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点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点文库
全部分类
  • 临时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点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万科工程地下车库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完整版.docx

    • 资源ID:9591170       资源大小:21.31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万科工程地下车库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完整版.docx

    1、万科工程地下车库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完整版编号:TQC/K207万科工程地下车库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完整版I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make all the staff know what to do and what not to do,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re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work of the whole enterprise, so as to mobilize the enthusiasm of the staff and become the driving force of enter

    2、prise production.【适用指导方向/规范行为/增强沟通/促进发展等场景】编 写:_审 核:_时 间:_部 门:_万科工程地下车库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完整版下载说明:本管理规范资料适合用于管理中,为使全体人员都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以及明确自己的主要职责,所担负的职责对整个企业工作具有的意义和作用,从而把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成为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动力。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万科工程地下车库技术要求技术标准(不考虑人防)第一节 地下车库柱网与单位停车面积指标4.1.1独立式汽车库的单车面积宜控制在30平方米以下,车库平面布置应

    3、紧凑,减少单车面积指标4.1.2地下室设计时先进行停车区布置,设备用房宜集中布置,附加在停车区外,进行加法设计。4.1.3设计时应安排车道两面停车,允许少量单面停车,避免车道边无停车位。4.1.4柱网尺寸参照下图4.2地下车库层高4.2.1独立式汽车库层高宜控制在3米。4.2.2柱网布置时宜采用长短跨布置,兼顾停车经济性和车库层高的经济性。4.2.3设计时通风专业应提前参与到方案设计中,确定排烟机房位置、风管走向,综合风管走向进行柱网布置。风管从短跨梁下走,喷淋管穿梁走,以节约层高。4.3采光井、下沉式广场4.3.1地下室宜设采光井、下沉式广场,减少后期物业维护费用4.3.2地下室建筑应与景观

    4、进行联动设计,采光井、下沉式广场、出地面的楼梯间、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等应减少对景观的影响。4.3.3设采光井、下沉式广场后,能不设机械排烟的地下室防火分区可不设机械排烟,以节约工程造价。4.3.4车库顶板向两边结构找坡排水,避免植物根系长期泡在水中腐烂;地坪同坡度向两边找坡,水直接汇到集水井,取消排水沟做法。集水井间设联通管,仅在端部井内设泵。4.4地下室防水4.4.1地下室防水应优先采用混凝土自防水结构4.4.2应选用能在潮湿基层上施工的防水材料4.4.3变形缝处止水带选用钢板止水带,取消橡胶止水带做法4.4.4所有后浇带、变形缝处都要采取超前止水做法。4.4.5地下室侧墙防水做好后,砌一

    5、皮砖砖墙保护层,砌至室外地坪下500处。4.5地下车库与主体通道布置原则4.5.1地下车库与主体建筑地下室宜直接连通4.5.2连通通道宜便捷,顺畅4.6地下室重要节点做法篇2:师范大学地下车库管理办法师范大学地下车库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地下车库(以下简称“车库”)管理,确保车辆出入停放安全有序,保障日常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车库仅对我校单位及职工开放,使用车库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暂行办法。二、车库车位选定原则第三条 除预留学校办公室车辆车位外,其余车位按交费先后顺序自行选择。车位选定后不再调整,入库车辆须停放在选定的车位。每住户只能选定1个车位。三、车库车辆出

    6、入卡管理第四条 所有车辆须凭车库出入卡进出车库。第五条 使用车库的单位和个人到后勤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并交费,凭交费收据领取车库出入卡。第六条 车库出入卡丢失或损毁的,应及时向后勤管理处报失并申请补办。若未能及时挂失,因此引发的全部损失和责任应由持卡单位或个人承担。第七条 持卡者若调离我校,应由其单位或个人交回车库出入卡,并在后勤管理处办理出入卡信息变更手续。若不及时交回,因此引发的全部责任由持卡单位或个人承担。四、车库收费标准第八条 车库车位使用费暂定为每车位150元/月(学校办公室车辆除外),一次性交纳12个月,由后勤管理处代收后上交学校财务。经本人申请,车位使用费也可由学校财务按月从其工资

    7、中代扣(但首月必须交纳现金)。因车库出入卡丢失或损毁申请补办的,需交纳补卡成本费30元/卡。五、车库使用细则第九条 车库开放时间为:6:00 至24:00(夏季)、6:30 至23:00(冬季)。其余时间只出不进。第十条 停放在车库的车辆应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状态,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第十一条 车辆在车库行驶时严禁超车、超速、鸣笛;禁止洗车、修车、练车和试刹车;漏油和严重污染车辆不得进入车库。第十二条 车库限停小型车辆,限高2.2m,超过限制高度或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车库,摩托车不得进入车库。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车库的各种设备和设施,若发生人为损坏应照价

    8、赔偿。六、事故处理第十四条 车库采用视频监控手段24小时监控,防止车辆的非正常损坏及丢失。如车库内发生碰撞等事故,应及时通知车库管理员,具体由当事双方协调处理。因不可抗力导致车辆毁损的,产生的损失由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七、附则第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打篇3:上海市商品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关于加强商品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xx657号各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

    9、以及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的租售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的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备案价格以及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沪发改价督20xx006号)有关规定,对外销售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不得超备案价格销售。除房屋和车库(位)等附属设施价款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个人不得向购房人收取电商费、团购费、茶水费等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二、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销售实行“价格承诺制”。价格承诺书应当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制订

    10、的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预售方案的内容之一,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过程中的明码标价、房屋和车库(位)销售价格、车库(位)租赁价格以及价格有效期等作出承诺,向项目所在地房管部门一并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格承诺书。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上海市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沪房管市20xx213号)的要求,制订商品住房附属的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方案,包括租售方式、销售价格或租赁价格、价格承诺书等,与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同步向项目所在地的区房管部门备案。区房管部门应当会同区物价部门加强销售方案的指导和审核,对于定价不合理的,应当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申报

    11、备案。在售的商品住房附属的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需调价的,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区房管部门重新提出申请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已备案的商品住房附属的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方案与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包括一房一价、一车位一价等)在售楼现场同步张贴公示。四、商品住房附属的地下车库(位)等设施,应当提供给本项目内的业主、租赁人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有未出售的车库(位)等附属设施,应当出租给本项目内的业主、租赁人使用,不得以只售不租等理由拒绝出租。同一商品住房项目小区内同一区域、相同类型的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应实行同一租赁价格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中,明确销售

    12、价格、租赁价格、价格有效期以及有效期满后的收费标准调整方式、程序等内容。业委会成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调整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的租赁价格。业委会成立后,如需调整租赁价格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业委会协商确定。五、各区房管部门和价格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租售的指导和监管,对未按本通知要求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经查实,暂停网签资格,情节严重的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列入本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20xx年7月21日 本处可输入公司或团队名字THIS TEMPLATE IS DESIGNED BY FOONSHION


    注意事项

    本文(万科工程地下车库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完整版.doc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