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司炉工国家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 热力司炉工1.2 职业定义: 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操作检修保养的人员.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设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 职业环境:室内局部季节高温有肯定,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必备教学设 备、仪器、仪表的技能训练场地
热力司炉工国家职业Tag内容描述:
1、热力司炉工国家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 热力司炉工1.2 职业定义: 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操作检修保养的人员.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设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 职业环境:室内局部季节高温有肯定。
2、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必备教学设 备、仪器、仪表的技能训练场地。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操作、检修保养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