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规则贵州省财政厅 会计处工作运行规程 二九年十二月目 录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规则3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运行情况表7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运行流程图9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使会计处各项工作,2.处长召集和主持处务会议。会计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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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规则贵州省财政厅 会计处工作运行规程 二九年十二月目 录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规则3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运行情况表7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运行流程图9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工作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使会计处各项工作。
2、2.处长召集和主持处务会议。
会计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正、副处长商议或处务会议讨论决定。
3.副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受处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会计处进行对外公务活动。
4.正、副处长之间要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