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通告_3篇(共4页)20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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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通告
环境治理通告范文一
为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县城区集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现将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占道经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严禁跨门店经营;依法取缔未经审批的各类占道亭(篷、伞)、摊点及马路市场;规范批准设置的马路临时市场和夜市专区,做到不超界经营、不占车道,市散场清、卫生达标。
二、集中整治乱停乱放。
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泊位线内,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专门停放处,做到车头朝向一致,摆放整齐。
三、集中整治扬尘污染。
城区施工工地必须规范设置围档,进出口路面必须硬化,修建沉沙池和排水沟,配设冲洗设备,进出车辆必须冲洗,运输建筑渣土等易撒漏物质必须密闭,不得噪音扰民;禁止脏车入城。
四、集中整治乱搭乱建。
依法查处、拆除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清理整治沿街乱堆乱放。
五、集中整治户外广告。
禁止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时限在城市道路、建(构)筑物顶部、墙面以及其他设施上擅自设置各类户外广告;禁止临街门店在人行道或公共区域擅自摆设室外广告牌匾;禁止建(构)筑物墙面、电杆、树上或居住区域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各类广告。
六、落实&;门前三包&;。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综合整治,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整治和维护好本单位和周边环境。
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公安、市政、工商、建委、环保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阻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鼓励广大市民举报市容秩序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110、县市政园林局XXXX年XXXX年、县拆违办XXXX年XXXX年、县工商局XXXX年XXXX年、县城乡建委XXXX年XXXX年、县环保局XXXX年XXXX年。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潼南县人民政府
年7月8日
环境治理通告范文二
各业主(住户):
为落实滨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宅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提升小区环境卫生,努力营造良好环境,提升滨州博兴城市形象,现决定开展本物业公司管辖范围内各小区环境卫生、车辆停放为主体的整治活动,希望各业主(住户)全力配合。
一、整治重点1.各楼层楼道内乱放杂物和不经常用的交通工具;2.黑色广告;3.小区内车辆乱停。
二、本区业主(住户)和进入本小区的市民等均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区卫生,严禁下列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
1.严禁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烟蒂、废物、杂物,随地倾倒垃圾,请业主(住户)的生活垃圾请下楼时随手丢弃到指定的垃圾回收地点;2.严禁随地大小便,若小孩随地大小便,追究家长的责任;3.严禁饲养无证宠物;4.严禁乱竖立广告牌、乱贴标语、广告、启事,若确有需要向物业申请后,张贴在指定地点;5.严禁乱堆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若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较多,请及时联络建筑垃圾相关人员,若建筑材料乱堆放,物业将视为无主物品予以没收;6.严禁搭建各类违章建筑,若违章建筑被房办执法二大队查处,该物业的产籍将会被冻结,直至违章建筑恢复原样;7.严禁在公共场地、花木上拉绳晾晒衣物,一经发现物业将视为无主物品予以没收;8.严禁攀登、涂污园林雕塑小品,一经发现将赔偿修复的各类费用;9.严禁从楼上往下抛杂物、泼水等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将报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罚;10.严禁在楼梯间、通道等处堆放垃圾杂物,一经发现将报消防部门按防火管理条例处罚;11.严禁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以上整治要点请各业主(住户)共同配合,同塑文明社区。
杰安物业管理处
年10月30日
环境治理通告范文三
各家各户、商铺、摊主:
您好!
为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寮步综合执法分局会同属地村(社区)根据镇委镇政府的要求,决定从XXXX年3月起,对全镇城市&;六乱&;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各商铺严禁占道经营,做到货物不出墙、货柜不出店。
同时全面清拆临街商铺违规搭建影响市容的遮阳棚。
否则,将对占道经营的商铺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贰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村(社区)中心区作为严禁区,严禁流动商摊贩占道经营。
同时禁止在各主干道路口进行游卖,只能到非严禁区已划定的&;疏&;的场所按照指定划线的位置有序摆卖、有限经营。
否则,将对无照经营的流动商贩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并处以贰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
同时,对各家各户、出租屋、店铺、工厂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卫生、包无占道经营、包无&;牛皮癣&;。
希望各商铺、摊主、各家各户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占道,不违规搭建,不乱扔果皮垃圾,共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告
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寮步分局
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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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环境 治理 通告 _3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