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标准及评选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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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标准及评选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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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标准及评选程序
附件2:
评选标准及评选程序
一、集体奖项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评选标准:
在满足基本评选标准的基础上,达到学习型团支部或创新型团支部评选标准。
(1)基本评选标准:
a.团支部组织健全,机构合理,善于创新,作风过硬,凝聚力强。
b.能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积极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思想教育和文体活动。
c.团员队伍建设好,组织工作得力,支部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能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支部无考试作弊或违纪现象。
d.重视团支部能力建设,在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合作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e.团支部基层组织生活健全,积极组织开展“传承雷锋精神我为团旗添彩”等主题团日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成效。
(2)学习型团支部评选标准:
a.满足五四红旗团支部基本评选标准.
b.团支部学习制度建设好,在强化团员青年的日常学习,激发个人自学的内在动力方面有行之有效的措施与方法,支部内形成“爱学习、勤学习、善学习”的良好氛围。
c.团支部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能够体现学习性、思想性和实践性。
同时支部成员参与热情度高、覆盖面广、推广性强、收效显著。
d.团支部定期学习团建及党建科学理论和团中央重要会议精神,支部成员思想觉悟高,政治意识敏锐。
e.团支部学风建设好,团员学风端正,支部专业成绩突出,各类专业资格考试中及格率明显高于同类学科团支部的平均水平。
(3)创新型团支部评选标准:
a.满足五四红旗团支部基本评选标准;
b.团支部创新理念到位,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能充分调动团员参与支部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将创新融入工作的每个环节。
c.团支部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能够体现创新性、思想性和实践性。
支部成员参与热情度高、覆盖面广、推广型强、收效显著。
d.团支部定期开展创新成果交流会,学习创新成功典范,培养强烈的创新意识,让创新成为学习生活的一部分。
e.团支部团员积极参加各类学生科技、文艺创新活动,效果明显,在参加“挑战杯”竞赛、相关学科竞赛和发表学术论文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2、评选程序:
(1)参评团支部向所属单位团委(团总支、社联团工委)提交申报表和2000字的申报材料;
(2)根据团支部申请,结合各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各院(系)团委(团总支)组织评选,经院(系)党委(党总支)认可后,推荐1-2个团支部申报;学生社团团支部由社联团工委组织评选,推荐1-2个团支部申报;
(3)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由各院(系)与其他评优材料一并报送;
(4)经校团委审核并公示。
(二)优秀学生会
1、评选标准: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学生会一班人配备得力,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好;
(2)学生会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效果好,无重大违纪事件;
(3)学生会干部品学兼优,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强,工作方法得当,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学生会能够积极承办各类活动,在院(系)团委(团总支)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5)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具有自己特色的思想教育、校园文化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备注:
具体参见附件三“优秀学生会评选细则”。
校学生会不参加“优秀学生会”评比。
2、评选程序:
(1)参评学生会于4月5日12:
00前向校学生会办公室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xsh@,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选资格,不再催报;
(2)根据院系学生会申报,由校学生会组织进行答辩评审,确定优秀学生会推荐名单;
(3)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委审核“优秀学生会”名单,由校学生会予以公示。
(三)优秀研究生会
1、评选标准: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研究生会一班人配备得力,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好;
(2)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效果好,无重大违纪事件;
(3)研究生会主要干部品学兼优,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强,工作方法得当,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研究生会能够积极承办各类活动,在院(系)团委(团总支)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5)积极配合校研究生会开展各项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具有自己特色的思想教育、校园文化及科技活动;
备注:
具体参见附件三“优秀研究生会评选细则”。
校研究生会不参加“优秀研究生会”评比。
2、评选程序:
(1)参评研究生会于4月5日12:
00前向校研究生会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jsh@,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选资格,不再催报。
(2)根据院系研究生会申报,由校研究生会组织进行答辩评审,确定优秀学生会推荐名单;
(3)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委审核“优秀研究生会”名单,由校研究生会予以公示。
(四)优秀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
1、评选标准: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学院科协一班人配备得力,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好;
(2)学院科协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效果好,无重大违纪事件;
(3)科协干部品学兼优,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强,工作方法得当,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学院科协能够积极承办、举办各类活动,在院(系)团委(团总支)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5)积极配合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开展各项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具有自己特色的科技创新与创业活动。
备注:
具体参见附件三《优秀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评选细则》。
校科协不参加“优秀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评比。
2、评选程序:
(1)参评科协于4月5日12:
00前向校科协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hdxiaokexie@,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选资格,不再催报;
(2)根据院系科协申报,由校科协组织进行答辩评审,确定“优秀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推荐名单;
(3)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委审核“优秀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名单,由校科协予以公示。
(五)十佳学生社团
1、评选标准: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素质拓展的主题,创造性开展社团活动,活跃校园氛围,弘扬社团文化。
(2)社团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良好,社团成员富有热情,对社团具有强烈的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
(3)社团主要干部品学兼优,对社团文化具有较深入理解,工作能力强,在社团中享有较高威信。
(4)围绕社团宗旨,积极开展活动,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任务,成绩显著,得到广大同学高度认可。
(5)参评学生社团须为上一年度在学生社团会联合会注册社团,新注册学生社团须成立半年以上方可参评。
备注:
具体参见附件三“十佳学生社团评选细则”。
2、评选程序:
(1)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学生社团日常考评的情况,确定参与评选的学生社团。
(2)参评学生社团于4月5日12:
00前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dslmsc@,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答辩评审,确定“十佳学生社团”推荐名单。
(3)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委审核“十佳学生社团”名单,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予以公示。
(六)百佳主题团日活动
1、评选标准:
依照“五有”标准(有主题、有策划、有宣传、有总结、有效果)进行评选。
具体要求如下:
(1)有主题。
活动主题鲜明,体现时代感和开放性,有利于加强团员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基层团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有策划。
活动策划周详,组织有力,能够充分调动团支部成员的热情参与,活动形式新颖,内涵深刻,不停留于表面。
(3)有宣传。
活动宣传到位,营造了良好的团支部氛围,能够通过微博及时展示活动场景,并在团学媒体上及时报送新闻,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有总结。
活动结束后,团支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完整的文字材料,并在支部内进行充分交流,使主题活动效果进一步深化。
(5)有创新。
活动开展在提升效果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并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和意义。
2、评选程序:
(1)主题团日活动活动结束后,团支部及时向所属单位团委(团总支、社联团工委)提交《百佳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可在先锋家园网站常用下载栏下载)。
(2)各单位团委(团总支、社联团工委)每周一下午将收集的《百佳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统一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ttr@(如文件过大,可直接拷贝)。
评选截止时间:
4月23日。
请各单位团委随时收集,每周报送。
(3)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委审核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优秀学生提案
1、评选标准:
(1)提案有较好的准确性,能够客观地反映现实问题,并具有积极地建议和对策。
充分体现出问题的存在以及解决的必要性;
(2)提案有较好的宏观性,立足本校,扩展性强;
(3)提案有较好的超前性,具有新颖性,在问题分析上和解决方案的提出上,要能够超前思考。
(4)提案有较好的可行性,最小的人力物力,最大的成效。
(5)提案有较好的服务性,真正能够提高师生生活质量,改善师生生活环境,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发展,让师生们感到安全、方便、合理。
备注:
具体参见附件三“优秀提案评审细则”。
2、评选程序: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对本年度学生提案进行评定,由校团委审核“优秀学生提案”名单,并予以公示。
二、个人奖项
(一)共青团五四奖章
1、评选标准:
(1)年龄为14至40周岁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某一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
2、评选程序:
(1)由各院(系)团委(团总支)、附属学校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提名,推荐1-2名候选人,需排序。
(2)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3)推荐人本人提交申报表,撰写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并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4)申报表及先进事迹材料由各院(系)与其他评优材料一并报送;
(5)经校团委审核并公示。
(二)优秀团干部
1、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成绩优异;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6)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望。
2、评选程序:
(1)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在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标准和评选比例,各单位团委(团总支)组织评选,确定本单位优秀团干部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2)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推荐的优秀团干部经院(系)团委(团总支)认可后,由所在校级学生组织予以公示;
(3)各单位将汇总名单与其他评优材料一并报送。
(三)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标准:
(1)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3)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
(4)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支部立项等活动;
(5)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同学可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a.在校级学生组织和各基层团学组织任职并有积极贡献的同学;
b.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学校和本院系各项建设工作及活动服务并取得成效的同学,如学术研究、科技创新与创业实践、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服务等方面。
2、评选程序:
(1)本人提交申请,在本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标准和评优比例,各院(系)团委(团总支)组织评选,确定本单位优秀团干部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2)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推荐的优秀团员经院(系)团委(团总支)认可后,由所在校级学生组织予以公示;
(3)各单位将汇总名单与其他评优材料一并报送。
(四)社团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
(2)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加入社团在半年以上或在重大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奉献意识强,具有开拓精神,在社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上年度成绩良好;
(5)社团工作先进个人从上年度注册社团的注册会员中产生。
2、评选程序:
(1)经本人申请,在社团民主推荐基础上,结合评优标准和评选名额,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评选确定评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2)社联将汇总名单与其他评优材料一并报送。
(五)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
(2)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从各院(系)、各校级学生组织的新闻宣传联络员中产生;
(3)在所在院(系)、学生组织的新闻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校团委组织的宣传联络员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
2、评选程序:
(1)参评宣传联络员于4月5日12:
00前向团学新闻中心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txxwzx@,参评人须经所在单位认可,由团学新闻中心审定,确定推荐名单;
(2)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委审核“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名单,由团学新闻中心予以公示。
(六)学生科技标兵
1、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学术科技活动,获得过省级学术科技类竞赛奖项,或在国家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上年度成绩良好。
2、评选程序:
(1)参评人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申报材料,每个院(系)团委(团总支)可推荐1-2名候选人(需排序),校科协可推荐2-3名候选人(需排序),经院系审核后参加评选。
(2)各单位将候选人材料与其他评优材料一并报送。
(七)学生文艺标兵
1、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文艺活动,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以上文艺竞赛或艺术展演奖项。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上年度成绩良好。
2、评选程序:
(1)参评人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申报材料,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可推荐1-2名候选人(需排序),大学生艺术团可推荐2-3名候选人(需排序),经院系审核后参加评选。
(2)各单位将候选人材料与其他评优材料一并报送。
(八)校园创业先锋个人(团队)
1、评选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
(2)具备较强的创业意识与创新精神。
(3)在创业理论与实践方面有过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4)组建了创业团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与创业类竞赛活动,积极筹建或已经开办创业工作室、创业公司等。
2、评选程序:
(1)参评人(团队)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申报材料,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可推荐1-2名候选人(团队)(需排序),校科协可推荐2-3名候选人(团队)(需排序),经院系审核后参加评选。
(2)各单位将候选人(团队)材料与其他评优材料一并报送。
三、“学雷锋”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专项奖
(一)“学雷锋”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团队
1、评选标准: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完善,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好,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2)事迹突出,具有典型性,在校园及社会中产生一定的影响;
(3)“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主题活动期间项目特色鲜明,实施规范,安全保障到位;
(4)能不断传承雷锋精神,弘扬志愿服务文化;
(5)参评单位仅限“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参与集体。
2、评选程序:
(1)参评团队于4月5日12:
00前向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nzyzfwzd@,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选资格,不再催报;
(2)根据申报情况,由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组织进行答辩评审,确定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的推荐名单;
(3)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委审核“学雷锋”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团队,由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予以公示。
(二)“学雷锋”杰出青年志愿者
1、评选标准:
(1)秉持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者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
(2)注册成为我校青年志愿者,长期坚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认定的服务时间累计48小时以上;组织并参与长安大学“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主题活动;
(3)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项目开发,积极为志愿服务组织献计献策且志愿服务时间达到30小时;
(4)在志愿服务领域能够发挥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并在学雷锋系列活动中发挥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贯彻雷锋精神。
2、评选程序:
(1)参评人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申报材料,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可推荐1-2名候选人(需排序),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可推荐2-3名候选人(需排序),经院系审核后参加评选。
(2)各单位将候选人材料与其他评优材料一并报送。
(三)“学雷锋”优秀青年志愿者
1、评选标准:
(1)秉持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者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
(2)长期坚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认定的服务时间累计30小时以上;参与长安大学“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志愿服务;
(3)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项目开发,积极为志愿服务组织献计献策且志愿服务时间达到30小时;
2、评选程序:
(1)经本人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申报材料,在各院(系)志愿服务团队民主推荐基础上,经院(系)团委(团总支)认可,由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结合评优标准和评选名额,组织评选确定评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2)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将汇总名单与其他评优材料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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