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邢台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十条 住院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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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邢台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邢台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
2、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十条 住院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住院床位在3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为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河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本规定的要求,实行更。
3、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工作责任,防范和化解火灾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
4、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试行为进一步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使单位能够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