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1华中网调继电保护部门是直调系统内微机保护装置的软件版本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直调系统微机保护装置软件版本的统一管理,并负责建立各种型号保护装置的软件版本档案(参见附录B)。2.2.2定期发布允许入网的微机保护型号及软件版本。2.3直调单位继电保护部门的职责2.3.1直调单位继电保护部门统一管理其管辖范围内微机保护装置的软件版本,应建立本单位保护装置的软件版本档案,落实华中网调下达的软件版本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运用中的软件版本正确性。2.3.2执行华中网调继电保护部门下发的软件版本通知单,并将回执报华中网调继电保护部门。2.3.3 结合每年微机保护装置的检验,检查微机保护装置软件版本号、
2、CRC校验码、生成日期等,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试验报告中,若不符合要求需及时上报华中网调(见附录A)。2.3.4 每年1月31日前,向华中网调报送本单位微机保护软件版本档案(见附录B)。2.4制造厂家的职责2.4.1每年12月31日前,向华中网调提供,允许在华中网调直调范围内运行的微机保护装置型号和软件版本(见附录B)。2.4.2为提高微机保护装置性能,制造厂家需对装置软件进行改进时,应提前通知华中网调,经华中网调同意后,履行相关版本升级手续。2.4.3 当微机保护装置软件出现的家族性缺陷,制造厂家要对装置软件进行升级时,应自觉履行微机保护装置版本升级手续。3、技术管理规定3.1一条线路两端同一
3、型号微机纵联保护装置软件版本必须一致。3.2微机保护装置第一次在华中网调直调系统使用时,制造厂家应向华中网调及直调单位的继电保护部门提供详细的软件框图、有效软件版本说明、CRC校验码、程序生成日期等内容。4、运行管理规定4.1凡第一次在华中网调直调系统使用的微机保护装置,由华中网调根据动模试验结论,明确其可用的软件版本。4.2凡进入华中网调直调系统运行的微机保护装置,制造厂家应向华中网调继电保护部门提供微机保护装置的可用软件版本说明、CRC校验码、程序生成日期等内容。4.3凡涉及到保护功能修改的软件升级,应通过动模试验考核。4.4应加强对微机保护装置的远程操作管理,未经许可,禁止远方修改微机保
4、护装置的软件。4.5微机保护装置软件版本升级时,应采用专用工具(专用电脑、移动硬盘、U盘等),严禁非专用工具(电脑、移动硬盘、U盘等)联接到微机保护装置数据接口。4.6软件版本通知单管理4.6.1微机保护装置的软件版本,应按华中网调继电保护部门签发的软件版本通知单严格执行。4.6.2微机保护装置软件版本通知单应设专人管理,登记在册,并定期监督检查。4.6.3任何部门在没有软件版本更改通知单的情况下,禁止进行微机保护装置软件的修改或升级工作。4.9新、改、扩建工程投产前,工程管理部门应将保护装置的软件版本资料移交运行维护单位。4.10新安装的微机保护装置投运前,工程管理部门应核对其软件版本,并报
5、华中网调确认(参见附录B)。4.11保护装置的软件版本升级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制造厂家向华中网调提出书面申请(见附录C)。申请内容应包括升级原因、涉及范围、升级前后的功能逻辑变化、程序版本、试验报告等。2)华中网调根据需要组织对拟升级的软件版本进行测试,合格后下发软件版本升级通知单。3)运行维护单位接到华中网调下达的软件版本升级通知单后,负责实施软件版本升级工作,制造厂家应配合现场的软件版本升级工作。4)微机保护装置软件版本升级后应进行相关试验,试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5)运行维护单位应将升级后的软件版本以书面形式报华中网调。(见附录D)附 录A华中网调直调系统微机保护装置软件版本差异报告
6、填报单位工作负责人审核人试验时间保护装置一次设备名称+保护名称(应含保护型号)要求版本实际版本差异内容整改措施单位盖章 年 月 日附 录B 华中网调直调系统微机保护装置型号和程序版本填报格式(EXL)填报人:电话:审核人:保护类型保护型号程序版本校验码形成日期备注线路保护过压及远跳就地判别装置并联高压电抗器保护主变保护主变失灵保护母线保护断路器保护短引线保护低压电抗器保护低压电容器保护失步解列装置其他保护注:需以EXL表格形式上报附录C华中网调直调系统保护软件版本升级书面申请格式申请单位申请人联系方式申请时间主题升级内容升级理由影响范围装置型号保护功能升级前版本号升级后版本号适用范围 年 月 日附录D华中网调直调系统保护软件版本升级报告单升级时间升级保护升级前版本升级后版本试验结论 年 月 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