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与图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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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与图书
朱子小学课桌凳管理使用制度
一、班主任是班级课桌凳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课桌凳管理要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实行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办法,对全校学生用课桌、凳子分别编号,实行定人定号管理办法。
由使用者填写好桌凳号码,一生一号,从进校使用到中途转学、毕业为止,禁止私自调换。
二、学生是桌凳使用的责任人,平时必须爱惜,不准损坏桌凳。
自然损坏由班主任报总务处维修;人为损坏,责任人对其按价赔偿或者根据学校桌凳尺寸大小、颜色更换赔偿。
赔偿标准:
丢失一张单人课桌或丢失一个单人凳按桌、凳当时实际价格赔偿(不按当时购买时的价格赔偿);桌子断腿一条、桌面、桌底损坏、乱刻乱画及其他情况的损坏,损坏程度由总务处桌凳管理人员定,按损坏程度赔偿。
三、班主任要严格禁止学生对桌、凳进行故意破坏(如小刀在课桌上刻划、摔坏桌凳等),若发现要及时向总务处汇报并填写“班级财产维修申报表”,注明何人损坏。
学校则对该生以适当的处分。
四、总务处每月底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结果要指出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对检查结果同时也要在周末会和黑板上公布。
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验收,班主任要与总务处桌、凳管理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并落实赔偿规定(如有欠缺或损坏的,照价赔偿,包括成本费、加工费)。
如班主任在班级落实不了责任的,学校要从班主任费中扣除损坏桌凳的款项。
每年暑期课桌凳全面大检修。
每月底、每学期末,总务处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对各班使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纳入班级考核。
五、班主任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爱护班级桌凳教育。
班主任经常检查班级桌凳情况,清点班级的桌凳数目,核查损坏情况,追查责任人,并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务处桌凳管理人员。
六、班级学生如有减少,班主任必须在学生减少后3日内上报总务处桌凳管理人员,收回多余桌凳。
有新生入班,班主任及时上报总务处桌凳管理人员配发桌凳。
毕业时班主任必须按总务处配发的桌凳数如数上交。
班级学生如有调班,两班主任3日内找总务处桌凳管理人员办理班级桌凳变更手续。
七、每学期间班主任若有变动,要把班级的学生桌凳保管情况与下任班主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便于学校的正常考核。
八、严禁将课桌凳带出校园,严禁将课桌凳外借,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2013、9
冬季炉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一、制定本规定的目的
规范炉火取暖行为,保障学生及公共财产安全,预防火灾发生。
二、规定内容
1、低年级炉火要由班主任老师来管理,不能交给学生管理,班主任老师早晨要在7:
20分之前到校,到校后马上生火取暖;中年级炉火在老师的协助下可把部分没有危险的任务交给学生,早晨老师到校后,必须马上到教室查看炉火情况;高年级可由学生管理炉火,但班主任老师不能置之不理,必须有详细的安排,早晨到校后,必须立刻到教室查看炉火情况。
2、如果老师把生炉火的任务指定给了某些同学,那么除了这些同学外,其他同学不允许管理炉火。
3、在教室内绝不允许追逐打闹,上课或下课后,必须缓步走入或走出教室,不许推搡。
4、课间,不允许围着炉子取暖,尤其是上午第二节课间操后,绝不允许围着炉子取暖,因为此时由于在外面做操比较寒冷,进入教室后,极易推搡,如果围着炉子就极易发生危险,也不允许靠近炉子。
5、在生炉火之前,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
6、各班可根据本班实际情况,选定炉子的安放位置,最好放在教室的中间,桌椅板凳要远离炉子,如果教室够大的话,桌椅板凳至少离炉子1.5米,如果教室空间不允许这样大的距离,那么教师要合理摆放炉子。
7、中午、晚上放学后,值日生要检查好炉火,看看炉子周围1米以内有没有易燃物,如果有,必须把易燃物拿到远离炉子的地方,另外再看看炉子外面在靠近桌椅板凳的地方有没有火烫滚出来,如果有,必须把火烫扫到炉子里面,一切都弄好,确认没有危险后再离开教室。
各班主任老师必须在中午和晚上放学后,到本班教室看看,在确认没有危险后,再离开教室。
8、任何人都不允许拿炉具玩耍。
9、各班主任要提前布置好学生拿生火之物。
10、各班生火物及炉具摆放要有序。
11、在倒炉灰时,必须确认炉灰内无火烫,不允许把炉灰倒在可燃物及其附近。
可统一倒在我校垃圾池内。
教室电教设备及电扇、空调等电器设备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随着我院教室中的电教设备及电扇、空调等电器设备的增多,为了加强对这些电教、电器设备的管理,保证对这些电教、电器设备的妥善、合理地使用,特制订关于教室中的电教设备及电扇、空调等电
器设备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将对教室中的电教设备及电扇、空调等电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纳入我院的教室管理总体工作范围之中,由教室管理部门(教务处及教室管理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同时也需要学院的有关部门(学生处、团委及学生会、各教学单位等)及使用教室的教师、学生等积极进行配合。
要在全院教职工及学生中树立人人都有义务爱护教室电教、电器设备的意识,形成一个由教室管理部门、学院的有关部门和广大师生相配合的管理机制。
第二条对教室中的电教设备的使用管理,采取电教设备的使用者(教师等)与教室管理组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电教设备主要应用于教学活动,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电教设备的使用者要做到妥善、合理地使用这些设备,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教室管理组要对其使用进行配合,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及有关部门。
第三条对教室中的电扇设备的使用管理,采取使用教室的教师、学生等与教室管理组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在电扇的使用期间,使用教室的教师、学生等有责任在电扇使用完毕后或离开教室时随手关闭电扇;教室管理组应在每天中午、下午及晚间下课时或晚自习后及时地对此进行检查,关闭所有不再使用而又未关闭的电扇。
第四条对教室中的空调设备的使用管理,采取主要由教室管理组负责、使用教室的教师、学生等积极进行配合的管理方式。
在空调的使用期间,教室管理组要根据课程表和教室使用通知单按时打开教室中的空调,并在教室使用完毕后及时将空调关闭;使用教室的教师、学生等应爱护教室中的空调设备。
第五条将对教室中的电教设备及电扇、空调等电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与教室管理组的工作情况、与学生评选三好及先进集体的条件及教师的工作情况联系起来。
对所出现的因使用、管理不当而造成教室电教、电器设备损坏的现象,或其他人为损坏电教、电器设备的现象,将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本规定只涉及对教室电教、电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其维护管理将另行规定。
本规定所涉及的教室不包括计算机教室、语言实验室、视听室等专用教室,对专用教室的管理另有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公共财产和师生财产的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保障学校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校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实施和落实学校中的消防安全的日常工作。
3、学校的各处室负责人是该处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处室及下辖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学校中各处室下属的各部门、班级的管理人员和班主任是这些岗位的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5、每学年学校的法定代表与各处室负责人,各处室负责人与各部门管理员、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
1、学校确定下列部门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计算机中心、配电房。
2、学校任何部门举办集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部门应当报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检查消防情况,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3、校园内,在严禁烟火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
4、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计算机中心等有学生学习休息时应保障疏散通道畅通。
5、学校组织一支由教师、保安为主的义务消防队,组织一支由教师负责的学生义务防火护校巡查队。
6、电气设备管理:
A、学校的电气维修人员,在组织安装校园内的电气设备时,应考虑设备、管道、线路承载能力,不能超负荷运行,必须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B、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安装使用的电器、线路要符合安全规章要求。
C、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电器。
D、不得用其他导线代替保险丝。
E、严禁使用粗制滥造、无安全措施、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和三无产品。
F、电气维修人员定期检查变压器及配电设施。
要经常检查电气线路,防止老化、短路、漏电等情况,并及时做好处理。
7、消防设施的管理
A、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有问题应及时报告。
B、由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校义务消防员和护校队员等人员,对全校消防器材进行一年四次的检查和维护。
C、建立灭火器档案。
D、消防器材、灭火器材放在醒目位置,不得被遮档影响使用或挪作他用。
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三、防火检查
1、学校经常进行防火检查。
由学生组成的义务防火护校队,每晚在学生离校后进行大楼防火安全检查;各办公室及老师管理的部门,在人员离开之前由该室负责人或管理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保安负责全天24小时的防火安全检查。
2、学校实行重点部位防火安全自查和检查。
3、检查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用电设备是否关掉;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有否泄漏现象;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当发现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当场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四、奖惩
1、学校对各消防安全责任区的考核与职责奖考核挂钩,考核结果,由校行政会议审议决定。
2、凡携带火种进入实验场地等严禁烟火的场所,经教育不改者,学校实行行政处理。
3、凡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电器总开关等,除教育外,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五、该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及在校园内的所有人员。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实验室仪器和设施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物资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实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
所以公司必须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实验室仪器、设施的管理,应根据其专业知识性很强的特点,实行专人负责包干制。
即将所有的实验设备、化验仪器分配到人,其责任内容包括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均要规范,符合要求。
实验室主任负责对本室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
3.精密仪器的管理
3.1各种精密仪器(包括天平、火焰光度计、电导仪、热量计、抗压强度机等)应分别安放在不受环境干扰比较安全的地方和专用仪器室内坚固的分析台上,并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3.2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经实验室主管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3.3精密仪器的使用须经计量部门校正合格才能使用。
3.4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3.5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
非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放公司档案部门保管。
4.玻璃仪器及化验仪器用具的管理
4.1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4.2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
使用过程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损。
4.3所有玻璃仪器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洗干净。
不要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等腐蚀性及毒性物质。
滴定管、移液管等洗净后要用净滤纸包住两端,以防沾污。
4.4带磨口塞的仪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试剂瓶等)在清洗前必须先作记号,塞口不能互混。
带磨口塞的仪器长期不用时,磨口塞应垫一张纸片,磨口塞间若有沙粒时不能用力转动,磨口塞间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损伤。
4.5成套性的玻璃仪器使用完毕须即时洗干净,磨口接口用干净纸包好,放人仪器盒中保存。
5.实验设备(设施)的管理
5.1所有的实验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设备,防范事故发生。
5.2所有的实验设备必须安装在专门的实验房间,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每次使用后均要进行保养和场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
5.3实验设备的配套电气设施如电源控制柜等如发生故障应通知相关专业人员修理,非本专业操作者不得擅自处理,以防意外事故。
5.4实验设备中的机械传动部位的润滑和维护等工作,应按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润滑控制点图表和检查维护部位,按时进行保养和检查。
常见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现大故障应通知设备科安排解决。
6.实验仪器及设备的报废、更新管理
6.1实验仪器(包括器具)和设备由公司质管部门根据公司产品生产的需要,统一进行计划管理,每年初由计量科(或实验室)报出申购计划,质管部审核后交公司统一规划安排采购。
6.2仪器、设备的更新应遵循精度对口、选型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在购置时,实验室可派专人配合采购部门进行质量把关。
6.3实验室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使用,又不影响测试工作精度的仪器设备不能作报废更新上报。
无法修复,失去使用价值的,也要报请上级部门组织鉴定方能作报废和淘汰更新处理。
6.4设备报废及事故的处理
6.4.1设备器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主要零部件老化导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属于自然废损;由于仪器设备本身内在质量问题,在使用时,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坏,则为非责任性损坏,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
6.4.2如因责任心不强,违规使用或保管混乱,造成损坏,应作为责任事故,除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外,还应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具体按公司“责任事故处罚条例”办理。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专人管理。
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科学管理。
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
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
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
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四、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
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五、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六、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七、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
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八、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
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综合实践活动课制度
一、综合实践活动师资配备制度
1、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遵循“个体自主开发与团体共同研究相结合”的指导方针。
2、综合实践活动教师相对固定。
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指派一名教师为该班指导者,组织学生开展活动。
3、学生全班外出进行综合实践活动时,另行再安排一位教师协同组织管理。
4、按照《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试行稿)3~6年级每班建立综合实践活动弹性课时制(每班每周2课时)。
负责活动的每一位指导教师按学校现行规定上课,每周两课时。
5、学校建立综合实践活动管理小组。
组长由分管校长担任,具体管理由教科室负责。
实行项目组组长负责制。
二、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研制度
1、成立项目研究组。
项目研究组由各组长负责,组织组员可以对已经形成的方案作进一步的探究,也可以另行开发一个新的课题。
项目研究组双周召开一次指导教师会议。
由组长召集,主要讨论课程进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保证活动的有效实施。
2、实行每月研究制度。
每个月由1-2个项目研究组承担一次主题研究活动,推选1-2位教师,执教综合实践活动研究课,并进行评课和阶段汇报。
3、定期举行沙龙研讨活动。
这一活动由教科室负责,要针对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或现象精心设计,形式丰富,对研究起到推进作用。
4、鼓励教师自主创新。
有一定能力与经验的教师可以自主开发新的课题研究,研究中不仅要提供详实可行的案例,还要有具体的研究过程资料以及后续研究方向。
三、综合实践活动日常管理制度
1、开学初,各组拟订学期研究计划。
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二周,教科室要组织教师参加课题研究意向活动,成立项目研究组,各组研究计划要发布在校园网,经审核后开展活动。
建议每个学期每位学生只开展1-2个主题研究活动。
2、定期检查组内教师研究情况。
各项目组组长要定期检查教师的研究再设计和反思,学生资料包建设情况等等。
3、建立推门听课制。
分管领导要组织相关人员随时听推门课,了解各组的研究动态,相关情况要予以公布。
4、教师要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研究活动,完成一定研究任务。
每学期每位教师或项目研究组至少要有一份完整的案例研究,一篇有质量的论文或研究反思。
5、加强校园网的学习、交流作用。
教科室定期发布学习文章供教师学习参考,各指导教师要将研究的方案、反思、论文和班级研究特色活动资料定期上传校园网。
教科室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及时公布。
6、积极开展各类评选活动。
研究过程中教科室还将组织教师参加优秀指导教师、优秀资料包、优秀案例、优秀项目研究组等评选。
在适当的时机,将推选优秀的指导教师参加市区综合实践活动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
四、综合实践活动教师奖励制度
1、课内课外教师开展活动的工作量较大,对于积极参与研究活动的教师,每学期由学校负责发放一定的活动经费。
2、以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以及学生参与活动的态度、能力和效果为标准,对指导教师进行个人或团体的奖励。
3、凡在校级以上(包括校级)综合实践活动方案设计、案例、论文撰写、展示课、资料包等评比中获奖或发表的教师,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制度
1、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的撰写要求做到纲目清楚,内容详实,便于实施。
参加项目研究组的教师呈现的方案要体现课后的调整,要突出后续的研究方向。
2、研究过程扎实,能体现出教师的有效指导和学生的自主创新的能力,学生资料包的完成有特色。
3、一个主题的研究结束后要形成完整的案例。
案例中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或计划,研究的步骤,包括学生的资料卡、调查表、问卷、采访记录、照片、日记、研究小报告等。
4、学期结束在家长、学生问卷调查中,满意率达到90%。
六、综合实践活动安全制度
1、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指导者要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实行外出申报制度。
指导教师至少要提前三——五天向教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由教科室负责上呈校行政,由校行政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3、外出活动精心规划
(1)对校外活动的空间范围、活动情境进行合理的规划。
(2)提高校外活动的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校外活动时间。
(3)学生的校外活动应该在指导教师参与的情况下展开,学生的校外活动尽可能采取小组协作的方式来进行。
4、争取社会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和参与。
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校师生均可向图书室领取借书证,凭本人借书证在规定的时间借书,借书证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等一星期后可酌情补办。
二、借书证不得涂改,不得转借、代借,若由此发生的纠纷,一概由借书证本人承担责任。
三、学生每次限借1-3册,借期:
文艺书30天,其他类图书为14天;教师限借1-5册,致学期未看完者可到图书室续借一次,但下次到期必须归还(寒暑假例外)。
借出在外的图书,如遇学校特殊需要,读者应服从学校提前归还,借还图书,均需当面办清手续,若有遗失和损坏,按制度赔偿。
四、 要爱护图书。
书借到手后应当及时检查一下,如有划线、批注、破损、污染、缺页等情况,应当立即声明,并由图书管理员加盖印记以明责任,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一概由读者负责。
五、职工调离学校前,学生在毕业前必须还清图书,违章者经学校同意扣发调离介绍信和毕业证。
六、读者应服从学校每学期期终的清理工作,必须将所借图书归还,凡违章者管理人员按规定有权对其停借1-2个月的处罚。
阅览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阅读。
二、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七、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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