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码申 请 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事项申请撤销*年*月*日(市场主体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登记(备案)。申请理由及具体情况申请人简要阐述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的情况。签名:年月日备注:1、该申请表由被冒用人本人亲笔签写;2、提交被冒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亲自到场的,需核实原件);3、被冒用人可以一并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附件2撤销公司登记(备案)承诺书*市场监督管理局:本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于*年*月*日向你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
2、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现本人承诺,向你局反映和提供的材料均合法、真实,若因反映和提供的材料不合法、不真实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本人一力承担。承诺人:附件3撤销公司登记(备案)受理通知书()冒受字 第号_:*年*月*,身份证件类型:,向我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经审查,符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暂行办法第五、六条的规定,我局予以受理。(印章)附件4不予受理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冒不受字 第_:*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经审查,符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3、我局决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理由如下:如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附件5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冒撤字 第_:*年*月*日我局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经查明,符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撤销
4、*年*月*日_登记(备案)。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三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你公司在本撤销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缴回(换发)附件6不予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冒不撤字 第_:*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经查明,有符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下列情形:我局决定不予撤销*年*月*日_登记(备案)。附件7撤销公司登记(备案)中止调查决定书)冒中调字 第 ,向我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我局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实施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有符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条规定的下列情形:我局决定中止调查,待中止调查的情形消除后,重新启动调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