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30MW生物质发电工程一次风机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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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30MW生物质发电工程一次风机技术规范书
招标编号:
1x30MW生物质发电工程
辅机设备招标文件
一次风机
附件1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1x30MW生物质发电工程的一次风机设备,本次招标范围为一台机组所配备的1台一次风机。
本规范提出了该设备的本体及其驱动装置、调节装置、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提供一套满足本合同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满足其要求。
1.3投标方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4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1.5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价中,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投标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
这些设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相同容量机组合同设备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
1.7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补充的变化要求,设备不加价。
1.8本技术规范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3.1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
130t/h
3.2锅炉负荷类型:
锅炉可带额定负荷并可进行负荷调整。
3.3供电条件
交流10.5KV380/220V
4、设备规范
4.1设备名称:
一次风机
4.2型式及型号
4.2.1型式:
单吸离心式
4.2.2型号:
4.2.3风机旋转方向:
从电动机一端正视,叶轮顺时针旋转,为右旋转风机。
本工程共一台锅炉,共1台一次风机。
4.2.4风机出口角度:
90o
4.2.5风机进口角度:
水平
4.3参数
(1)风机各工况点参数(按设计温度为20℃折算)
工况点
参数
最大工况点
(TB)
进口风量(m3/h)(含裕量20%)
81356
静压升(Pa)(含裕量20%)
15271
风机效率(%)
≥85
B-MCR工况点
进口风量(m3/h)
67744
静压升(Pa)
12726
风机效率(%)
≥75
风机进口介质温度(℃)
20
介质标况密度(干空气)(kg/Nm3)
1.139
(2)距风机外壳1米处噪声:
采取隔音措施后≤85dB(A)
(3)冷却水水质及工作温度:
工业水,<33℃
(4)冷却水工作压力要求:
0.3~0.4MPa(a)
(5)冷却水水量要求:
(6)调节装置型式:
进口导叶调节
(7)设备寿命要求:
30年
(8)风机转速:
rpm
(9)风机轴功率:
kW
(10)风机参数的计算分界截面:
入口进气箱入口膨胀节反法兰;出口机壳出口膨胀节反法兰
4.4驱动装置
4.4.1传动装置的型号及规范
(1)型号:
(2)规范:
4.4.2电动机型号及规范
(1)型号:
(2)规范:
kW
(3)电压:
(4)转速:
r/min
(5)启动/额定转矩:
(6)启动/额定电流:
(7)启动时间:
(8)满载效率:
(9)功率因数:
(10)防护等级:
(11)绝缘等级:
(12)冷却方式:
空空冷
4.5性能参数
序号
名称
单位
风机
1
风机轴功率
kW
2
风机全压效率
%
3
风机静压效率
%
4
风机转速
r/min
5
风机附件损失
Pa
6
距离风机机壳外1米处噪声
dB(A)
7
叶轮直径
mm
8
叶片数量
片
9
叶片材质
—
10
机壳材质
—
11
机壳壁厚
mm
12
轴材质
—
13
叶轮与轴的重量
kg
14
叶轮与轴的转动惯量
kgm2
15
风机总重
kg
16
风机的第一临界转速(叶轮与轴的第一阶临界转速)
r/min
17
风机轴承型式
—
18
轴承润滑方式
—
19
轴承冷却方式
20
进气室材质
—
21
进气室壁厚
mm
5、技术要求
5.1对风机性能的基本要求
5.1.1投标方保证满足招标方提出的风机性能设计参数,并能在第3节各条给定的环境下长期安全运行,其可用率大于96%,设计连续运行小时数大于25000小时,设计使用寿命为30年。
5.1.2风机特性曲线的允许偏差,限制在
(1)在保证点的风量偏差:
±0%
(2)在保证点的全压偏差:
0~+2%
(3)在保证点的全压效率:
无负偏差
(4)轴功率:
≤2%
5.1.3投标方保证风机从满负荷至最小负荷的全部运行条件下,稳定运行。
5.1.4投标方检查每台风机的特性曲线,当风机运行时,使风机从正常运行的风量减小到最低风量时负荷分配偏差尽可能小。
5.1.5每台风机的一次临界转速为正常运行转速的1.35倍。
5.1.6风机及其辅助设备,有良好的可控性能、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及就地启停、调试和正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所必须的测量、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5.1.7风机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基础和支座在内,能经受得住所在地区地震力的作用。
5.1.8风机的设计,考虑到稳定工况和不稳定工况下的离心力、压力、热应力、地震力以及风机自重和隔声层重量的同时作用。
5.1.9设备的噪声水平遵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采用保护听力和身体健康的容许连续噪声声级检验,在加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入口消音器后以及风机本体包覆消音隔护层,距设备外1米处的干扰噪声不得大于85分贝(A)。
风机的消音隔护层材料除保证设备噪音不超标外,还应设计成易拆卸并能多次利用的方式。
投标方提供隔护层设计及相关图纸,同时提供金属构件的供货,金属外护板由招标方负责。
投标方注意因风机出口流速过高而引起的噪声。
如不能满足噪声标准要求,所有降噪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5.1.10投标方提供最大噪声水平处噪声频谱特性,信频带的中心频率为31.5~8000赫。
5.1.11投标方提供的消声器(型式由投标方确定),在TB点工况下阻力不大于200Pa。
5.1.12投标方承诺设计参数的允许变动范围为ΔQ=±5%、ΔP=±5%(两者可同时发生),招标方在设备正式制造前有权在这一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投标方不增加设备价格。
5.1.13对招标方所订购的数台具有相同特性的风机,投标方提供的部件及备用件是可以互换的。
5.1.14投标方提供振动监测装置。
风机振动在现场测定,在全部的运行条件下风机的振动速度均方根值Vrms小于4.6mm/s。
5.1.15材料和润滑油的选择,要考虑最低和最高环境温度的影响。
5.1.16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供有关风机、电动机机组基础图的详细要求,以使风机电动机的振动和不稳定性减少至最低程度。
5.1.17风机要有平坦的效率特性曲线,以保证运行时机组在各种负荷下都有最佳的效率。
投标方保证风机从满负荷至最低负荷的全部运行条件下,工作点均落在风机稳定运行最小流量点的范围之内,必须避开喘振区域。
并提供最低运行负荷。
5.2对风机制造的要求
5.2.1风机机壳及进气室,必须做成带法兰的分段式结构,要求有衬垫或垫片结合面;同时考虑到运输、安装、检修时的方便。
5.2.2风机有用角铁为框架的气密式人孔门,以利于检查机内零部件情况。
5.2.3为了消除机壳和进气室刚性不足产生的振动,在它们的内部和外部均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内部设有支撑钢管,外部设有加强筋板)。
5.2.4为防止发生涡流诱导振动,在后弯叶片风机的调节门和叶轮之间必要时加装叶片整流装置。
5.2.5风机进气室的最低点装设直径不小于50mm的疏水管及阀门。
5.2.6联轴器处设置钢制联轴保护罩,该保护罩是可拆卸的和封闭的。
5.2.7为了便于轴的校正和轴承的拆装,轴承箱有单独的底板和调整螺丝。
5.2.8轴承箱为水冷式,并配有油位指示器,轴承箱能适应封闭式冷却系统的设计要求。
5.2.9为避免轴承箱由于温度和压力的升高而漏油,设有放气塞。
5.2.10风机轴穿过进气室的地方,设置轴密封装置,以防止介质泄漏,如轴封有易磨损件,采用清洁空气供轴封用。
5.2.11风机的各个组件和部件,备有吊耳或吊孔。
5.2.12风机主轴承箱不允许有润滑油泄漏。
轴承箱底座为焊接钢结构。
5.2.13风机机壳、进气室等的焊缝进行渗油检查及直观检查。
风机机壳为焊接结构,能在正常运行工况下防止出现变形和振动。
5.2.14风机转子在制造厂进行动平衡和超速试验。
风机转子,包括转子叶片和轮鼓的焊接,均进行直观检查,且用磁粉或液体渗透或其他方法彻底检查。
叶片型式为平板后弯型叶片。
5.2.15设备和支撑的焊接,按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要求进行。
5.2.16对于组装后整体发运的风机,应力求做到使现场的安装工作量达到最小。
5.2.17为了提高运行的稳定性,风机转子采用具有双支点的支承方式。
风机主轴为经过热处理的锻钢件,并通过静、动态平衡试验。
5.2.18风机主轴承采用耐磨轴承,使用寿命不小于100000小时,其正常工作温升不超过℃,最高温度不超过℃。
并提供℃以上的报警信号,由用户实现报警及跳闸等措施。
每个轴承处设测温装置二点。
主轴承采用SKF(欧洲原产)、NSK(日本原产)、NTN(日本原产)。
5.2.19风机机壳最低处装有排水接头及阀门(投标方供货),通过短管与附近的排水系统相连接,排水管采取防冻措施。
5.2.20轴承采用双列向心球面滚子轴承,装有甩油环。
轴承采用迷宫密封,挡油环装置及锲形回油结构能有效制止漏油,使向外漏油量和向内漏尘、漏水量为最小。
5.2.21风机及其配套设备均应涂两道防锈底漆,再涂三道耐风化、耐盐雾腐蚀的优质面漆,油漆投标方供货。
其面漆颜色需由招标方确认。
5.3对离心式风机调节装置的基本要求
5.3.1调节装置的形式:
进口导叶调节。
5.3.2投标方提供调节装置在各种工作位置的P-Q、N-Q、η-Q的全特性曲线。
5.3.3风机的流量调节装置结构合理,安全可靠,调节装置能准确定位,要求动作灵活,启闭时阻力尽可能地小。
5.3.4调节装置采用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角行程,力矩:
N.m。
接收4-20mA信号,可以远方和就地控制,并可手轮操作,要求在手轮操作后能自动回复到电动操作。
电动执行机构工作时,开度指示和控制箱开度表的运动方向一致,并保持同步。
指示的开度与挡板的实际开度一致。
电动执行机构的行程时间不超过30~40秒,并配置球形铰链组件。
手轮操作装置的手轮转动方向与输出轴的转动方向一致,顺时针方向为关,逆时针方向为开。
5.3.5调节装置的电动操作各联结件和密封处不得有漏油现象。
5.4对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
5.4.1在国标规定的电压与频率范围内的运行时,电动机输出功率、性能和温升满足《旋转电动机基本技术要求》GB755中第4.3条的规定。
5.4.2按冷态连续起动2次,或热态起动1次进行校验,此时定子导体温度不超过120℃(电阻法)。
电动机起动电流和起动时间的计算书提供给招标方,并经招标方确认,投标方提供相应保证值。
5.4.3驱动电动机能全电压启动,并能经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
在额定的周围温度、频率、端电压下,风机能正常启动。
厂用母线电压为80%额定值时,电动机能实现起动。
当端部电压为65%额定值时,电动机亦能正常起动。
5.4.4电动机的绝缘等级为F级,温升按B级考核。
电机外壳及其接线盒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5.4.5安装在户外的电动机外露部分涂户外油漆加以保护,铁心矽钢片和其他内部部件也用涂层保护,以防腐蚀。
5.4.6电动机不允许磁性槽契结构,定子采用真空压力整浸无溶漆工艺(VPI)处理,转子结构设计有可靠的防止鼠笼断条的改进措施。
5.4.7电动机为卧式单轴件(带平键),冷却方式为带集中冷却器的全封闭空─空冷却。
5.4.8电动机的堵转电流使设计具有最低值,除特殊要求外,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的堵转电流对额定电流之比的保证值不超过6倍。
5.4.9在额定电压下,最大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保证值不低于2.0倍。
5.4.10电动机能承受从正常工作电源快速或慢速切换到另一个电源时施加在电动机上的扭矩引起的应力和过电压对绝缘的损害。
此时考虑电动机的剩余电压值可能是正常输入电压值的50%,与切换后的电源相位差达到180度。
5.4.11在额定功率、电压频率时,功率因数的保证值在0.8以上;效率的保证值在93.5%以上。
5.4.12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的堵转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不低于0.8倍。
5.4.13电动机定子绕组接线为Y接线。
5.4.14电动机的起动转矩由投标方牵头与电动机厂根据机械特性商定。
5.4.15电动机轴承结构是密封的,能隔绝污物和水,并不使润滑剂进入线圈。
轴承的预期使用寿命:
与电动机直连的轴承不少于20年。
5.4.16电动机具有滚动轴承,要求耐用可靠。
电动机配套的耐磨轴承标明在电动机的铭牌上。
轴承的基本负荷由拖动设备给定,厂家提供描述其特性曲线的报告。
5.4.17电动机的轴承有加注润滑油的设备,并要求这一设备能在不拆卸电动机的情况下,把润滑油注入轴承。
5.4.18轴承的结构能防止润滑油流失及外部物件进入。
投标方提供加注润滑油时不移动轴承盖的设备,或者提供密封的永久润滑油轴承。
5.4.19投标方负责整个轴系的总成,并对整个轴系的振动负责。
电动机厂积极地予以配合,并不得发生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5.4.20测量轴承温度的热电阻安装可靠。
5.4.21投标方提供电动机各类测点布置详图,同时在电动机轴承上安装端面测量热电阻测温。
5.4.22温度检测元件的引线与动力线分开,引向单独的接线盒。
各引线要排列整齐,使之能根据电动机的外形图确定每个检测元件的位置。
5.4.23效率:
;功率因数:
≥0.80;启动时间:
;堵转电流:
A;
堵转电流倍数:
≤6.0;堵转转矩倍数:
;温升:
;最大转矩倍数:
>2.0;
轴承温度限值:
85℃;振动限值:
2.8mm/s
5.4.24额定电压时电动机升速时间小于:
28s。
5.5.25同时设置防结露加热器,当加热器功率小于或等于2.2kW时,用交流230V;当功率大于2.2kW时,用交流400V。
投标方提供加热器运行条件及控制方式。
5.4.26电动机有二个接地端子,在相反两侧接地,电动机具有指示接地的明显标志。
此标志保证在电动机使用期间不易脱落、磨灭。
5.4.27电动机每相引出一个出线端至主出线端子盒;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按功能独立装设,包括主出线端子盒、空间加热器出线端子盒、温度探测器(RTD)和/或金属热电偶出线端子盒。
端子盒大小及端子接头尺寸考虑引接多根电缆的要求,电缆截面及数量与电动机额定容量匹配(考虑温度系数后)。
电动机主出线端子盒采用斜开口式。
对于大容量的电动机,如上述结构不能满足要求时,宜采用三侧能拆卸的开口盒盖。
电动机出线盒的方位为:
面对电动机的轴伸端,电动机出线盒位于右侧。
5.4.28测量元件型号和数量(每台电机):
定子绕组:
Pt1002只/相(三相共6只)
轴承:
Pt100电机2只/台
5.4.29任何通风口的滤网能拆装,并抗腐蚀。
5.4.30电动机有吊环或其它起吊设施,使电动机能够简便安全地起吊。
5.4.31电动机有标牌,标牌上标注电动机的名称、型号、接线方式和额定数据,如额定功率、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额定转速、转动方向和绝缘等级等,还要标写投标方厂家、出厂编号和出厂年月。
5.4.32厂家动力配电箱(或控制箱)至厂家供货设备间的所有电缆,及相关保护管、接头等附属设备均由厂家统一供货。
5.4.33电动机采用长沙、湘潭、大连的产品。
5.5对仪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
5.5.1投标方采用标准化的元件和标准化的设备组件,以适应电厂使用更换的需要。
5.5.2风机一般装设以下测量和报警保护设备:
(1)风机轴承就地监视万向型抽芯式双金属温度计和远距离监视用测温元件热电阻,其引线接至本体接线盒;
(2)电动机线圈测温元件(Pt100),其引线接至本体接线盒。
5.5.3由投标方配置经校正准确的轴承振动测量装置(每轴承2通道),并具有远传4-20mA的直流标准信号,并由投标方为轴承振动测量二次表提供就地保护箱。
测振装置采用江阴市华恒仪表有限公司或江阴众和电力仪表有限公司的产品。
5.5.4在风机和电动机轴承上安装金属测温热电阻时,采用可靠措施保证其能测得真实温度。
5.5.5测温元件设置在轴承壳上最易发热的部位,并能从外部安装及拆除。
5.5.6投标方提供测温元件的结构详图和安装图。
5.5.7测温元件的金属标牌是耐腐蚀的,并牢固地固定在设备上。
5.6铭牌
铭牌为不锈钢,由投标方提供。
6、设计界限
投标方的设计界限包括从一次风机进气箱入口膨胀节至一次风机机壳出口膨胀节的所有部分(另包括消音器及进出口反法兰)。
一次风机与电动机的接口,由投标方负责所有与电机有关的技术归口。
7、质量保证和试验
招标方将按适用的最新版本的性能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试验。
7.1规程、规范和标准
7.1.1风机、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引进国家和现行使用的有关的国家标准以及部颁标准。
这些标准和规范(不限于)至少包括:
(1)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2)通风机基本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
(3)通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4)离心和轴流式鼓风机、压缩机热力性能试验;
(5)通风机现场试验;
(6)通风机叶轮超速试验;
(7)通风机转子平衡;
(8)风机用铸铁件技术条件;
(9)风机用铸钢件技术条件,JB/T6888-93;
(10)通风机焊接质量检验;
(11)通风机铆焊件技术要求;
(12)通风机涂装技术条件;
(13)风机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14)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15)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16)电站锅炉离心式送风机和引风机;
(17)电站锅炉风机现场试验规程;
以上所有规程、规范均应采用最新的有效版本。
按引进技术设计制造的风机、电动机及附属设备,还符合引进国家规定的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并向招标方提供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7.1.2如果本技术规范书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及时通知招标方进行书面解决。
7.1.3从订货之日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遵守这些要求。
7.2风机性能保证值
7.2.1风机的运行,能满足第4.3条提出的设计参数要求,性能允许偏差符合第5.1.2条的规定。
7.2.2风机的临界转速,最大允许振幅、导叶片开启的动作时间,以及噪声水平等,均遵守并满足第5.1条《对风机基本性能的要求》有关条文的要求。
7.2.3风机的第一临界转速、工作点对失速线的偏离值、转子动平衡最终评价等级及风机轴承温升。
7.3风机的质量保证
7.3.1每台风机的主要零部件均进行工厂试验,并保证设计和结构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7.3.2用于转动零部件的材料,有材料质量保证书或试验报告。
7.3.3风机主轴、联轴器等转动件的材料,符合有关标准图样规定,进行材料机械性能和无损探伤试验。
7.3.4投标方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
(1)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2)主要零部件材料检验合格证书;
(3)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4)7.4条规定的各项试验结果;
(5)电气试验结果。
7.3.5风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投标方免费为招标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7.4风机试验
7.4.1每台所提供的风机和组件均在整个运行范围内进行工厂试验,以便检验其工艺和材料是否完美无疵以及是否显示顺利运行。
投标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在制造厂试验台上进行下述试验,并提出试验报告。
试验前将试验方法和试验装置(包括仪表校准曲线和检验合格证书)提交给招标方。
(1)动平衡试验;
(2)超速试验;
(3)主轴承箱组功能检查试验;
(4)机械运转试验;
(5)叶轮焊缝和转子无损探伤检查;
(6)材料性能试验
(7)轴承箱等设备的渗漏试验;
7.4.2下述现场试验(不限于)由双方协商确定,由投标方组织试验,投标方派人参加:
(1)风机运转试验;
(2)振动试验;
(3)噪声试验;
(4)电气设备试验;
(5)调节驱动装置全行程试验;
(6)空气动力性能试验;
7.4.3风机机组的运转试验,在最高转速下进行连续运转,时间从轴承温升稳定后起算,要求不少于20分钟,轴承温升最大不得超过投标方规定数值,并测量轴承径向振动,检查主轴承箱不得有油泄漏。
7.4.4超速试验在专门的超速试验设备上进行,试验转速至少超过最高工作转速的10%。
运转时间不少于2分钟。
超速试验后,对叶轮焊缝作探伤检查。
7.4.5风机的空气动力性能试验,参照JB3165-82《离心和轴流式鼓风机、压缩机热力特性试验》和GB1236-85《通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方法》进行,并绘制工作状态下的-Q、P-Q、N-Q的特性曲线。
7.4.6投标方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质量和性能负全部责任。
8、包装及运输
按商务合同及《通用技术规范书》的规定执行。
附件2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投标方提供的详细供货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提供随机备品备件、质保期(月)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随机专用工具、消耗品,并在技术规范书中给出三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
1.4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提供仪器仪表清单及其它需要的清单。
1.5对于仪表和控制设备,双方设计供货的接口点在由投标方提供的就地控制设备接线盒、控制箱柜的端子排和预留测点的安装接口上。
对提供的装置(设备)实现全过程负责,并向招标方提供其所需的所有技术资料。
2、供货范围
2.1投标方的任务是在招投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提供招标方所需数量的设备和备件,并保证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和招标方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
2.2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至少包括:
(每台风机的供货范围)
(1)风机;
(2)配套电动机(含加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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