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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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洪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洪泽县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
一、洪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二、洪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
洪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
洪泽县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
前言
第一条县域概况
洪泽县位于江苏省中部,地处东经118°28′-119°09′,北纬33°02′-33°24′。
东接楚州、宝应、金湖;西与泗洪、泗阳隔洪泽湖相望;南临淮河入江水道,与盱眙毗邻;北濒苏北灌溉总渠,与清浦接壤。
地处淮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西高东低。
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
河流纵横,沟渠密布,主要河流有淮河、淮河入江水道、苏北灌溉总渠、三河、草泽河、浔河、张福河等。
境内的洪泽湖是世界最大的“悬湖”。
全县土地总面积1291.69平方公里,人口39万,辖11个乡镇。
2005年全县GDP达40.80亿元,比上年增长20.9%。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93亿元,增长7.40%;第二产业增加值15.89亿元,增长37.80%;第三产业增加值13.98亿元,增长16.20%。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1413元,比上年增长21.80%。
第二条规划目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障中心城区和经济开发区用地需求,解决耕地保护、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之间的矛盾,为洪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按照《淮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编制《洪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三条规划任务
确定县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用地需求,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耕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确定城镇村建设用地和土地整治规模及范围,以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
第四条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6)《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政策文件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3、相关规划
(1)《淮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洪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3)《洪泽县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年)》;
(4)《洪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5)洪泽县其他相关部门和行业规划。
4、技术标准
(1)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3)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4)《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第五条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
2005年;
规划近期目标年:
2010年;
规划远期目标年:
2020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洪泽县行政辖区内1291.69平方公里的全部土地。
包括洪泽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岔河镇、黄集镇、三河镇、共和镇、蒋坝镇、西顺河镇、老子山镇、东双沟镇、万集镇、仁和镇和高良涧镇共计11个镇。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土地利用状况
第七条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农用地5732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38%(其中:
耕地37538.7公顷,园地2625.1公顷;林地1961.7公顷;其他农用地15200.8公顷);建设用地1079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36%(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8553.5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018.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225.6公顷);其他土地6104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26%(其中:
水域60539.2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506.3公顷)。
第八条土地利用特点
——耕地比重小,分布集中
全县耕地面积为3753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06%,人均耕地面积0.1公顷。
除了老子山镇、西顺河镇蒋坝镇分布较少外,全县耕地在其他各镇均有分布。
——水域面积大,土地利用率较低
洪泽县水域面积6053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87%。
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46.87%,土地利用率较低。
——土地生态环境较优
洪泽县作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县生态功能良好,生态功能效益显著发挥。
洪泽县牢固树立“生态立县”理念,已初步形成以生态农业为基础、生态工业为主导、生态城镇为载体、城乡生态一体化的湖滨旅游型生态示范区雏形。
第九条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人地矛盾日趋尖锐
随着人口的增长、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和基础设施用地的发展,人多地少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农村居民点分散,用地不尽合理
洪泽县农村居民点多而分散。
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313平方米,超过《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规定140平方米的上限标准,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较低。
——土地利用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全县其他土地中以不可开发的水域为主,而自然保留地中以其他未利用土地为主,开发和增加耕地难度加大。
第二节面临的形势
规划期内洪泽县经济社会必将快速发展,资源环境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管理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第一十条机遇
——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提升苏南发展水平,促进苏中快速崛起,发挥苏北后发优势”的总体战略构想,加大了对苏北的扶持力度,在产业转移、项目布点、资金投向等方面对苏北地区予以倾斜,这将为洪泽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提供了契机。
——苏南、上海、浙江、广东的资本也正在加速北上西进,这为洪泽县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招商引资、加快工业化和发展第三产业的外部条件。
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大量产业和资金的转移,为洪泽县优化产业结构和吸引资金、技术取得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随着南京都市圈及京沪铁路城镇带的发展战略与发展思路得到具体落实,经济增长方式将加快从粗放经济增长向集约经济、循环经济发展转变,资源利用将从完全服务于经济建设向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保障长期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多重目标转变,洪泽县经济社会要求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将发生更加显著的变化。
——洪泽县公路交通发达,宁连一级公路和宁淮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宁淮铁路即将建成;洪泽的水上运输更是得天独厚,洪泽湖是连接淮河、京杭大运河和长江的水上交通枢纽。
境内现有各类水运码头21座,最大停靠吨位为700吨,装卸能力已超过万吨。
年吞吐量200万吨的洪泽港正在规划建设之中。
良好的水陆交通条件和区位优势将成为洪泽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一十一条面临的挑战
——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在国家保障经济增长、保护耕地红线的政策背景下,经济高速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必将引起土地利用结构发生变化。
随着洪泽县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入加速阶段,2010年和2020年洪泽县城镇化水平将分别达到43.5%和48.0%,城镇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将大幅增加。
同时,在资源环境容量约束下,必须保障必要的耕地和生态用地,因此建设用地供给和需求的矛盾将日益突出。
——区域土地利用亟待统筹。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镇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力度不够。
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城镇化了的农村人口在农村仍然拥有宅基地,导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下降速度偏慢。
同时,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复浪费现象。
——生态环境保护难度进一步加大。
经济的发展伴随着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的增加,不可避免的要以牺牲一定数量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等具有较高生态价值的农用地或其他土地为代价。
基础性生态用地的损失对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和水环境都将造成一定程度的干扰和破坏。
在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保障经济快速发展,成为洪泽县未来发展面临的难题。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一节社会经济目标
第一十二条经济发展目标
到201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8亿元,年均增长20.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1200元,年均增长2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5亿元。
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由2005年的27.2:
38.2:
34.6逐步调整为2010年的17.3:
45.5:
37.2,二、三产业比重达82.7%;实现财政收入20.2亿元,年均增长42.2%。
到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0亿元,年均增长14.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1600元,年均增长14.6%;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80亿元,年均增长21.2%;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9.5%,比2010年提高6.8个百分点;财政收入82亿元,年均增长32.3%。
第一十三条社会发展目标
到201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3.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基本社会保险覆盖面达到94.3%,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100%,恩格尔系数为39.8%,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为100%。
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00元,年均增长15.1%;农民人均纯收入7760元,年均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1亿元,年均增长16.6%。
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8.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基本社会保险覆盖面达到98.3%,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100%,恩格尔系数为37.0%,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为100%。
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00元,年均增长10.2%;农民人均纯收入13800元,年均增长1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亿元,年均增长14.8%
第二节主要规划目标
第一十四条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优先将优质耕地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使其得到有效保护。
通过严控耕地减少、加大耕地补充力度等举措,确保耕地、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任务,质量有提高、布局更合理。
第一十五条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合理确定城乡用地布局和发展规模,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集镇、中心村迁移,促进城镇紧凑发展、工业集中发展、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
同时,土地利用布局应以原有的优势产业为基础,充分发挥地域、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知识经济、特色经济,科学安排城镇村、工业、基础设施用地。
第一十六条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农用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不断推进,产出效益显著提高。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建设用地效益明显提高。
第一十七条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建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使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减少土地污染,防止土地退化,使洪泽县各项生态环境指标处于江苏领先水平。
第三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第一十八条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为37538.7公顷,规划到201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37968.0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38826.7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005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3115.4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3743.0公顷。
——园地面积:
2005年全县园地面积为2625.1公顷,2010年全县园地面积为2609.8公顷,2020年全县园地面积为2630.1公顷。
——林地面积:
2005年全县林地面积为1961.7公顷,2010年全县林地面积为2058.1公顷,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为3190.8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
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0797.1公顷,201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1209.2公顷;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1891.5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005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8553.5公顷,规划到201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659.5公顷以内,在现有基础上净增加106.0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903.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比2005年净增加349.5公顷。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005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541.5公顷,规划到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719.6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000.4公顷。
——交通水利用地规模:
2005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为2018.0公顷,规划到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为2324.0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为2762.5公顷。
第一十九条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规划到2010年,洪泽县新增建设用地量为528.4公顷;到2020年,洪泽县新增建设用地量为1518.6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848.5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建设用地670.1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面积:
规划到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435.8公顷;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1334.3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
规划到2010年洪泽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303.6公顷以内;到2020年洪泽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912.4公顷以内。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
规划到2010年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量不低于732.9公顷,2020年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量不低于2200.4公顷,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第二十条效率指标
规划到201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5平方米以内;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二十一条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农用地面积为5732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38%;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5658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80%,净减743.9公顷。
——耕地
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为3753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06%;规划至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为3882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06%。
规划期内耕地净增1288.0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912.4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200.4公顷(1288.0公顷为耕地异地占补调剂指标,912.4公顷为建设占用耕地补充义务量指标),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
——园地
2005年全县园地面积为262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3%;规划至2020年全县园地面积为263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4%。
规划期内园地面积净增5.0公顷,其中农业结构调整减少15.3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增加20.3公顷。
——林地
2005年全县林地面积为196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2%;规划至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为319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7%。
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净增1229.1公顷,其中农业结构调整增加1229.1公顷。
第二十二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079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6%;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1189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1%,净增1094.4公顷。
——城镇工矿用地
2005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541.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9%;规划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000.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5%。
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净增458.9公顷,其中土地复垦减少344.8公顷,转变为交通水利用地44.4公顷,转变为其他建设用地0.4公顷;新增占用耕地666.1公顷、其他农用地182.4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
2005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7012.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43%;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6902.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34%。
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净减109.4公顷,其中土地整理减少79.4公顷,转变为交通水利用地30.0公顷。
——交通水利用地
2005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018.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7%;规划至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2762.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14%。
规划期内交通水利用地净增744.5公顷,其中占用农村居民点30.0公顷,占用其他独立建设用地44.4公顷,新增占用耕地246.3公顷、其他农用地239.5公顷、其他土地184.3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
2005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25.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7%;规划至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26.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7%。
规划期内其他建设用地净增0.4公顷,全部是占用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第二十三条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61105.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7.31%;规划至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59786.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6.29%。
规划期内其他土地净减1319.4公顷。
——水域
2005年全县水域面积60539.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6.87%;规划至2020年水域面积为60200.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6.61%。
规划期内水域面积净减339.0公顷,其中为土地开发减少160.8公顷,建设占用178.2公顷。
——自然保留地
2005年全县自然保留地面积506.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39%;规划至202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494.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38%。
规划期内自然保留地面积净减11.50公顷,其中土地开发减少5.4公顷,建设占用6.1公顷。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二十四条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布局
保护耕地、园地、林地、水域、滩涂和苇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加大洪泽湖东部湿地自然保护区、洪泽湖、白马湖水源地的保护力度,保持老子山、龟山等山体自然原貌,维系三河水系及滨水地带的自然形态,保留水系、蓄水、泄洪等通道,保护湿地生态系统。
构筑洪泽县土地生态环境基础,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格局。
洪泽县生态旅游用地主要布局在“两湖两山一大堤”,洪泽湖、白马湖、老子山、龟山、洪泽湖大堤构筑洪泽县生态旅游基础,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土地生态旅游空间格局。
第二十五条耕地及基本农田布局
耕地和基本农田在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除了洪泽湖大堤周围的老子山、蒋坝镇、西顺河镇及县政府所在地高良涧镇面积较少外,洪泽湖大堤以东分布均衡。
全县基本农田主要布局在岔河镇、共和镇、东双沟镇和仁和镇。
将大面积、集中成片、高质量等级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土地复垦整理开发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县城、工业园区、重点镇等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地区的扩展边界内不划定基本农田。
第二十六条其他各类农用地布局
重点发展优质桑园和果园,建立有机农产品基地,促进品种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提高。
改造低产园地,建设优质园地。
园地主要分布在万集镇、黄集镇、三河镇和共和镇。
坚持以生态建设为重点,确保现有森林质量得到显著提高,林地面积在规划期内净增加1229.1公顷。
实施以绿色长廊为重点的平原林业工程建设,努力提高主干道路、河流两侧绿化水平。
完善农田防护林网工程建设,提高林网质量,使农田防护林网成为农业稳产高产的生态屏障。
第二十七条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用地
规划形成以高良涧镇为中心,以岔河镇为重点中心镇,蒋坝镇、黄集镇、东双沟镇和老子山镇四个中心镇为基础的城镇等级结构体系。
强化淮安市域城镇发展轴,人口、产业向沿线的洪泽县城、岔河镇、黄集、东双沟集聚。
2、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期重点开展中心村规划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调整,将零星、分散的居民点和乡村企业向区位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村集中。
农村居民点布局将更为紧凑、集中,主要是向交通沿线和人口较密集的区域集聚。
第二十八条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1、交通运输用地
以高等级公路为依托,加强县域铁路、水路交通设施建设,实现交通运输的综合网络化。
(1)公路
规划期内加快完成328省道、宁淮东线、洪三公路、阜洪线、县城外环路、环洪泽湖大道、五里牌互通接线、仁和接线、西顺河接线建设项目。
(2)铁路
规划期内新建宁淮铁路。
(3)航道、港口
重点建设洪泽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
内河航道着重提高洪泽湖南线、苏北灌溉总渠、复线航道、浔运西线、砚临河的通航能力,并加快淮河入海航道整治工程(含高良涧复线船闸)、张福河航道改造和城区西北部苏北灌溉总渠东岸布置集中码头区建设,实施高良涧2号船闸扩容工程。
2、水利设施用地
开展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安全建设和移民迁建工程,建立完善的洪泽湖、县域防洪排涝系统,全面提高城镇防洪能力;重点加强洪泽湖大堤除险加固工程,提升中小农田水利灌溉能力,加强中小河流和洼地治理,建立完善的农村饮水安全系统,完善县域水利设施;加强洪泽湖周边、白马湖区域治理,合理确定防洪标准,加强防洪排涝系统和设施建设,确保城乡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3、能源用地
提供稳定、安全、高效、清洁的能源供应为目标,以电力建设为中心,完善县域电网体系。
严格项目用地管理,重点保障输变电工程和电力电网建设用地;根据城镇发展需要,改造现行通信线路、设施;利用新型太阳能,开发太阳能产品;积极开发利用洪泽湖风力资源,开发实施风力发电项目;配合西气东输工程,推广天然气,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
4、其他独立选址
规划期内新建垃圾处理场以及污水处理厂,安排变电站、供电电网等建设所需用地,充分利用已有的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要建设洪泽县水厂、洪泽污水处理厂、洪泽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程、固废处理和洪泽开发区加油站等独立选址项目。
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
第二十九条落实耕地保护目标
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将耕地保护任务主要落实在岔河镇、共和镇、东双沟镇、仁和镇等(乡)镇,并尽可能避开镇村规划控制范围,使规划耕地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确保到2020年完成38826.7公顷的耕地保护任务。
第三十条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布局新增建设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尽量占用劣质耕地。
2006-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912.4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303.6公顷以内。
第三十一条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按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的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2006-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为2200.4公顷;其中,2006-201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为732.9公顷。
第三十二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
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加大污染及灾毁耕地防治力度,强化耕地污染和灾毁情况监控,合理施用肥料和农药,减少人为污染及自然灾害损毁耕地,对污染、灾毁耕地及时治理和复垦。
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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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泽县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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