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励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快福州市总部经济发展,引导全市各县市区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资源配置能力,提升城市服务能级,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闽政201175号精神,结合福,福州市鼓励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快福州市总部
福州市鼓励加快总部Tag内容描述:
1、福州市鼓励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快福州市总部经济发展,引导全市各县市区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资源配置能力,提升城市服务能级,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闽政201175号精神,结合福。
2、福州市鼓励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快福州市总部经济发展,引导全市各县市区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资源配置能力,提升城市服务能级,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闽政201175号精神,结合福。
3、2、扶持政策(1)开办补助注册资本5000万元至1亿元以下的,给予2%的开办补助;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给予3%的开办补助。
对于中介服务、研发机构、软件、动漫创意、文化产业等总部,注册资本1000万元至500。
4、2、扶持政策(1)开办补助注册资本5000万元至1亿元以下的,给予2%的开办补助;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给予3%的开办补助。
对于中介服务、研发机构、软件、动漫创意、文化产业等总部,注册资本1000万元至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