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佳木斯市鹤大公路支线“9.3”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报告2010年9月3日13时30分许,褚洪权驾驶黑D59300号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在鹤大公路支线由北向南行驶至佳木斯市郊区西格木乡平安村北200米处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于凤义驾驶黑D59K58号松花江牌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10人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吉炳轩、副省长孙永波做出重要批示,省安监局、交警总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交管局也派人赶到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对事故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提出要求。省安监局组织省公安厅、监察厅、交通厅和佳木
2、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省市联合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并邀请检察院对事故进行调查。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肇事车辆概况肇事货车为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牌照号黑D59300号,车辆所有人为刘海涛,车辆登记日期2010年5月25日,检2验有效期至2011年5月31日,核定载货质量12670公斤,实载41320公斤,该车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肇事松花江牌小型普通客车牌照号黑D59K58号,行驶证登记车辆所有人尹文,车辆登记日期2009年11月18日,检验有效期至2011年11月30
3、日,有交强险登记,核定载客7人,实载10人。经调查,黑D59K58号松花江牌小型普通客车实际车主为刘艳成,男,1970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址(黑龙江省桦南县金沙乡红新村1组635号。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2010年9月3日13时30分许,禇洪权驾驶黑D59300号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在原鹤大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郊区西格木乡平安村北200m处时,与时速为76公里/小时,限速70公里/小时.由南向北行驶的于凤义驾驶黑D59K58号松花江牌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9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接到事故报告后,佳木斯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安监
4、局、市公安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救援,召开紧急会议,对事故善后处理,做好遇难者家属稳定工作,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整治做出安排部署。事发后交警与“120”急救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及时将面包车上一名伤者转移至急救车上送往医院,面包车上其他3人员经急救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人员生还。消防官兵对事故车辆进行喷淋以防止事故车辆因燃油泄漏发生次生灾害,交警部门封闭事故现场设臵警戒线并疏散围观群众,在外围设立三道警戒岗分流控制来往车辆。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指挥下,消防战士对事故中小型客车进行破拆,交警与消防官兵一起将车内遇难者尸体逐一从事故车辆中抬出,对尸体进行登记编号。三、
5、事故原因及性质,一.直接原因经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对肇事车辆进行技术鉴定,认定这起事故是由于褚洪权驾驶制动不符合要求的黑D59300号重型货车超载行驶,在与对方车辆会车时采取避险措施不当,驶入对向车道与于凤义驾驶的超员、超速、逆向行驶的黑D59K58号松花江牌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导致事故发生。,二.间接原因地方政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肇事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超员超载超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鹤大公路支线缺乏管理维护,道路标识标线缺失。,三.事故性质经现场勘察、技术鉴定和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4四、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
6、处理建议,一.免予追究责任人员1、于凤义,黑D59K58号松花江牌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驾驶超员机动车,超速、逆向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二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责任人员2、褚洪权,黑D59300号重型货车驾驶人。驾驶制动不符合要求的黑D59300号重型货车超载行驶,在与对方车辆会车时采取避险措施不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对这起事故的发
7、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建议给予行政处分责任人员3、张玉国,佳木斯市公路管理站生产副股长,未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96.要求,对事故路段进行日常养护,对该路段没有道路标线,交通标志不全,没有采取措施进行完善,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议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4、孙斌,佳木斯市公路管理站生产股长,未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96.要求,对事故路段进行日常养护,5对该路段没有道路标线,交通标志不全,没有采取措施进行完善,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议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鉴于这起事故损失惨重,社会影响大,为深刻吸取这起事故惨痛教训,建议佳木斯市政府向省政府做出深刻检查。五、整改措
8、施及建议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提出以下建议(,一.佳木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公安交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加强流动巡逻,突出事故多发路段和车流量大的路段,严厉查处超员、超速、超载、强超、强会等交通违法行为。,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省道路巡查管护,努力改善通行条件,抓好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治理改造工作,按照规定和需要合理设臵交通安全警示警告标志,及6时在路面上画出交通标线,确保道路具备必要的安全通行条件。,四.佳木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驾驶人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努力提高驾驶人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佳木斯市鹤大公路支线“9.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省市联合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