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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new
广德经济开发区建设路下穿宣杭线(K67+568)新建立交桥工程
监理细则
2008年6月18日至2009年月日
内容提要:
工程特点及其技术质量标准
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和手段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编写日期:
广德经济开发区建设路下穿宣杭线立交桥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特点及其技术、质量标准;
1.1.工程概况:
宣杭线(下K67+568)新建下穿铁路箱形立交桥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建设路北侧,既有宣杭铁路为双线,位于直线段,线间距4m,均为无缝线路。
立交桥采用(8+12.5+12.5+8)m分离式钢筋混凝土箱形框架结构,轴向长度为13m,边孔两端各带一段长3m的耳墙。
道路中心线(即箱桥中心线)与宣杭铁路上下行线正交。
立交桥出入口采用C20混凝土挡墙防护路基挡墙顶宽0.6m。
箱顶设TQF-1型防水层,箱涵两侧、耳墙和挡墙外侧涂溶剂型再生橡胶沥青防水涂料二层;箱顶采用C40玻璃纤维混凝土抹成人字形排水坡,箱顶两侧设电缆槽及人行道栏杆。
1.2工程特点:
1本工程在营业线施工,为减少对铁路运营的影响,采用顶入法施工。
2本工程地质条件较好,箱桥底部土壤持力层为黄色粘土,σ0=230kPa.,对顶入法施工有利。
3既有线上、下行线间距只有4m,为满足架设D24型施工便梁的需要,需将下行线向外拨移0.9m。
4桥位处线路为无缝线路,上线路施工前需作线路应力放散;
5立交桥顶进施工将影响铁路两侧电力、通信、信号的光、电缆,需要进行临时迁移过渡,桥位处还有一架区间信号机需要移位15米。
1.3技术、质量标准
本工程采用下列技术、质量标准:
⑴道路等级:
开发区主干路,计算行车速度50km/h.
⑵设计荷载列车荷载:
中-活载汽车荷载:
城-A级
⑶桥下净高:
机动车道>5m,非机动车道≥3.5m
⑷桥下道路横断面;3m(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2.3m(侧分隔带)+11m(机动车道)+3.3m(中央分隔带)+11m(机动车道)+2.3m(侧分隔带)+5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路幅总宽45.9m
⑸地震动峰加速度值:
0.05g.
⑹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
⑺铁路桥梁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
2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本工程监理工作范围为: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以及施工协调等。
其中以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确保营运铁路的行车安全为重点。
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重点
3 监理工作流程;
3.1质量控制的程序
(1)工序质量控制程序图;(见附件3.1—1)
(2)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控制程序;(见附件3.1—2)
(3)设计变更控制程序图;(见附件3.1—3)
(4)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图;(见附件3.1—4)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图;(见附件3.1—5)
(6)竣工验收程序图;(见附件3.1—6)
3.2进度控制的程序(见附件3.2)
(1)工程延期程序:
(见附件3.2—1)
3.3投资控制的程序(见附件3.3)
(1)工程款支付基本程序:
(见附件3.3—1)
(2)竣工结算程序:
(见附件3.3—2)
3.4安全控制的程序(见附件3.4)
施工阶段现场安全监理程序(见附件3.4—1)。
3.5合同管理的程序:
(1)工程暂停及复工程序(见附件3.5—1)
(2)设计变更程序(见附件3.1—3)
(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程序(见附件3.5—2)
(4)工程延期程序(见附件3.5—3)
4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4.1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1.1监理部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点
(1)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相关图集和技术标准、规范;
(2)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
(3)对本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按《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划分、列表(见附件A),熟悉相关验收标准及验收记录表。
4.1.2施工准备阶段控制要点
(1)开工前准备工作控制要点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内容包括:
①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环保及水保控制目标是否能满足合同要求;
②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是否满足保证营运线铁路行车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性标准、环保及水保要求;
③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及应急预案是否完备;
④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营运线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⑤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健全;核查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核查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核查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上岗证。
⑥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与人员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
⑦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及文明施工的需要;
(2)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控制要点
①审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的资料;
②审查新材料、新产品的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③督促承包单位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项目监理机构按验标规定进行见证检验或平行检验;
④审核混凝土、砂浆配合比。
(3)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证措施进行检查要点
①核查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②检查测量放线的依据是否原始、正确、有效,测量放线的精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③复核测量放线的主要内容有:
原始桩位与定位条件;
主轴线与其控制桩(引桩);
原始水准点、引测标高点;
测量记录的正确、完整;
计算依据和方法。
④检查控制桩、平面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等测量成果的保护措施。
(4)“开工/复工报审表”审批要点:
①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②施工范围内建筑物、各种电缆拆除或迁移满足施工需要;
③工程复测或施工放样工作已完成;
④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施工设备、机具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⑤进场道路和水、电、通讯已满足开工要求。
⑥涉及营业线的,检查承包单位与铁路运营单位签订的营业线安全施工协议。
4.1.3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要点
(1)是否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是否按规定办理必要的设计变更手续;
(2)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核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与施工同步复核测量放线,保证箱桥主体预制位址准确;顶进时根据测量结果督促施工单位调整顶进方向,保证箱桥准确就位。
4.1.4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要点
(1)承包单位统计,经监理工程师验收质量合格的工程量,填报季(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同时提交工程数量计算明细表,批准的变更设计及施工图,增减工程数量表、工程检查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试验检测报告等附件。
(2)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图工程数量审核承包单位已完成工程数量,并会同承包单位进行现场核实。
(3)监理工程师对验收手续齐全,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并符合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予以签认。
(4)承包单位依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已完工程数量,分别按合同内和合同外编制验工计价表报项目监理机构。
(5)工程量签证单一事一签,内容详细,实事求是。
(6)监理工程师对验工计价表进行审核,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
4.1.5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要点
(1)进度控制的程序:
①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及附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月度施工进度计划,确定若干工期节点以便核查;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③当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时,要求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2)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施工图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
①发现实际进度滞后时,采用口头方式、例会纪要方式或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方式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②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3)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及其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合理预防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相关的费用索赔。
4.1.6施工阶段的安全控制要点
(1)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2)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质。
(3)督促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5)督促和协助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签定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6)检查施工设施、施工机械的验收手续。
(7)电器设备的防护性接地或接零以及其他防触电设施;
(8)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经常巡查或旁站监理:
4.2监理工作控制目标
㈠工作坑、
(1)施工单位应首先组织人工将施工范围内地下埋设的电、光缆等全部找出,请有关产权单位加以确认,并采取了有效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动用机械挖土
(2)开挖前对桥梁中轴线和施工定位测量及高程测量进行复核、确认。
(3)工作坑边坡靠铁路一侧坡顶与最外侧线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2m,边坡的坡度不得陡于1∶1,并应有防止塌方的准备措施。
(4)工作坑开挖不得扰动基底土,如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
(5)工作坑的排水系统应完善,要求将地下水降至基坑地面以下0.5~1.0m。
工作坑开挖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坑底高程
±30
每座桥
5
水准仪测量
轴线位移
50
每座桥
2
经纬仪测量
工作坑尺寸
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每座桥
4
用尺量
边坡坡度
不得小于设计要求和安全要求
每座桥
4
用尺量
㈡滑床板和润滑隔离层
(1)滑床板顶面要求平整光滑,平整度应在3mm以内;
(2)滑床板应根据土质的情况设置1‰~5‰的仰坡。
(3)在施工箱涵底板时,应有有效措施保证润滑隔离层不被损坏。
(4)滑床板允许误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平面尺寸
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每座
4
用尺量
平整度
±3
每座
6
用3m直尺测量
厚度
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每座
4
用尺量
顶面高程
+5,0
每座
6
用水准仪测量
中心线
30
每座
2
用经纬仪测量
㈢后靠
后靠背应满足强度和稳定性的要求,并应按最大顶力进行后背设计,按一次性使用验算各种受力状态下的稳定性。
㈣钢筋
(1)钢筋进场时,必须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工艺性能(冷弯)实验,其质量必须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t为一批,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数量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每批质量证明书和进行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2)钢筋的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受拉热轧光圆钢筋的末端应作1800弯钩,其弯曲直径靠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的直线段。
②受拉热轧光圆和带肋钢筋的末端,当设计要求采用直角形弯钩时,直钩的弯曲直径d。
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的直线段。
③弯起钢筋应弯成平滑的曲线,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光圆钢筋)或12倍(带肋钢筋)。
④用光圆钢筋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作不小于900的弯钩,有抗震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作1350或1800的弯钩;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受力钢筋直径,且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弯钩端直线段的长度,一般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震等特殊要求的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按钢筋编号抽检10﹪,监理平行检验量为施工单位量的10﹪
检验方法:
尺量
⑤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全部
检验方法:
观察
(6)安装的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全部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
(7)钢筋加工及安装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受力钢筋全长
±10
每孔底、顶板、墙
4
用尺量
弯起钢筋位置
±20
每孔底、顶板、墙
4
用尺量
箍筋内边距离
±3
每孔底、顶板、墙
5
用尺量
主筋横向位置
±7.5
每孔底、顶板、墙
4
用尺量
箍筋位置
±15
每孔底、顶板、墙
5
用尺量
箍筋不垂直度
15
每孔底、顶板、墙
5
用吊线和尺量
钢筋保护层
±5
每孔底、顶板、墙
6
用尺量
其他钢筋位置
±10
每孔底、顶板、墙
4
用尺量
㈤模板及支架:
(1)、模板及支(拱)架的材料及结构必须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
(2)模板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接缝严密,不得漏浆。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
浇筑混凝土前,模型内积水和杂物应清理干净。
检验数量:
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
(3)模板安装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表面平整度
5
每节每孔
或每墙
4
用2m直尺检验
垂直度
0.1﹪H且≤6
2
用垂线检验
模内尺寸
+3,-8
3
用尺量长、宽、高
各计一点
轴线位置
5
2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
各计一点
高程
±5
每孔
4
用水准仪测量
侧向弯度
l/1500
每孔
2
拉线尺量
模板内侧宽度
+10,-5
每孔
4
尺量
相邻两板高低差
2
尺量
(4)拆除承重模板及支架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规定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拆除承重模板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序号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m)
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
标准值的百分率(﹪)
1
板、拱
<2
≥50
2~8
≥75
>8
≥100
2
梁
≤8
≥75
>8
≥100
3
悬臂梁
(板)
≤2
≥75
>2
≥100
㈥混凝土原材料
(1)水泥进场时必须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袋装质量、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日期逾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逾1个月时,必须再次进行强度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当使用具有潜在碱活性骨料时应要求厂方提供水泥中碱的含量值,并选用碱含量符合要求的水泥。
检验数量:
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批,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强度、凝结时间。
安定性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2)拌制混凝土的细骨料,应按批进行检验,其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且含泥量不得大于3%。
检验数量:
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细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见证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观察和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3)拌制混凝土的粗骨料,应按批进行检验,其颗粒级配、压碎值指标、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附录C的规定。
检验数量:
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观察和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4)混凝土外加剂进场时必须按批对减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现行国家标准和其他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检验数量:
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t为一批,当不足50t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5)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同水源检查不少于一次,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水质分析,监理单位检查水质分析报告。
㈦混凝土配合比
当具有潜在碱活性骨料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应符合铁道部《铁路混凝土工程预防碱-骨料反应技术条件》(TB/T30504)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对每一混凝土配合比进行一次计算,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计算,监理单位检查计算单。
㈧混凝土施工:
(1)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弹性模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对桥梁的墩台和索塔尚应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结构实体强度。
混凝土抗压强度和弹性模量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其试件的取样与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抗压强度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与留置: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
②弹性模量试件的取样与留置应按设计要求和实际需要确定。
③抗压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养护方式和留置数量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程》(TBl0426)的规定。
每墩台、索塔应按不同强度等级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分别检测结构实体强度不少于1次。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监理单位对标准条件养护试件检查试验报告;对同条件养护试件按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lO%进行平行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和弹性模量试验。
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和弹性模量试验报告并进行平行检验。
(2)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
(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②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
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
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等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③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合用水相同。
④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⑤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⑥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⑦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4)混凝土框架桥桥体预制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查方法
范围
点数
混凝土抗压强度
符合设计要求
看试压报告
宽度
±50
每节
5
尺量检查,端部、L/4
处和中间各计一点
高度
±50
每节
5
尺量检查,端部、L/4处和中间各计一点
轴向长度
±50
每节
4
尺量检查,两侧上、下各计一点
顶、底板厚度
﹢20,﹣5
每节
8
尺量检查,端部、顶、底版各计2点
中、边墙厚度
﹢20,﹣5
每节每孔
2
尺量检查,端部各计一点
侧向弯曲
L/1000
每节每孔
2
全长拉线,量最大矢高,左右各1点
墙面垂直度
≤0.15H且≤10
每节每孔
用垂线测量,前后
各计1点
麻面
每侧≤1﹪表面积
每节
用尺量麻面总面积
墙面平整度
5
每节每孔
用2m直尺或小线量取
最大值,前后各计一点
桥面平整度
5
每50m2
用2m直尺量取最大值
注:
表中H为构筑物高度(mm),L为构筑物长度(mm)
㈨顶进施工
(1)项进设施和线路加固必须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工艺设计资料和观察。
(2)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顶进。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
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试验报告.
(3)桥体顶进就位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中线:
一段顶进
两端顶进
200
100
仪器测量
不少于2处
2
高程
1﹪顶程并偏高≤150
偏低≤200
仪器测量
不少于4处
4.3监理监控手段
序号
控制手段
实施办法
1
审核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质量证明文件等
2
监督
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和安保体系建立、健全,并能正常运作,发挥职能
3
抽查
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工序施工质量,随时掌握施工质量情况,
4
巡视
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发现违章操作或不按图纸或规范施工,立即给予制止和纠正
5
试验
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或材料的质量评价,必须通过实验取的数据后进行。
不允许采用经验、目测或感觉评价质量
6
旁站
监理用全部时间在施工现场对施工活动进行跟踪监理。
发现问题可即时指令承包商予以纠正。
以减少质量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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