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测评实施办法试行.docx
- 文档编号:10117067
- 上传时间:2023-05-23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3.47KB
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测评实施办法试行.docx
《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测评实施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测评实施办法试行.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三峡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专业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精神,在《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制定的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2014年及以后取得三峡大学学籍并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是硕士研究生各项奖励和评先的重要依据。
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学业奖学金评选后方可发放奖学金。
超过学制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第二章评定内容
各类考核项目权重表
考核项目
思想品德S1
学习成绩S2
科研成果S3
社会实践S4
权重
25
30
30
15
第四条 思想政治表现(权重25%)
测评内容包括导师评分5分、辅导员评分10分、自评分5分和班级评分5分和加分项组成,具体如下:
满分
考核内容
导师评分
5
尊师重道、是否能按时完成导师布置的学习任务等。
辅导员评分
10
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否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活动。
自我评价
5
政治立场、治学态度、道德修养、遵纪守法、集体观念等。
班级评分
5
发挥带头作用,传播正能量,集体荣誉、团结同学等。
第五条学习成绩(权重30%)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一)第一学年学习成绩计算方法:
学习成绩=政治*30%+外国语*30%+面试成绩*4/7
注:
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
(二)第二学年根据上一学年完成课程的考试(考核)成绩评分加上导师评价计算总和。
1.导师对学生学习态度、科研进展、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10分制进行打分评价,满分为10分。
2.课程成绩占权重20%,其中学位课完成学分数应大于课程总学分的二分之一,否则本项计分无效。
计算公式如下
∑每门课程成绩×学分数
ⅹ=×权重20%
∑学分数
(三)第三学年根据上学年测评成绩(10%)+开题报告成绩(10%)+导师评价(10%)组成。
导师对学生学习态度、科研完成情况、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10分制进行打分评价,满分为10分。
论文中期检查不合格者,本项按零分计。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第一学年:
按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即
学习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二)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
1.导师对学生规培情况、转科进展等进行综合评价,按10分制进行打分评价,满分为10分
2.由研究生所在规培基地提供学年转科总成绩(占70%)和考试课成绩均分(占30%)(权重为20%)。
第六条科研成果(权重30%)
本项由科研成果计分15%与导师评分15%组成。
(一)导师对学生的科研能力、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分别优(14-15分)、良(12-13分)、中(10-13分)、差(10分以下)四个等级进行评价。
(二)科研成果权重15%,实行满分15分封顶制(折算后),具体计算得分如下:
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只计算独撰),出版专著、科研成果获奖、发明专利等都可计分。
科研成果期限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各项科研成果的认定以已发表为准。
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视为研究生独撰;编著或专著应为著作封面的作者,致谢栏中提及者或著作章节中未明确表明者,均不加分。
所有发表的科研成果均须提供纸质期刊,录用通知不能作为参评依据。
被三个国际公认的检索系统全文检索者,还需提供相关网页的打印纸质版。
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计分,不累计。
1、在外文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计9分;在CSCD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计6分;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计4分;在一般公开出版的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每篇计2分;在《三大研究生》等内部刊物及其它增刊杂志上发表论文的,每篇计1分。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级科研成果奖励的,每项成果分别加15、10、5分。
3、获得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者,每项成果分别加10、2分。
4、被SCI收录的论文每篇次计10分;
5、出版专著、参编教材分别按0.2分/千字、0.1分/千字加分,但最多计至5万字。
6、结题科研项目加分。
研究生参与完成的在学校科技处登记备案的科研项目可加分,排名以三峡大学科技信息系统中经科技处校审的项目结题信息为准。
国家级课题、省级课题、厅局(校)级课题、横向项目分别加20、14、8、2分。
7、在校级以上报刊发表非学术性文章的,每篇加1.0分;在校报等校级刊物上发表非学术性文章,每篇加0.5分。
8、除论文外的成果分解计算方法见下表:
课题总人数N
2
3
4
按贡献排序S
1
2
1
2
3
1
2
3
4
所占比例a
2/3
1/3
3/6
2/6
1/6
5/10
3/10
1/10
1/10
课题总人数N
5
6
按贡献排序S
1
2
3
4
5
1
2
3
4
5
6
所占比例a
5/15
4/15
3/15
2/15
1/15
6/21
5/21
4/21
3/21
2/21
1/21
课题总人数N
7
按贡献排序S
1
2
3
4
5
6
7
所占比例a
7/28
6/28
5/28
4/28
3/28
1/28
1/28
课题总人数N
8
按贡献排序S
1
2
3
4
5
6
7
8
所占比例a
8/36
7/36
6/36
5/36
4/36
3/36
2/36
1/36
说明:
总人数N超过8人的,科技指标分划分比例a可按公式a=2(N-S+1)/N(N+1)计算。
第七条社会实践(权重15%,折算后满分按15分计算)
(一)参加由学院当年组织的学术活动达到总次数的60%以上者,计9分;未达到者记3分,次数为零者记0分。
(二)专业学术研讨会、征文、竞赛等活动(科研学术方面)获奖加分。
国家级奖加6分,省级奖加4分,市级(含校级)一等、二等、三等奖(优秀奖等同三等奖)分别加3.0、2.0、1.0分。
获得研究生院举办有关科研学术活动一、二、三奖分别加2.0、1.0、0.5分。
(三)参加文体活动获奖加分。
1、荣获校级以上个人、集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0、4.0、2.0分。
2、荣获校级个人、集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0、2.0、1.0分。
3、荣获学校组织的全体研究生文体活动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0、0.5分。
4、参与校级以上、校级、处级比赛比赛但未获奖的加0.15分。
5、获得院级赛事活动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0.5分、0.25分,参与比赛而未获奖的加0.15分。
6、参加校级以上、校级、处级、院级非赛事活动(研究生院对参与活动人数有考核)加0.15分。
7、参与院级及班级活动(研究生院对参与活动人数不考核)加0.01分。
8、参加同一活动的各项加分不累加,只计最高分。
注:
以上文体活动各项加分不超过1.5分,如获奖单项加分超过1.5分,只计该获奖单项的分数,其余活动不再累加。
第八条加(扣)分规定
(一)研究生担任社会工作一年及以上,工作积极,考核合格者可加分,担任多项工作的可累加,最多2项。
学生干部加分一般不超过以下标准。
担任校研究生会正副主席、学院研究生分会正主席计3分;专业负责人计2~3分(≥15人计3分,15人以下计2分);校研究生会各部门正副部长、学院研究生分会副主席计2.5分;校研究生会其他干部、学院研究生分会正副部长、党总支委员计2分,各支部委员和心理委员计1.5分。
其他担任社会工作有显著实绩者,可由本人或他人提出申请加分,由测评小组审定。
(二)优秀称号
获得校级、处级、院级优秀个人,分别加2.0分、1.0分、0.5分。
获得校级、院级优秀集体分别加0.5分和0.25分。
获校级“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加5分;获校级“十大卓越青年”称号加3分。
(三)获国家执业资格加分
入学前获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临床医学检验师等资格的同学,研一综合素质测评加2分,研二研三综合测评所获同一资质不再重复加分;研究生期间获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临床检验师等国家执业资格的,当年测评加2分,以后同一资质不再重复加分。
注:
只计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执业资格。
(四)鼓励研究生进行各类学习交流,代表学院在处级以上论坛公开作报告2分/次(如:
博睿讲坛等),院内学术报告1分/次。
(五)鼓励研究生参加“三助一辅”活动,即助研、助教、助管及本科辅导员。
根据《三峡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助研岗位必须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导师发放助研津贴并报学院备案后认定;助教、助管及辅导员岗位,必须申报后经研究生院通过备案,并签署聘用协议方可认定。
当年参加“三助一辅”岗位达半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每学期可加0.5分,每学年加1分。
(四)其它加分规定
1、宿舍卫生评比,获“文明宿舍”者,每人每次加0.5分。
2、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义务献血者,每人每次加0.5分,一年不超过2次。
3、在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附相关证明材料),由评审小组酌情加0.5~1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者应予扣分
1、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5分,受警告处分者(含通报批评)扣3分;
2、违反《三峡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及禁用物品教育与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一条规定,被公寓管理人员、处级及以上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通报学院处理的违纪人员,参照三峡大研[2005]18号文件扣1分;
3、凡未经批准不按时注册者每人每次扣2分;
4、每学期宿舍卫生评比,评为最差宿舍者,每人每次扣1分;
5、重大集体活动无故缺勤者,每人每次扣0.5分。
第十条凡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1、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2、考试有作弊行为者。
3、未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任务者(含素质教育卡中所规定的相关要求)。
4、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单科成绩不合格者。
5、凡累计2次未请假无故不参加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者。
6、在评奖学年有违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者。
7、恶意拖欠学费者。
8、参评材料弄虚作假者。
9、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受各类行政处分者。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实施方法
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各年级硕士研究生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思想动员,让各位研究生了解评定办法与算分细则;
(二)组织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医学院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任组长,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及研究生辅导员任副组长,及若干名学生代表组成。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由规培基地组织进行,各规培基地测评小组根据三峡大学研究生院和医学院的指导性文件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测评小组由各规培基地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任组长,科教科办公室主任及负责老师任副组长,及若干名学生代表组成。
(三)各年级组织个人自评和小组互评,经年级测评小组讨论核定后,将评定结果在班级内公示;各规培基地组织个人自评和小组互评,经规培基地测评小组讨论核定后,将评定结果公示。
(四)班级公示后,将评定结果交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委员会审核;
(五)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委员会审核无异后,将评定结果上网公示,最后报学校研究生院。
本方法中关于奖学金测评的未尽事宜,将由测评小组共同讨论审定;
第十二条按以下各组分配学业奖学金档次名额: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第一学年全体学术学位研究生,不分专业。
2、第二学年分基础医学、药理学、临床医学三组。
3、第三学年按开题报告评审组分组或开题报告成绩的统计数据分组。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第一学年全体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分专业。
2、第二学年、第三学年按所在规培基地分组,不分二级专业和亚专科。
第十三条学业奖学金认定与发放
(一)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
2014年以后入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且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学业奖学金设置:
表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类别
年级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
(万元\学年)
硕士研究生
一年级
一等
一等+二等=50%
1.2
二等
0.8
三等
50%
0.4
二、三年级
一等
20%
1.0
二等
30%
0.8
三等
50%
0.4
(三)学业奖学金等级认定:
1、获得推荐免试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211”高校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评定为一等奖学金;破格录取的研究生可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
对第一志愿报考医学院1001基础医学、100706药理学且录取的研究生,第一学年直接评定为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标准须根据研究生上一学年(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等进行综合评定。
2、学业奖学金评定原则上评分总和从高到低评定奖学金等级,同时考虑特殊重大贡献和参与学院各项工作的表现。
3、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年限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
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学院负责解释。
三峡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表
姓名:
学号:
专业:
思想政治表现评分
(权重25%)
导师评分(满分5分)
得分:
小计得分
辅导员评分(满分10分)
得分:
班级评分(满分5分)
得分:
自我评价(满分5分)
得分:
学习成绩评分
(权重30%)
注:
本项一年级由学院计算,本人无需填写
导师评分(满分10分)
得分:
小计得分
根据计算公式列出应得分数:
科研成果评分
(权重30%)
导师评分(满分15分)
得分:
小计得分
其它成果逐条列出:
社会实践
(权重15%)
得分依据逐条列出:
小计得分
其它加分项
得分依据逐条列出:
小计得分
其它扣分项
(学院填写)
小计扣分
学业奖学金
评定总分
导师签名:
班级签名:
辅导员签名:
学院评审
委员会意见
签章
年月日
研究生院评审
意见
签章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医学院 研究生 学业 奖学金 测评 实施办法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