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品市场综合整治发现的主要问题1无药品购销记录.药品管理法第十七条,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未按照规定留存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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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药品市场综合整治发现的主要问题1无药品购销记录.药品管理法第十七条,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
2、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2、未按照规定留存有关资料、销售凭证。
购进药品未索取正式发票。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应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按本办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