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与平遥县经济发展状况比较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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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县与平遥县经济发展状况比较分析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期末论文
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
祁县与平遥县经济发展状况比较分析
姓名
王晓蕊
系别
地理系
专业
地理科学
班级
1101
学号
1190170132
指导教师
薛龙义
成绩
祁县与平遥县经济发展状况比较分析
一、县况总体概述
祁县位于山西省中部,太岳山北麓,太原盆地南部,汾河中游东岸。
平面轮廓呈东南至西北长条状,南北纵长约44公里,东西横宽约25公里,总面积854平方公里。
东与太谷县相邻,西与平遥县接壤,南与武乡县交界,北与清徐县毗连,东南与榆社山峦相依,西北与文水县隔汾河相望。
祁县古称“昭馀”,因“昭馀祁泽薮”而得名。
祁县地势由东南向西北逐渐倾斜,47%为平原,13%为丘陵,40%为山区,平均海拔800米,最高峰四县垴2023.5米。
有汾河、昌源河、滹溪河、乌马河、闫灿河、王贤河6条季节性河流,总长约100公里,年平均径流量7350万立方米。
祁县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9.9℃,年平均日照时数2675小时,年平均降水441.8毫米,无霜期171.2天。
祁县现辖6镇2乡,160个行政村,一个省级开发区,两个县级开发区。
总人口26.7万,其中农业人口21.2万。
祁县古为“川陕通衢”,今是山西省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距省城太原45公里,距武宿飞机场50公里,大西高速铁路、南同蒲铁路横贯全境,大运高速、龙城高速、国道108、208线及省道大运公路、东夏、祁文、祁清公路交织成网,成为人流、物流、信息流的交汇地,具有得天独厚的交通区位优势。
图一祁县行政图
平遥县位于山西省中部,四周与介休、祁县、文水、汾阳、沁源等县市接壤,南同蒲铁路、大运高速、汾屯公路、108国道和东夏线穿境而过。
平遥古城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
历史上,平遥曾是帝尧封地,汉文帝刘恒为代王时,建都在平遥,其子汉景帝出生于平遥,平遥文化孕育了文景之治。
平遥是全省的人口大县,国土面积1260平方公里,辖5镇9乡3个街道办事处,273个行政村,总人口50万,位居全省第四;平遥是全省的农业大县,50万人口中,农业人口就有42万人,耕地76万亩;平遥是全省的文物大县,境内文物数量之多、品位之高、旅游资源之丰富,在全国县级城市中极为罕见,300多处古迹中,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20处,其中国家级19处、省级1处、市级4处,古城墙在国内保存最为完整。
图二平遥县行政图
二、经济发展
1、地区生产总值
2009年底,祁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5亿元,财政收入3.11亿元;平遥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7.14亿元,财政总收入7.376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3亿元。
2010年,祁县累计实施重点项目60项,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1.3亿元,比“十五”末增长65.9%,年均递增8.9%;财政总收入达到3.6亿元,比“十五”末增长44.5%,年均递增7.6%;平遥生产总值完成68.1亿元,比“十五”末翻了一番;财政总收入9.05亿元,是“十五”末的2.9倍,年均增长24%。
2011年,祁县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9.2亿元。
财政总收入突破4亿元大关,增长19.5%;平遥地区生产总值完成82.04亿元,同比增长12.4%;财政总收入11亿元,增长21.59%,增收1.95亿元。
2012全年,祁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4.95亿元,增长10%,财政总收入5.11亿元,增长18.7%;平遥地区生产总值完成92.7亿元,同比增长8.9%;财政总收入12.05亿元,增长9.43%。
表一2009-2012年祁县与平遥县地区生产总值比较
单位:
亿元
2009
2010
2011
2012
祁县
35.5
41.3
49.2
54.95
平遥县
57.14
68.1
82.04
92.7
图三2009-2012年祁县与平遥县地区生产总值比较
由此看来,平遥县的地区生产总值高于祁县,地区生产总值表现出一个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常被公认为衡量地区经济状况的最佳指标。
上述表现说明祁县应加快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建设,发展自己的优势主导产业,努力提高第三产业在经济发展中所占的比重,从而更好的带动祁县经济的发展,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建设。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009年,祁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48亿元;平遥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58亿元。
2010年,祁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9.9亿元,比“十五”末增长141%,年均递增19.8%;平遥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8亿元,是“十五”末的2.05倍。
2011年,祁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5%以上的增速,达到23.3亿元,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平遥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74亿元,增长17.2%
2012年,祁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6.9亿元,增长15.4%;平遥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1亿元,增长16%。
表二2009-2012年祁县与平遥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较
单位:
亿元
2009
2010
2011
2012
祁县
17.48
19.9
23.3
26.9
平遥县
31.58
28.8
33.74
39.1
图四2009-2012年祁县与平遥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一定时间内全社会各种流通渠道与环节直接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用于最终消费的实物商品总额。
这项指标用于反映全社会实物商品的消费情况,即从商品流通环节入手,来观察进入城乡居民生活消费和社会集团公共消费的商品变化情况。
消费作为拉动国民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在地区发展中所占比例很大。
目前,实物商品消费在我区消费中仍占有较大比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最终消费支出的变动趋势比较一致;另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唯一能够按月度来反映消费方面变化的指标,因此可以用来反映各地区消费的走势情况,是居民基本消费能力的重要体现,同时也反映消费品市场的冷热状况,还可以作为观察经济景气状况的重要指标。
从资料显示来看,祁县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落后于平遥县,平遥县依据自己的优势产业,逐步发展地区经济,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居民消费水平也得到了提升是重要的表现,此外,可以看出,与祁县相比较,平遥县经济景气状况良好,消费品市场非常乐观。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2009年,祁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5.98亿元;平遥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4.93亿元。
2010年,祁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8.16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75.6%,年均递增10.3%;平遥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3.4亿元,是“十一五”末的3.32倍。
2011年,祁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15%以上的增速,达到10.1亿元,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平遥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8.92亿元,增长15.6%。
2012年,祁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3.64亿元,增长21%;平遥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6.1亿元,增长12.5%。
表三2009-2012年祁县与平遥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较
单位:
亿元
2009
2010
2011
2012
祁县
5.98
8.16
10.1
13.64
平遥县
14.93
23.4
28.92
36.1
图五2009-2012年祁县与平遥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较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
全部国有企业(在工商局的登记注册类型为“110”的企业)和当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含)的非国有工业企业。
资料显示,平遥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远远高于祁县。
玻璃器皿是祁县的主要产业,尽管近几年来祁县大规模的发展各类产业,通过各种渠道引进各规模的产业,从而带动经济的发展,但与平遥县比较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祁县需加快本地区产业结构的发展,引进或借鉴更多的产业,各产业之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把当地的优势产业努力提高到更高的效益上来,保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要大力推进新型项目建设,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质量有效提升。
努力提升工业新型化水平,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推进新型工业化。
努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
2009年,祁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30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704元;平遥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95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74元。
2010年,祁县农村人均纯收入5808.7元,增长11.8%,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6279元,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561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05元。
2011年,祁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660元,增速在20%以上。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878元,实现15%以上的增速;平遥县农民人均纯收入6710元,增长1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16.5元,增长15.5%。
2012年,祁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129元,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370元,增长13%;平遥县农民人均纯收入7735.6元,增长15.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4.6元,增长13%。
表四2009-2012年祁县与平遥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较
单位:
元
2009
2010
2011
2012
祁县
6302
5808.7
8660
10129
平遥县
4951
5615
6710
7735.6
图六2009-2012年祁县与平遥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较
从资料显示看,2009年到2010年,祁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所下降,但之后直线上升,而平遥县则一直保持上升状态,说明各产业的发展带动了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加快了经济建设的水平,从分析可以看出,“十一五”期间人民收入也有所增加,但横向比较仍有差距,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仍是工作的重点。
在农民增收问题上,政府应该出台更有利的政策,如发挥平原优势,加大招商选资力度,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务工机会,进一步提高平原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旅游及特色农业,确保农民经营性收入的稳定性,全面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表五2009-2012年祁县与平遥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
单位:
元
2009
2010
2011
2012
祁县
14704
16297
18878
21370
平遥县
13974
15605
18016.5
20104.6
图七2009-2012年祁县与平遥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
2009-2012年,祁县与平遥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成总体上升的趋势,祁县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稍高于平遥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逐年提高,说明人民的生活富裕了,居民消费活跃,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
但还需不断的发展经济,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缩小贫富差距,努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5、2012年三次产业结构比重
祁县2012年三次产业构成比例为:
21.8:
29.9:
48.3。
平遥县2012年三次产业构成比例为:
13.8:
43.0:
43.2。
图八祁县三次产业结构比重
从图可以看出,2012年祁县第三产业所占比例较大,要继续发挥自身的优势,巩固基础,创新发展,加快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图九平遥县三次产业结构比重
从资料显示来看,平遥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相当,应大力加强第三产业的发展,创新提高,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带动产业结构的升级。
与祁县相比,第三产业的比重也相对较低,县域应该不断交流,共同提升产业结构,加快产业的发展与建设。
三、总结
县域经济的发展受到各个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其所重点发展的项目和产业结构也有所不同。
促进地方县的发展,领导是关键,政府要加强对各项目标的着实推进,努力提高本地区的产业发展,主导产业的带动作用要加强,此外,要大力推进新型项目建设,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质量有效提升。
努力提升工业新型化水平,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推进新型工业化。
努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
此外,要强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努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将城镇化作为重大发展战略和拉动县域经济增长内在动力,出台推进城镇化具体措施,加快县域城镇化融合式发展,提升城乡管理水平。
除此之外,还需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自身的建设。
精心打造现代特色农业,以农民增收为中心,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经济要发展,离不开本地区的人民。
人民生活的提升是县域经济提升的重要表现。
所以,要着力改善民生民利,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倾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大力加强生态建设,努力建设宜居城镇。
保护和发挥好县域独特的生态优势,加强生态示范区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各县还需加强学习,通过学习提升自身的实力,借鉴各项优势产业,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从而使县域经济得到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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