登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国内客商(登封市以外)控股或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客商投资比例不低于2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土地费用除外,下同)以上的项目,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第三条 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客商投资企业,享受以下土地优

    232、惠政策:#1.客商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在国家政策框架内优先供给建设性用地。#对特别重大项目用地,根据企业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和产业类型,实施一事一议,并在国家规定的最短时限内供给土地。#2.对客商投资企业用地给予最大优惠,依据有关规定,在确保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协助客商征地,帮助客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客商土地出让金一次性付清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分期分批缴纳。#第四条 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客商投资企业,享受以下财政扶持政策:#1.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项目,自获利年度

    233、起,三年内由受益财政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扶持企业科技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自获利年度起,五年内由受益财政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扶持企业科技创新。#2.客商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者,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金在我市投资开办其它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由受益财政按再投资部分实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30扶持投资者;#再投资不足五年撤出的,应缴回扶持资金。#3.客商在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旅游资源开发项目,自营业之日起,三年内由受益财政按企业纳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扶持企业;#客商

    234、投资我市涉农项目的,自投产经营之日起,五年内由受益财政按企业纳税市、乡两级地方留成部分全额扶持企业。#第五条 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客商投资企业,除国家另有强制性规定外,享受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1.投资新建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时,在我市办理各种证照的,对我市本级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标准的下限减半收取。#2.客商投资企业在我市相关产业园区或集聚区投资建设的,投产经营之日起,2年内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标准的下限减半收取;#在产业园区和集聚区以外投资建设的,投产经营之日起,1年内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标准的下限减半收取。#3.对客商投资企业优惠收费期满后,实行统一收费制,由各部门按收费

    235、标准的下限出具费用缴纳通知单(进驻园区的,通过各园区办公室向企业下发通知单;#没有进驻园区的,通过所在乡(镇)区、街道办事处向企业下发通知单),企业持通知单缴纳各项费用。#第六条 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引荐者)引荐境内外客商来我市投资,对引荐者给予奖励。#1.争取到上级财政性资金、国债补助资金或其它专项资金的单位和部门,市政府给予适当奖励,用于弥补办公经费;#引进使用期3年以上无息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市政府按引资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2.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市外资金实际到位额的2给予奖励;#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

    236、的,按市外资金实际到位额的4给予奖励;#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按市外资金实际到位额的6给予奖励。#3.对市政府成立的、面向国内外500强企业及大型跨国公司的招商团组,成功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单个项目外资额在3000万美元(境内市外资金在5亿元)以上的,以及成功引进我市新兴产业和优先发展产业、单个项目外资额在5000万美元(境内市外资金在8亿元)以上的,由市政府给予1030万元奖励;#成功引进产业带动能力强、区域经济发展影响深远、金额特别巨大项目的,给予重奖。#4.对上述引荐者的奖励,由引荐者自行申报、市财政局和商务局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确认,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按比例承担,单项奖励金额不得超

    237、过100万元;#已按委托招商对待,并已获得中介佣金的,不再给予奖励;#每年按市外资金实际到位额评出前10名,授予引荐者“招商引资功臣”荣誉称号,并由市财政给予奖励。#第七条 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等战略投资者,按照我市产业园区及集聚区总体规划,进行产业园区和集聚区的开发建设,政府给予开发建设者特定的政策支持。# #第八条 对客商投资手续的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手续齐全、审批权在我市的,由代办部门无偿全程代办项目审批手续,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属郑州市级以上的审批事项,有关部门指定专人全程协助办理。# #第九条 成立登封市人民政府客商投诉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受理、协

    238、调和督办客商的投诉,切实保障和维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外来投资者、外来高技术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在就医、参保、入托、入学、旅游、入伍和就业等方面给予市民待遇。#第十条 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国内外500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大型客商投资企业,在享受以上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市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给予更特殊政策优惠。#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我市原有政策,如有与本办法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登封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i:19;s:7336:第八章工程施工索赔#1施工索赔的处理过程及计算#教学要求:#掌握索赔的分类和索赔处理

    239、过程#教学时间:#2课时#1索赔程序# 如果承包人根据合同条款中任何条款提出任何附加支付的索赔时,他应在该索赔事件首次发生的21天之内将其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工程师,并抄送业主。# 可能发生索赔的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保存当时的记录,作为申请索赔的凭证。#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索赔意向书时,无需认可是否系业主责任,先应审查这些当时记录,并可指示承包人进一步作好当时记录。#承包人应允许监理工程师审查其保存的全部记录,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记录的复制件。# 发出索赔意向书后的21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另一期限内,承包人应送交监理工程师一份拟索赔款额的详细账目,并说明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如索

    240、赔的事件具有连续性,上述账目应认为是一笔暂时账目。#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间隔时间内,送交继发的暂时账目和索赔理由。#并在此索赔事件终止后21天之内送出最后账目。#另外,承包人还应将送交监理工程师的全部账目的复制件送交业主。# 如果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未能遵守索赔程序的各项规定,则承包人无权得到索赔或只限于索赔由监理工程师按当时记录予以核实的那部分款额。#2索赔的支付#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供的索赔证据和详细账目进行审查核实,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或部分的索赔款额,并列入核签的期中支付证书或最后支付证书内予以支付。#监理工程师应将此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送业主。#3

    241、可能发生的索赔原因# 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如果遇到凭其经验无法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并已实际造成影响工期和增加费用时,承包人应立即就此向监理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抄送业主。#监理工程师收到该通知后,如经查明属实,确认该障碍或条件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的,则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协商并报业主批准后给予承包人延长工期以及补偿费用。# 由于业主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如果属于业主的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范围内予以弥补。#如果是业主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结合而造成损失或损害,监理工程师在确定上述增加额时,应考虑承包人和业主双方按比例分别承担的

    242、责任。#一般来说属于业主的风险包括:#)战争、入侵;#)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业主亦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暴乱、骚乱。#但纯属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派遣与雇用的人员由于合同工程施工原因引起者除外;#)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单项工程被业主提前使用或占用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但合同中另有规定者除外;#)属于本工程设计引起的损失或损害,但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除外;#)承包人无法预见,也无法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的或自然力的破坏作用。#但能予投保的自然力风险除外。#4索赔的计算#1)工期索赔计算 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1)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

    243、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的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2)比例计算法的公式为:#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工期索赔=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原合同总价#该受干扰部分工期拖延时间#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工期索赔=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比例计算法简单方便,但有时不尽符合实际情况,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2)费用索赔计算

    244、费用索赔的原因,可能是与工期索赔相同的内容,即属于可原谅并应予以费用补偿的索赔,也可能是与工期索赔无关的理由。#工程师在审核索赔的过程中,除了划清合同责任以外,还应注意索赔计算的取费合理性和计算的正确性。#(1)承包人可索赔的费用 一般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 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但不能简单地用计日工费计算。#B 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C 材料费。#D 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反之,取消部分工程且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提前竣工协议时,承包人的保函金额相应折减,则计入合同价内的保

    245、函手续费也相应扣减。#E 贷款利息。# F 保险费。# G 利润。# H 管理费。#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按照引起承包人损失事件原因的不同,对承包人索赔可能给予合理补偿工期、费用和利润的情况,分别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见下表#序号#条款号#主要内容#可补偿内容#工期#费用#利润#1#1.9#延误发放图纸#2#2.1#延误移交施工场地#3#4.7#承包人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4#4.12#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5#4.24#施工中遇到文物古迹#6#7.4#非承包商原因检验导致施工的延误#7#8.4(a)#变更导致竣工时间的延长#8#8.4(c)#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9#8.4(d

    246、)#由于传染病或其他政府行为导致工期延误#10#8.4(e)#业主或其他承包人的干扰#11#8.5#公共当局引起的延误#12#10.2#业主提前占用工程#13#10.3#对竣工检验的干扰#14#13.7#后续法规的调整#15#18.1#业主办理的保险未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补偿部分#16#19.4#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5工程师索赔管理的原则;#1)公平合理的处理索赔;#2)及时作出决定和处理索赔;#3)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4)诚实信用。#2施工索赔案例#教学要求:#掌握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的计算#教学时间:#2课时#5#;i:20;s:1273:#江达县小学学校工作#专 题 简 报#(第2期

    247、)# 江达县小学校办编 2018年3月3日#校园全面消毒,确保师生健康 # 江达县小学开展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消毒工作#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呵护全校师生健康,江达县小学高度重视学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江达县小学宿管科主任尼玛拉姆带领学校工作人员,背上喷雾器对学校教室、宿舍、厕所等地方进行全面消毒。#消毒人员从一楼到三楼,从走廊到室内进行彻底喷洒,不放掉任何一个死角。#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工作,学校每个角落都得到了全面的消毒,为师生提供了安全健康的工作学习环境。#加强学校春季传染病的防控,不仅可以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

    248、更关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江达县小学做到了防患于未然,进一步杜绝传染性疾病的爆发流行和蔓延。# #(撰稿人:#苏琪 审稿人:#贡秋旺姆)#报送:#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i:21;s:13698:#一、必答题#1、论述人格在管理中的应用#人格是构成一个人思想、情感及行为的特有的统合模式。#它具有独特性、稳定性、综合险、功能性。#人格是一个复杂的结构系统,包括气质、性格、认知风格、自我调控等方面。#由于人格具有独特性、稳定性、统合性、功能性等特性,所以人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测出人们未来的行为,因此人格可以用于企业管理中,以下将以目前运用较为成熟的九型人格理论来窥视

    249、人格理论在管理中的应用前景。#九型人格包括完美型、全爱型、成就型、艺术型、智慧型、忠诚型、活跃型、领袖型、和平型等九种类型人格,其在企业具有很强的应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招聘配置、培训发展、员工激励等方面。#第一,九型人格与招聘配置。#目前胜任素质模型非常流行,只是因为胜任素质模型并不满足于一些表面的“知识与技能”,而关注人的冰山下的特征自我形象,动机,价值观等,我研究胜任素质模型有很长时间,并建立过胜任素质库,乃至去年在一家台资企业试过刀,所以我很清楚九型人格对测试胜任素质模型的冰山底部的巨大作用。#因此九型人格用于企业的招聘选拔具有四两拨千斤,实现冰山下的探索,可以让面试更加有

    250、效果,透视现象看本质。#所以难怪乎很多用九型人格来应用于招聘的HR都很得意地声称可以一眼就把人看透,那些自作聪明的说谎的应聘者的内在心灵模式在他们面前暴露无遗,欲盖弥彰,最后只好崩溃地都招了,并深感佩服,当然,要达到这一步是需要功底的。# 第二,九型人格与培训发展。#每年企业都会开展大量的培训,缔造“学习型组织”的流程程度不亚与“以人为本”,然培训发展的本质意义在于使员工的行为改善,其根本还在于员工的内在缺口的改善,每种型号的人都有自身的短板,因此培训需要量体裁衣,不能用同一种模式,例如一个人本来已经非常有危机意识,你让他去进行“危机管理”,加强“风险意识”,可能不但没有效果,反而让它的“规避

    251、风险”的注意力焦点强化,反而过犹不及,不但浪费资源,而且还南辕北辙。#总之,培训不去关注员工的冰山下的人性内容,就很容易导致浪费和无效。#第三,九型人格与员工激励。#这里又要回到“以人为本”的话题,九型人格之所以可以应用于激励,还是与冰山下的动机探索有关,由于不同人格类型人关注焦点和优先价值观不同,因此“以人为本”至少应该有9种“以人为本”,因此,激励必须有针对性,而且要避免弄巧成拙。#2、影响团队绩效的因素有哪些# 答:#在影响团结绩效的诸多因素中,其中三个因素占主要方面,一是公平因素;#二是绩效的评估因素;#三是人际关系。# 公平因素,一般来说,公平分为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程序公平比结果公

    252、平对团结成员产生的影响更大。#例如在百米比赛中,如果比赛过程中的规则都一致,那么运动员跑了第二或者第三,就只能埋怨自己的能力或发挥不好,而不会埋怨其他的原因,但是如果运动员的起跑线不同,那么人们都会对结果是否公平提出异议,进而影响情绪,影响积极性。#程序上的公平给人以平等的机会,结果上的公平给人以平等的结果。#在满足程序公平的前提下,结果的不公平表明了个人能力和努力的程度;#如果程序上不公平,那么就会导致秩序的混乱。#所以相对而言程序的公平比结果的公平更重要。#如果不注重程序的公平,只注重结果的公平,必然会导致分配上的大锅饭,从而影响业绩突出的团队成员的积极性,进而影响整个团队绩效。# 绩效的

    253、评估因素,一个团队需要一套透明、公平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加入绩效考核不公平不透明,必然会影响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影响整个团队的运行。#就会出现东郭先生一样的人出现,不仅不为团队做出贡献,更加会影响团队其他人员的积极性。#人际关系因素,中国的人际关系就像一块石头扔进湖里溅起的波纹,逐渐变大,一圈一圈的向外扩散,由近及远、互相交错、利益关系复杂。#比如,一个有三个人的团队,构成了一种简单的三种人际关系,如果增加一人就变成了六种人际关系,如果加入的人数越多,构成的人际关系就越复杂。#复杂的人际关系对团队精神有很多负面影响,因为人们会把精力耗费在人际关系方面太多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花在人际关系方面的

    254、精力过多,则用在工作上的精力就减少,必然会影响团结的绩效。#所以,团队一定要创造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使团队成员可以在简单的人际关系中,轻松而又全力以赴的进行工作。#选答题:#如何加强员工的事业管理#下面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浅薄认识,要加强员工的事业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必须要营造组织的感染力和凝聚力,产生感染力和凝聚力的方法很多,时间有限,领导者不可能每种方法都做到,但是一定要找到一种最有效的方式,我个人总结了一下几步:#第一步:#制定有效的制度,如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激励机制等,为员工创造优越的工作环境。#第二步:#企业的最高层,应该向全体员工传达企业的愿景。#愿景管理,就是结合个

    255、人价值观与组织目的,通过开发愿景、瞄准愿景、落实愿景的三部曲,来建立团队,促使组织成功及组织力量极大化发挥。#愿景形成后,组织负责人应对内部成员做简单、扼要且明确的陈述,以激发内部士气,并应落实为组织目标和行动方案,以具体推动。#第三步:#纵向员工的发展和横向领导的支持相结合。#一名员工从最基层发展成公司的管理层或领导,是有一个过程的,这中间可能经历了N级的跳跃,但是每一级根据工作的激情和经验的不同都要经历四个阶段,在这四个阶段中领导要根据不同的需求,提供不同的支持。#第一,很有激情很没有经验,如刚毕业的大学生,刚进入社会,什么都是新的,想法多,有冲劲,希望把自己多年所学用到实践中,但他们缺少

    256、经验和行业知识,这时他们最需要的是一种自我价值的肯定和被关心,对于这类人领导应该给予相应的支持,如:#新员工培训,提供给员工学习资料,多鼓励员工,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培养员工的执行力,帮助员工完成他的岗位职责,提供员工为完成目标所需要的资源支持等。#第二,稍有激情稍有经验 当员工感觉熟悉了自己的工作岗位,开始每日重复自己的工作时,激情就会减退,自认为自己已经什么都学会了,就会产生浮躁的情绪,甚至开始迷茫,这个时候的员工最需要的是一种自我定位,领导应给予的支持是正确的引导,如:#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明确员工工作能力所处的位置,让员工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并告之该工作还有哪些方面需要继续完善或做的更

    257、好,并给出一个明确的榜样,提供相关的培训,让员工又有更大激情投入到工作中。#第三,没有激情很有经验 当员工已经非常熟练的完成他的本职工作,并且他已经做到这个职位的专家了,对自己也充满了信心,这个时候的员工最渴望上一个台阶,这时领导应该给员工新的锻炼平台,比如给员工新的工作,让员工学习带领团队等,培养员工带领团队的能力。#第四,很有激情很有经验 当一个员工已经具备了带队的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员工最希望升职,有一个锻炼自己的平台和得到更高的物质满足,这个时候领导也应该认识到员工的价值,提拔员工,让员工独挡一面,这时领导应该放权给员工。#一个员工经历了以上四个过程,得到了领导的尊重,能力的提升,职

    258、位的提高,物质的满足。#这样的领导能不受大家的喜欢吗?#领导被认可,必然就会很有威信。#员工会认为跟着这样的领导,会很有发展前景,如果所有的员工都这么想,那这样的领导就必定有感染力和凝聚力。#实现了企业和员工的双赢局面。#2、影响人际吸引的因素有哪些#(1)个人特质# 个人的温暖。#对其他人有正性的态度,例如主动帮助他人,赞美他人# 能力。#人们往往喜欢有能力的人。#但更喜欢有能力又有小错误的人,因为这种人更容易亲近。# 外表的吸引力。#(2)相似性# 人口特征的相似性(种族、背景、宗教、社会阶层、年龄)# 态度的相似性# 外表的相似#(3)互补性# 性格互补,人们往往选择那些能够补充自己人格

    259、的人,例如,依赖性强的人往往会选择抚育性强的人,害羞的人可能会吸引外向的人。#(4)熟悉性和接近性# 熟悉性可以增加吸引是因为曝光效应。#接近性主要是指空间距离的接近。#3、如何塑造组织文化#组织文化是指组织成员共有的价值和信念体系。#这一体系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组织成员的行为方式。#它代表了组织成员所特有的共同观念,影响组织组织成员如何对问题进行概念化、定义、分析和解决。#塑造组织文化的方法是:#(1)建立专门的部门来系统地整合组织文化# 组织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涉及到组织的方方面面,很多组织没有专门的组织文化部门,这样就造成了组织文化工作不系统、不持续,进而造成了组织文化工作成了摆设,不能

    260、为组织带来任何价值,甚至对组织产生负面影响。#通过调查发现,组织没有专门的组织文化部门来系统地整合组织文化工作,就容易造成如组织文化工作效率低下,组织文化对经营绩效的促进作用不明显等问题。#(2)塑造组织文化,必须对组织有个准确的把握和了解。#这样进行组织文化设计时才能保证其适合企业,才能保证组织文化具有生命力。#一般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组织目前的物质环境(物质层),包括组织建筑装潢和生产经营环境;# 生产或经销的产品质量、信誉品牌;# 企业为员工购建的生活设施或文化设施。#通过对上述三方面的考察,可以对现存组织文化的优劣有个直观认识。# #第二,组织目前制度环境和组织行为方式(

    261、制度层),包括规章制度健全与否,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组织在商业礼仪方面的运用,员工的行为方式:#工作态度和精神面貌。# #第三,组织价值观,包括有无明确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要实现的目标, 组织整体面貌:#员工士气、管理人员素质、对外的企业表现;#,组织的知名人物,为何知名,组织发展历史上所做的社会事务、公益活动等;# 员工的认知方式,对企业的态度。#(3)组织外部环境分析 #组织生存和发展环境的变化对构建组织文化有很大影响。#因为组织不断与外环境进行信息和能量的交换。#外环境变化,必然影响到组织文化的作用效果。#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当前环境因素和未来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地域特点、地域文化的发展

    262、变化;#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动;#客户和合作伙伴的组织文化特点。#另外,还必须全方位掌握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信任度、知名度,掌握企业市场行情,产品销售状况等相关信息。# #目前,影响组织文化塑造的三大要素是:#全球经济一体化、政治多元化、文化兼容化;#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产品科技含量决定其竞争力;#日益加剧的国际竞争。#组织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影响因素,才能在组织文化塑造中定位准确。# #(4)组织文化定位 #经过对组织内外环镜分析,准确把握了组织现状,就要对组织文化塑造进行定位。#定位准确,组织文化会很快被实施和接受,否则其推行将受到很大的阻力。#这个定位必须经过组织各阶层的深入分析、讨论,请

    263、专家测评论证,最后争取组织领导层的赞同和组织员工的一致承认,才能有实施的可能。# #组织文化定位一般有如下几个类型可供选择:#目标型组织文化;#竞争型组织文化;#创新型组织文化;#务实型组织文化;#团队型组织文化;#传统型组织文化。#组织文化的定位要具备长久性、稳定性、全局性,避免鼠目寸光、急功近利。#这关系到组织的前途命运和发展状况。#;i:22;s:14051:窗体顶端#图示说明 #-恭喜,答对了!# -抱歉,答错了!# -您选择了此项 # #第1题(单选题)王军7岁时父亲出世,母亲与继父张某结婚,王军一直与外祖母一起生活,由外祖母抚养长大。#王军工作后,母亲出世,继父张某年老多病,要求赡

    264、养,法院应判决( )。# # A.王军每月付给张某一定的生活费 # B.王军不需要付给张某生活费 # C.王军每月付给张某一定的生活费,张某死后遗产由王军继承 # #第2题(单选题)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 )。# # A.其本人的父母有优先抚养权 # B.社会福利机构有优先抚养权 # C.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权 # #第3题(单选题)收养是()。# # A.民事法律行为 # B.行政法律行为 # C.诉讼法律行为 # #第4题(单选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请求变更抚育费的权利主体是( )。# # A.子女 # B.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 C.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

    265、 D.子女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 #第5题(单选题)我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异性子女的,年龄差应当是( )。# # A.30周岁以上 # B.40周岁以上 # C.35周岁以上 # #第6题(单选题)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承担( )。# # A.行政责任 # B.刑事责任 # C.民事责任 # #第7题(单选题)终止监护的条件是()。# # A.监护人未尽到监护的义务 # B.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实施了不法侵害 # C.依法设定监护的客观情况已经消失 # #第8题(单选题)霍甲与陈某结婚10年未育,遂从福利院收养3岁男孩,取名霍乙。#2年后,

    266、陈某却意外怀孕,生下女儿霍丙。#长大后,霍乙和霍丙心心相印,准备结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他们能否结婚?#( ) # A.他们之间具有血亲关系,不能结婚 # B.他们之间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 C.他们之间是拟制血亲关系,可以结婚 # 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 #第9题(单选题)因生父母结婚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制度,称为()。# # A.非婚生子女的认领 # B.非婚生子女的准正 # C.非婚生子女的收养 # D.非婚生子女的事实收养 # #第10题(单选题)年满20周岁的中国公民张某,一直随父母在美国定居,在其回国探望祖父母的时候与北京某年满20周岁的女孩徐某结婚,并随

    267、即又回到美国定居。#后因婚后不和,1年后徐某回国在北京提起离婚诉讼。#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张某的结婚行为效力如何?#( ) # A.有效 # B.无效 # C.若经过其父母同意后有效 # D.经过祖父母的同意有效 # #第11题(单选题)47岁的刘树民在妻子逝世后与年方5岁的儿子相依为命,家里总有说不出的凄凉,儿子想要一个姐姐,刘树民也想有个女儿,于是决定收养。#下列何人可以为其依法收养?#( ) # A.社会福利院抚养的10岁残疾女童 # B.社会福利院抚养的10岁孤女 # C.社会福利院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6岁女童 # D.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6岁女童 # #第12题(单选题)内地

    268、居民和澳门居民在澳门结婚,适用( )。#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B.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 # C.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D.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13题(多选题)婚姻家庭行政救助的方法,包括( )。# # A.制止不法侵害行为 # B.给予被害人经济帮助 # C.对不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 # D.对不法行为人提起公诉 # #第14题(多选题)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下列哪些条件的限制?#( ) # A.收养人无子女 # B.收养人不满三十周岁 # C.收

    269、养一名 # D.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双方共同抚养 # #第15题(多选题)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探望权的规定,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在以下何种情形出现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 # A.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当事人对子女有批评、管教行为的 # B.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当事人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的 # C.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患有重病,不适合行使探望权的 # D.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 #第16题(多选题)我国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内容的明文规定有()。# # A

    270、.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 B.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C.父母有惩戒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 D.父母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 #第17题(多选题)亲权以保护教养未成年子女为目的,以下各项能够成为亲权消灭原因的是( )。# # A.父母或子女死亡 # B.子女成年 # C.收养关系终止 # D.父母离婚 # #第18题(多选题)依照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对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实施者( )。# # A.进行劝阻 # B.进行教育 # C.扭送公安机关 # D.采取必要强制措施 # #第19题(多选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271、,兄、姐扶养弟、妹的条件是( )。# # A.兄、姐有负担能力 # B.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 # C.弟、妹未成年 # D.弟、妹已成年但尚未工作 # #第20题(多选题)亲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 # A.基本的身份权 # B.亲权可以放弃 # C.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专有的权利和义务 # #第21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继父母、继子女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属于姻亲关系 # B.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间发生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 C.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为拟制血亲 # D.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后,与不和自己共同生活的生父

    272、或生母间的子女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 #第22题(多选题)李某年仅13岁,其父母去世,祖父因车祸导致下肢瘫痪,没有能力照顾李某。#按照法律规定,以下人员中可以充当李某监护人的有()。# # A.李某已经出嫁的姐姐 # B.李某的祖父 # C.李某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 D.李某的外祖母 # #第23题(多选题)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可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 # A.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未成年养子女 # B.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遗弃未成年养子女 # C.养父母与未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 D.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 #第2

    273、4题(多选题)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予支持的情形有( )。# # A.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而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 B.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 C.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虐待子女的行为 # D.10周岁以上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有抚养能力 # #第25题(判断题)夫妻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能再行变更。# # A.正确 # B.错误 # #第26题(判断题)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婚姻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 # A.正确 # B.错误 # #第27题(判

    274、断题)未成年子女接受奖励、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 A.正确 # B.错误 # #第28题(判断题)婚姻家庭法中的法律制裁只包括民事制裁和刑事制裁。# # A.正确 # B.错误 # #第29题(判断题)继父或继母和未成年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 A.正确 # B.错误 # #第30题(判断题)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收养关系成立而消除。# # A.正确 # B.错误 # #第31题(判断题)故意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该由教唆人承担民事责任。# # A.正确 # B.错误 # #第32题(判断题)于某16

    275、岁,7岁时于某被王某收养,二人共同生活多年。#今年5月王某因工伤死亡,于某又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与亲生父母恢复了父母子女关系。#王某除于某这一养子外,没有任何亲人,王某的财产应由其养子于某全部继承。# # A.正确 # B.错误 # #第33题(判断题)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 A.正确 # B.错误 # #第34题(判断题)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成年为止。# # A.正确 # B.错误 # #第35题(判断题)继子女和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后,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中止。# # A.正确

    276、 # B.错误 # #第36题(判断题)对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 A.正确 # B.错误 # #第37题(判断题)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只要双方同意收养,可由任何一方去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 A.正确 # B.错误 # #第38题(判断题)赵某与王某结婚后,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吵闹。#某日晚,赵某乘王某熟睡之际用剪刀将王某的下身剪伤,后虽经治疗,但曾出现过影响家庭生活的情形。#王某为了维护家庭原谅了赵某。#不久,赵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王某有权不同意离婚,但请求赵某赔偿损害。# # A.正确 # B.错误 # #第39题(判断题)甲是未

    277、成年人,父母去世后变成孤儿,父母的生前好友张某想担任甲的监护人,要经过民政部门的同意。# # A.正确 # B.错误 # #第40题(分析题)小军(8岁)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双亡,父母死后留下大笔遗产,小军的爷爷、哥哥(22岁)、姐姐(20岁)争着要当小军的监护人。#由于争执不下,三人申请居委会指定。#在居委会指定之前,小军和爷爷居住在一起,在此期间,小军与同学小明发生争执打伤了小明。# #第1小题(单选题)小明受到的伤害,谁应该负责赔偿?#( ) #o A.小军 #o B.小军的爷爷 #o C.小军的姐姐 #o D.小军的哥哥 #第2小题(单选题)假如小军有个人财产2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78、( )。# #o A.监护人在征得小军同意后,可以将小军的财产捐给贫困山区. #o B.监护人除为了小军的利益外,不得处分小军的财产。# #o C.小军将同学打伤,监护人可以用小军的2000元进行赔偿 #o 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第3小题(多选题)对于监护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o A.可以被指定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仅限于未成年人的一定的近亲属 #o B.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o C.对指定监护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o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 # #图示说明 #-恭喜,答对了!# -抱歉,答错了!# -您选择了此项

    279、#网站统计 #窗体底端#;i:23;s:26794:调车作业计划及准备相关规定#作者:# 北雪编辑 来源:# 中国铁路网 更新时间:# 2009-04-09 #调车领导人领导调车工作是通过调车作业计划来实现的。#调车作业计划是参加调车作业有关人员统一行动的依据。#为此,调车作业必须按调车作业计划进行。#一、调车计划的编制#调车领导人根据车站技术作业过程所规定的各项技术作业时间标准,班计划和阶段计划的任务要求,结合站场设备情况、现在车分布情况和列车到达确报资料,按始发列车的编组要求、到达列车的编组内容、货物作业车和检修车取送、接发列车与调车作业进度情况等,正确及时地编制、布置调车作业计划,即调车

    280、作业通知单。#调车领导人编制的调车作业计划,应以书面形式下达。#调车作业通知单按各企业规定的格式符号及要求填写。#配有专用调车机的车站,一般采用的调车作业通知单的格式如表1所示。#表1调车作业通知单#在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调车,应使用附有车站示意图的调车作业通知单,并注明停留车位置,作业时间内接发旅客列车的车次和时刻,如表2所示。#利用本务机车进行调车作业的中间站,考虑到司机对中间站设备不够熟悉,不了解当时车站停留车的位置及距警冲标的距离。#夜间中间站又无照明,为确保安全,必须填写有关线路及停留车辆位置的示意图。#随着旅客列车的提速,为确保旅客列车的运行安全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时停止有关的调

    281、车作业,必须注明作业时间内接发旅客列车的车次和时刻。#“调车作业通知单”的内容应有班次、月日、计划编号、担当机车、作业项目、计划及实际起迄时分、作业顺序、场别、股道、挂车数、摘车数、作业方法、残存车数、记事及编制人签名等。#二、调车计划的布置、交接方法#(一)调车计划的布置#调车领导人布置调车作业计划,应使用调车作业通知单。#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的车站,调车作业计划布置方法,由铁路局规定。#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应使用附有示意图的调车作业通知单。#当一批作业(指一张调车作业通知单)不超过三钩时,允许以口头方式布置(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除外)。#由于口头布置没有书面依据,为确保作业人员之间协

    282、调一致,确保作业安全,有关人员必须复诵。#(二)调车计划的交接#为保证在调车作业中正确执行作业计划,使调车指挥人能彻底了解计划的要求,调车领导人与调车指挥人必须亲自交接计划,布置作业要求和注意事项。#调车指挥人亲自到调车领导人处接受调车任务,联系计划,听取指示,不仅防止计划误传,还可以全面了解情况、领会意图、掌握关键,有利于保证安全和提高效率。#如因连续作业,调车指挥人离不开作业现场时,调车领导人应将调车计划送到现场,当面交给指挥人,或由连结员接取。#由于设备原因,亲自交接计划确有困难以及设有调车作业通知单传输装置的车站,交接办法在站细内规定。#(三)调车计划的传达#为正确及时地完成调车作业计

    283、划规定的任务和要求,调车指挥人每次接受调车作业计划后,应根据调车作业计划制定具体作业方法,连同注意事项,亲自向司机交递和传达。#对其他人员,调车指挥人亦应亲自传达。#当亲自传达有困难时,可指派连结员传达或在站细内规定。#如由调车领导人将调车作业计划向信号员传达;#驼峰作业时,调车领导人向峰顶提钩人员及峰下铁鞋制动长传达;#未设调车组的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作业时,由车站值班员向扳道员传达等。#调车指挥人确认有关人员均已了解调车作业计划后,方可开始作业。#三、调车计划的变更#变更计划主要指变更股道、辆数、作业方法及取送作业的区域或线路。#随意变更计划,既不安全也影响效率。#但调车作业涉及的因素较多,

    284、且多为活的因素,产生计划变更是难免的。#如何正确了解和掌握情况,增强预见性,不变更或少变更汁划这是对调车领导人的一项重要要求。#变更计划应用书面方式重新按规定程序下达。#对于一批作业(指一张调车作业通知单)变更股道不超过三钩时,允许以口头方式布置,但必须停车传达,有关人员复诵。#变更股道超过三钩时,应重新填写调车作业通知单。#仅变更作业方法或辆数时,不受口头传达三钩的限制,可不停车传达,但调车指挥人必须向有关人员传达清楚。#驼峰解散车辆,只变更钩数、辆数、股道时,可不通知司机。#但调车机车变更为下峰作业或向禁溜线送车前,须通知司机。#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时,无论变更钩数多少,都应重新填写附有

    285、示意图的调车作业通知单。#岔线、段管线、货物线内调车时,如遇作业计划与实际情况不符,准许调车指挥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作业计划,并传达清楚。#但在作业完了后,必须及时向调车领导人汇报计划变更和车辆停留情况。#四、调车作业准备#做好调车作业前的准备,是安全、迅速地进行调车工作的前提。#只有做好准备,才能顺利地执行调车计划,安全地完成调车任务。#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如下内容:#(一)车列溜放或从驼峰解散前,要事先做好排风、拉风和摘管工作,防止车辆在溜放途中,因副风缸内余风泄漏产生制动,造成车辆追尾撞车,避免作业中停车摘管,延长作业时间。#(二)在作业开始前,为使有关调车人员协调一致,应核对计划

    286、,做到准确无误,防止传错,抄错、看错或误认。#在填写或抄改调车作业通知单的过程中,也应认真核对。#(三)确认进路是否正确,检查线路是否空闲,停留车的位置、车组间的距离、车辆状况,车辆上下有无障碍物;#防溜用具、防溜措施及线路有无障碍等。#在货物线、段管线、岔线等地点甩挂、取送车辆时,还要派人通知装卸、检修作业等人员注意,并须确认线路两旁的货物堆放距离是否符合规定,以免发生调车和人身伤亡事故。#(四)人力制动时,要事先做好选闸试闸工作,系好安全带,保证溜放的车组有足够的制动力。#铁鞋制动时,制动员根据溜放车组的空、重及辆数多少,事先准备好足够的质量合格的铁鞋。#(五)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的良好与否将

    287、关系到作业的安全和效率。#为保证作业安全和提高作业效率,调车作业前应对无线调车灯显设备进行试验。#中间站调车必须在每批作业前对无线调车灯显设备进行认真试验。#中间站设有调车组时,应在列车到达前的规定时间叫班,作业人员应提前到岗,按要求做好准备。#并应重点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停车情况及作业重点要求。#不能因“作业量小”、“作业简单”或其他原因,晚叫班或只叫部分人员到岗,造成准备不足或缺员作业,引发行车事故。#铁路调车简易驼峰作业标准# 日期:#2007-3-15 15:#54:#00 来源:#铁道部 #颁布时间:#颁布单位:#铁道部#文号#作业程序#岗位作业标准#说明事项#程序#项目#内容#作业人

    288、员#技术要求#一、连挂作业#1.作业联系#作业联系#调车长#根据计划要求,向制动长了解作业准备情况,通知司机开始作业。#指挥动车#调车长#显示起动信号,指挥司机动车。#2.准备进路#请求挂车#扳道长(员)作业员#按计划要求,在正线、到发线上调车时,要经过车站值班员的准许。#准备进路#扳道长(员)信号长(员)#按规定准备进路,确认进路开通正确。#立岗还道#扳道长(员)#显示道岔开通信号,立岗监视机车车辆走行。#3.连挂车列#指挥挂车#调车长#接近车列下车,确认排风完了,显示连结信号,指挥机车连挂。#推进运行前,要进行试拉。#二、牵出车列#1.动车联系#信号联系#制动员#提前到达挂车地点,按规定摘

    289、管提钩,核对取车末端车号。#推进运行时,在试拉后,向调车长显示起动信号。#指挥动车#调车长#确认制动员显示起动信号后,向司机显示起动信号。#2.准备进路#请求作业#扳道长(员)信号长(员)#与车站值班员联系,请求牵出。#准备进路#扳道长(员)信号长(员)#按规定准备进路,确信进路开通正确。#立岗还道#扳道长(员)#显示股道号码及道岔开通信号,立岗监视机车车辆走行。#3.起车运行#确认信号#制动员调车长#确认车列起动无误,向调车长显示好了信号。#确认制动员的好了信号,注意调车人员上车及安全等情况,向司机显示好了信号。#遇特殊情况后,连结员不能确认牵出车列最后一辆车号时,由调协 一长负责确认#核以

    290、确认#连结员#车列运行时,按计划查对车数,核对提钩处风管摘开、无抱闸车及牵出车列最后一辆车号正确。#指挥停车#调车长#根据作业计划确认车列停车所需位置,指示司机停车。#三、解散车列#1.作业联系#联系解散#调车长#用广播或无线电台通知解体车次、股道、防溜措施及重点注意事项,听取制动长准备好了的报告。#报告上岗#制动长制动长(员)连结员#确认制动员上岗后,向调车长报告准备好了。#手闸制动,试闸良好后向调车长或连结员显示好了信号。#检查核对车组无误,确认制动员试闸好了信号后,向调车长报告或显示好了信号。#2.确认进路#准备进路#扳道长(员)作业员#按计划正确及时准备进路,除电气集中设备外,第一钩执

    291、行要道还道制度,显示股道号码及道岔开通信号。#使用驼峰集中设备的,提前储存进路,复检正确后,开放允许推峰信号。#对道确认#调车长#非集中区确认扳道长(员)第一钩道岔开通信号,集中区确认允许推峰信号开放后,开放驼峰信号。#3.分解车列#掌握解散#调车长#根据停留车位置、气候条件、车组大小、空重、车辆走行状态、难易行线等情况,掌握推峰速度,保证溜放车组速度均匀,间隔适当。# 随时交待重点注意事项,发现异常情况,果断处理。#提钩作业#连结员#按计划查对车数,大组车核对车号,随时确认驼峰信号机或调车长手信号的显示状态。#根据车组大小、车辆走行性能、气候条件、难易行线、间隔距离、禁溜车等情况,正确提钩,

    292、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或采取停车措施。#遇有漏摘风管或没有提钩链的车辆使用提钩摘管器进行摘管、提钩。#未使用提钩的摘管器的停车处理#扳道作业#扳道长(员)作业员#按计划正确及时扳道,立岗监视溜放车组走行。#做到溜放车组间隔不足规定距离不扳;#未过联动道岔不扳;#有压标车或有侧面冲突的可能时不扳。#发现异常情况,果断采取措施处理。#4.制动作业#减速器制动#作业员#按规定正确使用减速器,随时确认按钮缓解状态。#根据解散车组、空重、停留车位置、气候条件等情况,监视车组走行,正确调速,保证溜放车组间隔距离。#按规定掌握好出口速度,做到不追尾、不途停、不堵门。#发现车辆途停、堵门、设备故障等情况,及时

    293、报告驼峰调车长或采取措施,果断处理。#溜放车组间隔距离及减速器出口速度由站细规定#脱鞋制动#脱鞋制动长(员)#根据计划,掌握关键、重点股道、人员技术、停留车位置、气候条件,监视各股道车组走行,认真观速观距,正确调速。#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或向制动员报警。#一批作业完了,及时将铁鞋归位、摆齐。#铁鞋制动#制动员制动员制动员制动长(员)调车长#根据计划钩序、辆数、空重、难易行线、停留车位置、车辆走行、气候条件,采取相应的下鞋办法。#但单个车辆必须一车三鞋单轨双基本,小组车必须下基本鞋。#选择适宜地点,准备足够良好的铁鞋,遇天气不良或钢轨有油渍、盐、碱、冰、雪、霜等情况时,撒好沙子,

    294、正确观速观距,准确安放铁鞋,做到安全连挂或车组间天窗不大于4m。#一批作业完了,及时撤除鞋,归位、摆齐。#压鞋时,应按站细规定处理。#根据作业进度,或在一批作业完了,及时按排取出。#手闸制动#制动员#手闸制动时,抓牢站稳,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进行试闸。#试好闸后,向连结员显示试闸良好信号。#正确观速观距,观前顾后,均衡调速,稳妥连挂。#多人制动一车组,以第一位制动员为主,其他制动员听从第一位制动员指挥。#制动完了,松开手闸。#四、下峰作业#1.作业联系#联系下峰#调车长#根据计划要求,与有关人员联系调车机车下峰作业。#需越区作业时,同时通知联系越区。#2.准备进路#准备进路#扳道长(员)作业员#

    295、按规定准备进路,确认进路开通正确。#立岗还道#扳道长(员)作业员#得到调车人员或司机的要道信号后,显示股道号码及道岔开通信号,立岗监视机车车辆走行。#3.确认动车#确认动车#调车长#确认道岔开通信号或调车信号开放(单机或牵引除外),向司机显示起动信号。#4.连挂车辆#检查线路#制动员#检查线路、车辆停留、货物装载、调整好钩位。#推送车辆#调车长制动长(员)调车长制动员连结员#推送车辆要先试拉。#车列前部应有人进行瞭望,及时显示信号。#确认停留车位置困难时,派人显示停留车位置信号。#应位于易于瞭望前方,又能使司机看见所显示信号的位置。#中转信号人员,位置适当,正确及时一致地中转信号。#连挂车辆#

    296、调车长连结员制动员#连挂车辆正确及时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单机除外)。#并听取司机鸣笛回示,没有回示立即显示停车信号。#连续连挂时,可不停车连挂,要确认连挂状态,车组间距超过10车时,必须顿钩或试拉。#末端车辆距警冲标较近时,须采取安全措施。#推进或牵出车辆前,按规定确认车列挂妥。#调车作业计划#调车作业计划:#是规定车列如何解体、编组、取送、甩挂等作业的具体行动计划,调车工作应根据调车作业计划进行。#调车作业计划由调车领导人负责编制,并以调车作业通知单的形式下达给调车指挥人及有关人员执行。#一、编制调车作业计划的要求和依据#(一)编制调车作业计划的要求#1符合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和技

    297、规的规定,保证调车作业和人身安全。#2合理运用技术设备和先进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实现解体照顾编组,解体照顾送车,使解、编、取、送作业密切配合。#力争做到调车钩数少、调动辆数少、占用股道少、行程短、作业方便、调车效率高。#3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即及时编制、下达计划;#保证计划无漏洞、无差错,尽量不变或少变计划;#要求调车作业通知单字迹清楚,项目齐全。#(二)编制调车作业计划的依据#1阶段计划规定的各项调车作业的顺序和起止时分。#2到达列车确报,包括车种、车号、品名、载重、到站、收货人和特殊标记等。#3调车场、货场线路固定用途、容车数和停留情况。#4调车区现在车及其分布情况。#分享到:#QQ空

    298、间腾讯微博腾讯朋友 #分享0收藏0鲜花0鸡蛋0#欢迎办理车迷网会员卡(第二版本SS9)#回复#使用道具举报# 提升卡#zqjc #zqjc当前在线#威望#0 点#贡献#19 点#金点子#0 个#版主支持度#0 分#乘务费#5854 元#在线时间#423 小时#阅读权限#120#最后登录#2012-10-28#UID#8289#积分#902#帖子#2610#精华#0#金币#0 个#注册时间#2009-4-20#狗仔卡#17#主题#268#好友#902#积分#UID#8289#积分#902#帖子#2610#精华#0#注册时间#2009-4-20# 发消息#补机#发表于 2009-7-31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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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09-7-31 20:#48:#12|只看该作者#三、调车区现车的掌握#我国铁路调车区现车的掌握,因各站设备和作业量不同而有所区别。#有些车站利用毛玻璃板和货票排顺的方法,有些站采用计算机掌握现车。#这里仅介绍利用毛玻璃板和货票排顺掌握现车的方法。#(一)利用毛玻璃板掌握现车 #1在毛玻璃板上画成与车场股道相同的格数,根据担当解体任务的机车所在方向,统一规定上下端代表的方向。#2交接班时,调车区长和车号长应将股道实际存车与毛玻璃板上记载的现车核对无误。#3按调车作业通知单随时修改毛玻璃板,确保其记载与各股道实际完全一致。#(1)解体车列时,每批作业完了后,根据核对过的列车编组顺序表和调车作业通

    302、知单,按车组进入股道的方向和先后顺序,将车种、车号、品名、到站、特殊标记等逐一登记在毛玻璃板上。#为简化记录工作,对相同到站(去向)、辆数较多的车组,可填记首尾两辆车的车号,并标明该车组的车数。#(2)编组列车或送车时,根据调车作业通知单,将各股道实际已挂走或送出的车辆,在毛玻璃板上抹消,将取回的车辆及时登记在毛玻璃板上。#(二)货票排顺#货票存放架分若干格,分别存放调车区各股道现车的票据。#为便于货票取放,其上下端代表的方向一般与毛玻璃规定的方向相反。#根据调车作业通知单和各股道现车的增减、排列顺序的调整,及时调整存放架各格内的票据。#确保架内各格存放的票据与毛玻璃板、调车区各股道内实际现车

    303、车数及其排列顺序完全一致。#对于空车可在纸条上写明车种,放于货票存放架相应格内。#调车作业计划#调车作业计划:#是规定车列如何解体、编组、取送、甩挂等作业的具体行动计划,调车工作应根据调车作业计划进行。#调车作业计划由调车领导人负责编制,并以调车作业通知单的形式下达给调车指挥人及有关人员执行。#一、编制调车作业计划的要求和依据#(一)编制调车作业计划的要求#1符合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和技规的规定,保证调车作业和人身安全。#2合理运用技术设备和先进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实现解体照顾编组,解体照顾送车,使解、编、取、送作业密切配合。#力争做到调车钩数少、调动辆数少、占用股道少、行程短、作业方便、

    304、调车效率高。#3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即及时编制、下达计划;#保证计划无漏洞、无差错,尽量不变或少变计划;#要求调车作业通知单字迹清楚,项目齐全。#(二)编制调车作业计划的依据#1阶段计划规定的各项调车作业的顺序和起止时分。#2到达列车确报,包括车种、车号、品名、载重、到站、收货人和特殊标记等。#3调车场、货场线路固定用途、容车数和停留情况。#4调车区现在车及其分布情况。#分享到:#QQ空间腾讯微博腾讯朋友 #分享0收藏0鲜花0鸡蛋0#欢迎办理车迷网会员卡(第二版本SS9)#回复#使用道具举报# 提升卡#zqjc #zqjc当前在线#威望#0 点#贡献#19 点#金点子#0 个#版主支持度#

    305、0 分#乘务费#5854 元#在线时间#423 小时#阅读权限#120#最后登录#2012-10-28#UID#8289#积分#902#帖子#2610#精华#0#金币#0 个#注册时间#2009-4-20#狗仔卡#17#主题#268#好友#902#积分#UID#8289#积分#902#帖子#2610#精华#0#注册时间#2009-4-20# 发消息#补机#发表于 2009-7-31 20:#31:#01|只看该作者#了解中#回复#举报#www1228 #www1228当前离线#威望#21 点#贡献#14 点#金点子#0 个#版主支持度#1 分#乘务费#12259 元#在线时间#172 小时#阅

    306、读权限#140#最后登录#2011-12-9#UID#1155#积分#644#帖子#1886#精华#1#金币#0 个#注册时间#2008-4-22#狗仔卡#259#主题#10#好友#644#积分#车迷网两周年庆典达人#UID#1155#积分#644#帖子#1886#精华#1#注册时间#2008-4-22# 发消息#动卧#发表于 2009-7-31 20:#46:#50|只看该作者#二、调车作业通知单的填写#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回复#举报#www1228 #www1228当前离线#威望#21 点#贡献#14 点#金点子#0 个#版主支持度#

    307、1 分#乘务费#12259 元#在线时间#172 小时#阅读权限#140#最后登录#2011-12-9#UID#1155#积分#644#帖子#1886#精华#1#金币#0 个#注册时间#2008-4-22#狗仔卡#259#主题#10#好友#644#积分#车迷网两周年庆典达人#UID#1155#积分#644#帖子#1886#精华#1#注册时间#2008-4-22# 发消息#观光座#发表于 2009-7-31 20:#48:#12|只看该作者#三、调车区现车的掌握#我国铁路调车区现车的掌握,因各站设备和作业量不同而有所区别。#有些车站利用毛玻璃板和货票排顺的方法,有些站采用计算机掌握现车。#这里仅

    308、介绍利用毛玻璃板和货票排顺掌握现车的方法。#(一)利用毛玻璃板掌握现车 #1在毛玻璃板上画成与车场股道相同的格数,根据担当解体任务的机车所在方向,统一规定上下端代表的方向。#2交接班时,调车区长和车号长应将股道实际存车与毛玻璃板上记载的现车核对无误。#3按调车作业通知单随时修改毛玻璃板,确保其记载与各股道实际完全一致。#(1)解体车列时,每批作业完了后,根据核对过的列车编组顺序表和调车作业通知单,按车组进入股道的方向和先后顺序,将车种、车号、品名、到站、特殊标记等逐一登记在毛玻璃板上。#为简化记录工作,对相同到站(去向)、辆数较多的车组,可填记首尾两辆车的车号,并标明该车组的车数。#(2)编组

    309、列车或送车时,根据调车作业通知单,将各股道实际已挂走或送出的车辆,在毛玻璃板上抹消,将取回的车辆及时登记在毛玻璃板上。#(二)货票排顺#货票存放架分若干格,分别存放调车区各股道现车的票据。#为便于货票取放,其上下端代表的方向一般与毛玻璃规定的方向相反。#根据调车作业通知单和各股道现车的增减、排列顺序的调整,及时调整存放架各格内的票据。#确保架内各格存放的票据与毛玻璃板、调车区各股道内实际现车车数及其排列顺序完全一致。#对于空车可在纸条上写明车种,放于货票存放架相;i:24;s:4420:股权代码:#XXXXX 股权简称:#XXXXX 公告编号:#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第XXXX届董

    310、事会XXXX年第XXXX次(或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一、会议召开情况#(一)会议召集人:# (说明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人, 董事会的召集人为董事长)#(二)会议召集时间:#(列明现场会议召集的日期和时间)#(三)会议召集方式:#(如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会议通知;#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等。#)#(四)会议召开时间:# (列明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五)会议召开地点:#(列明现场会议的地点-公司所在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方)#(六)会议表决方式:#(如“现场投票

    311、表决”)#(七)会议主持人:#(说明本次董事会的主持人, 董事会的主持人为董事长)#本次(或临时)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本次(或临时)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董事代理人)X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董事代理人)X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X票。#三、提案/议案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XXXX的议案#(审议内容:#)#表决结果:#其中XX票同意,占全体董事的XX%,XX票反对,XX票弃权。#2、审议通过关于XXXX的议案#(审议内容:#)#表决结果:#其中XX票同意,占全体董事的XX%,XX票反对,XX票弃权。#(列明1、委

    312、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董事人数和姓名、缺席的理由和受托董事姓名。#2、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应当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理由和回避情况)#四、备查文件# 附:#XXXX的决议等# XXXXX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X年XX月XX日 #2、监事会会议公告#股权代码:#XXXX 股权简称:#XXXX 公告编号:#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第XXXX届监事会XXXX年第XXXX次(或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一、会议召开情况#(一)会议召集人:# (说明本次监事会的召集人, 董事会的召集

    313、人为监事会主席)#(二)会议召集时间:# (列明现场会议召集的日期和时间)#(三)会议召集方式:#(如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会议通知;#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等。#)#(四)会议召开时间:# (列明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五)会议召开地点:#(列明现场会议的地点-公司所在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方)#(六)会议表决方式:#(如“现场投票表决”)#(七)会议主持人:#(说明本次监事会的主持人, 董事会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本次(或临时)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临时)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监事代理

    314、人)x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监事代理人)x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x票。#三、提案/议案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xxx的议案#(审议内容:#)#表决结果:#其中xx票同意,占全体监事的xx%,xx票反对,xx票弃权。#2、审议通过关于xxx的议案#(审议内容:#)#表决结果:#其中xx票同意,占全体监事的xx%,xx票反对,xx票弃权。#(列明1、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监事人数和姓名、缺席的理由和受托监事姓名。#2、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应当回避表决的监事姓名、理由和回避情况)#四、备查文件# 附:#xxx的决议等#XXX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XXXXX年XX月XX日#;i:25;s:5869:对

    315、口相声剧本吹牛#甲:# 我们家是吹牛世家!#乙:# #我们家还是吹牛专业户呢!#甲:# 我们家吹牛不纳税。#乙:# #我们家吹牛还不交钱呢!#甲:# 不是吹,我一出生就会上厕所。#乙:# #爬着去?#甲:# 谁刚生下来就会爬呀?#乙:# #那怎么去?#甲:# 床就当厕所了呗!#乙:# 这叫尿床!#甲:# 我三个月就会跑。#乙:# #那准是个怪胎!#甲:# 三个月我妈就上班了,我只好奶奶家/姥姥家两头跑。#乙:# #就这么跑呀!#甲:# #要说吹牛,我可是没人能比。#乙:# #我不信,你敢不敢在这儿比一比?#甲:# 在这吹?#没问题!#乙:# 要说这饭量大,我一顿饭能吃五碗面条!#甲:# 我一顿

    316、饭能吃八斤水饺!#乙:# 哎呀,我发烧了!#甲:# 昨天晚上我也发高烧啦!#乙#:# 我高烧六十七度。#甲#:# 我高烧九十四度。#乙:# #你也不怕烧死啊!#”#甲:# 晚上睡觉我手里攥着一把玉米,第二天一看,全成爆米花了!#乙:# #晚上睡觉我盖着一床被子,第二天一看,被子烧了个大窟窿!#甲:# #我比楼高!#乙:# 我头顶天,脚踏地,伸手能抓大飞机!#甲:# 我上嘴唇顶着天,下嘴唇顶着地!#乙:# #那你的脸呢?#甲:# 吹牛的人不要脸了!#乙:# 哎!#-#甲#:# 怎么样?#乙:# #再来呀。#甲#:# 还想吹什么?#乙:# 来吧。#甲#:# 你来吧。#乙#:# 告诉你呀!#我这个人

    317、能耐可大啦!#甲#:# 有什么能耐?#乙:# #我这人能用耳朵看书。#甲#:# 你没问问我有什么能耐吧?#乙#:# 你有什么能耐?#甲#:# 我经常用鼻子吃饭。#乙#:# 那我能用胳肢窝找矿。#甲#:# 我能用嗓子眼儿发电。#乙#:# 我隔着墙能看见人。#甲#:# 我隔着你衣服能看见你钱。#乙#:# 昨天晚上我请同学吃饭啦!#甲#:# 我昨天晚上也请同学吃饭啦!#乙#:# 我怎么吹,他怎么吹呀!#甲#:# 来吧!#乙#:# 吃着吃着坏啦。#我把筷子咽下去啦!#甲#:# 我吃着吃着也坏啦!#我把勺子咽下去啦!#乙#:# 我吃着吃着又坏啦!#我把盘子咬下一块来。#甲#:# 我吃着吃着也坏啦!#我把

    318、大碗咬下一块来!#乙#:# 我吃着吃着又坏啦!#我把那桌子给咬下来啦!#甲:# 我吃着吃着也坏啦。#我咬我把自己鼻子咬下来啦!#乙#:# 啊?#你够得着吗?#甲#:# 我跷着脚咬的!#你管得着吗?#乙#:# 像话吗?#甲#:# 我在吹牛上有祖传秘方。#乙#:# 我能把方的吹成圆的。#甲#:# 我能把短的吹成长的。#乙#:# 我能把丑的吹成美的。#甲#:# 我能把死的吹成活的。#乙#:# 嘿,你可太厉害啦。#甲#:# 吹呀!#乙#:# 我告诉你呀,我们家是吹牛作坊。#甲#:# 我们家是吹牛工厂。#乙#:# 我们家是吹牛股份有限公司。#甲#:# 我们家是吹牛大托拉司。#乙#:# 我们家是世界吹牛中

    319、心。#甲#:# 我们你们这中心是我们家吹出来的。#乙#:# 嗐!#比不了。#你可真能吹呀!#甲:# 怎么样服了吧。#我跟你讲,待会马云就过来接我去吃饭了(一脸傲娇的模样)#乙:# 嘿,还马云接你去吃饭。#我还比尔盖茨呢#;i:26;s:4743:我来敦煌工作已经八年了。#对敦煌这几年的变化,我谈不上如数家珍,但也绝对称得上“熟悉”二字。#记得刚来敦煌时,我和同学在兰州乘坐“凉都号”列车到酒泉时已是第二天10点多,一夜未曾合眼的我们小憩之后又坐酒泉到敦煌的夜班车,一路颠簸之后,第二天凌晨才到敦煌。#旅途劳顿之苦,今日想来犹在眼前。#可是今天,敦煌到兰州早已通了火车,夕发朝至,晚上睡一觉便可到兰州

    320、,十分方便。#交通事业的变化,真让人有一日千里之感。#让我感觉到的更大的变化,是敦煌城的卫生和市容市貌。#说到卫生,不能不提马路。#我刚到敦煌时,敦煌的马路破破烂烂,像一块满是补丁的破抹布。#还记得当时在老百姓中间流传的一句顺口溜:#“吐鲁番的葡萄,哈密的瓜,敦煌的马路天天挖。#”对当时今天你挖、明天他挖公路的行为做出了形象的概括。#可是现在,当走上大街,你会发现城区新改造的公路平坦、笔直、干净,像黑色的地板一样延伸至远方。#人行道上随处可见的雕花砖在向你诉说着这座城市的悠久历史,看一眼都是享受。#烟头、纸片等好多城市街头常见的垃圾,在敦煌的大街上难得一见。#不少南方游客到敦煌后都对街道的干净

    321、整洁感到非常惊奇。#他们最常用到的饱含赞美的词是“想不到”:#“想不到敦煌有这么漂亮,想不到敦煌有这么干净,更想不到地处大漠腹地的敦煌竟然如此现代化”#我也曾到过北京、上海、南京、杭州、苏州等大城市,但是,就卫生而言,总觉得大城市也不过如此。#有可能是“爱屋及乌”吧,作为半个敦煌人,我已不知不觉地融入敦煌这座城市了。#刚到敦煌时,敦煌城里的平房区很多。#今日的风情城、天河小区、天泽小区,迎宾花园、丝路花苑,甚至是小北街等处,那时也还是平房遍布,或因拆迁而狼藉一片。#但现在你如果到了这几个地方,保准会找不着北。#昔日破烂的平房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高大漂亮的居民楼。#你只能从这儿的老住户口里才

    322、能打听到某一栋楼过去是谁家的宅基地,或某处以前是火神庙还是菜市场城区平房的大规模改造已让敦煌脱胎换骨,宛如敦煌的城标“反弹琵琶伎乐天”一样,出落得更加楚楚动人。#临街建筑物外立面的改造和城市主要街道的亮化、美化则为本已迷人的敦煌又施了一层动人的胭脂,将千年名城打扮得更加亮丽。#更让敦煌人称赞的则是党河风情线工程。#这项集城市景观、休闲娱乐、泄洪排沙、灌溉、环境治理于一身,总投资上亿元的工程绝对称得上是大手笔,它已彻底改变了党河河道本来的面貌。#昔日沙尘飞扬、垃圾遍地的“西河坝”已成为波光粼粼、妩媚动人的风情线亭台楼阁沿河而建,星罗棋布;#河道中主喷高达70米的音乐喷泉让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身处戈

    323、壁沙漠深处;#以前许多人听都没听过的水幕电影如今成了家门口的免费电影院。#党河风情线也成了省级水利风景区。#她迷人的身姿让见多识广的中外游客都啧啧称奇,她也成了男女老少纳凉、休闲的好去处作为敦煌人,还能对自己家乡的变化无动于衷吗?#随着城市建设的变化,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大的变化。#敦煌是旅游名城,也是游客输出地。#记得2008年夏天我去杭州时,一位开饭馆的大妈听说我是来自经济落后的甘肃的游客,很是惊奇,觉得我能到杭州旅游,混得应该很不错。#那么,她如果知道敦煌市祁家桥的农民组团去香港、澳门旅游,会更加吃惊的。#人们在钱袋子鼓起来的同时,对文化的需求如泉涌不可遏止。#人们渴望着对外面的世界有更多

    324、的了解,更渴望着能赶上现代化的步伐。#如今的敦煌,变了,变得更美丽、更有活力了。#她就像沙漠中的沙枣花一样,虽然地处偏远,却以其回味悠长的香味吸引着你,让你停下急行的脚步,去细细品味,让你陶醉,让你留恋#“敦者,大也;#煌者,盛也。#”东汉学者应劭的这句话说明,敦煌从古就不是一个小气的地方,敦煌今天的变化更是诠释着这一点。#我们从敦煌市政府提出的“展示魅力敦煌,建设艺术之都”的口号就可以看出,这座城市现在的这些变化还只是开始。#;i:27;s:31059:#鄂人薪函20071号#关于印发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问题解答(一)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各

    325、大专院校,中央在鄂机关事业单位:#现将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问题解答(一)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人事厅# 二七年一月八日#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问题解答(一)#一、关于工改实施范围、对象问题#1、2006年7月1日以后调入或招录(聘)的人员是否列入套改审核名单?#答:#原则上由现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承办套改事宜,特殊情况由现单位与原单位协商解决。#2、原参照公务员管理、执行机关职级工资制的事业单位能否按职级工资套改?#答:#这次工改,只有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省委书记办公会议纪要(2006第1号)明确的单位可先按公务员职级工资制进行套改外,其他事业

    326、单位执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3、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是否不参加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答:#工改文件规定,参加此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仅限于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4、有的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后,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确定了岗位工资,将原国家规定的工资作为档案工资记载。#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否一定要改变单位自己执行的工资分配办法,能否仍将套改后的基本工资继续计入档案?#答:#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所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政策。#5、单位的杰出人才实行年薪制,原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这次工改后,

    327、他们的年薪是否不再执行?#应从什么时间起执行新工资?#答:#这次工改,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执行国家的基本工资政策和标准。#对于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等,其收入分配有关规定国家将另行制定。#二、关于职务、岗位认定问题#6、1993年工改时,对1990年前后的中级职称比照正、副科套改,现在这些人如果现职务低于比照职务,可否按原比照职务套改?#其任正科和副科的年限如何计算?#此次工改能否继续延用这种比照关系?# #答:#1993年工改时,已按鄂人薪199433号文有关职务比照规定执行了的,如果现职务低于比照职务,可暂按原比照职务执行,其任正、副科的时间按33号文规定从聘任当年开始计算(仅限

    328、于这次套改工资,不涉及其它待遇问题)。#1993年工改后,这种专业技术职称与行政职务的比照办法不再执行。#7、机关中在干部岗位上的工勤编制人员,以及工勤岗位上的干部身份人员此次套改如何确定其工资类别?#同一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转非领导职务,是按领导职务还是非领导职务套改?#机关中高职低配的人员如何确定职务工资?#援藏人员原在西藏任领导职务,回机关后任相应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可否按领导职务套改职务工资?#答:#以上问题,都属于身份界定、职务及任职年限认定问题。#凡属此类问题,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根据公务员登记的结果确定。#8、在机关任副处长,兼任事业单位处长,工资如何套改?#答:#这类人员

    329、,如果工资关系在机关,按照公务员登记的结果参加公务员工资套改;#如果工资关系已转至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处长套改。#9、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科长职务是否按领导职务套改职务工资?#答:#按照编制部门批准该单位的“三定方案”,单位设科且任命为科长职务的人员,可按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套改职务工资。#10、原执行职级工资制的单位,现在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其中有职称的人员可否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套改?#答:#原执行职级工资制的事业单位在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先按管理人员套改基本工资。#待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实施后,再按相关规定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11、有些单

    330、位专业性强,有的中层管理人员(科级)需由高级专业人员承担,其职责具有管理、专业指导以及具体的专业工作,对这类人员如何确定其主要岗位?#答:#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部门确定。#12、事业单位提前离岗人员,有技术职称,也有管理职务,这次能否选择套改类别?#答:#可按其离岗时所执行工资对应的职务(岗位)套改工资。#13、1992年的正科级人员担任科技副县长,1993年工改时按副处套改,以后该同志回原单位,没有正式任命为副处,但一直执行副处的工资,此次工资套改应如何认定其职务和任职年限?#答:#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部门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此类人员职务及任职年限的规定执行。#1

    331、4、事业单位高职低配的人员套改时是按岗位还是按级别来确定?#任职年限怎么计算?#答:#这类人员,如单位进行了人员聘用制改革的,原则上按现聘岗位套改工资。#其中,符合鄂人200618号文第五(二)款有关规定的,可按原工资待遇对应的岗位(岗位任职年限从任高职起计算至“低配”止)套改工资。#15、实行聘用制后,工人身份在干部岗位上以及干部身份聘在工人岗位(无技术等级)如何套改?#答:#这类人员按所聘岗位套改工资。#16、由单位聘用在管理岗位上的工人,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未被主管部门认可,是否按所聘岗位套改工资?#答:#按国家和我省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实行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单位

    332、,工人身份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按所聘岗位套改工资;#没有实行聘用制改革的单位,聘在干部岗位上的工人原则上按身份套改工资。#17、事业单位离岗退养人员和待岗人员工资如何套改?#答:#进行人员聘用制改革的单位,对这类人员按鄂人200618号文第八(四)款规定套改工资,任职年限计算至离岗退养或待岗当年,套改年限计算至2006年。#18、事业单位停薪留职的人员如何套改?#答:#按规定与单位签订并履行了停薪留职合同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合同有关约定执行。#三、关于套改年限和工龄问题#19、在职人员参加工作前通过自考、成教、电大、函大、夜大等学习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其学习时间能否计算为套改年限?#

    333、答:#列入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通过考试录取的人员,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不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可计算为套改年限。#20、高中毕业上中专的在校三年学习时间能否计算套改年限?#答:#高中与中专是同等学历层次,不能计算套改年限。#21、1968-1969年6月30日城镇下乡知青的套改年限怎样计算?#答:#按原有关规定(鄂人薪19948号)处理,即:#1968年12月至1969年6月30日期间下放农村的知识青年,可视同1968年参加工作进行工资套改。#22、城镇下乡知青回城后,读技校、卫校后再参加工作,其读技校、卫校时间是否计入套改年限?#答:#城镇下乡知青下乡期间按规定计算工龄,

    334、其中,1970年至1978年期间读技校、卫校的人员,其学习时间可以计算为工龄并计入套改年限。#23、读研究生两年半毕业,学历年限如何计算?#答:#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学历年限,提前毕业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延缓毕业的按规定的学历年限计算。#24、全日制本科毕业后,待业一年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待业的一年是否计算套改年限?#答:#其待业的时间不能计算套改年限。#25、参加全日制大专学习,后接着“专升本”毕业,其不计工龄的学习年限怎么计算?#答:#参加全日制大专学习,后接着“专升本”毕业,其不计算工龄的学习年限按规定的本科学历年限计算。#26、某人就读于民族院校,预科一年后本科学习四年,学习年限是算5年还

    335、是4年?#答:#应按该专业规定的学历年限计算,预科不能算本科学历年限,故该员本科学历年限为年。#27、上体育运动学校是否认定为运动员经历,算不算套改年限?#答:#体育运动学校属于中专,其在校读书时间不能计算为套改年限。#28、病假人员套改年限怎么计算?#任职年限怎么计算?#答:#病假人员休病假6个月以上的,不计算工龄,不计入套改年限,亦不能算任职年限。#29、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有过两次或三次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其套改年限怎么计算?#答:#按照两次基本合格视为一次不合格处理,其套改年限应扣除年。#30、关于考核问题,文件中只说了考核不合格和不定等次,对于未考核的,比如出国未考核和其他一些原因

    336、未参加考核的,如何处理?#是否扣减套改年限?#答:#对于未考核的,由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确定。#31、某单位调入人员有2年不明原因未参加原单位考核,需不需要扣减套改年限?#答:#不明原因未参加考核的,应由干部管理权限部门调查清楚,属非个人原因未考核的不扣减套改年限,否则,应扣减套改年限。#32、我省1993年工改中规定的乡镇聘用制干部聘用前担任大队或村干部的时间可以计算为套改年限的政策是否继续执行?# #答:# 1993年工改时规定,乡镇聘用制干部聘用前担任村干部的时间计算套改年限仅限于当时套改工资,为平衡工资关系,这次套改该项政策不再继续沿用。#33、从企业到机关的干部

    337、,在企业没有年度考核,是否能按考核称职来套改。#如在企业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之类的处分,如何处理?#答:#从企业调入的人员,在原企业工作时间一般可计算为套改年限。#但受到过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应按处分期扣减套改年限,其中处分期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4、延退的高级专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时间是否计算为工龄?#答:#按规定办理延退手续的高级专家,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时间应计算为工龄。#35、职工在国内读完博士研究生,直接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三年后回国工作,其工龄如何认定?#答:#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可以计算为工龄,直接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年限可以计算为套改年限

    338、。#36、参加工作后自费读研,期间工龄如何计算?#答:#参加工作后,经组织批准报考读研的,其研究生学习期间可以计算工龄(未经组织批准的,本次工改可计算为套改年限)。#37、已在某事业单位正式工作几年后解聘,又被另一事业单位聘用,工龄如何计算?#答:#首先应确定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如是正式工被解聘后又被另一家单位聘用,其工龄合并计算;#如是临时工,则应从被重新聘用时计算。#38、人事档案在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中心代理期间可计算工龄,在其他如劳动力市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卫生厅人才中心等机构代理的,能否计算为工龄?#答:#根据人发1996118号和鄂人1996182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就业人

    339、员的人事档案必须交当地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中心代理,没有按规定代理的,其临时就业时间不能计算为工龄。#39、原在股份制企业工作,已缴纳社会保险,后被事业单位聘用,前后工龄是否连续计算?#答:#原在股份制企业或民营企业工作,已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被事业单位聘用后,其缴费年限可以计算为工龄。#40、如果是买断工龄的,再上班的怎样计算套改年限?#答:#按规定上缴了买断工龄补偿款的可以计算为工龄,没有上缴的,其工龄从被重新聘用之日起计算。#41、某单位职工1994年未办任何手续自动离职,2001年重新回单位聘用,工龄如何计算?#答:#自动离职的人员,重新被单位

    340、聘用后,其工龄从重新聘用之日起计算。#42、上世纪九十年代机关兴办经济实体时,职工经单位同意后离职,但没有办理文字手续,后又被单位聘用,其工龄如何计算?#答:#经单位批准辞职的人员,重新被单位聘用后,其辞职前的工作年限可以和录(聘)用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43、原在单位做亦工亦农,后被招录为该单位集体所有制工人,亦工亦农的时间是否计入工龄?#答:#如果亦工亦农后接着被录用为乡镇干部的,其亦工亦农的时间可以计算工龄。#除此以外,亦工亦农的时间不能计算工龄,也不能计算为套改年限。#四、关于任职年限问题#44、机构改革时离岗退养的机关工作人员如何确定任职年限、套改年限?#答:#机关机构改革期间的离

    341、岗退养人员,离岗退养期间可计算工龄和任职年限。#45、按鄂发20029号文件精神停薪留职的机关工作人员如何确定任职年限、套改年限?#答:#这类人员停薪留职期间可计算套改年限,但应扣减其任职年限。#46、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或其它原因离开原职位,但未下文免去其职务,且工资福利仍按原职务执行,后又回到了原职务的人员,其任职年限是否连续计算?#答:#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部门明确其职务和任职年限。#47、原聘职务为中级,后低聘助理,2年后又聘为中级,其中级任职时间如何计算?#答:#该员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应扣除助理的聘任年限,前后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48、有的事业单位没有对科

    342、员、办事员和员级人员进行过职务任命(聘任),能否按其执行相应职务工资的时间开始计算任职年限?#答:#这次套改工资,可按其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的时间开始计算任职年限。#但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明确所有工作人员的职务(岗位)。#49、从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在企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能否计算为任职年限?#答:#可以。#50、行政职务的试用期是否计算任职年限?#答:#行政职务的试用期计算任职年限。#51、考核不合格、不定等次的年限,其任职年限是否扣减?#答:#考核不合格、不定等次的,扣减套改年限,不扣减任职年限。#52、职工脱产学习,其学习时间能否计算为任职年限?#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任免机

    343、关确定。#53、一硕士在原单位已聘为中级职称,2003年辞职读博士,今年7月毕业受聘事业单位,其中级的任职年限如何计算?#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认定。#54、企业转为事业单位,原在劳动部门取得的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证书,任职年限如何计算?#答:#由企业整体转制为事业单位的,按我省有关规定,1994年8月前非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职务)证书,经复核认定,并被单位聘用的可以兑现工资。#相应的,其任职年限可以从获得非政府人事部门颁发证书之日算起。#五、关于新录(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问题#55、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市和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试用(见习)期满后工资

    344、高定1-2档(级),如何操作,何种条件高定1档(级)或2档(级)?#这些人员如调离,其高定的工资可否保留?#答:#具体办法由有关市州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实施办法,报省里审批后执行。#这些人员在这些地区工作满5年调离的,其高定的工资可以保留。#56、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当工人的,能否比照高定工资?#答:#可以提前定级,并比照高定工资。#57、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转正后可以高定12级,到乡镇中小学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也可高定12级,那么到上述地区的乡镇中小学工作的大中专及

    345、以上毕业生能否合并高定3-4级?#答:#可以。#5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是多长?#答:#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本科及以下学历的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为一年。#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初期工资执行期限由单位根据情况决定。#59、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有关文件规定,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与国家规定的见习期是什么关系?#答:#按工改政策,新参加工作人员实行一年的见习期(技工学徒期两年,普工熟练期半年),期间执行规定的工资待遇。#。#60、某单位新引进一名博士,读博前已有工作经历,如何套改工资?#是否直接执行初期工资?#明确岗位后,其薪级工资如

    346、何确定?#答:#原则上,此类人员可不执行初期工资待遇。#单位明确其岗位后,岗位工资按明确的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同条件人员确定。#61、双学士如何界定?#四年大学中辅修的双学位算不算“双学士”?#答:#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不管是六年制的双学士还是四年大学本科中辅修的双学位,只要是取得两个学位的都可以算作“获得双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62、某硕士毕业生,第一年初期工资,第二年因考核不符合要求未正常按助教四档确定工资,第三年后也未转聘中级职称,这次工资如何套改?#答:#应按单位实际聘用职务(岗位)套改工资。#如属未聘人员,按未聘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六、关于军转干部套改工资问题#63、1993年

    347、前后转业的军队技术干部,是否都按原军队对应地方的职务套改?#其任职年限如何计算?#2006年转业的工资如何套改?#答:#1993年前后转业的军队技术干部,如果其现任职务低于转业时原军队对应地方职务的,按照原军队对应地方职务套改,其任职年限从军队任职时开始计算(此规定只适用于本次套改工资,不涉及其他待遇)。#如,某军转干部,1992年任技术九级,转业后现职务为主任科员,这次可按照副处非领导职务进行套改,任职年限为15年。#2006度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确定,待国家有关政策明确后组织实施。#64、原军队营、团级干部转业后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这次工资套改时其职务、任职年限如何确定?#答:#军转干

    348、部如果按专业技术岗位套改的工资额低于按其原军队对应地方职务(岗位)套改工资额的,可按原军队对应地方职务(岗位)套改工资(此规定只适用于本次套改工资,不涉及其他待遇)。#七、关于教师护士工资标准提高10%问题#65、聋哑学校的教师提高15%工资标准是否仍然执行?#答:#暂继续执行,如今后国家有新规定再按新规定办理。#66、现不在护理岗位上的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原在护理岗位上又不满20年的,这次工资套改是否可以享受提高10%标准的待遇?#答:#原在护理岗位工作满20年、在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但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护师等人员,可执行提高10%工资标准,但这类人员中原在护理岗位不满20年的,则不能享受提

    349、高10%工资标准。#八、关于高定高套工资问题#67、怎样区别“省厅管理的二级局”和“工作部门内设的副厅级机构”?#副厅级事业单位的领导是否可以比照高定薪级工资?#答:#“省厅管理的二级局”由编制部门认定。#工资套改审核时,需提供编制部门有关文件。#副厅级事业单位的领导不能比照高定工资。#68、原任省政府直属的副厅级单位的副职领导,当时职务工资高定了一档,2000年机构改革单位改为正处级,此人现为正厅级单位的处长职务,能否继续保持高定的工资?#答:#不能。#69、副厅级单位的正、副职领导,此次套改高定级别工资,职务晋升或调离此类岗位后,能否保留高定的级别工资?#答:#此类高定级别人员职务晋升或调

    350、离此类岗位后,其高套的工资予以取消。#70、副厅级单位的纪检组长能否比照高定级别工资?#答:#可以。#71、全国及省部级劳模、先进工作者如何界定?#答:#全国及省部级劳模、先进工作者的界定按照鄂工发200110号文件附件二规定的范围执行。#72、全国、省部级的科技奖励、教学奖励这次工改能否高套?#省级中小学特级教师能否比照省有突出贡献专家进行套改?#答:#属于鄂人200618号文第八款明确的高定高套工资范围对象之外的,不能高定高套工资。#73、职工先后获得省劳模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此次套改能否高套两级?#既是全国劳模高套过工资,又有“浮转固”工资,能否高套3档(级)?#答:#一人获多

    351、类、多项荣誉称号且符合高套工资的,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可按最高称号高套工资。#但“浮转固”人员或退役运动员符合高套工资,同时又享有劳模、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且符合高套工资的,不属此列,两类、两项高套工资可同时享受。#74、某教授(延退老专家),套改年限50年,任职年限13年以上,套改薪级50级,又是全国劳模,怎么高套?#答:#按照两个级差(49级至50级的差额)的额度作为保留工资纳入个人绩效工资。#75、事业单位引进的海外回国高层次留学人才,当时高定了三档职务工资,此次工资套改如何处理?#答:#经政府人事部门确认为海外回国高层次留学人才原高定了三档职务工资的,其高定的部分原额纳入个人绩效工资。#7

    352、6、2006年8月省政府选拔的有突出贡献专家是否高套一级薪级工资?#答:#此次工改后选拔的“突贡”专家奖励待遇,待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前,暂按奖励一级薪级工资执行。#77、“全国最高级别比赛”是仅限于“全运会”,还是包括全国锦标赛?#世界比赛包括哪些赛事?#答:#根据体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全国最高级别比赛”除全运会,还包括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全国甲级联赛、全国总决赛等;#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赛等冠以“世界”名称的即为世界比赛。#九、关于受处分人员套改工资问题#78、鄂人200618号文规定,事业单位受过降职、撤职处分的人员薪级工资低定一至两级,怎么掌握?#被判过缓刑的人员如何套改?#答

    353、:#原则上受降职处分的人员低定一个薪级,受撤职处分的人员低定两个薪级;#被判过缓刑的人员低定四个薪级。#79、判缓刑人员,刑满后未正式安排工作,但仍在原单位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如何套改?#其工作劳动期间能否计算为工龄?#答:#判缓刑期满由单位接收,继续在干部岗位的,应由单位按照政策规定降低三个职务等级重新确定职务后进行套改,缓刑期间不能计算为工龄,其工龄和套改年限扣除缓刑期间的年限后合并计算。#80、受处分人员,因受处分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在这次工资套改时,是否在低套工资的同时,套改年限也要扣减?#答:#按规定低套工资的人员,应先扣除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年限,再低套工资。#8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54、从管理岗位上被撤职后,现执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此次工资套改是否按专业技术职务套改后再低定二级?#答:#是的。#按鄂人200618号文第八(十二)款执行。#82、1993年以来受过党纪处分但没有同时受行政处分的人员,这次工资套改是否低定?#答:#1993年以来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人员,如果没有同时受行政处分,这次工资套改在按现职务(岗位)套改的基础上,公务员低定一个级别;#机关工人低定两个岗位工资档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级工资低定两级。#十、关于离退休人员增加和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83、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且已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是否参加在职人员工资套改,其退休费如何计发?#答

    355、:#2006年7月1日以后至套改实施之前退休、按原我省规定的计发比例核发了退休费基数的,应参加在职人员的工资套改,并重新按工改后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核定退休费基数。#84、今年7 月1日至工改实施前去世的离退休人员,是否按生前所任职务增加退休费?#一次性抚恤金是否也相应增加?#答:#今年7月1日至工改实施前去世的离退休人员,应按生前所任职务补发在世时按月增加的离退休费,其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亦相应增加。#85、农场办中小学教师离退休人员待遇是按企业标准还是按事业单位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答:#根据鄂政办发2005101号文件的规定,农场办中小学教师离退休人员这次工改增加离退休费,按照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

    356、类人员的标准增加离退休费。#86、离休人员离休前无职务的,这次如何增加离休费?#答:#;i:28;s:27941:北京中海九号公馆A地块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劳务分包合同#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工程劳务分包经济承包合同#发包方:#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事业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安徽省鼎和诚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工程劳务分包经济承包合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具体如下:#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北京中海

    357、九号公馆A-A地块(A1、A2#高层限价房,A3#商业楼及A4#地下车库)#1.2工程地址:#丰台区花乡六圈村#1.3建设单位:#北京中海豪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承包方式:#工程劳务分包 #1.5建筑面积:# 844776m2 #1.6结构类型:#全现浇剪力墙结构(A3号商业楼为框架结构) #1.7承包范围:#1.7.1为完成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工程施工图纸、洽商、设计变更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据此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所罗列之项目:#1)与结构分包单位移交工作面,移交前与结构分包单位共同对工作面进行验收,移交后乙方对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进行必要的完善。#2)所有砌筑工程,包括构

    358、造柱、抱框柱、圈梁、过梁的钢筋加工、绑扎、砼浇筑、模板工程(含预制构件)及与结构墙板连接时的钢筋植筋工作(植筋胶甲供)。#楼地面工程,图纸注明的除石材地面面层、石材踢脚面层、楼地面防水层以外所有房心回填土、楼地面、楼梯面、踢脚装修施工(含防水找平及保护层),包括但不限于陶粒砼垫层、细石砼垫层;#水泥砂浆楼地面、陶粒混凝土楼地面、地砖楼地面、玻化砖楼地面 ;#水泥砂浆楼梯面(含钢筋护角);#水泥砂浆踢脚、地砖踢脚。#墙柱面工程,图纸注明的所有墙柱面装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乳胶漆墙面、满刮耐水腻子墙面、水泥砂浆墙面、粉刷石膏墙面、玻化微珠砂浆保温墙面、玻化砖墙面、水泥砂浆甩毛墙面。#天棚工程,图纸注

    359、明的所有天棚装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乳胶漆顶棚、满刮耐水腻子顶棚、水泥砂浆顶棚、粉刷石膏找平、刮水泥腻子顶棚、石膏板及矿棉吸音板吊顶、顶棚阴角石膏板造型。#屋面工程,除防水层以外的全部屋面工程施工。#室外工程,室外台阶、散水、坡道等,包括其基础土方处理,包含挖土、回填及换填素土及灰土。# 栏杆的预埋铁件施工。#3)图纸或工程做法表中未注明的,属承包范围内所进行的合理工序中包含的全部工作;#4)负责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完整工序所必须的各种塞口、收边、结合面处理等工作。#5)负责安装工程等相关专业管线沟槽的堵补、穿墙管道开洞后的堵洞、周边抹灰塞缝、管井后浇板的封闭、所有事后墙体封堵、

    360、烟风道堵洞及挂网处理、各种门窗收口及塞口等,并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6)所有经招标人批准的设计及在图纸上显示的预留预埋工作。#7)负责将砼墙体、柱子、梁底预留的拉结筋剔凿就位,负责完成需要进行二次剔凿洞口结构偏差剔凿及结构螺栓眼的堵洞工作,并清理渣土。#8)达到初装修竣工验收条件的各项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和服务。#9)负责施工期间现场所有施工、临边洞口安全防护、外用电梯、防砸防护等所需脚手架的材料、装卸车、搭设、整改、维护、拆除、修理、退场装卸所需的人工等工作。# #10)所有刚性防水施工,以及柔性防水工程的所需的两次闭水试验工作;#11)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12)负责现场承包

    361、范围内所有材料物品及施工机具的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期间临水临电维护、雨季施工时现场排水及室内外积水清理等工作。#13)负责招标方提供测量以外的所有小线的测量、放线工作。#14)负责电梯井道内施工时所需脚手架的搭拆(不含电梯安装时所需的脚手架)。#15)负责给施工电梯出租单位人员免费解决就餐问题。#16)负责施工升降机基础的施工。#1.7.2 对于其他分包分供商的配合照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文明施工、临水临电设施的维护、安全防护的维护、垃圾清运、完工清理等,其费用需考虑在报价中。# #1.7.3投标单位为完成招标单位制定的该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环境保护、成品

    362、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目标的费用。#1.8工程质量标准:#合格。#1.9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按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乙方应确保不出现扰民和环保事故,杜绝重伤、死亡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3以下。#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争创北京市文明工地。#企业CI形象达到甲方要求。# #1.10其它目标:#达到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1.11合同形式及价款:#采用单价固定的总价合同# 合同单价为 100元/建筑面积#合同总价为4477600元(大写:#肆佰肆拾柒万柒仟陆佰元整 )#合同外零星用工单价:#计时工 85 元/工日(8小时)。#第二条 合同工期:#2.1

    363、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 天;#2.1. 1计划二次结构初装修工期:# 天#2.1. 1.1计划开工日期:# 2011 年 月 日#2.1. 1.2计划竣工日期:# 2011 年 月 日#2.2本工程的阶段性工期进度计划,以满足业主合同工期要求是为前提,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减乙方工程劳务分包费10000元,累计扣减金额不超过乙方工程劳务分包费总额的3%。#2.3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和不可抗力的因素,经工程业主方、监理方和甲方三方签字认可后工期可作调整,但乙方应及时办理工期签证手续。#第三条 承包方式和费用包干内容#3.1承包方式:#劳务分包,包工包辅料包小型机具。# #承包项目建筑面

    364、积平米包干单价的结算实行与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文明安全施工和企业CI形象以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等指标挂钩考核兑现的办法。# #3.2费用包干内容:#3.2.1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从施工准备、按照合理工序施工、测量、试验、质量检查、资料与其他分包商的配合及至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所需付出的全部人工费用;#3.2.2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用的基本用工、进场材料卸车并至指定地点堆码整齐和出场材料分检并装车的用工;#垂直与水平、超高和超运距的用工以及人工幅度差、改造部分工作量零星的人工降效、配合工程施工的临水临电等用工;#3.2.3材料现场的多次转运、机械运输的超水平运距用工

    365、(即施工现场范围内,不再发生任何二次转运用工);#3.2.4乙方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交通补助及劳动保护费、按国家规定企业应为员工缴纳的意外伤害、工伤、医疗等各项保险费用;#3.2.5乙方在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低值易消耗品费、劳动保护费、工程交工及竣工清理费用;#3.2.6北京市2001年预算定额现场经费项下包含的应由乙方开支的全部费用;#3.2.7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辅助材料、耗用材料和零星材料费及采购保管运输费(含由乙方提供的临电材料、用具和甲供材料的保管费),上述用具和材料场内材料加工、装卸、二次搬运、垂直水平运输等费以及超高、超运

    366、距及冬雨季施工增加的人工费、材料费用;#3.2.8乙方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所有机械、中小型机具和生产用具的费用及安拆和使用保管运输费;#3.2.9保证施工现场达到甲方的要求,而需由乙方支出的现场文明、环境保护和企业CI形象所需的人工费用;#3.2.10乙方生活及生产责任区内的清扫、清理,承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堆放保管;#3.2.11北京市2001年预算定额规定的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的所有工作内容;#3.2.12其他:#为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而须由乙方开支的其他费用(含施工组织平面布置图内所有用工,不再发生任何零星用工和记时工以及风险费用等);#3.2.13包括室内装修、安全防护所需脚手架的材料、搭

    367、设、拆除、搬运等工作。#3.2.14除附表中列明为甲方提供的机械外施工过程中所有所需的施工机械、中小型机具和生产用具均由乙方提供、安拆和使用保管运输费。#3.2.15乙方配合甲方的用工:#包括环卫、CI文明施工配合用工、配合电工、配合试验、配合现场材料装卸、配合办公室用品的装卸、修理等。#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4.1甲方按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验评,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不予结算乙方工程费,返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准办理结算,返工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全部费用)和返工造成工期延误及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按乙方承诺书进行处罚;#若返工后产品质量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采取

    368、一切补救措施,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处罚。#第五条 文明安全施工、企业CI形象、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目标#5.1乙方保证现场人员的素质满足施工需要,并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做好施工安全交底。#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和施工无重大伤亡事故。#乙方未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自身安全意识不强,防护不到位等而发生人身伤亡事八,其责任安全指标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责任,具体详见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 #5.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文明、环保施工,工完场清,完成甲方制订的文明安全

    369、施工、企业CI形象、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对未完成的目标,按乙方承诺书进行处罚。#第六条 材料供应及管理#6.1工程需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由甲方根据施工图用量提供,辅助材料、耗用材料(见附件)和未提到的其他零星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6.2需甲方提供的材料,由甲方按照根据施工图依据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分析量包干限额提供使用,乙方超额领用的部分由甲方按照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材料预算价格和实际采购价格加采保费的较高者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结余部分按5 :#5分成进行奖励。#具体详见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签订的料具管理协议。#第七条 施工机械、中小型

    370、机具和生产用具配置#7.1甲方临电二级电箱和镝灯、临水引入至总平面图指定位置。#其余除塔吊、室外电梯、钢筋加工机械外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其余配电箱、临电、临水、中小型机具和生产用具均由乙方提供和管理,其费用已含在乙方工程项目综合包干单价内,不得另行计取。#第八条 工程变更、工期及合同价款的调整#8.1调整计算方式:#发生设计和洽商变更,单份设计和洽商变更增减工程劳务分包费在#3000元范围内不作调整,如超出范围,其增减部分进行调整;#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发生图纸中未注明的工程项目,则套用最接近或最类似的项目清单包干单价计价。#若没有类似和适用的清单包干单价的则按照北京市2001年建设工程预算定

    371、额计算人工费及辅材、工具费用,定额工日每工单价为 70 元/工日,不再计取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等费用。#8.2工程设计和洽商变更部分项目乙方应无条件执行,拒不执行的,依8.1款计算的费用的二倍在乙方的劳务分包费中予以扣除,同时交由别的劳务队伍施工完成,乙方不得有任何主张。#8.3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和不可抗力的因素,经工程发包方、监理签字认可及工程发包方、监理认定的工期可作调整。#8.4乙方承担的工程不准转包,一经发现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劳务分包合同收回工程,乙方将无条件退场,并承担本合同价款的20%的违约金,同时还将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5在工程施工期间,工程发包单位和监理公司,对甲方项目经理部

    372、的罚款,凡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均由乙方承担,该部分罚款在乙方劳务结算费用中扣除。#8.6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乙方发生连续窝工,在 4 天以内者(含 4 天)由乙方自行负责,从第 5 天起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停工人员窝工损失,补偿金额为每人每天 25 元(包括扰民和民扰)。#乙方应按照现场实际窝工人数及时间及时向甲方项目经理部办理窝工签证手续,后补无效。#若甲方提前7天通知乙方调整工作内容,甲方不再承担乙方人员的窝工损失费,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调配现场用工,不得寻求任何借口拒绝执行。#第九条 竣工验收和承包费用的结算与支付#9.1竣工验收的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

    373、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版本)通用条款第九条相关内容。#9.2工程劳务分包承包费结算:#9.2 .1工程竣工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在三天内安排施工人员全部退场,留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办理退场手续和工程劳务分包费决算等有关事宜。#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文明安全施工和企业CI形象达标等签署评定意见,在扣除返工发生的材料、机械、人工以及未还的其它赔偿等费用后,经甲方质量保障部、项目管理部、安全部、物资部、公司主管副经理审核签字后在工程完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决算手续;#9.2.2本工程平米包干单价依据后附工程量清单计

    374、算,无论清单工程量为多少均视为已经包含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以内的全部乙方施工内容,合同价款除以下几种情况均不作调整:#9.2.2.1乙方承包范围有所调整,按照后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进行增减,如有项目改为甲方单独发包,则从工程量清单中直接扣除相应费用,如有施工图纸以外的增加项目,则按增加图示工程量,套用最接近或最类似的项目清单包干单价计价。#若没有类似和适用的清单包干单价的则按照北京市2001年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人工费及辅材、工具费用,定额工日每工单价为 70 元/工日,不再计取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等费用。#9.2.2.2发生变更、洽商及现场签证按第8.1条和第8.2条执行。#9.2.2

    375、.3因后附工程量清单A3号商业楼按地上共两层计算,实际施工图改为地上共四层,结算时按照施工图计算地上三至四层工程量,套用最接近或最类似的工程量清单包干综合单价。#9.2.3安全罚款、质量罚款在每月进度款中扣除(如现场内吸烟及其它违章等)。#9.3劳务费的支付:#9.3.1地下室下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工程全部完成,付款至已完工程产值65;#9.3.2地上11层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工程完成,付款至已完工程产值的65%;#9.3.3地上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工程全部完成,付款至已完工程产值的65%;#9.3.4工程经发包人及监理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款至已完工程产值的75%;#9.3.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

    376、付款至已完工程产值的85% ;#9.3.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办理完成工程结算,结算完成并且乙方完成退场后28天内付款至结算总额的95,留工程结算总额的5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贰年)后付清(无息,保修费用按实扣除)。#9.4甲方在支付给乙方各种费用时,乙方必须确保支付乙方人工工资,乙方不得以支付工人工资为由对甲方进行围攻等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按参与围攻事件的人数,对乙方处以每人每次100元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处罚,乙方不得有任何主张;#甲方支付乙方人工工资清单除每月报甲方备查外,年度工资支付清单及结算完工完成后支付清单一并报甲方备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77、#第十条 特别约定#10.1违约责任#10.1.1质量与检验#10.1.1.1检验批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整改一次后仍不合格时,乙方即构成违约,乙方应按每批2000元人民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增加一次整改,乙方应向发包人加倍支付违约金。#10.1.1.2门窗、保温、防水等甲方独立发包或指定分包工程,由于乙方未尽到应尽职责或施工配合管理不到位造成专项验收不合格而需要整改,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次5000元人民币。#10.1.1.3由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造成甲方独立发包或指定分包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丢失或损坏,乙方除应照价赔偿受损失单位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次50

    378、00元人民币。#10.1.1.4乙方弄虚作假或不按照规范要求取样作检验,乙方即构成违约,乙方应按每次10000元人民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1.1.5施工过程中,所有工序完成后,必须经项目部“三级”自检合格。#乙方未经自检或自检不合格,就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乙方即构成违约,乙方应按每次5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1.1.6乙方的某道工序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就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乙方即构成违约,乙方应按每次10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1.1.7甲方对承包人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进行检验时,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即构成违约,乙方必须返工修补直至验收合格,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79、并且乙方按每次10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2安全及文明施工违约责任#10.2.1乙方现场管理混乱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或经甲方检查有安全隐患并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整改而未及时整改,乙方按每次3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2.2施工过程中,作业工人或施工管理人员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从事高空或其它危险作业时,乙方即构成违约,乙方应按每人(次)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2.3施工过程中,作业队工人之间滋事打架,乙方即构成违约,乙方应按每起10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2.4甲方上级单位领导或兄弟单位来现场参观检查,乙方未清理现场或做好安全防护,乙方即构成违约,乙方应按每

    380、次5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3乙方的其它违约#10.3.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随意更换项目部管理人员,乙方即构成违约,乙方应按每人(次)5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3.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不称职或不服从管理时,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更换乙方管理人员书面通知7天内未予以更换,乙方即构成违约,乙方应按每人(次)5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3.3无论以何种理由,乙方或乙方指使他人辱骂或殴打甲方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乙方即构成违约。#乙方应每次向甲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主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0.4工期要求#10

    381、.4.1承包人所承包标段承诺于2010年07月20日完成二次结构初装修,每拖延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弥补发包人损失。#10.5乙方应服从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乙方应按甲方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后勤管理人员、劳动力管理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如乙方未派驻上述管理人员,甲方将扣除乙方管理费用(其费用按每人每月3000元扣除)。#10.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

    382、;#对不服从工作安排、调配和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施工人员退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人次的罚款。#如乙方不按要求退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经济赔偿。#10.7甲方月度考核时,因乙方的责任,乙方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甲方计划要求经甲方书面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乙方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除按乙方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乙方,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10.8在施工过中,发生乙方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甲方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

    383、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甲方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更换甲方不满意的乙方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及无证上岗人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向甲方提交拟更换人员名单,该更换人员在甲方同意后可接替前任进行工作。#乙方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其他人员也须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10.9乙方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程质理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甲方和甲方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

    384、施工,其完成工程量按乙方中标价的2倍结算并从乙方的劳务分包费中予以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甲方及他方相应经济损失;#10.10乙方承担的工程不准转包,一经发现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劳务分包合同收回工程,乙方将无条件退场,并承担本合同价款的20%的违约金,同时还将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0.1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1.3、11.4、11.5、11.6条及其他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时,乙方应于2日内撤离全部人员,不得擅自带走甲方的任何设备、材料等,并且所有劳务工程款暂时冻结,直到甲方完成本合同工程且对接替的劳务队伍结算完毕后再予核算。#如果甲方为完成剩下的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直接及间接的各类费

    385、用)大于原分包合同尚余金额,其差额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仍不足的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清偿;#若所发生费用小于本分包劳务合同的金额,则剩余价款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若乙方不按规定时间离场,甲方向乙方收取2000元/人/天的占住费,此款甲方可从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10.12在工程施工期间,业主和监理公司及政府监督检查等部门对甲方项目经理部的罚款,凡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均由乙方承担,该部分罚款在乙方当月结算费用扣除。#10.13乙方向甲方缴纳 5 万元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缴纳的工程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若有余额,则待工程竣工验收后 5 日

    386、内无息返还给乙方。#第十一条 其他#11.1乙方配备的特殊工种必须满足工程需要,其特殊工程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无证上岗。#违反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如乙方使用甲方特殊工种人员,其费用按甲方确定的标准由乙方支付。#11.2乙方应按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和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和规定,办理乙方工人劳务注册、职业资格上岗证和健康证以及签订劳动合同和为其员工缴纳意外伤害、工伤、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其费用自理;#并将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四证(身份证、暂住证、职业资格上岗证和健康证)复印件和施工人员注册名单交甲方项目经理部备案。#11.3乙方

    387、应采取月度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季度末结清工人工资的办法结算乙方工人工资;#建立工人考勤表、工资支付凭证和工资结算台帐,并报甲方监督。#11.4乙方未办理乙方工人劳务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和为其员工缴纳意外伤害、工伤、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结算支付乙方工人工资等,甲方有权按北京市及顺义区政府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乙方不得有任何主张;#同时由此引发的劳务纠纷和相关事宜,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均由乙方承担。#11.5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经甲方入场教育培训合格后,方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否则,乙方施工人员私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内,不论其发生任何责任事故或由此造成

    388、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乙方一方承担。#11.6不允许乙方开设小卖部,小卖部由甲方统一开设、管理;#乙方食堂应达到北京市相关规定的要求,所有食堂管理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乙方自行办理乙方食堂的各种手续,费用自理。#11.7;i:29;s:13524: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作者:#刘桂林律师#未分类#2005-5-23#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作者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刘桂林律师 #联系方式6606448413381063370 #随着我国目前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及住房改革制度的逐步推进,房地产二级或三级市场日渐活跃,二级或三级市场的机制正处在逐步形成的阶段,这种机制包

    389、括融资、交易程序、规范管理、法律法规的建立等,但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因为房地产二级或三级市场机制的不健全,尤其是法律法规的严重滞后,导致了目前产生了为数不少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此类案件已占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比例,但针对这一类新问题,各地法院处理起来千差万别,甚至同一个法院同一个民事庭每一个法官处理的都不一样。#在司法审判当中存在相当多的误区以及对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理解的相对滞后,已不符合市场经济对法律的要求。#笔者通过本文试图对二手房交易过程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做一个简单分析,希望读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避免法律方面的困扰,保障自己签订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也希望一线的法官能听一下来自法院外部的不

    390、同意见。# #由于历史原因,我们国家房屋方面的政策与其它国家有些不同,在房屋产权管理的分类上就分为商品房、房改房、危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对每一类房屋的管理都有所不同,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基本上建立起一套相对来说比较完善的框架,但其它类型的房屋在管理方面还存在法律上的薄弱环节甚至是法律上的空白。#下面笔者针对不同类型的房屋在买卖过程当中的合同效力问题做一简单说明。#本文在说明合同效力方面重点阐述买卖合同的有效还是无效问题,对合同效力待定或合同未生效不做重点论述。# #一、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二手商品房的买卖相对来说产权关系清晰,只要卖方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未设定抵押,没

    391、有债权债务纠纷,共有人同意出售,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方意思表示真实,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合同。#但在实践过程当中二手商品房的买卖远没有这么简单,可以说相当复杂,实践过程当中经常遇到下列几种情况的二手房买卖:#一是卖方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次性交清了房款,卖方入住或未入住,但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办理完毕。#二是卖方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银行贷款交清了房款,卖方入住或未入住,但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办理完毕;#三是卖方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银行贷款交清了房款,卖方入住或未入住,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已办理完毕,但卖方未还清贷款,产权

    392、证质押在开发商处或银行设定抵押登记。#四是法院执行或拍卖的房屋,产权尚未落实到权利人名下,权利人欲将其出售。#上面所列举的几种情况,如果买方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笔者认为,上述四种情况买卖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应按合同法规定的按无效合同的方式来处理。# 理由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上述几种情况,卖方房屋都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393、强制性规定。#买卖双方的行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应认定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这是没有疑问的,也是没有争议的。#那么是不是笔者所列四种情况下的房屋在任何条件下所签订的转让协议都是无效的?#笔者的答案是否定的,即通过某种特定的形式,双方签订的合同不是无效合同。#在平常的工作实践当中,笔者采用三种方式处理这个问题:#第一种处理方式是:#在双方的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约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在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并解除抵押后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后双方的买卖合同生效。#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这种处理办法实际上

    394、双方的合同并未生效,不是无效合同,待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生效后即具备了过户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双方可顺利交易。#但笔者有一事不明,就是在买卖合同生效之前,双方实际履行了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买方付了一部分房屋款或卖方交付了房屋,但在生效前一方反悔了,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如何处理,笔者仔细研读了合同法及其它的法律法规,未发现在法律上如何处理未生效前即悔约的问题,请各位同仁指教,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第二种处理方式双方先不签订买卖合同,双方先签署购买房屋的意向协议书,说明待房屋办理完毕产权证具备过户条件后双方再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种方式与第一种方式相似。#第三种处理方式是转让卖方原

    395、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即卖方将原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当中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买方,卖方将转让情况通知开发商,并办理转让的批准、登记手续,具体是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手续,这样双方的行为就是合法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这样处理使双方的转让行为完全合法

    396、有效,但存在一个事实上的难题,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的转让行为需办理批准登记手续,这就涉及到第三方,即开发商是否同意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实践当中的做法改变预售登记或产权登记必须开发商配合,否则无法完成变更。#还有一个问题,对于贷款的卖方来说,未还清贷款之前银行要同意转让才可以,因为银行要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在银行与卖方签订借贷合同时,卖方向银行签署了一系列文件或协议,包括银行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处理抵押房产的,如房屋的权利义务人变了,银行的抵押权无法实现,银行不会同意转让,因此这种转让还可能涉及到第四方,这样转让的难度加大,事实上这种转让的操作方式完全合法,但成交的非常少。# #笔者对具体事情

    397、的处理方式并非在规避法律,而是完全合法的。#在现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前提下,这样处理符合市场经济对法律环境的要求,即保证交易的安全,加速商品的流转,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二、二手经济适用住房合同效力的问题。#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产权管理与商品房不一样。#经济适用房是一种政策性的房屋,国家不收取土地出让金,无偿划拨土地。#在交易时是针对特定人群的。#但二手经济适用房在交易时除补齐土地出让金外,其它与商品房没有太大的区别,因此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与上面提到的商品房的合同效力问题是一致的,不同的是各地政府在二手经济适用住房再次上市时做了条件上的限定,比如北京市政府规定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许上市出售,如出

    398、售,必须是原价等诸多条件,如违反政府规定则不给办理过户手续,实践中也是严格按照政府的规定执行,但有些人违反了当地政府的行政规定,签订了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合同,虽然办不了过户手续,但双方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付款及交付房屋都已实际履行,这种合同是否有效?#笔者认为,这样的合同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地方政府的规定最高是地方各级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另外还有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规章,这些地方性法规及规

    399、章效力远远低于全国的法律及国务院的法规,因此各地法院不能以地方法规及规章确认合同无效。#对这类问题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应将行政规定与法律规定严格区分开来。#五年之内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规定,况且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只是涉及合同履行(转移所有权)的问题,并不涉及合同的效力问题。#如果认为无法办理产权登记那么合同是无效的,这样认为是犯了一个法律上的逻辑错误,因为合同有效才存在履行的问题,无效就不存在履行问题。# #三、买卖危改回迁房合同效力的问题。#危改回迁房的法律规定相当薄弱,现在我找不到针对危改回迁房交易方面的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也难觅踪影。#但目前针对城市的危房改造出现了一些新问

    400、题,即被拆迁安置人与拆迁人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下来之前,拆迁人将该房屋出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笔者认为,如拆迁人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时与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理由同商品房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一样。#但针对实践当中的拆迁人与买方办理更名的情况,笔者认为这种方式是符合法律法规定,即应认定拆迁人转让的是一种债权债务,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是有效的,因此应予以保护。# #四、房屋中介公司几种操作方式的法律效力问题。#目前房屋中介公司介入二手房交易的程度比较深,这其中既有正规的大公司,也有良莠不齐的中小公司。#这些公司在二房交易过程当中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与买卖双方交

    401、易:#1、中介公司按成交价收取中介费,为双方提供信息,并代办过户手续或贷款手续或垫资等;#2、中介公司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不让买方与卖方见面,不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直接向买方收取房款,一般中介公司都称将卖方的房屋收购,他们有处理权。#中介公司收取交易的差价作为自己的收入。#第1种交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第2种交易方式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为中介公司称收购了卖方的房屋,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将卖方的房产证更名为中介公司的名下,中介公司再以自己的名义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权利的主体不一致,根据合同法第132的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中介公司对所出售的房屋没有处分权。#

    402、如中介公司的确从卖方手中购得房屋,那么也应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产权证,中介公司如未办理产权证,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效。#如果中介公司是受卖方委托卖房,那么中介公司与卖方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中介公司本身不应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这时卖方即真正的房主才有权利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中介公司为了利益的需要,经常混淆不同的法律关系。# #总之,二手房交易的法律问题不明确的比较多,希望参与二手房买卖的各方当事人了解二手房交易方面的法律规定,也

    403、希望各地法院对二手房交易的法律问题做一专题调研,统一裁判的标准和尺度,以利于社会及市场经济的发展,符合法律发展的潮流,也符合社会各界的利益。# #对于各种类型的二手房交易程序,笔者在下周向各位介绍。# #作者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刘桂林律师 #联系方式6606448413381063370 #;i:30;s:25665: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主任:#徐绍史#2015年8月18日#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

    404、条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除核 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输电、配电等电网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包括电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涉及施工安全的生产活动。#第三条

    405、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第四条 电力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 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高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水平。#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第

    406、六条 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具体内容包括:#(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负责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四)建立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综合预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组织、程序、资源及措施,定期组织演练, 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应急体系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有效实施;#(五)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07、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电力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具体包括:#(一)应当将电力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禁止中标单位将中标项目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二)应当在电力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三)应当审查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资格要求;#(四)应当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中标单位签订安全

    408、生产协议。#第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管理规定, 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应当单独计列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电力建设工程投标中列入竞争性报价。#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进展情况, 及时、足额向参建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参建单位提供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气象、水文、地质等相关资料,提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参建单位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地质灾害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应当对施工营地选址布置方案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合理选址。#组织施工单位对易发生泥

    409、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工程项目的生活办公营地、生产设备设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执行定额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如工期确需调整,应当对安全影响进行论证和评估。#论证和评估应当提出相应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工程分包管理责任,严禁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将分包单位纳入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严禁以包代管。#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在电力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电力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 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

    410、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备案。#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第十四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进行电力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 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的需要。# 在编制设计计划书时应当识别设计适用的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并编制条文清单。#第十五条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过程中,应当制定并落实安 全生产技术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保障勘察区域各类管线、 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第十六条 电力建设工程所在区域存在自然灾害或电力建 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风险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制定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灾害防治方案

    411、建议。# 应当监控基础开挖、洞室开挖、水下作业等重大危险作业 的地质条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在规划阶段应当开展安全风险、地质灾 害分析和评估,优化工程选线、选址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应 当对涉及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初步 设计应当提出相应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第十八条 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和特殊结构的电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不符合现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规定的,应当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送相应主管部门同意。#第十九条

    412、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 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 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意见;#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参建单 位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说明设计意图;#施工过程中,对不能 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应当及时变更。#第四章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具备国家规 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 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组织施工,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应当设立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 全管理制度和操作

    413、规程。#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列和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专款专用。#第二十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 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具体包括:#(一)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主体工程 的施工,除可依法对劳务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外,不得对主体工 程进行其它形式的施工分包;#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二)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主体工程以外项 目进行专业分包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 可证,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施 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

    414、督管理 职责,承担工程安全生产连带管理责任,分包单位对其承包的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三)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实行劳 务分包的,应当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对施工现场的 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将 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纳入其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控制。#第二十五条 电力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开展现场 查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技术 管理相关规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 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实

    415、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 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 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 算结果,必要时召开专家会议论证确认。#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 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生。#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因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 成损害和影响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缆、 设施及周边环境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对施工现场出入口、通道 口、孔洞口、邻近带电区、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等危 险区域和

    416、部位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用火、用电、易燃易爆材料 使用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按规定设置 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 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维护和管理施工机械、特种设备, 建立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管理台帐 和维保记录档案。# 施工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是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 格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的登记标志、检测合格标志应当置于 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 相应资质,在施工前按规定履

    417、行告知手续,施工过程按照相关 规定接受监督检验。#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新入场人 员应当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进行调试、试运行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调试大纲、试验方案,对各项试验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实施。#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 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 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 单位组织分包单位开展应急

    418、管理工作。#第五章 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第三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实施监理,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 监理单位资源配置应当满足工程监理要求,依据合同约定履行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 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的同步实施。#第三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编 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人 员安全职责以及相关工作安全监理措施和目标。#第三十五条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活动, 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安全管理台帐。#重点审查、监督 下列工作:#(一)按照工程建设强

    419、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及时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二)审查和验证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和拟签订的分包合 同、人员资质、安全协议;#(三)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 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和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的安全 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四)对大中型起重机械、脚手架、跨越架、施工用电、 危险品库房等重要施工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签证。#土 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及整套启动等重大工序交接前进行 安全检查签证;#(五)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 进行旁站监理;

    420、#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 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理;#监 督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六)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第三十六条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 工单位暂时或部分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国家能源局 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 国家能源局依法实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的监督管理,具体内容包括:#(一)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421、,制定电力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行业标准;#(二)建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故隐 患约谈、诫勉制度;#(三)加强层级监督指导,对事故多发地区、安全管理薄 弱的企业和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部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第三十八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照国家能源局授权实 施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内容如下:#(一)部署和组织开展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 检查;#(二)建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故隐 患约谈、诫勉制度;#(三)依法组织或参加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 的调查与处理,做好事故分析和上报工作。#第三十九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履行电力建设工程

    422、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采取下列监管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含 相关照片、录像及电子文本等),按照国家规定如实公开有关 信息;#(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施工 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三)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整改;#对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前或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撤出 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四)约谈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受 理和查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披露违反本办 法有关规定的行为和单位,并向社会公布;#(五)法律

    423、法规规定的其它措施。#第四十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建立电力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领域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记录,并将其纳入国家统 一的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公开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并对相关责 任单位和人员采取一定期限内市场禁入等惩戒措施。#第四十一条 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发生后,有关单位应 当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 伤亡、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和衍生事故发生。#建设、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规定报告事故信息。#第七章 罚 则#第四十二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424、任:#(一)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的;#(二)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三)在事故调查中营私舞弊、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 证的;#(四)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的;#(五)在实施监管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 其他利益;#(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第四十四条 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 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5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 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拒绝或者阻碍国家能源局及

    425、其派出机构及其从事监 管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二)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资料;#(三)未按照国家有关监管规章、规则的规定披露有关信 息的。#第四十五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 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对电力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提出 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二)违规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三)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第四十六条 电力勘察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

    426、之一的,责令限 期改正,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提请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 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 设计的;#(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的 电力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电力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 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的。#第四十七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3

    427、0 万元以下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一)未按本办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兼)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特种#(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电力施工安全 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四)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 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的

    428、;#(五)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六)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第四十八条 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挪 用费用 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九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 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29、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一)未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 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 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的。#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 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 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 究刑事责任。#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 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

    430、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 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 2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 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 出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章 附 则#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原电监会 发布的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

    431、7 38 号)同时废止。#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i:31;s:29334:#1、法律部门#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2、具体法律的部门归属#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3、法律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此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4、各法的制定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省人

    432、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5、法的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1、公民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2、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3、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1、什么样的社会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为民法所调整#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3、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433、:#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4、何谓自然人:#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5、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6、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7、精神病人行为能力的判断:#不能辨认为无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为限制行为能力#8、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如何参与民事活动:#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无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9、法人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

    43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10、法人与其他组织的最主要区别:#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1、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机机构(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企业的内设机构不是其他组织,如人力资源部、财务部。#1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种类:#财、物、行为、智力成果#13、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不是物#14、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权利和义务(包括法定和约定)#15、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主体、客体和内容的任何变更,都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16、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17、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的区分:#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法律行为;#民间借款是不要式法律行为;#

    435、金融借款是要式法律行为#18、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要件:#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19、代理关系的判断:#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20、代理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21、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22、代理中的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事项违法#23、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追认时被代理人承担;#不追认时行为人承担(注:#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追认。#)#24、表见代理的构成:#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25、表见代

    436、理的法律后果:#产生有权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26、转代理要经被代理人同意,但情况紧急,为了被代理人利益时除外#27、转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不是代理人的代理人#28、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终止情形的区别:#被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行为能力不必然导致委托代理终止#29、债的主要发生根据:#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30、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31、不当得利之债的判断:#如拾得遗失物、合同无效后的财产返还#32、无因管理之债的判断:#如救火、救人、饲养遗失动物#33、债的消灭原因:#履行;#解除;#抵销;#提存;#混同;#免除;#当事人死亡

    437、#34、当事人死亡不必然导致债的消灭,只有在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中才会导致债的消灭#35、知识产权基本特征:#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36、著作权人身权内容:#发表权(不是“发行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37、职务发明专利权主体:#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38、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9、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20年;#其他10年。#40、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胜诉权消灭;#实体权利不消灭#4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42、短期诉讼时效(1年)情形:#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产品责任除外);#延付或拒付租

    438、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43、特殊诉讼时效:#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时效期间为1年。#44、最长保护期:#20年(客观起算时间:#权利被侵害之日)。#45、诉讼时效中止#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中止事由:#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客观原因)。#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继续计算。#46、诉讼时效中断#中断事由:#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重新计算。#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解析:#物权法 #1、物权的分类:#自物权(所有权);#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2、抵押的特点

    439、:#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质押的特点:#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4、浮动抵押中抵押财产的确定时间:#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5、抵押权与承租权的冲突解决方案:#()先出租后抵押:#租赁权优先实现(买卖不破租赁);#()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优先实现#6、抵押权的实现:#除折价外,只能由法院拍卖和变卖抵押物。#质权的实现:#质权人可自行拍卖和变卖质押物;#但质权人不行使质权时,出质人拍卖和变卖质押物要通过法院#留置权的实现:#

    440、不需要通过法院,但有至少2个月的留置期。#7、建设用地抵押后新增建设物的处理:#新增建筑物不是抵押财产,但应一并处分,新增建筑物价款抵押权人不能优先受偿。#8、实现抵押权的时间:#主债权诉讼时间内。#9、可以留置财产:#只能是动产。#10、留置动产的条件:#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11、留置权人有权收取孳息。#12、权利冲突规则:#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13、实现留置权时:#留置不能少于两个月(鲜活易腐的动产除外)#14、物权的取得#不动产登记(国家所有权除外);#动产交付(例外:#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

    441、第三人)#15、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16、预告登记#预告登记的效力:#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17、三种特殊交付:#简易交付:#转让前已经依法占有。#指示交付:#第三人占有。#占有改定:#出让人继续占有。#18、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19、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出让;#划拨。#20、物权的保护方式:#确认权利;#排除妨碍

    442、;#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损失赔偿。#这些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解析:#建筑法#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主体:#建设单位 #申请竣工验收的主体:#建设单位#申请档案验收的主体:#建设单位#办理监理手续的主体:#建设单位#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主体:#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主体:#施工单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主体:#施工单位#2、施工许可证的颁发部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部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央企由住建部颁发)#3、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在城市

    443、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注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哦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公安机关的消防审核)#4、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六类)#(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

    444、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3)抢险救灾工程#(4)临时性建筑#(5)军用房屋建筑#(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5、施工许可证的废止条件#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6、施工许可证的中止施工及复工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开工报告是6个月)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重新办理开工报告)。#7、建设工程企业包括:#施工单位、勘

    445、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8、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勘察资质:#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劳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综合资质、专业资质、事务所资质。#9、建筑工程的执业人员:#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工程造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注意无“注册资产评估师”!#)。#10、发包方式:#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11、禁止的发包:#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12、禁止的承包(违反则合同无效)#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用其他建筑施

    446、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13、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处理#竣工验收合格:#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可拒绝支付工程价款。#14、超越资质承包有效的情形:#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15、联合承包:#连带责任;#同一专业资质认定时“就低不就高”#16、转包:#绝对禁止(包括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

    447、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17、转让、出借资质的责任承担:#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8、分包规定#(1)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可以分包(总承包)#(2)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专业承包)#(3)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但不能指定分包)。#19、违法分包情形#(1)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2)未有约定并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3)主体结构分包#(4)再分包(劳务分包不是再分包)#20、分包中的责任承担#法定连带责任:#

    448、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约定责任:#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2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委托代理关系。#22、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有额度限制:#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没有额度限制:#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23、监理的依据#(1)法律、法规。#(2)有关的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只有在有明确约定时才能作为监理的依据)#(3)设计文件。#(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24、监理权限#(1)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

    449、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2)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25、监理业务既不能转包,也不能分包。#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解析:#招标投标法#1、基本原则:#公开、公平(主体确定)、公正(程序)和诚实信用。#2、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3、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50、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6)法律、

    451、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包括法定要求和招标人要求)#6、投标保证金的没收情形:#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7、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8、投标保证金的额度:#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9、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施工招标:#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货物招标:#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0、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后果:#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452、# #11、投标文件的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12、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截止时间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4、联合体作为投标主体和缔约主体的唯一性:#联合体本身虽是多个法人实体,但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只签订一个承包合同,不是与

    453、各成员单位分别签订合同#15、资质确定:#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6、必须提交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作为废标处理)#17、再投标限制:#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18、允许联合体变更:#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19、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

    454、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0、投标保证金提交人:#可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但都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21、连带责任承担:#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降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行为。#23、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

    455、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24、不得以低于成本(指企业的个别成本)的报价竞标#25、开标时间和地点:#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26、开标时间:#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27、招标的主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8、参加投标是投标人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因而投标人可以不参加投标。#29、不予受理情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0、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由招标人的代

    456、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31、评标专家的选取#(1)随机抽取:#一般情况下#(2)招标人直接确定:#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3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3、保密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35、按废标处理

    457、的情形#(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签字和盖章只有其中之一要废标吗?#)#(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不一致就必然废标吗?#)#(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36、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

    458、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7、投标文件的修正原则#(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8、评标报告:#(1)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3)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4)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不同意见和理由,视为同意评标结论#39、中标候选人:#一至三人,并

    459、表明排列顺序#40、评标委员会专有权利:#要求投标人澄清#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41、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42、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43、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4、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45、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46、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460、#47、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48、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阴阳合同”或“黑白合同”)#49、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50、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垫资及利息处理:#对垫资和利息有约定,依约定;#对垫资没有约定,按工程欠款处理;#对利息没有约定,不需支付利息。#51、招标条件:#已履行审批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53、邀请招标情形#(1)项目技术复杂或

    461、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54、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55、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招标人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56、资格后审:#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7、资格后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预先明确对

    462、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58、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59、招标文件的发售:#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60、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61、澄清或修改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62、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

    463、0日。#63、标底:#编制标底并不是强制性的,招标人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64、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5、投标人有权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其拒绝延长时不能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66、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6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464、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68、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社会中介组织。#69、招;i:32;s:6483: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合同编号:#琼刚律民代字2008 L-422 号#委托人(甲方):#福建省林业工程公司海南公司#受托人(乙方):#海南刚峰律师事务所#担保方(丙方):# 郭贻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在以下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一)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 申请执行人:#福建省林

    465、业工程公司海南公司#被执行人:# 海南财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第 三 人:# 海南省昌江鸿发实业有限公司#(二)案由:# 拖欠工程款纠纷执行。#(三)受理机关:#儋州市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法院#(四)受理阶段:#执行阶段。#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载明的为准。#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 甲方应当真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如与本案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律师。#(二) 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具体、合法合理;#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或者有违律师职业规范的活

    466、动。#(三) 甲方应当依约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和差旅费等。#(四)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的乙方律师,但甲方提出此要求的理由应当充分、合理。#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一) 乙方指派王盛龙律师为委托代理人,电话13322028022。#该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乙方另行指派律师,经甲方确认并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后,继续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二) 乙方律师应当依法依理、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务,并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三) 乙方律师对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规定或

    467、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内容除外:#1、刑事犯罪证据;#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3、为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必须进行的工作。#(四) 如甲方隐瞒有关委托事务的真实情况或者要求乙方律师从事违反法律或律师执业规范的活动,乙方有权拒绝。#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包括可得利益损失),除不可归责于合同一方的事由外,应当赔偿因此而发生的各种损失。#第六条 费用的确定与支付#(一)收费依据:#国家和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的现行有效规定。#(二)律师服务费的支付:#双方协商确定采用风险收费的方式支付律师服务费,支

    468、付方式1、于法院作出关于工程款利息部分的执行裁定书之日支付壹拾万元给乙方;#2、其余部分按实际执行所得部分的50%支付;#3、如在执行过程中有他人或单位受让执行所得昌江县石碌镇第二集贸市场一至三楼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则转让所得款的50%支付给乙方;#4、如没有他人或单位受让执行所得昌江县石碌镇第二集贸市场一至三楼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则由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先行收取执行所得一定期限一半期限的经营所得款抵作尚未支付的律师服务费或者由甲方收取该市场经营所得款再支付给乙方,期限按执行所得期限的一半计算,经营所得款指全部收取的市场摊位租金等收入扣除市场工作管理人员工资和其他费用外后剩余部分。#(

    469、三)甲方均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并索取有效发票,向乙方律师个人或其他个人支付的,乙方均不予以认可。#本合同落款处的乙方帐户为收费帐户。#(四)乙方律师在完成甲方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等费用,由甲方另行按有关规定支付。#第七条 为保证乙方完成本合同所代理的事项后甲方能全部支付给乙方应付的律师服务费,丙方同意作为连带保证人为甲方应付的律师服务提供担保。#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因执行和解、撤回申请执行等原因引起甲方在本合同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的案件结案或终结执行的,均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约支付律师服务费等。

    470、#第九条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郭贻燕,电话13907663068。#如果甲方需变更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第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诉讼。#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 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格式条款并完全了解其祥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第十三条 其他未尽事宜,特别是关于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方式或者收取方式若在执行中发生情况变化应签订补充合同。#甲方:#福建省林业工程公司海南公

    471、司#法定代表人:#张文伙 地址:#海口市大同路21号#乙方:#海南刚峰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李奋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阁商务楼1718室 开户行:#海南省农行营业部#帐号:#21-100001040002443。#丙方:#郭贻燕# 签约:# 2008年 4月 25日#5#;i:33;s:14385:法律意见书#致:#大连*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大连*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借款事项,以及*与*公司另一控股股东北京*有

    472、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就股权质押事项,法务部经过收集材料,并对材料和事实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和分析。#依据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以供贵公司在协商、谈判或决策时参考之用。#一、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文件材料及事实依据 #1、*与*公司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60101ZYJK;#2、*与*股份签订股权质押协议协议编号:#ZY20160202ZYGQ;#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相

    473、关司法解释;#8、*与*股份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9、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10、*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协议;#11、关于此次借款和股权质押的事实口头情况说明及其他相关知情人的说明和论述;#12、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关于*向*公司借款事项以及与向*股份提供股权质押的基本事实 #根据本法律意见书第一条中所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材料文件(复印件),并根据我部和相关知情工作人员的谈话沟通,特确认关于股权质押和借款事宜的下述基本事实:#1、大连*开发有限公司、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有限公司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民

    474、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根据*公司章程显示,*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公司股东分别是北京首都开发有限公司和大连*开发有限公司,其中*股份以货币形式出资15000万,持有*公司60股权,*以货币形式出资10000万,持有*公司40股权。#3、*根据与*股份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7.4项有*公司在取得开发项目地块“四证”后三个月内,*公司自主融资向*提供股东借款壹亿元的协议约定。#截止2013年已经具备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公司应该向*提供借款壹亿元用于股东的业务发展需要。#现*已向*公司提出要求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4、为了筹措资金,*公司向*银行大连分行申请10

    475、亿元开发贷款,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连分固贷(2016)第1号,*股份为*公司向*银行大连分行提供保证担保,并同*银行大连分行签订保证协议合同编号:#*连分保证(2016)第2号,以担保*公司按时足额向*银行大连分行清偿到期债务。#5、*股份为了降低自身承担的风险,要求*承担持有股权相应比例40%的风险,向其提供股权质押,作为*公司10亿贷款保证的再保证。#并且借款合同生效前提条件是署编号为ZY20160101ZYGQ的股权质押协议已签订,并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三、对*向*股份提供股权质押事宜的法律分析和意见#根据本法律意见书第一条中所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材料以及第二条中所

    476、确认的基本事实,针对股权质押提出如下法律分析:#(一)根据*与*股份拟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中第2条质押内容“乙方将依法持有的*公司40的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甲方为*公司的前述贷款事宜同*银行大连分行签订的保证协议合同编号:#*连分保证(2016)第2号的再保证,即:#当甲方依据保证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应尽义务后,有权向乙方主张追索的权利。#”并且根据协议中第四条第5款“乙方保证在甲方按照与*银行大连分行签订了保证协议合同编号:#*连分保证(2016)第2号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后,按照乙方在*公司的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对甲方进行补偿;#否则甲方可依法主张和受让质押股权,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保

    477、证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依法取得本协议项下质押的股权”的约定,说明此次股权质押是针对*公司向*银行大连分行贷款*股份提供保证的再保证。#(二)同时*公司章程中有如下约定,第一章总则第8条“公司全部资产由股东出资形成,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第十四条第三节股权转让第17条“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第五章第二节第47条“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委派两名董事,大连*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派一名董事。#公司的董事长由*股份委派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委派的董事担任”以及第

    478、48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第54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以上章程内容说明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且半数通过即可。#(三)根据公司法第37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第42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6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第48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479、。#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等规定,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章程做出的公司决议合法有效。#综上所做的法律分析,结合股权质押协议和*公司章程,存在以下法律风险:#若*公司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如期偿还10亿元贷款,*股份将依据保证协议履行保证责任,进而*将依据股权质押协议向*股份承担4亿元的补偿责任。#届时*可能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向*股份补偿4亿元人民币,另一种是根据协议约定将持有*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股份。#在*股份不友好或不诚信的情况下,*股份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和在董事会中拥有两名董事的优势情况下,非常容易导致*丧失持有*公司40%的股权,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480、#根据股权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及相关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本部就股权质押事宜出具以下法律意见:#(一)针对*公司向*银行大连分行借款*尽量不要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二)如果必须提供担保,也不要与*股份签订该股权质押协议,不要向*股份提供股权质押,可以采取提供其他担保方式,例如信用担保、抵押担保等。#(三)若必须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要将对合同主要条款进行修订,且在合同中约定*公司借款资金用途和经营计划中优先偿还该笔10亿元贷款。#避免人为造成违约,导致我方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四、对*向*公司借款事宜的法律分析和意见#根据本法律意见书第一条中所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材料以及第二条中所确认的

    481、基本事实,针对借款事宜提出如下法律分析:#(一)本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合同形式及内容的规定,符合现行的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二)根据借款合同第1条“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100,000,000.00元整(大写:#壹亿元整)。#本合同借款期限为两年”第4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借款利率为【0%/年】”约定显示,*公司向其股东*出借了一笔期限为两年、无息的1亿元借款。#根据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显示*以货币形式出资1亿,持有*公司40股权。#该笔借款正好和*的出资额相等。#(二)关于股东抽逃出资法律有如下规定:#公司法第36

    482、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201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1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刑法第159条关于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

    483、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给黑龙江省工商管理局的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企指函字【1999】第6号)中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此次*向*公司无息借款1亿元可能违反关于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规定。# #(三)借款合同中第三条第2款关于股权质押的约定,可能造成*丧失*公司40%的股权或经济损失。#(四)借款合同第六条第3款关于甲方保证约定“乙方凭本借款合同

    484、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甲方追索,甲方无条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权;#乙方可凭此借款合同依法冻结甲方的银行帐户;#追偿应偿还的款项并按该借款总额加收每天0.05% 的滞纳金;#实现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对于我方过于苛刻和极其不利。#(五)借款合同第八条第1款“当前述第三条所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未具体限定*公司贷款资金到账后向我方提供借款的时间,可能存在拖延的风险。#根据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及相关事实,依据公司法刑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本部出具以下法律意见:#(一)此次借款行为可能违反关于股

    485、东抽逃资金的法律规定,建议可以通过其他合法关联主体作为借款主体进行借款行为,规避法律风险。#(二)若*公司不同意以其他公司名义借款的情况下要尽量从合同上规避法律风险,使借款行为合法有效。#为了保证合法应当在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会计处理等方面做好约定和处理。#具体措施如下:#1、将借款合同中第1条的借款金额调整少于1亿元,避免违反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给黑龙江省工商管理局的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中全额抽回出资的规定。#2、在借款合同第六条项下增加“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关于本合同项下约定的

    486、有关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的事项,依据法律及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乙方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乙方向甲方出借款项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且作出上述决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及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3、在后续操作中,*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将股东*取得该笔借款的行为做应收款处理,确认公司对股东的债权事实。#4、借款合同第一条项下增加“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到期日做相应调整。#”#5、借款合同中第三条第2款修订为“甲方已同乙方控股股东北京*有限公司就借款的担保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获得北京*有限公司的权利机构批准通过”。#6、借款合同第六条第3款删除“甲方无条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

    487、诉权”的内容。#7、借款合同第八条第1款修订“当前述第三条所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10日内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8、借款合同中关于滞纳金和违约金约定为每日0.05%,数额过大,建议修订为“0.03%”。#五、声明#本法律分析意见仅供实际解决该事务时作为参考,不作为解决该问题的最终意见。#法务部#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i:34;s:2120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

    488、、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第四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489、,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第五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第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

    490、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第二章 经费管理#第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第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

    491、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第九条 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行政成本。#第十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

    492、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第十一条 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第十二条 党政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

    493、诚实信用原则。#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确需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公示和审批程序。#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并逐步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严格控制协议供货采购的数量和规模,不得以协议供货拆分项目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组织验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政府采

    494、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第三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第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十四条 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标准交纳住宿费、餐费。#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

    495、和土特产品等。#第十五条 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限量管理规定,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组织、外专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提高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第十六条 外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管理,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

    496、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第十七条 出国团组应当按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旅行,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出国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第十八条 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出境计划,加强因公出境审批和管理,不得安排出境考察,不得

    497、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等活动。#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第四章 公务接待#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第二十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第二十一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

    498、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第二十二条 外宾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和接待费用。#第二十三条 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制定招商引资等活动的接待办法,严格审批,强化管理,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第二十四条 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

    499、等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企业化管理,降低服务经营成本。#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餐饮、用车等服务。#第五章 公务用车#第二十五条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

    500、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严格按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第二十七条 公务用车实行

    501、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采购,降低运行成本。#第二十八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第二十九条 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第六章 会议活动#第三十条 党政机关应当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党

    502、政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完善并严格执行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制度规定。#第三十一条 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完善会议费报销制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

    503、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第三十三条 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以公祭、历史文化、特色物产、单位成立、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义举办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单位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经批准的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

    504、,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不得超出规定标准支付费用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为举办活动专门配备的设备在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收回。#第三十四条 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第七章 办公用房#第三十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

    505、拍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三十六条 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赁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置换方式配给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政府预算建设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第三十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朴素、实用、

    506、安全、节能原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建设资金安排。#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所需投资,统一列入预算由财政资金安排解决,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第三十九条 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和审计监督。#加快推行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代建制。#办公用房因使用

    507、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第四十条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本单位“三定”方案,从严核定、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部分应当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用于统一调剂。#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

    508、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第四十一条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第八章 资源节约#第四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

    509、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第四十三条 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单位。#健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第四十四条 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处置。#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销毁。#第四十五条 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

    510、止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资源浪费。#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 13 -#;i:35;s:5238: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三届运动会#“道德风尚奖”评比标准#一、奖项设置目的与概况#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三届运动会将于2013年4月20日至4月21日开展。#为了弘扬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精神,发扬团结拼搏,实事求是,公平竞赛的社会主义体育风尚,展现大学生的精神面貌,校运动会组委会将在运动会开展期间开展“道德风尚奖”的评选活动。#希望通过道德风尚

    511、奖的评比,营造出一个良性竞争的有序氛围,使同学们赛出风格,赛出水平。#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届运动会道德风尚奖评选标准。#二、评选标准#(一)组织机构#评审委员会组长:#评审委员会成员:#(二)评选细则#本次评选项目分为三大部分:#开闭幕式、会场情况、宣传报告情况,分别占30分,50分,20分,满分100分。#如发生影响恶劣的事件,委员会有权取消相关学院评选的资格。#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具体要求#得分#开、闭幕式#(30分)#开幕式(20分)#1.领导出席状况(缺一人扣2分);#2.遵守大会规定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场地待命(5分);#3.服装统一、整洁、美观大方(5分);#4.入场队员步伐

    512、矫健、充满活力,精神面貌良好,入场有特色(口号、标语等)(10分);#5.入场后在指定地点站队,队容整齐(严肃、认真)(5分);#6.退场整齐有序(5分)。#闭幕式(10分)#现场情况#(50分)#运动员(20分)#1.胜不骄、败不馁,有顽强拼搏精神(3分);#2.团结友爱,发扬风格,赛出水平(3分);#3.服从大会工作人员和裁判员指挥(5分);#4.不无故弃权,不冒名顶替(顶替取消院系评选资格);#5.按时检录,并按时入场比赛(3分);#6.不违反比赛规则,不随意中途退场(2分);#7.不有意伤害其他运动员(4分)。# 观众(20分)#1.保持100%出勤率(缺一人扣1分);#2.不违反大会

    513、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3分);#3.就座方阵整齐和无在比赛场地逗留情况(2分);#4.文明观看比赛,不说脏话、不起哄、没有打架斗殴行为及群体性事件发生(5分);#5.保持所在院系区域清洁,不乱扔垃圾(10分)。#院系特色(10分)#1.啦啦队组织有力,气氛活跃(5分);#2.院系后勤工作组织得力(5分)。#宣传报道#(20分)#广播稿件(10分)#1.能及时向校运会广播台及有关校园媒体积极投递质量高的稿件(10分);#2.宣传板制作能充分体现本学院特色,内容新颖(5分);#3.不乱贴标语、大字报(5分)。#宣传板 (5分)#文明宣传(5分)#说明#本评比标准满分为100分# #(三) 评选结

    514、果#运动会期间院系所有的表现按照计分细则进行,最终评出道德风尚奖六名(无先后顺序),在闭幕式上现场颁奖。# #注:#凡是在运动会期间弄虚作假、运动员顶替、与裁判发生恶劣冲突、打架斗殴等严重事件,直接取消该院系评比资格。#附件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三届运动会道德风尚奖开闭幕式评分表#附件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三届运动会道德风尚奖现场情况评分表#附件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三届运动会道德风尚奖宣传报告情况评分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三届运动会评审委员会# 2013年4月17日#附件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三届运动会道德风尚奖开闭幕式评分表# 项# 目#院#系#遵守时间10分#服装状况5分#精神面

    515、貌5分#队列状况10分#总得分#备注#财税#物电#法学#法学国际#工程#公管#国贸#工商#金融#经济#会计#旅展#社会#数学#统计#外语#文播#资环#计科#公共法学#艺术#国教#研究生#附件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三届运动会道德风尚奖会场情况评分表# # 项# 目#院#系#运动员#共20分#观众#共20分#院系特色#共10分#总得分#备注#遵守规定#10分#发扬风格#10分#纪律#10分#卫生#10分#啦啦队#5分#后勤组织#5分#财税#物电#法学#法学国际#工程#公管#国贸#工商#金融#经济#会计#旅展#社会#数学#统计#外语#文播#资环#计科#公共法学#艺术#国教#研究生#附件三:#河南财

    516、经政法大学第三届运动会道德风尚奖宣传报告情况评分表# 项目#院系#广播稿件10分#宣传板#5分#文明宣传#5分#总得分#备注#财税#物电#法学#法学国际#工程#公管#国贸#工商#金融#经济#会计#旅展#社会#数学#统计#外语#文播#资环#计科#公共法学#艺术#国教#研究生#;i:36;s:1590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导#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通事故的原因规定#内容提要:#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将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

    517、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的重要法律,为社会各界所关注。#虽然这部法律的内容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但其中也有交通事故的处理和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本报特约侵权法专家张新宝先生从侵权责任的角度对这部法律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制度创新方面的规定进行分析,并对其适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对策探讨。#一、交通事故的性质与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不同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

    518、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交通事故可以是因为“过错或者意外”而产生;#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则仅仅规定“过失”一种情形。#由于后者的这一规定,过去有人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或者仅仅是过错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通事故的原因规定为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而不是仅仅指过失)和意外,确认机动车在道路上的运行是一种高度危险作业,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问题原则上应该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理:#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

    519、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既不能一概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不能一概适用无过错或严格责任原则。#它确立了一个归责原则体系,对于不同主体之间的责任承担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1)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无过错责任(第七十六条);#(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特定情况下垫付受害人的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第十七条、第七十五条);#(3)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第七十六条第一

    520、款第二项、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之前,有些地方出台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地方办法。#例如,1999年8月3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沈阳市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年9月10日施行。#其中第八条至第十三条这6条规定的主要精神是:#在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时,如果机动车驾驶方无违章行为,行人负全部责任。#这些规定被新闻媒体概括为“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由于此类规定事关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现行法律法规的正确适用以及能否切实贯彻保护弱者、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正义等基本法律理念,因此其一出台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论。#道路交通安全法否定了“行人

    521、违章撞了白撞”,确立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适用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的原则,即使在受害人过失行为是引起损害发生全部原因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也应承担部分损害赔偿责任(如10%的赔偿责任)。#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保险人的责任#我国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依照责任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按照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致人损害而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义务。#由于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以填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受损失为目的,故可称

    522、为第三人保险或者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责任保险是指以汽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对汽车事故受害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汽车责任保险起源于德国、瑞典、挪威。#对于机动车责任保险,有的国家实行相对强制保险,有些国家实行绝对强制保险。#在美国,除马萨诸塞州、纽约州、北卡罗来纳州以外的其他州以及加拿大的主要省份都实行相对强制保险。#而在英国、新西兰、德国、法国、美国的马萨诸塞州、纽约州、北卡罗来那州等国家和地区的保险立法则实行绝对强制保险。#实行绝对强制保险是各

    523、国的立法趋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顺应了这种立法趋势。#其特殊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二是分担肇事者的责任。#我国目前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主要对象是个人保有的车辆以及在中国的一切外国人的机动车。#而对于政府机关所有的车辆则并没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由国务院对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做出具体规定,回避了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对所有的车辆适用统一的规定,否则难免会出现对受害人不利的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

    524、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条规定明确了保险公司的赔付义务:#当被保险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投保范围内对受害人予以赔偿,被保险人在该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得以免除。#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赔偿金,事故的受害人取得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公司有义务直接对受害人给付赔偿金。#有人认为,机动车事故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是法定请求权、独立请求权,即受害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取得对保险公司的请求权来自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强制保险场合),并且该请求权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在程序意义上,受害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内可以直接以原告的身份对保险公司

    525、提起赔偿诉讼。#笔者认为,在程序上将保险公司直接列为被告有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及其在损害赔偿中的作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该条规定意义重大,它将建立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从而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的权益进行更好地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之前,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能得不到足够的救济:#受害人所受的损害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金;#肇事者逃逸无法找到;#肇事者没有足够的赔偿能力等等。#在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之后,这些问题在一定

    526、程度上得到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第二款规定:#“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对于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的罚款。#笔者认为,值得考虑的是,仅仅依靠这些罚款是否能够满足垫付赔偿金的需要?#是否还应该规定其他一些资金来源(如是否可以从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的罚款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资

    527、金来源、是否可以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资金来源)?#国务院最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时可对这个问题予以考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用途是:#当受害人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足额的赔偿、肇事者逃逸无法找到或者是无赔偿能力时,基金可以先行垫付全部或是部分抢救费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是规定先行垫付抢救费用,那么受害人的其他损害能否要求先行垫付呢?#笔者认为,为了充分保护受害人,在受害人不能从肇事者或者是保险公司获得充分救济时,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先行垫付受害人的其他人身或财产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中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

    528、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该条规定很明确,如果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肇事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法定用途或者说是功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后,取得对交通事故实际责任人的追偿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草案建议稿专门设计了一个“肇事

    529、机动车逃逸情形的赔偿与追偿”的条款:#“机动车在运行中造成损害后逃逸致受害人无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受害人得向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基金请求赔偿。#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基金向受害人赔偿后获得代位求偿权。#”该条中规定的“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基金”和“代位求偿权”为立法机关所借鉴,并发展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法律起源,可以追溯到1959年4月20日的关于有关机动车民事责任之强制保险的欧洲公约。#它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之情形,尽管没有履行投保义务的要求或者负有责任的人无法辨认,受害人也能得到赔偿。#1990年5月14日的关于成员国就使用机动车之民事责

    530、任之强制保险的法律协调的第3号理事会指令规定保障基金必须运作。#1990年11月8日的一项指令则决定“通过一个处于成员国之内的企业”提供机动车责任保险的公司必须向该成员国的保障基金缴费。#欧盟通过一系列的指令和国内立法,欧洲各国建立起来了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险基金,在责任人没有购买强制保险、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从该基金得到人身损害赔偿。#从某种意义来说,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借鉴了欧盟的这一制度。#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完善,笔者建议建立高效的管理机制,实行专款专用,基金可以作为财团法人(需要未来民法典在法人分类上做出规定)运作。#在支付了赔偿金后,作为财团法人的道路交通事

    531、故社会救助基金取得对赔偿责任人的代位追偿权。#如果将来查明肇事者,损害赔偿保障基金有权向其追偿,诉讼时效从发现或者应当发现实际肇事者的时候开始计算。#四、赔偿范围与计算方法#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但是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与计算方法却没有规定。#关于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章“损害赔偿”中做出了规定。#但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关于赔偿范围与计算方法的规定有一些现在已不合时宜。#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造成死亡的规定赔偿死亡补偿费,在后来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是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

    532、问题的解释(2001法释7号)规定:#“被他人侵害生命权的自然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方式为死亡赔偿金。#”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关于审理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预计很快会出台),其中也对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做出了全面规定。#国务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一些规定不相一致,前者的存废就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200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于这种情况没有做出规定。#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关于审理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时应该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关

    533、于损害赔偿范围和计算方法的规定,并结合新近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规定和精神,统一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时的赔偿范围和计算方法。#这样既可以为各级法院审理案件提供依据,也可以为将来在民法典中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统一标准提供经验。#应该尽快统一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在民法典颁布之前可以适用特别法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来民法典公布后应尽可能做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赔偿范围和计算方法的统一。#侵权责任的主要功能是补偿受害人的损害,无论受害人因为何种原因受到人身损害,其补偿的请求权原则上是一样的,不应该由于法律规定之间的差异而导致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相一致。#对此做出明确、统一的规

    534、定,未来的民法典责无旁贷。#;i:37;s:13089: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的确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既不能简单地一概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不能一概适用无过错或严格责任原则,而应该确立一个归责原则体系,对于不同情况下的责任承担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只有这样才最有利于对受害人的保护,同时也不至于加给加害人过重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分别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另外,该法还规定了保险公司和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责任。#一、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标准#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无过错责任

    535、。#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就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予以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我国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但是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有限的,保险公司只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部分,则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保

    536、险合同中协商确定的。#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设定几个限额档次,山投保人自愿选择。#不论机动车一方应否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不论其赔偿责任的大小,保险公司均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支付抢救费用的义务,但这并不表明不论受害人是否有过错或故意,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义务后,均不存在向责任事故人追偿的问题,因为交通事故损害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不承担责任。#结合保险法第50条关于有关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的规定,既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

    537、驾驶人、行人一方故意造成损害的情形下,依法不承担责任,则保险公司也无需承担责任,这种情形下,如果保险公司预付了抢救费用,可以依法向责任人追偿。#二、机动车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确定标准#机动车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对机动车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时适用过错相抵,按照双方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这是因为不同机动车之间虽然具体的结构、性能可能不尽相同,但却同属高速运输工具,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在民事责任问题上自然应按照过错的比例承担。#对于超

    538、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的赔偿部分,一般应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除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以外,一般可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并参照下列比例承担:#(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五)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六)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

    539、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形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七)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的确定标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该规定确立的应该是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是不相同的。#对无过错责任的正确表述应该是:#无论行为人有无过失,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540、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在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加害人只有证明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才能免责,否则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过错推定仍然是过错责任的一种,虽然适用过错推定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但过错推定在理念上、在是否需要证明过错等问题上与无过错责任有着较大的差异。#机动车在道路上运行是一种高度危险作业,应该适用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承担先行垫付责任的认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受害人抢救费用的先行垫付适用无过错责任。#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目的主要在于救济受害人。#在肇事者无赔偿能力、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

    541、险或者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受害人的损失可能得不到赔偿,只能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救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是对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力保障,两者相结合能更好地实现保护受害人的目的。#因此,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受害人抢救费用的先行垫付应该适用无过错责任。#这与基金设立目的相一致。#五、机动车免除责任的确定标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如果

    542、该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这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免除责任的惟一事由。#该规定与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是一致的。#这里的“故意”是指引发交通事故的故意,而不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故意。#即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不构成机动车免责的事由;#只有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明知某种行为会引发交通事故而作出这种行为因而导致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才可免责。#因此机动车驾驶人主张免责,需要证明:#(一)自己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二)证实交通事故是由对方故意造成的。#除去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的免责事由外,其他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第

    543、三人过错等是否能适用?#我们认为不应当适用,因为既然已经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那么除去法律明文规定的免责事由,其他侵权行为法的免责事由不应该得到适用。#同时我们要注意,不可抗力、第三人过错等免责事由虽然不能被驾驶者引用来免责,但是非机动车、行人仍可以引用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六、过失相抵原则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的适用标准#所谓过失相抵原则,是指在加害人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下,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也有过失,则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过失程度减轻直至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过失相抵,并非加害人过失与受害人过失相互抵消,而是受害人的过失所致损害部分与全部损害相比从中抵消

    544、之意。#过失相抵原则的核心在于贯彻公平责任原则,合理分配责任负担,避免将己方的过失带来的损害后果转嫁于他方,从而实现社会的公正。#如前所述,交通损害事故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不包括受害人的过失,但这并不意味着受害人的过失在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中没有意义。#过失相抵原则是现代民法的一项重要原则,目前多数国家都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中适用该原则,把它作为在承认加害方负担全部赔偿责任的前提下减轻其责任的一种方法。#我国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就是体现的过失相抵原则。#过失相抵是以受害人过失减轻行为人的赔偿责任,其着眼点在于考虑受害人的心

    545、理态度。#按照过失相抵原则,在无过错责任中,如果加害人无过错而受害人有完全过错,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这说明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引人了过失相抵规则。#机动车一方要减轻事故责任必须符合两个法定要件:#(一)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二)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目前法学界对何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理解角度并不一致

    546、,而审判实践中倾向于看机动车一方在事故发生当时是否采取了适当的避免交通事故的处置措施,如果机动车一方完全无过错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如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即在确定赔偿责任比例时,仍然考虑了过错程度的大小,以体现对守法者的公平保护。#但只要损害后果不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出于自杀或者非法谋取保险赔偿等目的故意造成的,即使非机动车一方负有全部事故责任,亦不得全部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综上,我们认为,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可按以下规则处理:#1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交通事故完全是因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的,根据道路交通

    547、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的规定,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损失10的辛卜偿责任。#2.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机动车一方也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责任不得低于事故损失的30,但不得超过事故损失的50。#3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机动车一方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也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责任不得低于事故损失的90。#4机动车一方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双方过错大致相当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损失75的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事故损失25的责任。#5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在确定双方责任,互相抵销赔偿数

    548、额之后,机动车一方要求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赔偿其损失的,不予支持。#6.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或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i:38;s:19135:#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汽车租赁管理部分)#修订稿V2.0#出租汽车、城市轨道、汽车租赁修订组#二一二年七月#1#第一节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一、汽车租赁经营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汽车租赁经营许可。# #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条件# #申请从事经营汽车租赁业务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停车场地;#(二)自有达到一级

    549、技术等级车辆不少于50辆,车辆行驶证件齐全有效,其中客车应当为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三)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三、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办理程序# #(一)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申请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1汽车租赁经营申请表;#2企业章程文本;#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若拟投入车辆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6己聘用或者拟聘用管理人员情

    550、况表;#7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或合法租用证明;#8与车辆数相适应的停车场地权属证明或合法租用证明。#(二)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以下审核:#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注明日期且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印章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2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三)现场审查#对已受理的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551、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有关条件和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查验。# #(四)许可决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汽车租赁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汽车租赁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出具汽车租赁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范围、车辆数量及要求。#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市场供求矛盾突出、租赁车辆过剩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五)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发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汽车租赁经

    552、营许可证,并在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上明确许可事项。#(六)配发道路运输证#汽车租赁经营者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车辆,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七)督促履行投入车辆承诺#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被许可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车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汽车租赁经营者履行拟投入车辆承诺,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在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日内按照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的要求,投入租赁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汽车租赁经营者提交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等材料,当场或在5个工

    553、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3汽车租赁经营者超过180日不按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要求投入租赁车辆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注销其经营许可,并收回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及已配发的道路运输证。#四、汽车租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备案#(一)备案办理程序#汽车租赁经营者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经营地址等许可事项,以及两个及以上汽车租赁经营者兼并、重组的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备案申请人提供备案材料,并对提供的材料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出具备案证明。#变更相关许可事项重新换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

    554、输证,并收回原证件。#(二)要求备案申请人提供的备案材料#1法定代表人变更备案材料#(1)变更申请书;#(2)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报告(包括董事会决议、上级单位任免决定等);#(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2名称变更备案材料#(1)变更申请书;#(2)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所有车辆道路运输证;#(5)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经营地址变更备案材料#(1)变更申请书;#(2)需变更的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或合法租用证明;#(3)变更后与车辆数相适应的停车场地权属证明或合法租用证明;#(4)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555、4汽车租赁经营者兼并、重组备案材料#(1)兼并、重组备案申请书;#(2)产权交易或股权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3)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章程文本;#(4)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管理人员情况表;#(5)兼并、重组后的企业车辆清册;#(6)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或合法租用证明;#(7)兼并、重组后的与车辆数相适应的停车场地权属证明或合法租用证明;#(8)兼并、重组后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文本;#(9)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0)原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五、注销汽车租赁经营许可#(一)注销办理程序#汽车租赁经营者注销汽车租赁经营许可的,应当在30日内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注销申

    556、请,并按要求提交材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对经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注销,并收回原证件。#(二)要求提供的材料#1注销申请书;#2所有车辆道路运输证正副本;#3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第二节 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管理#一、汽车租赁企业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一)自有租赁车辆1000辆以上的汽车租赁经营者,在异地设置分支机构的,应当到设立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二)自有租赁车辆1000辆以下的汽车租赁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设立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办理。#二、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557、材料#自有租赁车辆1000辆以上的汽车租赁经营者,向异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设置分支机构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该汽车租赁经营者提供以下材料:#(一)汽车租赁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报告;#(二)上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三)1000辆以上自有租赁车辆清册及证明(包括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四)分支机构设立地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权属证明或合法租用证明;#(五)分支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六)分支机构己聘用或者拟聘用管理人员情况表。#三、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办理程序#(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接到汽车租赁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申请后,应当在2

    558、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向该汽车租赁经营者原许可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二)经核实,申请人所提供的备案材料属实,且符合从事汽车租赁经营活动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进行备案,出具备案证明,向汽车租赁企业分支机构核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副本。#函告汽车租赁企业原许可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三)经备案的分支机构需在设立地购置租赁车辆的,原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按照租赁车辆管理规范配发道路运输证。# #四、其他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已制定区域机动车总量控制相关规定,实施租赁车辆数量调控措施的,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管理规范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三节 租赁车辆管理#一、

    559、租赁车辆技术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汽车租赁经营者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等有关技术标准和汽车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租赁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二、租赁车辆异动# #(一)新增租赁车辆#1办理流程#(1)汽车租赁经营者需新增租赁车辆的,应到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2)道路运输机构应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决定,并配发道路运输证。#(3)对不符合条件或市场供求矛盾突出、租赁车辆过剩的,作出不准予决定,并说明理由。#2要求提供

    560、的材料#(1)新增租赁车辆申请报告#(2)机动车行驶证及其复印件;#(3)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3其他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已制定区域机动车总量控制相关规定,实施租赁车辆数量调控措施的,新增租赁车办理规定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另行制定。#(二)更新租赁车辆#1办理流程#(1)汽车租赁经营者更新租赁车辆的,应在车辆更新后的10日内到原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道路运输证换证事项,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道路运输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决定,收回原租赁车辆营运证,换发道路运输证。#(3)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准予决定,并说明理由。#2要

    561、求提供的材料#(1)更新租赁车辆申请报告#(2)机动车行驶证及其复印件;#(3)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4)原道路运输证。#(三)租赁车辆过户#1办理流程#(1)两个及以上汽车租赁经营者兼并、重组已在公安机关办理车辆过户的,已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申领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应在10日内到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变更道路运输证相关事项。#(2)道路运输机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决定,收回原道路运输证,换发道路运输证。#(3)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准予决定,并说明理由。#2要求提供的材料#(1)租赁车辆过户申请报告#(2)汽车租赁经

    562、营许可证复印件;#(3)需过户的租赁车辆清册、行驶证复印件及原道路运输证正副本。#三、租赁车辆档案管理# #(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督促汽车租赁经营者建立租赁车辆技术档案。#(二)租赁车辆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车辆基本情况,包括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车辆投保证明;# #2主要部件更换情况;# #3修理和维护保养记录(含出厂合格证);# #4技术等级评定记录;# #5车辆变更记录;# #6行驶里程记录;# #7交通事故记录;# #8其他按规定要求归档的资料。#第四节 汽车租赁经营管理#一、汽车租赁市场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汽车租赁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

    563、经营,规范经营行为。#(一)依法查处违反汽车租赁经营许可的行为。#(二)依法查处违反汽车租赁经营规范的行为。#(三)依法查处违反租赁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汽车租赁门店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汽车租赁经营者按照规范设置门店,并加强日常管理。#汽车租赁门店设置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汽车租赁门店应符合GB9672的规定。#(二)汽车租赁门店应有明显标识。#(三)汽车租赁门店内应公示服务项目、价目、租车手续、服务承诺和监督投诉等内容。#(四)车辆交接区域至少具备1个停车位面积。#三、汽车租赁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一)质量信誉考核时间#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每年度应当对汽车租赁企业实行

    564、质量信誉考核,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 2月31日,考核工作应当在考核周期次年的3月至6月进行。#(二)质量信誉考核程序#1质量信誉考核资料的申报#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在每年的3月底前对本企业上年度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总结。#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要求汽车租赁企业如实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分公司名称、注册地,上年度末企业在册的营运客车数量等;#(2)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交通责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及后果、事故责任认定书等;#(3)违法行为情况,包括违章记录次数等;#(4)服务质量情况,包括客户及其他相关人投诉,媒体曝光、核查处理和整改等情况;#(5)完成政府指令性供车任务的情况;#(6

    565、)发生不稳定事件的情况;#(7)租赁车辆安装、使用GPS和行车记录仪等设备的情况;#(8)企业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情况。#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汽车租赁企业,在提交材料时应当提供分支机构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分支机构司质量信誉情况。#许可或备案分支机构的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所出具的分支机构质量信誉确定结果负责。#2质量信誉考核初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核对有关管理档案、现场查验等方式,对汽车租赁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对照质量信誉考核标准及计分办法进行考核评分,提出初评结论。#3公示及评定#(1)初评结束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各指标考核情况和所得分数、初评结果书面通知

    566、被考核汽车租赁企业,并在当地媒体或本机构网站上进行为期10日的公示。#(2)被考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作出公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申诉或举报。#(3)公示结束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诉和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的情况对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论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4公告#(1)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汽车租赁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进行核查后,于6月30日前在本机构网站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上一年度汽车租赁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2)汽车租赁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

    567、示。#四、汽车租赁经营者业户档案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许可决定后,应当建立汽车租赁业户管理档案。#业户档案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汽车租赁经营申请表;#(二)企业章程文本;#(三)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五)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七)已购置或现有车辆的数量、车辆类型、品牌型号明细表;#(八)已购置或现有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九)己聘用或者拟聘用管理人员情况表;#(十)需补全或更正许可申请材料的,存档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十一)交通行政许可受理

    568、通知书;#(十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材料审核意见;#(十三)汽车租赁行政许可决定书;#(十四)行政许可文书(证件)送达回证;#(十五)汽车租赁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资料;#(十六)许可变更备案、终止经营资料、行政许可的其他流程文书;#(十七)其他存档材料。# #15#;i:39;s:11791:饮用水现状,健康坊水机系列培训之:#,自来水的净化过程,取水-沉淀-过滤-吸附-消毒-配水,我们饮和用的主要是自来水。#自来水是自然水源在水厂经过沉淀、过滤、加氯消毒等环节,然后到我们千家万户的。#我国国标自来水执行的是GB5749-2006B标准,标准中规定加氯(漂白粉)量必须0.3mg/每升。#自来水必

    569、须含氯!#,水污染,中国自来水,三氯甲烷严重超标准,自来水,氯有强氧化性,它会破坏大米、蔬菜中的维生素,氯与水中的酚类反应生成氯酚,有害人体健康,氯与水中有机化反生成致癌物质,氯气=毒气!#,加氯杀菌导致三氯甲烷,美国维斯康辛州的医学专家报告 水中余氯及其有毒、有害物,80%以上是从皮肤进入人体的。#构成肌肤和头发的主要成分是蛋白质,水中的氯及其衍生物,会破坏蛋白质,使头发和肌肤受损。#(请看图片),氯对人体的危害,健康的头发,浸泡在2ppm漂白水中一天后的头发,自来水中余氯对头发的影响,头发和肌肤一旦受损就很难复原,特别是肌肤的衰老,用多少金钱都无法弥补。#人人都希望拥有健康的肌肤和亮丽的秀

    570、发,尤其是爱美的女性。#但她们常常忽视了平时用来洗脸、洗头的水。#只想到在清洁用品及美容护肤品上下功夫,不知道白白浪费了多少冤枉钱。#,氯对人体的危害,洗澡时热水使皮肤毛孔张开,有毒的氯及三氯甲烷等从水中蒸发并直接被皮肤吸收,它会使皮肤干燥、瘙痒、形成斑点、痤疮、以及毛发脱落等。#洗澡时间越长,致癌的风险也就越高;#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的调查,氯与孕妇的流产有高度关联。#,洗澡可能致癌?#!#,在健康的水这本书中,生物学家Herbert Schwartz博士说:#氯太危险了,它应被禁用!#将氯加入水中,就像启动一颗定时炸弹!#癌症、心脏病、早衰等都是氯处理过的自来水造成的。#,氯对人体的危害,自

    571、来水二次污染,自来水从水厂出来后,经过漫长的输水管网以及水塔水箱等设备,接触的污染(俗称“二次污染”)物甚多,诸如铁锈、污垢、尘埃、虫蚁尸体、细菌藻类等许多有毒化合物和有害物质,它们以极为复杂的相互作用生成许多有毒的致病物质。#,自来水的有害物质令人吃惊,水中常见的污染物,以及不良的颜色和气味,水污染,几十年埋在地下的输水铁管,产生了大量铁锈。#科学证明,每天洗菜、烧饭、刷牙、洗碗都将过量的铁锈带进了身体,会导致很多的疾病,危害最大的就是对肝脏的伤害。#,铁锈对人体的危害,开 水=“死 水”,开 水 好 吗?#,很多人长期以来都认为喝生水要生病,所以一定要喝开水。#当然,这对于过去污染较少的水

    572、而言,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消毒手段,但同时也存在着许多负面的影响:#1.开水只杀灭细菌和部分病毒,被杀死的细菌和病毒死尸仍存在于开 水中;#进入人体后即成为医学上所说的“热源体”,临床上常见的“无名热”原因多源于此。#2.在烧开水的过程中也无法祛除水的重金属、水垢和致癌物。#3.开水失去氧气太多。#凉开水浇花花死,养鱼鱼死这是常识,喝开水不利于向人体供氧。#长期饮用不利于人体新陈代谢。#用铝或铁制成的容器煮水时,水中的亚硝酸氮(一种强烈致癌物质)会明显增加。#据资料报道,用铁制容器煮沸水时,水中的亚硝酸氮加23倍,而用铝制容器煮沸水时,水中的亚硝酸氮随煮沸时间的延长而明显增加,煮沸5分钟后为原水的

    573、十余倍,煮沸20分钟后则增加到近百倍 自来水直接煮饭未烧开的自来水中含有较多的氯,在煮饭过程中,水中的氯气会破坏米里的维生素B1,时间久了,人体就会出现一系列诸如消化不良、皮炎等症。#,O2 O2 O2,Ca Mg,2+,2+,三氯甲烷较自来水要高!#长时间煮沸还产生亚硝酸盐(癌),开水营养值多少!#(开水是死水),三氯甲烷,桶装水开盖后保质期只有24小时 数小时后,在一定适宜的温度及环境条件下细菌就重新滋生,三天之后的桶装水基本上就变成含有新生污染物的死水。#有关部门曾检测过开封饮用两周的桶装水,结果其细菌总数都超过了桶装水出厂标准上限的12.5倍。#,桶装水 好 吗?#,1.用废旧碟片制成

    574、的水桶在夜间会发出荧光。#2.据调查,目前北京市场上有20万吨的水来路历不明。#3.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桶价格在35元左右,而回收旧塑料做的深色桶成本只有8元左右。#如此高的价差,怎能不让人眼红。#4.制造假冒桶装水设备非常简单,仅需灌水机、封口机等几种工具即可。#5.“一身名牌,但喝的却是四、五元一桶的水。#把丝袜蒙在自来水龙头上,出来的水也比那种好!#”这种水的成本不会超过2元钱,卖给消费者就成了8到10元。#,桶装水 好 吗?#,据业内人士介绍,按照规定,每只水桶在反复使用100次后,就要报废。#专家说,报废桶往往是细菌滋生的乐土。#一些中小桶装水厂家对回收的空桶并不进行认真消毒,只在自来水

    575、里简单地冲刷一下就使用,导致水桶中的细菌大量繁殖,用这种桶装水,再好的水也肯定被污染了。#,桶装水 好 吗?#,黑心水是指不法商贩用自来水直接灌装成的桶装水,黑心桶的工业废料里的高分子聚合物,在水体环境中会渗出,这是一种有机污染物,容易使人体致癌。#人饮用了黑心桶装的水,不会立刻有感觉,而是像慢性中毒一样,危害在多年后才会表现出来。#,桶装水 好 吗?#,新华网北京2月22日专电,浙江慈溪祈禧电器有限公司市场总监方曙光在北京披露了两个令人震惊的行业“内幕”:#一是占国内市场份额超过99%的家用热胆饮水机“有毒”,二是饮水机才是家用电器中的“耗电大王”。#据介绍,在传统家用饮水机中,水的加热是通

    576、过内置的热胆来完成的。#正是这种内胆,让传统饮水机危害凸显:#饮用水在热胆内经反复加热后,会形成“千滚水”。#这种水含有重金属、砷化物等有害物质,久饮会危害胃肠健康。#水垢成为“添加剂”:#根据国家环境检测部门出具的报告,传统饮水机内胆超过3个月不清洗,就会滋生大量细菌、残渣甚至红虫,附着在热胆内壁上,成为有毒的“添加剂”。#这些物质进入人体后,会引起消化、神经、泌尿和造血系统病变。#热胆制造“硝酸盐”:#热胆材质多为不锈钢和铝壳,测试表明,在长时间加热下,水中含铁、铝、铵的亚硝酸盐含量会明显增加,而亚硝酸盐类是人们熟知的致癌物质。#家用电器“耗电王”:#以制造1升热水为例,在不关机的状态下,

    577、功率为0.5千瓦的传统家用饮水机日均要耗电1.8度,正是因为其“烧烧停停”的工作原理,无形中造成了90%以上的 能源浪费。#,饮水机 好 吗?#,水的衰老速度很快。#水分子是呈链状结构分布的,水如果不经常受到强烈撞击,这种链状结构就会不断扩大和延伸变成老化水俗称“死水”,未成年人若经常饮用老化水,就会加速衰老。#近年来,许多地区食道癌及胃癌发病率增多,专家认为可能与饮用存储时间较长的水有关。#,水放久了好吗?#,纯净水是通过多层过滤及逆渗透膜(R.O膜)处理后得到的,非常清洁,不含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酸性水营养缺乏损害牙齿影响消化导致骨质疏松影响儿童大脑发育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早在几年前就已经颁

    578、布了法规,禁止中小学生饮用纯净水儿童和老人身体中钙的需要量30%来自于水,长期喝纯净水的话,这部分钙的来源就没有了;#另外食物中的钙比水中的钙吸收要来得慢,低很多。#,纯净水 好 吗?#,真正意义上的矿泉水应该说是一种好水 矿物质往往呈正负离子相对稳定状态存在,离子化程度较低,不易于人体吸收 价格越来越贵 质量良莠不齐,合格率长时间在5成左右,矿泉水(矿物质水)好 吗?#,饮用矿泉水并非人人能受益,随着保健饮品的开发与研究,天然矿泉水的品种日益增多销售量迅速上升。#然而,从科学角度分析,每种矿泉水的成分不同对人体的作用也不一样。#所以,饮用矿泉水并非对人人都有益。#饮用不当,不仅无益,还会影响

    579、健康。#现代医学认为,早期妊辰妇女、肝硬化患者应禁饮各类矿泉水。#肾脏病人、心脏病人、高血压患者应禁饮含氯化钠和碳酸钠矿泉水。#腹泻者、光线过敏皮肤的病患者应禁饮含硫化氢的矿泉水。#摘自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一九九五年六月所印环境保护知识手册第41页,不含微量元素和矿物质许多种有机化合物的沸点都低于水的沸点,在制造蒸馏水的过程中,它们先行进入了冷凝设备中 口感不佳,蒸馏水 好 吗?#,饮用可乐型饮料,精子会直接遭到杀伤,从而影响男子的生殖能力。#若受伤的精子一旦与卵子结合,可能会导致胎儿畸形,或先天性不足。#多数可乐型饮料中都含有较高成分的咖啡因,对健康也会有损害。#汽水和可乐等碳酸饮料中大都含有柠

    580、檬酸,在代谢过程中会加速钙的排泄,降低血液中钙的含量,长期饮用会导致缺钙。#,各种果汁饮料多采用柠檬酸作调味剂,柠檬酸食用过多,大量的有机酸骤然进入人体,当摄入量超过机体对酸的处理能力时,就会使体内的PH值不平衡,导致酸血症的产生,使人疲乏,困倦。#特别是在盛夏,由于天气炎热,出汗较多,人体会损失大量的电解质,如钾、钠、氯等碱性成分,大量的酸味饮料更容易令体液呈酸性。#,饮料,果汁 好 吗?#,直饮水系统属于分质供水的范畴 经过深度处理后,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是一种政府行为,投资巨大、时间跨度长价格昂贵(每吨数十元至数百元)限时供水,直饮水 好 吗?#,我们以前熟悉的“磁化水”是一个恒定的

    581、磁场,“频谱水”是一个交变磁场。#交变磁场绝不可能打断水的氢氧键,否则就产生氢气和氧气了;#大分子团能否被打散成小分子团,因为没有实验,也只能是推测。#水必须在磁场中运动才能被“磁化”那么,水在再强的永久磁场中静止不动,怎么能被“磁化”呢?#显然是不可能的。#十分可叹的是,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们被磁化杯、磁化壶的“磁化”水欺骗了,这种所谓的“磁化”水只能称之为假“磁化”水。#,频谱水,磁化水 好 吗?#,敬告大家千万不要把身体当作过滤器,为了全家人的健康,您应该拥有自己的一台健康水设备!#,符合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好水六大标准中国保健协会理事单位康亦健集团荣誉产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倡

    582、饮水健康指定产品广州第16届亚运组委会指定饮用水产品,Thank You!#,水质决定体质好水喝出健康来,;i:40;s:19272:#北京审理商标纠纷案件问题的解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针对我市法院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为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统一我市法院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的执法尺度,提高我市法院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水平,特就审判中出现的问题作以下解答:#1、如何理解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享有在核定的商品上专有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以及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583、的商标的权利。#注册商标是驰名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行为。#2、商标的使用方式有哪些?#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标识标明商品的来源,使相关公众能够区分提供商品的不同市场主体的方式,均为商标的使用方式。#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所列举的商标使用方式外,在音像、电子媒体、网络等平面或立体媒介上使用商标标识,使相关公众对商标、商标所标示的商品及商品提供者有所认识的,都是商标的使用。#3、如何界定服务商标的使用?#在商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服务商标的使用:#(1)在服

    584、务场所内外标明其服务商标的;#(2)在服务招牌上标明其服务商标的;#(3)在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物品上标明其服务商标的;#(4)在服务人员的服装、鞋帽及标牌、名片、名信片等物品上标明其服务商标的;#(5)在服务提供者的财务账册、发票、合同等商业交易文书上标明其服务商标的;#(6)利用音像、电子媒体、网络等平面或者立体媒介使相关公众认识到其为服务商标的;#(7)其他在商业活动中使用服务商标的行为。#4、转让注册商标是否属于商标使用行为?#仅实施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没有发挥商标的区分不同商品来源的功能,不属于商标使用行为。#5、如何界定计算机软件商品商标的使用?#除本解答第2条所述商标使用方式外,在

    585、安装、运行计算机软件时,显示器显示出的对话框、标题栏、图标及版权页等界面上出现注册商标,表明其所标示的商品区别于其他同类商品的来源的,亦为商标的使用方式。#6、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有差异的,能否认定是对注册商标的使用?#实际使用的商标未改变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的,视为对注册商标的使用;#否则,不能认定是对注册商标的使用。#7、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作用是什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商品是否类似的参考,但不是判断类似的唯一参考标准。#如果当事人提出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划分不一致的关于商品类似或者不类似的证据的,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予以认定,否则应当参考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认

    586、定商品是否类似。#8、如何判断商品与服务是否类似?#判断商品与服务是否类似应考虑下列因素:#商品与服务在性质上的相关程度,在用途、用户、通常效用、销售渠道及销售习惯等方面的一致性,即在商品和服务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是否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9、判断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在判断商标近似时应当以对相关商品具有一般性的知识、经验的相关公众在选购商品时所施加的普通注意程度为标准。#10、在确定相关公众时应考虑哪些因素?#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在确定相关公众时,应当考虑商品性质、种类、价格等因素对其范围及其注意程度的影响

    587、。#11、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与商标近似的关系如何?#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是构成商标近似的必要条件。#仅商标文字、图案近似,但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不构成商标近似,在商标近似判断中应当对是否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进行认定。#12、如何判断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是指相关公众误认为被控侵权商标与注册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来自同一市场主体,或者虽然认为两者所标示的商品来自不同的市场主体,但是误认为使用两者的市场主体之间存在经营上、组织上或法律上的关联。#13、整体比对方法与主要部分比对方法在判断商标近似时应如何适用?#商标的主要部分影响

    588、相关公众对商标的整体印象,因此在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应当以整体比对方法为主,并辅之以主要部分对比方法。#注册商标中有放弃专用权的部分的,在比对时仍应当用包括放弃专用权的部分在内的注册商标整体进行比对。#14、如何判断文字商标是否近似?#判断文字商标是否近似应以是否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为标准,将文字商标整体进行比对并考虑文字的读音、字体、含义、排列方式等方面因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近似商标:#(1)字形近似的;#(2)字形不同但读音、含义相同的;#(3)文字不同但读音相同、字形近似且文字无含义的;#(4)由三个以上的字组成、无确定含义但排列顺序相同的;#或者虽然排列顺序不同但

    589、发音近似、字形近似的;#(5)由外文字母组成的无含义商标,部分字母相同且排列顺序相同,或者虽然排列顺序不同但发音、字形近似的;#(6)可以判定为近似商标的其他情形。#15、如何判断图形商标是否近似?#判断图形商标是否近似应当以注册商标与被控侵权商标外观是否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为标准,外观的比对应从图形的构图、设计方面进行。#注册商标与被控侵权商标虽有不同之处,但给相关公众的整体印象基本一致的;#或者两图形较小,相关公众运用一般注意程度不易辨认其构图、设计的,只要两图形整体外观近似,即可认定为近似商标。#如果两图形构图、设计近似,即使颜色或者反映的事物不同,也应当认定为近似商标;#相反,

    590、如果两图形反映的是同一事物,但构图、设计均不同的,则不应认定为近似商标。#16、如何判断图形文字组合商标是否近似?#图形文字组合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可以认定为近似商标:#(1)商标整体近似的;#(2)商标文字相同或者近似的;#(3)商标文字不同,但图形相同或者近似的;#(4)可以判定为近似组合商标的其他情形。#17、将组合商标的各部分分别使用在商品或包装的各个不同部位的,如何判断近似?#应当用组合商标与在不同部位使用的各个标志分别进行比对,比对时应考虑各部分标志的使用部位、相关公众对其注意程度以及是否认为是商标的使用等情况。#如果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是组合商标的主要

    591、部分,相关公众对组合商标的整体印象主要来源于该标志,这种使用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应认定两者近似;#否则不宜认定为近似。#18、能否将权利人多个不同注册商标组合起来的标志与被控侵权商标比对以判断两者是否近似?#多个注册商标组合在一起的排列方式有多种,权利人未将其组合形式注册为商标的,不能用该组合形式与被控侵权商标进行比对;#应当将权利人的各个注册商标分别与被控侵权商标进行比对,判断是否近似。#19、权利人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形态与注册形态不一致,能否用实际使用形态与被控侵权商标比对判断是否近似?#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以权利人商标的注册形态与被控侵权商标进行比对,不能以权利人商标的实际使用

    592、形态与被控侵权商标进行比对。#20、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即将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即将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以销售为目的持有侵权商品;#(2)以销售为目的发布侵权商品宣传广告;#(3)以制造或者销售侵权商品为目的,持有侵权标识或者带有侵权标识的包装物;#(4)其他可以认定为即将实施的侵权行为。#21、承揽加工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承揽加工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承揽人应当对定作人是否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审查。#未尽到注意义务加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承揽人与定作人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与定作人共同承担损害

    593、赔偿等责任。#承揽人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能够提供定作人及其商标权利证明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2、销售商品时搭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搭赠是销售的一种形式,因此搭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搭赠人应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者应知所搭赠的商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终止后,被许可人继续销售合同终止前生产的带有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约定或者当事人就此问题达成协议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594、合理销售期限。#在该期限内被许可人销售使用许可合同期限内制造的商品的,不认定为侵权;#被许可人逾期销售的,构成侵权。#24、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商品名称并经相关行业主管机关审批的,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商品名称虽已经过行业主管机关的审批,但如果该名称在使用时发挥了商标的功能,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的,构成商标侵权。#25、将权利人一种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去除,换上同一权利人另一种商品的另一注册商标后再出售的,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将权利人一种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去除,换上同一权利人另一种商品的另一注册商标后再出售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

    59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应当认定构成商标侵权。#26、正当使用商标标识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构成正当使用商标标识的行为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使用出于善意;#(2)不是作为自己商品的商标使用;#(3)使用只是为了说明或者描述自己的商品。#27、哪些行为属于正当使用商标标识的行为?#满足本解答第26条规定要件的下列行为,属于正当使用商标标识的行为:#(1)使用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使用注册商标中直接表示商品的性质、用途、质量、主要原料、种类及其他特征的标志的;#(3)在销售商品时,为说明来源、指示用途等在必要

    596、范围内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4)规范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自己的企业名称及其字号的;#(5)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自己所在地的地名的;#(6)其他属于正当使用商标标识的行为。#28、注册商标的使用导致该商标文字在一定程度上通用化的,他人使用该商标文字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他人将该商标文字在已通用化的范围内使用而不是作为商标使用,且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的,应当认定不构成商标侵权。#29、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著作权的保护期届满后,原权利人将外观设计、作品或者其中一部分注册为商标的,能否依据商标权禁止他人实施该外观设计或者使用该作品?#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著作权的保护期

    597、届满后,外观设计或者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他人实施该外观设计或者使用该作品,不构成对原权利人专利权或者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侵犯。#但如他人将与原权利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该外观设计或者该作品作为商标使用,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的,应认定为商标侵权。#30、能否以被控侵权人在报刊杂志等媒介上关于侵权商品销售数量的宣传作为确定其销售侵权商品数量的参考?#在没有其他参考依据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被控侵权人在有关媒介上宣传的销售数量作为认定其销售侵权商品数量的参考。#31、虽然侵权成立,但权利人从未使用也未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侵权人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虽然侵权成立,但权利人从未使用也未许可

    598、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可以根据权利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持续的时间、权利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范围以及侵权商品的种类等因素,酌情确定损害赔偿数额。#32、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能否在商标侵权案件中适用?#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一种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因此在商标侵权案件中,不应判令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33、如何认定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自国家商标行政主管机关核准公告之日起,受让人享有商标权。#34、转让注册商标是否影响未备案的在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商标使用

    599、许可合同未备案的,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注册商标的转让也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因此,在许可合同约定期间,转让注册商标的,被许可人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35、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核准公告前,受让人能否作为原告对商标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核准公告前,商标权仍然由转让人享有,受让人对商标侵权行为无权起诉。#但是转让合同约定受让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并授予受让人对商标侵权行为起诉权的,受让人可以起诉。#36、在商标侵权诉讼中,被告向国家商标行政主管机关申请撤销原告主张权利的注册商标的,是否中止诉讼?#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告向国家商标行

    600、政主管机关请求撤销原告主张权利的注册商标的,一般不中止诉讼。#但被告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有充分的证据或者理由否定该注册商标的效力的,可以中止诉讼。#37、什么情况下,商标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提起的商标侵权之诉?#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或者在合同之外另行授权被许可人对商标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被许可人依授权对使用许可范围内的侵权行为起诉的,应予受理。#38、商标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未经授权转让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并经核准公告的,应如何处理?#商标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者未经授权转让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01、请求确认转让行为无效、返还注册商标。#商标权人也可以针对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39、他人擅自转让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并经核准公告的,应如何处理?#他人擅自转让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权人可以针对此种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请求返还注册商标。#商标权人也可以针对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40、被他人擅自转让的注册商标又通过正常商业交易转让给第三人并经核准公告的,该第三人能否取得商标权?#擅自转让商标权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受让人不能因此取得商标权。#受让人通过正常商业交易再将该注册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并经核准公告的,第三人亦不能

    602、因此取得该商标权。#注:#1、如非特别指明,本解答中所称“商品”,包括服务。#2、本解答执行中的问题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解释。#3、本解答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年2月18日发布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0448号)同时废止,本解答施行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意见中与本解答矛盾的不再适用。#发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6年03月07日实施日期:#2006年03月07日#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i:41;s:23814:广东局出口食品包装检验监管工作程序#第一章 总则#第一

    603、条 为规范和加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广东局”)辖区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以下称“出口食品包装”)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国质检检2006135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检验监管工作规范(试行)(质检检函2006107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程序。#第二条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广东局辖区内生产用于盛装食品出口的食品包装的检验监管。#第三条 广东局检管处主管辖区内出口食品包装的检验监督管理和备案审核、决定、证书签发等工作。#各分支局负责实施辖区内出口食品包装的检验监督管理

    604、和受理备案申请、初审、现场审核、资料上报、证书领发等工作。#第四条 对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对备案企业采取周期检验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检验监管模式,未备案企业采取批批检验方式。#第五条 出口食品包装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包装、盛装出口食品。#对经检验不合格的出口食品包装,尚未盛装食品的,不准盛装食品;#已盛装食品的,其盛装的食品不准销售、食用。#第二章 备案登记#第六条企业申请备案,应向所在地分支局提交以下材料:#1、出入境食品包装及材料备案登记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成份、助剂说明材料;#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生产工艺说明

    605、材料;#5、备案登记申请单位就其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符合我国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自律声明;#6、生产企业平面图;#7、生产企业概况;#8、其他相关资料。#第七条 各分支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附件1);#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申请人补充、更正。#第八条 各分支局按有关规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审核,填写记录(附件2),根据现场审核情况加注是否予以备案意见。#同时,对申请备案的企业的所有原辅料在备案审核时进行现场登记。#登记内容详见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原辅材料现场登记表(附件9)。#备案企业需更改原辅料时,必须凭有资

    606、质实验室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到辖区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审核并更改登记。#第九条 对符合条件予以上报备案的生产企业,各分支局于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和初审意见通过广东局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风险预警系统上报广东局检管处。#第十条 对不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各分支局通知企业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材料,经检验检疫验证不符合项已整改并符合要求后,予以上报备案。#企业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在半年后才可重新申请备案。#第十一条 广东局检管处对分支局上报的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批准备案并签发出口食品包装备案书。#分支局发放备案证书时应收回受理通知书原件。#对备案信息不全的企业,

    607、由分支局补充完整后再上报。#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广东局检管处将通过风险预警系统反馈分支局。#第十二条 备案证书有效期二年。#企业需要延续备案的有效期的,应当在备案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所在地分支局提出申请。#延续申请程序和要求与初次申请相同。#备案登记号需延续原备案号的,各分支局在上报食品包装备案信息时,将该企业的原备案号录入在“企业代号”栏内。#第十三条 食品包装的生产批号和包装生产企业的备案代号应印在食品包装上,确因包装过小或其他原因无法印刷的,必须将其印在食品包装的外包装上。#第三章 报检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出口食品包装的报检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和本程序的相关要求执行。#第十五条

    608、 出口食品包装在申报出口时需正确填写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并提供合同、检测合格报告、符合性声明等单证。#备案企业还须提供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有效周期性检测报告、出口产品涵盖表复印件等必要的单证。#第十六条 备案企业每一次申报的出口食品包装数量在如实申报基础上,每一报检批按不同品种进行限定,具体规定详见附件3。#第十七条 未备案企业初次报检出口食品包装时,除提供合同、厂检单、符合性声明等单证外,还应提供原辅材料合格证明。#第十八条 出口到不同国家的食品包装应在报检单上注明,同时在“包装容器标记及批号”栏注明生产批次号。#第四章 检验及出证#第十九条 出口食品包装的检验主要包括外观检验和安全、

    609、卫生项目的实验室检测。#第二十条 备案企业的相同材料、设计规格和加工工艺的出口食品包装,实施安全、卫生项目的周期检测。#第二十一条 企业备案后,检测周期初定为三个月。#连续三次周期检测合格的企业,检测周期可延长为六个月。#连续两次检验不合格的企业,检测周期缩短为一个月。#为有效实施周期性检测抽样,对出口包装产品可实施涵盖管理(“出口食品包装产品涵盖申报(变更)表”见附件5),确定抽样单元。#第二十二条 在检测周期内,检验检疫机构将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批验证及部分安全、卫生项目检测;#经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并要求分析不合格原因,及时整改,整改期间批批检验。#第二十三条 对未备案企业的出口食品包

    610、装,各分支局应在产品全部生产完后,逐批实施外观检验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第二十四条 食品包装检验检疫人员每次检验检疫后必须做好相应的检验检疫记录,填写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包装检验记录单(附件4)。#第二十五条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口食品包装,签发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以下简称结果单),同时在“包装容器标记及批号”栏加注该批食品包装的生产批号:#“生产批号*”和在检验结果栏内备注:#“输往国家/地区:#*”。#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第二十六条 对备案企业的出口食品包装,审核其产品周期性检测报告的有效性,周期性检测报告有效的,可直接出具结果单。#第二十七条

    611、 各分支局应认真核查食品企业所使用的食品包装是否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是否货证相符,并根据出口食品数量核销所使用的包装数量。#如果发现食品企业所使用的食品包装可能存在安全、卫生问题,应及时抽样,填写核查记录表(详见附件6)。#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 备案企业代号实行专厂专用,任何企业及个人不得借用、冒用、盗用及转让企业的代号,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二十九条 对备案企业的监督管理采取以生产批次管理为主线的包括原辅料现场登记、出口产品涵盖管理、进出货台账管理、日常监管为控制节点的闭环监管体系#第三十条 各分支局应加强对出口食品包装备案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每个周期内,

    612、应不少于1次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附件7),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对整改不符合要求且影响备案条件的,上报广东局建议取消备案资格。#第三十一条 各分支局推动备案企业建立包括生产批次确立要求、生产批次应用和维护管理要求等基本要求的“生产批次管理程序”,指导备案企业参考附件8的方法制定“生产批次管理程序”。#第三十二条 各分支局应要求备案企业在包装生产全过程中采用已确定的生产批次进行管理,通过日常监管和报检审单环节加强抽查确保其有效运用。#第三十三条 对检验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包装原辅料,各分支局需及时上报广东局检管处,并责令企业停止使用,对其生产的食品包装进行追

    613、溯跟踪,并加严检验监管。#第三十四条 各分支局应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备案企业的生产现场和仓库,以及正在使用的原辅料进行跟踪核查,防止企业使用未经备案登记的原辅料进行生产,降低风险。#有关信息列入企业档案和日常监管要求。#第三十五条 各分支局应指导备案企业建立进/出货台帐管理制度,确保相关责任部门做好每一批原辅料和每一批出仓食品包装的登记工作。#各分支局在检验监管中发现企业有填写虚假信息的,应对其进行加严监管。#第三十六条 各分支局应要求备案企业填写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进/出货台帐(附件10),并在定期或日常监管中应对备案企业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进/出货台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用于

    614、生产出口食品包装的原辅料台帐管理,企业应如实填写:#供应商信息、原辅料品种规格、数重量、进货时间、生产批次、来料检验或验证情况、登记人、时间等内容。#对用于盛装食品出口的食品包装台账管理,企业必须正确填写:#包装使用人信息、出货产品规格、生产批次、出货时间、出口国家/地区、登记时间以及原辅料信息等内容。#第三十七条 各分支局应根据风险控制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敏感性高、输入国要求严的出口食品包装的抽查监管,有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以便在食品报检出口时,对出口食品所使用食品包装的生产批次、输往国家地区等信息进行核查与验证。#第六章 备案企业档案管理#第三十八条 各分支局应加强对备案企业的档案管理,

    615、鼓励积极采用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附件11),将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并实现共享。#第三十九条 备案企业档案内容应包括日常监管信息、备案代号使用信息、不合格信息、生产批次管理、实验室检测结果、原辅材料信息、包装使用人信息等。#通过完善备案企业档案管理为备案企业实施动态管理、调整日常检验监管力度提供支持。#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条 本工作程序由广东局负责解释。#单位批次的应用和维护管理。#第四十一条 本工作程序自二O一O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附件1、#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备案#受理通知书#第 号#_:#你(单位)提出出口食品包装备案的申请和所提供的材料,符合该项目申请条件,根据进出口

    616、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国质检检2006135号)的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检验检疫局 #年 月 日#经办人:# 联系电话:#附件2、#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包装备案登记现场审核记录单#控制项目#条款要求#审核记录#备注#质量管理体系#1.1是否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1.2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运行正常、有效#质量检验管理#2.1是否具有健全的质量检验部门#2.2是否具有满足产品检验要求的基本检测设备#2.3是否配备满足要求的专职检验员#生产设备管理#3.1所有生产设备是否清洁、卫生、运行正常#3.2是否有任何影响产品安全、卫生的现象#生产车间管理#4.1生产车间是否清

    617、洁卫生、无污染#4.2半成品堆放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原材料库、成品库管理#5.1原材料库、成品库(地面、墙壁等)是否干燥、清洁、卫生#5.2没有任何活害虫、鼠类等存在#5.3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其它任何污染物#5.4货物是否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不得相互混杂#运输工具管理#6.1所有运输工具是否清洁干燥并加铺衬垫#6.2所有运输工具有防雨、防潮和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设备#首次使用原辅料管理#7.1是否制定首次用于出口食品包装原辅材料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测合格并登记的制度#7.2是否制定违反7.1条款规定的追究、纠正和预防的措施#出口食品包装产品质量水平控制#8.1出口食品包装质量是否稳定#8

    618、.2经检验检疫机构检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现场审核结论:#上述条件全部满足要求,予以上报备案登记。#经审核,存在不符合项,不予以上报备案。#审核组成员:# 被审核方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企业经整改后,可重新申请现场复审。#附件3、#备案企业每批限报数量暂行规定#A. 桶、罐、箱等体积较大的容器每批限1万个;#B. 瓶、杯、玩具类每批限5万个;#C. 袋类、吸塑类及瓶盖类(单独申报时)每批限60万个;#D. 膜及类似膜类每批限2000公斤;#E. 其他类每批限万个;#F特殊品种特殊情况下需超出限量的,各分支局可自行制定,但应将该企业的产能以及相关的情况说明记入该企业档案。

    619、#附件4、#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包装检验记录单#报检号:# 使用单位:#生产企业:#报检货物情况:#包装情况及件数、规格种类、数重量、生产批次:#现场检验记录:#一、外观质量:#(形态、气味、杂物等)#二、安全、卫生项目(附实验室检测结果)#实验室检测的委托编号:#三、留样数量及留样编号#检验员:# 审核:#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5、#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包装产品#涵盖申报(变更)表#编号:# 共 页 第 页#企业名称(盖章):#生产企业地址:# #名称规格#原料#辅料#生产工艺#备注#涵#盖#产#品#主管#科#室#意#见#已于 年 月 日抽封样品,样品为#经办人:# 年

    620、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附件6、#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包装核查验证记录单#报检号:# 性能结果单号:#货证核查:#数量核销:#抽查检验:#(发现异常情况时适用)#检验员 审核:#年 月 日 年 月 日#备注:#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将有关信息通知包装监管部门,以便加强监管。#附件7、#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包装#日常监管记录#出口包装生产企业:#备案条件监管#备案代号使用情况#进出货台帐填写以及批次管理情况#前次监管发现问题的验证#本次检验监管结果:#检验监管人员 审核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备注:# #附件8、 # 生产批次管理要求#各分支局应要求备案企业建立专门的

    621、“生产批次管理程序”,并且生产批次管理程序必须包括如下基本要求:#生产批次确立原则、生产批次的应用和维护。#鉴于绝大多数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生产规模小且主要是按客户订单进行生产的实际情况,可积极指导并推荐企业采取如下方法:#生产批次确立原则至少包括四方面信息:#客户信息、原料信息、辅料信息、生产日期信息。#对于产品规格多的企业还要求有产品规格信息。#例如:#某生产批号为KYF20070909,K代表客户名称,多个客户时可用K1K2K3;#Y代表原料种类,多种原料时可用Y1、Y2、Y3、,相同原料多个厂家或规格时还可细化为Y11Y12Y13,F代表辅料,多种辅料时同理可用F1F2F3。#当企业的产

    622、品种类较多时,还可以设定种类代码组合到生产批次中,进一步充实生产批号涵盖的信息。#这些内容必须全部列表进入企业档案,实现备案管理,备案企业报检时需详细核对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批次的应用和维护应明确备案企业对生产批次在生产各环节的使用和维护规定。#生产企业应规定生产批号在何时(要求在生产计划编制阶段)确定,在生产开始、生产过程、产品交付,检验过程、运输储存以及出口报检等环节上如何使用。#比如在内、外包装上,检验记录单、报检单证等加注生产批号以便实现追溯。#附件9、#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原辅材料现场登记表#企业名称:# 登记日期:# #序号#原辅料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备注

    623、#1#2#3#4#5#6#7#8#9#10#11#12#13#14#15#备注栏应填写该原辅料是否有认可实验室的检验报告。#经办人:# 审核人:# #28#附件10、#广东地区#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进货台帐#企业名称(盖章):# #食品包装备案代号:# #手册编号:# # 核发单位盖章 年 月 日#编制说明#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03号令)有关条款的要求,为了建立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及产品的追溯机制,广东检验检疫局编制了广东地区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进/出货台帐(以下简称台帐)。#二、台帐使用说明#1、企业必须建立进/出

    624、货物台帐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报当地检验检疫局备案。#2、企业应有专责人员负责台帐管理和检查工作;#相关人员应如实填写进/出货物情况,不能随意涂改;#如确实需更改的,需有专责人员确认。#3、企业应做好进/出货年度统计,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4、我局将不定期检查台帐,发现企业不如实填写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本台帐适用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范围。#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报检员:# 联系电话:# #食品包装生产企业进货台帐#进货产品名称:#供货商:#联系方式:#序号#规格#数/重量#进货时间#

    625、生产批次#来料检验或验证情况#登记人、时间#备注#1#2#3#4#5#6#7#8#9#合计#广东地区#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出货台帐#企业名称(盖章):# #食品包装备案代号:# #手册编号:# # 核发单位盖章 年 月 日#编制说明#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03号令)有关条款的要求,为了建立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及产品的追溯机制,广东检验检疫局编制了广东地区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进/出货台帐(以下简称台帐)。#二、台帐使用说明#1、企业必须建立进/出货物台帐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报当地检验检疫局备案。#2、企业应有专责

    626、人员负责台帐管理和检查工作;#相关人员应如实填写进/出货物情况,不能随意涂改;#如确实需更改的,需有专责人员确认。#3、企业应做好进/出货年度统计,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4、我局将不定期检查台帐,发现企业不如实填写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5、本台帐适用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范围。#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出货台帐#包装使用客户:#联系人:#联系电话:#序号#出货产品名称#规格#数/重量#生产批次#出货时间#出口国家/地区#登记人、时间#所用原辅料信息#1#2#3#4#5#6#7#8#9#合计#附件11、 备案企业电子档案#备案信息:#1.申请受理情况:#现场审核情况:#)审核人员:#)日期:#

    627、 #)结果:# #)整改情况:# #)发证日期及有效期:#.备案证书号码:#.撤消情况:#.原辅料备案表#.原料#.辅料 #.产品涵盖情况:# #.再申请 #日常监管信息#1.周期监管情况:#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随机抽查情况:#.周期调整情况:#.不合格处理情况:#.违规情况#质量控制信息#.生产批次管理制度#.出货台帐制度#包装使用人信息#;i:42;s:8322:1、 签贷款合同:#银行出同意贷款书后,买卖双方到按揭公司及指定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委托公证等相关按揭文件。#同时预缴按揭费及各项税费;#2、 递件:#双方准备身份证明文件、产权证明文件的正本及复印本一起到市房地

    628、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转移登记#A. 签买卖合同(向房产中心购买)等相关文件(在合同中应详细写明买卖双方及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付款方式、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户籍迁出时间、质量问题、房屋交付的时间和方法以及安全交易条款,对于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发生纠纷后的法律解决途径。#另外还应与中介签订居间担保合同,明确中介应承担的居间担保责任以及中介在交易过程中应提供的服务内容),连房产证、身份证等一同递交房产中心审核;#B. 买方付首楼款(20%30%)给卖方;#C. 房产中心收缴房产证后发出收件收据,并对房产进行估价工作。#3、 办理过户:#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第二天,双方需再次到市房产中心办理完

    629、税、过户手续。#买方须交清首款以外的楼款(如做银行按揭则楼款余款由按揭银行支付,贷款额与余款之间的差额由买家付清);#4、 办理按揭:#买方取得新房产证后,由按揭公司去银行办理按揭;#5、 交楼并付尾款:#在银行即将放尾款前,清点检查房产,结清各种费用(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网络费、维修资金、电话费、),交楼并付清尾款。#买卖房屋最理想情况就是:# 业主之前产权清晰并且无任何抵押,而买家又是一次性付款的话。#交易流程是这样 【 查清产权情况-三方合同(一般业主会要求交一定比例的订金,比如说1万,2万不等。#如果双方十分信任也可以不交)-递件成功(首付30%-50%)-交税-过户(

    630、交余款,如果业主之前还有些应缴未交之费用,买家可以暂扣一小部分钱)-出新证。# 现在房管局效率提高了,一般当天可以递件成功,当天可以交税,然后房管局会给您一个受理回执(这时房产证已经改为您的名字,意味着您是这个物业的新业主)该回执是您拿新证的凭证。#你的情况要复杂一点,因为业主在银行有按揭贷款,看您所描述,应该是您帮业主先向银行赎契。#这种情况交易流程是这样的。#签三方合同就具体付款方式达成统一意见-等业主房产证出来,也不需要等35万以外的楼款付齐才去递件。#你付了首期帮业主还清银行贷款,等一出证就可以马上要求递交,等递件成功交税房管局给您你张受理回执,您就可以付余下的楼款,但是一般还是可以再

    631、扣业主10000左右,等业主付清之前所欠之水电费,管理费等一切杂费后交楼给您,您再付最后10000尾款给业主。#(也不一定要做资金托管)。#、交接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如果是公房交易,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也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维修基金:#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

    632、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物业维修基金一定要业主跟你一起去过户的。#交钥匙结水电的时候同时过户。#一般合同中都会提到的,二手房一般约定俗成是将卖方免费转给买方,把维修卡FAPIAO等免费给买方,除非另有约定。#也有些卖家这个维修基金本身就没有交齐钱的,就需要在三方合同中特别补充一下,看这个所缺的费用由谁来给。#新旧业主一起去,如旧业主不到场,就拿新房产证,新业主身份证,购房合同书(和中介,卖家一起签的那份)新业主本人到市内任一中国农业银行网

    633、点办理。#还要带维修基金卡原件去。#当年有一部分房子是有的,有一部分房子没有,如果要查你现在的有没有,只能问物管,或者业主委员会。#如果没有,以后有大的维修,只能是大家再交了,好象是房价的4%。#如果其它人有,你那就要问业主要收据,如果不能提供,就扣钱吧。#、生活费用:#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一定要认真办理,物业交验马虎不得。#这类纠纷在房屋交易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原业主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这部分费用数额不大,但买方

    634、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物业清单应作为合同的附件,记录下水、电、气三表的具体数据,在交房当时,及时结清各项费用。# #、附属设施:#验收不忘记录,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等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抑或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付款过户:#明确操作方式,购买二手房付款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贷款两种方式。#买卖双方的规避风险意识形成了“卖方不愿先过户,买方不愿先付款”的

    635、交易现状,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可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而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为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也可选择某些银行与房地产经纪公司联合推出的“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可在费用最低的情况下解决上述问题。# #、迁户延迟:#慎约时间责任,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这时,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鉴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买方对户口迁出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违约责任:#约定偿付时间,这是买卖双方比较关心的合同条款之一。#虽然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主观上都希望能够履行义务,顺利完成交易,但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而导致违约行为的产生。#为了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签署合同时就要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一般都有明确的条款注明,但对于偿付时间却没有具体约定,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日内向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i:43;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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