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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素质》考点《民法》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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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素质》考点《民法》5.docx

    1、综合素质考点民法5综合素质考点民法 随着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陆续展开,作者特地为大家准备了最新事业单位考试必考题库中各考点常考高频试题,并按照考点分类编写,方便大家根据各地招考简章公布的考试大纲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强化复习。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您定能够金榜题名,实现您的梦想。 1、单选题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A: 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B: 应属政府行政行为 C: 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 D: 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参考答案

    2、: D 本题解释: D解析所谓平等主体,是指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彼此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本案中,A县政府与B银行之间是基于民事合同关系形成的社会关系,而A县政府并不存在行使职权的情况,因此彼此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应由民法调整。故本题答案为D。 2、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_ A: 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 D: 经甲同意后恢复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B解析民通意见

    3、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本案中,乙因为再嫁,其与甲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本题答案为B。 3、多选题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_。 A: 重婚 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C: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已治愈的 D: 方当事人只有19周岁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ABD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

    4、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该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4、单选题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_。 A: 有自己的名称 B: 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 C: 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D: 注册资金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B 【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选项A、C、D属于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

    5、格应具备的条件,所以正确答案是B。B项有一定的干扰性,它实际上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而非社会组织。 本题相关知识点: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5、单选题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 A: 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 B: 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 C: 王某应

    6、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D: 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而对于使用费法律既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故王某可以不支付。A正确。 6、多选题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对小宋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错误的是_ A: 小宋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B: 小宋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C: 小宋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

    7、任 D: 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答案】ABD。解析:本案中,小宋是否为消费者不是看小宋是否真正消费。小宋受朋友的宴请属于合同法规定中的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即小宋属受益一方,当然可以要求饭店承担责任。A、B错误。注意,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前提并不是看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而是看有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比如不可抗力。否则就要承担责任。D项错误。 7、多选题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

    8、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 A: 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B: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 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参考答案: AD 本题解释: AD解析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曰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的情况,即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后开始计算,

    9、因此王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B、C项说法正确,而A、D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选AD。 8、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合同一般生效要件的是_ A: 合同必须经过公证 B: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C: 意思表示一致 D: 行为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合同生效一般要件为:(1)主体适格,即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合法,指所进行的民事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3)意思表示真实,指在行为表示上没有瑕疵,即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B、C、D属于一般生效要件。A排除。 9、多选题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注册商标类型的是_。 A: 商品商标 B:

    10、服务商标 C: 证明商标 D: 集体商标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ABCD解析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

    11、管理部门规定。”由此可知,A、B、C、D四项均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的类型,故答案为ABCD。 10、多选题甲将前女友乙的照片传到互联网上,并公开她的姓名、电话、单位名称等,且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乙发现后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但遭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 A: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补充责任 B: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C: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D: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 BCD。解析甲未经允许将前女友乙的照片、姓名、电话等传到互联网上,侵犯了乙的隐私权,因此B项正确。甲捏造事实对乙进行恶意诽谤,侵犯了乙的名誉权,因此C

    12、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了乙的删除要求,在已经知道甲的行为涉嫌侵权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A项错误,D项正确。 11、单选题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_ A: 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 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 甲

    13、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D: 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因此A项应选。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解决。 12、单选题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_ A: 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 侵害了甲的

    14、名誉权 C: 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 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本题中,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对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

    15、响的,应认定为是侵害甲名誉权的行为。该报社的行为与甲自残的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身体权。因此,排除D项,B项为正确答案。 13、单选题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_ A: 抵押、质押均有效 B: 抵押、质押均无效 C: 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 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参考

    16、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以上规定,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排除A、D。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C错误,B正确。 14、多选题甲公司

    17、因购买乙工厂生产的瓷砖,欠乙工厂货款10万元已到期未还。某日,甲公司派两辆卡车到乙工厂拉货,但因卡车需要维修,甲公司就将车交由兼营修理汽车业务的乙工厂修理。三日后,因甲乙对到期货款未达成协议,乙工厂将两辆卡车扣留,要求甲公司在两个月内支付所欠货款,否则将变卖卡车以所得资金抵偿货款。乙工厂行为的性质认定不正确的是?_ A: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抵销权的行为 B: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C: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D: 乙工厂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使留置权的行为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答案】ABC。解析:我国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

    18、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231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由此可见,物权法对留置的规定不再限于合同债权,所有债权人在符合条件时均可行使留置权。此外,对企业之间的留置放宽了限制,留置标的不限于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本案中卡车虽然与货款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本案中留置卡车的行为是企业间留置权行使的行为。故D项正确。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因双务合同也

    19、就是同一合同互负债权债务,所以本题中不符合这一要件,不是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原理,上述两个法条所规定的是不安抗

    20、辩权制度。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要特征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先中止履行,然后选择或解除合同或恢复履行。所以本题显然不符合此项规定。 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意定抵销,本题中不能依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进行法定抵销。并且,当事人之间没有抵销合意,也不存在合意抵销的问题。 15、多选题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_ A: 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B: 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C: 乙无权继承任

    21、何遗产 D: 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 【答案】BCD。解析: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此可知,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只有三种:(1)再次公证;(2)对财产(非遗嘱)法律上的处分;(3)对财产(非遗嘱)事实上的处分。当众撕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所以本题中,虽然甲将公证遗嘱烧毁,但是并没有改变原来的公证遗嘱的内容,所以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A的说法是正确的,但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CD。 16、多选题甲的一只羊走失,被乙拾得赶回家中,

    22、饲养半月后被甲发现,但乙拒绝返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 A: 甲有权请求乙返还走失的羊 B: 乙若返还该羊,有权要求甲给付其饲养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C: 甲乙之间发生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 D: 甲若拒绝给付乙饲养羊实际支出的费用,乙可以留置该羊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解析:物权具有追及效力,甲的羊走失不导致甲丧失对羊的所有权,因此甲可以要求乙返还。甲乙之间发生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乙返还该羊,有权要求甲给付其饲养羊实际支出的费用,如果甲拒绝给付,根据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江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17、单

    23、选题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发现。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 A: 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 B: 乙应偿付甲雇用计程车的费用 C: 乙应偿付甲帮其支付的医药费 D: 乙应赔偿甲衣服不能使用的损失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本题中甲救助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本题中甲雇用计程车所支出的费用和帮乙支付的医药费均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而甲的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则属

    24、于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依法均应由受益人乙偿付。另依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管理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本题中乙手表的遗失是甲在其有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为对其进行救助造成的,甲对此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不应负赔偿责任。因此,B、C、D正确,不选。 18、单选题下列财产中,不能用于抵押的是:_ A: 抵押人所有的机器 B: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交通运输工具 C: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D: 抵押人所有房屋,但因没有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被暂时查封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

    25、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担保法,因为D中的抵押人房主已经被查封,所以不能抵押。 19、单选题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情况可授予专利权?_ A: 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 B: 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 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 D: 丁发明了

    26、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这是一个直接考查法律条文的题目。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本题选项A即属此种情形。依据该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选项B即属此种情形。(4)动物和植物品种。选项C即属此种情形。(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依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故选项D中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应当授予专利权。 20、单选题甲的一头牛走失

    27、,乙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各得款500元和100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 A: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一头同样的牛 B: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00元 C: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600元 D: 甲有权要求乙按该牛的市价赔偿1000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根据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可以确认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同时由于管理人对于牛的死亡并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支付必要费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B。 21、单选题小女孩甲

    28、(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_ 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

    29、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22、单选题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医院住院一年零三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_ A: 杨村 B: 李村 C: 县城医院 D: 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

    30、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到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可见A选项为正确答案。 23、单选题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_ 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可变更或撤销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承认合同的效力之前,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属于效力待定。C正确。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是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A、B错误。合同法规

    31、定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不包括效力待定的合同,D错误。 24、多选题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200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以及眼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本案侵权赔偿责任如何承担?_ A: 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B: 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C: 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D: 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 【答案】AC。解析: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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