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实施细则21豫教工201124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各省管高校工会:现将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2.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 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2011年9月16日附件1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根据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
2、金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本级“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第二章 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条 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由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有关人员和部分省辖市教科文卫体工会、省管高校工会负责人组成,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第四条 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要求,研究制订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二)掌握帮扶资金收缴及使用管理情况,审议资金年度使用管理情况,研究调整有关规定;(三)研究决定帮扶资金管理使用中
3、的重大问题;(四)定期审批困难职工的帮扶申请。第五条 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落实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二)受理审查基层单位上报的困难职工帮扶申请,提出处理意见,报管理委员会研究批准后实施;(三)负责帮扶资金的管理,建立台账资料,定期公布帮扶资金收缴使用情况;(四)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五)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六)完成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第三章 参加人员及捐款方式第六条 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基层单位的在职工会会员在单位工会组织下自愿参加,每人每年捐款50元,由所在单位工会负责收取并开具捐款凭证。基层工会每年10月底前将教职工捐款30%部分
4、上交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第七条 因各种原因人事关系脱离单位的会员或停止捐款的会员,不再享受困难职工帮扶补助,以往捐款不再退还。第八条 原来未参加的工会会员、曾经停止捐款的会员再次捐款,自重新捐款起一年后才能享受困难职工帮扶补助。第九条 离退休职工自离退休之日起不再参与捐款,自离退休之日满一年后不再享受困难职工帮扶补助,离退休之前的捐款不再返还。第四章 帮扶资金筹集第十条 帮扶资金通过以下方式筹集:(一)参与单位工会上交的会员捐款30%部分;(二)上级工会划拨的专项补助;(三)社会各界的捐助;(四)其他收入。第五章 帮扶资金管理第十一条 帮扶资金管理(一)帮扶资金由管理委
5、员会委托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二)帮扶资金每年结算一次,帐务公开。(三)使用帮扶资金必须经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第六章 帮扶资金使用第十二条 帮扶对象: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基层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帮扶资金捐款的在职工会会员,所在单位帮扶资金不足时,可向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申请帮扶。第十三条 帮扶内容(一)医疗帮扶参与会员本人患重大疾病,享受政府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后,自付医疗费用较高造成家庭困难的,经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给予相应帮扶。(二)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等帮扶参与会员家庭因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等造成有较大损失的,配偶患重病或下岗失业、单亲特困女职工等情况特别困
6、难的,可申请帮扶。(三)其他帮扶其他帮扶是指经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认定需要帮扶的其他事项或开展的其他项目,帮扶内容和标准经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第十四条 帮扶标准:(一)同一病种、同一困难可一次或多次使用困难职工帮扶资金,每年办理一次。(二)经审批同意个人获得帮扶资金补助年度最高总额不超过10万元。第十五条 属于下列情况者不能享受帮扶资金帮扶:(一)因各种原因取消参加资格者;(二)因违法、违反社会公德等原因造成困难者。第七章 帮扶资金申请第十六条 符合帮扶条件的工会会员应持本人医疗费用等有效单据填写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上报所在单位工会进行初审后,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
7、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管理委员会研究,由主任审批后予以补助。具体流程是:(一)填写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2捐款凭证复印件(查验原件);3申请享受医疗帮扶的,需提交病历证明、药费单据及医疗收费凭证的复印件(查验原始发票)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4申请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帮扶的,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申请其他帮扶的,按照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程序提交必要的证明。(二)所在单位工会、省辖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
8、报送至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三)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复核无误、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其困难情况确定帮扶标准和帮扶金额,报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后予以公示。(四)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财务向申请人发放帮扶金。第八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细则于2011年7月24日经省辖市教科文卫体工会、高校工会主席会议通过,自2011年起暂在省管高校试行。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负责解释。附件2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所在单位: 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年 月 日姓 名性 别相 片出生年月职 务职 称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情况说明 申请人:疾病医疗情况诊治时间诊治单位基本医疗报销金额自付医疗费用金额其它费用申请人所属工会核审意 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帮扶资金管理委员会审 批意 见帮扶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小写: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