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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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表
汶川县威州镇传习所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表
附图
汶川县威州镇传习所总平图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汶川县威州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建设项目
1.1.2项目地点
汶川县威州镇布瓦村小学(启蒙学堂)旁
1.1.3业主单位介绍
汶川县文化体育局成立于1998年1月,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有职工18人,下设有办公室、文化股、体育股、文学创作室、县业余体校、新闻出版(版权)股、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同时管理四个下属单位:
县文化馆,县文管所、县图书馆、县新华书店。
汶川县文化体育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各项国家的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文学,艺术及全民健身运动,协调推进少年儿童体育事业发展;管理全县对外文化体育交流工作。
1.1.4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1.2研究范围及主要编制依据
1.2.1研究范围
我公司受汶川县文化体育局的委托,对汶川县威州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交可研报告,其主要研究范围包括:
项目建设的背景与必要性、建设内容以及建设方案、公用工程及节能减排技术、组织结构与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招标方案、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社会效益分析、结论与建议等。
1.2.2主要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
2、《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
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令第526号);
4、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国办函[2008]54号);
5、《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川府发[2008]81号);
6、《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府发[2008]20号);
7、《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8]21号);
8、《汶川县“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9、《汶川地震灾后文化体育恢复重建规划》;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
11、文化部《关于公共文化设施灾后重建规划的指导意见》(文计发[2008]20号);
12、《汶川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恢复重建规划纲要》(国家文化部);
13、《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与恢复重建规划
14、《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第三版;
15、2008版《四川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16、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1.3可研报告主要结论纲要;
1.3.1建设内容
在威州镇建立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
建设用地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建筑用地、集散场地、绿化用地等。
根据《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与恢复重建规划纲要》标准,用房项目应配置如下:
占地面积:
2248平方米(不包括停车场的面积)
总建筑面积:
1000平方米其中分为:
游客服务中心,两个展厅,4A厕所、休息区,办公室和资料室组成。
配套设施:
规划绿化面积786㎡,停车场536㎡,广场面积987㎡。
1.3.2总投资以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289.43万,资金来源全部为国家灾后重建扶持资金。
1.3.3结论与建议
汶川县威州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建设项目是在“5.12”汶川特大地震受灾破坏、社会捐建资金、国家灾后重建扶持资金、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的背景下进行的。
该项目符合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以及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与恢复重建规划纲要,是坚定执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规定举措,同时也有助于当地居民的生活学习以及提高,社会效益十分显著,且在具体操作上也是可行的。
第二章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2.1建设的背景
2.1.1建设项目政策背景
1.宏观政策背景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集中体现了国家和民族的品格。
五千年的中华文化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是团结人民、推动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撑。
文化产业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发展文化产业是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服务业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步骤;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重大举措。
发展文化产业对实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对文化产业的规划、支持和促进,出台了一系列的鼓励性政策:
(1)国家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
在《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抓好塑造国家文化形象的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推出一批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文化艺术精品;要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优先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文化利益设施建设,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方面,通过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以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加强保护工作的管理。
(2)国家不断完善文化产业的管理,创新管理形式。
在《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和管办分离,切实把政府的职能由主要办文化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在《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凡鼓励和允许外资进入文化领域,均鼓励和支持国内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进入,非国有经济投资文化产业项目和建设的文化场馆,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信贷、税收、上市融资等方面享受与国有经济投资的同等待遇。
2.四川省政策背景
在国家政策基础上四川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文化产业改革的步伐。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2009年四川省预计投资17490万元,启动101项“非遗”保护项目,鼓励各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地区构建“非遗”文化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园区。
2009年四川省文化厅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文化产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和当前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并通过文化产业的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2.1.2建设项目的区域状况
汶川县现辖六镇七乡(六镇:
威州镇、漩口镇、水磨镇、映秀镇、绵虒镇、卧龙镇。
七乡:
克枯乡、草坡乡、雁门乡、威州镇、银杏乡、三江乡、耿达乡),有行政村118个。
2007年,全县总人口105436人。
其中,非农业人口37998人,农业人口67438人。
汶川县是羌、藏、回、汉各族人民相交汇融合的地带,有羌族35535人,占34%;藏族19743人,占18.6%;回族1377人,占1.3%;汉族48975人,占46%。
是全国仅有的四个羌族聚居县之一。
羌族主要居住在县北部的威州、绵虒地区;藏族多聚居在岷江以西地带;汉族主要分布在南部漩口、映秀地区;其他民族散居各乡镇。
全县有中央、省、州、县属企业288家,各类学校38所。
县城威州邮电交通方便,公共设施齐备,商贸市场繁荣,不仅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也是阿坝州的门户要地。
到2007年底,国内生产总值达287721万元,农业总产值达25721万元,粮食总产量达15918吨,农民人均纯收入1678元。
种植业结构继续调整。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60772亩,养殖业发展稳中趋缓。
全年肉类总产量4634吨,林业生产持续发展。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8000亩,年末森林覆盖率38.1%。
农业生产条件继续改善。
全年有效灌溉面积550公顷。
农村用电量2490万千瓦时,增长18.9%。
工业经济发展迅猛,招商引资取得实效,已形成漩口、映秀地区州、县的工业经济走廊和水磨工业经济园区,正抓紧建立桃关工业经济园区,成规模、效益好、资产上千万元的招商引资企业已有潘达尔工业硅厂、跃发冶炼有限公司等6户;电力工业已建成投产各级电站40余座,装机容量达100余万千瓦,1986年初被评为全国首批5个“初级农村电气化县”之一。
旅游资源得到进一步开发,已开发三江生态旅游区、西羌第一村、姜维城古文化遗址、萝卜寨民俗村等景区。
交通建设成绩显著,已建成以国道213、317线为主干,县、乡、村道为支线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实现了乡乡通柏油路,村村通机耕道。
邮电通信事业蓬勃发展,移动、联通通信网络覆盖率达85%以上,县城及主要集镇已开通了小灵通通信,实现了通信交换程控化、传输数字化。
“5.12”大地震后,汶川县社会经济遭受毁灭性打击,全县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0亿元。
2.2建设的必要性
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生存、发展、进步的见证,亦是民族文化形象和民族精神象征的集中体现,是民族自治地方效益文化事业的基本支柱。
该建设项目汶川县威州镇,处于受大地震破坏最严重的汶川地区,是羌族的集中居住区,羌族人民和羌族文化都遭到沉重的打击,不仅正常的发展中断了,而且未来的生存基础也严重动摇。
羌族地区本来就自然环境严酷,发展任务艰巨,这次受地震灾难最重,羌族人民的生存和羌族文化的发展都受到严重威胁。
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依赖相应的物质形态才能得到保护和传承。
当前必须对濒临消失和遭受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加快建设其赖以生存的物质形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
2.2.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需求
首先,对羌族刺绣和羌年庆典的保护,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羌族文化的保护,也是对中华民族古老文明史的保护。
在中国远古史上,古羌人曾驰骋中原,留下了辉煌的记载,被称之为东方大族。
早期的中国民族布局被概括为西羌、东夷、南蛮、北狄。
数千年来,古羌人不断从游牧转变为农耕,成为中华民族的最早来源之一,其始祖炎帝,与黄河流域更早从事农业文明的黄帝,被看做是中华民族的共同祖先,因而自称为“炎黄子孙”。
古羌人的大迁徙、大转型和大融合,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形成过程的生动写照。
其次,羌族拥有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古羌人在大迁徙过程中,留在岷江河谷的一支,逐渐从游牧转变为山地农耕,沉淀形成今天的羌族和相应的独特文化形态。
其依山而居,就近取材,垒石为屋,以农为主,农牧兼营,农闲务工,敬畏自然,重视亲情,留下了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人类整体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姜族的传统文化不可避免地面临变化、遗失甚至是消亡。
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任务显得十分紧迫,该项目的实施就是为了恢复,尤其是在这次“5.12”汶川特大地震后,该项目的实施就更显其建设的必要性。
2.2.2地震原因致使羌族文化遭到毁灭性的打击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来保持和发展,特别是只有本民族语言而无本民族文字的羌族文化传承,主要依靠言传教身,传承人的作用就更加重要。
本来经政府认定的各级传承人就数量有限,在这次地震中又遭受很大的损失。
四川省有国家级传承人59人,市州级245人,县级792人,在地震灾难中有12人遇难,105人受伤,还有数人失踪。
羌族文化传承人的数量更少,国家级仅有1人,省级6人。
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只有7项,省级7项,州级66项,县级173项。
大地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羌族文化的破坏,失去了很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这次大地震使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产生和生存的自然人文环境遭到空前的改变,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羌族刺绣和羌年庆典进行紧急抢救和保护的同时,更要考虑到创造这些文化的人,如何在灾后迅速恢复生产生活,而且要和全国各族人民一起,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群众有保护、传承文化的权利,因此,依靠群众做好保护工作,关注群众的生活需求和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通过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增强人的文化自觉意识,提高人的文化素质和文明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认定、命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单位;制定各级各类传承人标准;制定传承制度、机制;开展师徒传承、团体传承、学校教育等多种形式的传承活动;建立传承人经济资助制度;建立项目活动赞助制度是保护现有文化传承人的需要,也是对羌族刺绣和羌年庆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需要。
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依赖相应的物质形态才能得到保护和传承。
大地震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习所受到很大的破坏,其中325个传习所,面积8623.45平方米倒塌和不同程度的损毁,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场所受到严重损毁。
当前必须对濒临消失和遭受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加快建设其赖以生存的物质形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
2.2.3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已经迫在眉睫
一是团结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社会土壤改变。
改革开放以来,团结羌族封闭的大门打开了,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但团结羌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却受到了强有力的挑战。
出现了这样的怪现象:
路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了。
二是贫困及年轻羌族后代认为羌文化的过时感、价值观,人为地造成了传承的鸿沟。
三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盲目开发和轻率遗弃,导致了大量有价值的民族文化资源损毁、流失和变异,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四是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相当完善的法律法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五是政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第三章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
3.1项目选址
3.1.1选址基本原则
1、符合国家、地区和城乡规划要求;
2、原材料、能源、水和人力供应;
3、尽力降低建设投资,节约运费,减少成本,以便达到节约资源和提高效益的要求;
4、安全原则,防洪、防火、防地质灾害;
5、有利于环境保护,以人为本,减少对生态和环境的影响;
3.1.2选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
5、《四川省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2008-2010年)》;
6、《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3.1.3选址结果
根据汶川县的历史文化资源、民族文化和藏品数量、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服务人口数量等情况,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发展状况较好的乡镇,人口集中、交通便利、适宜开展群众活动的地区,分别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
因此,该项目选址为威州镇为非物质重点保护村或乡镇政府所在地。
3.2项目自然条件
3.2.1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所在地为四川省汶川县威州镇,如下图所示:
汶川县位于四川省西北部、阿坝州境东南部的岷江两岸。
是阿坝州的南大门,有“川西锁钥”和“西羌门户”之称。
传习所位于村寨西南面,坐北朝南,北邻威州镇县城,交通便利。
规划建设用地
规划范围内现状有农田和树林、西南侧近山处有低坡地、规划考虑做景观栈道,从山下停车场到传习所通道平台,传习所西侧为布瓦寨十方启蒙学堂,正在新建。
坡道下停车场处以整平。
规划区南低北高,呈梯田形式依次降低。
3.2.2气象状况
汶川县气候随东南向西北地势上升,呈比较完整的垂直气候带,可分为8个不同的自然气候区,故有“十里不同天”之说。
但南湿(漩口、映秀地区)北旱(威州、绵虒地区)趋势明显,光、热、水分布不均,利于发展农业的多种经营生产,为州内重要农区县之一。
在2000米以下地区,年均气温13.5℃(北部)一14.1℃(南部),无霜期247~269天,雨量528.7-1332.2毫米,日照1693.9~1042.2小时,适宜各类动植物生长。
3.2.3水文状况
汶川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190.9mm,南部和北部地区降水量差异很大,由南至北递减。
南部地区根据渔子溪水文站25年实测,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253.1mm,最大年降水量为1688mm(出现在1964年映秀地区),最小年降水量为836.7mm(出现在1974年),连续最大4个月(6~9月)降水量为853.2mm,占年降水量的68.2%;寿溪水文站22年实测,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333mm,最大年降水量为1933.5mm(出现在1966年漩口地区),最小年降水量为768.3mm(出现在1974年),连续最大4个月(6~9月)降水量为912mm,占年降水量的69.2%。
岷江由汶川县北部入境,贯穿东部,长达88公里。
杂谷脑河、草坡河、寿江为县境岷江主要支流,由西向东,分别在北部、东部、南部注入岷江。
沿岷江及各大支流河谷、半山地带为全县主要经济活动区。
3.2.4地质状况
汶川东北部为龙门山脉所控,西南部受制于邛崃山系。
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部多分布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山。
3.3项目建设条件
3.3.1道路交通条件
威州镇位于汶川县境内东北部,距省会成都市146公里,国道213、317线贯穿全境,是汶川县的交通、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进出阿坝州的交通要道。
3.3.2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原材料供应
都江堰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也使其成为川西地区原材料的集散之地,拥有众多信誉良好的供应企业,原材料的品质可以得到有力保障。
建设项目紧邻都江堰,交通便利,故此项目原材料的供应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部分的原材料都可以就近取用,以达到节省工程运费、运时,降低工程造价的作用,也便于工程进度顺利的进行,与此同时应注重原材料的品质,以保证项目的建设质量,为项目能按时按质的交付使用提供有力的保障。
3.3.3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环境条件
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社会稳定,治安状况良好,可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由此分析,项目的建设条件已经具备,建议尽快进行建设。
第四章建设内容及方案
4.1建设内容及规模
威州镇乡镇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
建设用地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建筑用地、集散场地、绿化用地、停车场等。
根据《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与恢复重建规划纲要》标准,用房项目应配置如下:
游客服务中心,两个展厅,4A厕所、休息区,办公室和资料室组成。
4.2建设方案
4.2.1建设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作为精神家园重建的重要内容,与灾后文化恢复重建相结合、与“十一五”期间的文化发展相结合,科学评估,统筹规划,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实施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全面恢复重建文化设施网络,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实现精神家园与生活家园重建相适应,与灾区经济、政治、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4.2.2建设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抢救第一
优先安排救助、安置、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营造良好的环境,解决传承人和工作者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急需、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
2、坚持科学规划、协调发展
按照四位一体总体布局,充分考虑文化传统、地域特色、民族信仰和民族风俗的特点,科学评估灾害损失,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建精神文化家园。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
4、坚持突出重点、兼顾长远
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以羌文化为重点,在羌族聚居区内,建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营造羌族文化赖以生存的自然、社会和人文环境。
4.2.3工程建设概况
建设地点:
威州镇布瓦村小学旁(启蒙学堂)
抗震设防烈度:
8度
地震加速度值:
0.20g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
1000平方米
建筑布局:
南北布置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二级
设计使用年限:
50年
建筑耐火等级:
一级
地震分组:
第一组
场地分类:
II类
4.2.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建筑规划面积(不含停车场)
2248㎡
建筑占地面积
505㎡
建筑面积
1000㎡
建筑高度
6.8m
容积率
0.44
绿化率
35%
卫生间面积
119㎡
二层面积
495㎡
停车场
536㎡
办公室与综合服务中心
193㎡
建筑密度
22%
广场面积
987㎡
4.2.5建设标准
1、自然条件
(1)基本雪压W0=0.40KN/㎡。
(2)场地地震基本烈度:
8度。
(3)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94)确定建设场地内的标高。
2、建筑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2)、《建筑采光设计规范》(GB/T50033—2001);
(3)、《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修订版);
(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
(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3);
4.2.6建筑方案
本项目本着节约利用土地,建筑设计人性化,打造节能建筑的目标。
人性化的设计也体现对残疾人的关怀和人道主义考虑,按国家无障碍规范要求,设计考虑底层设有残疾人坡道,传习所中所有道路、厕所、环境均应作无障碍设计。
建筑节能:
环保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国家制定了环保节能生态策略相关法规、条文,所有建筑及设施的设计均强调朝向最佳,为室内外活动提供良好的热力环境及物理环境,减少暖气的消耗及相应的运行费用。
4.2.7建筑构造设计
1、屋面:
防水等级为II级屋面,做聚苯乙烯挤塑泡沫板保温隔热层,内隔断采用轻质隔墙,减轻建筑自重,节约结构用料。
2、门窗:
外门窗为塑钢节能型门窗,根据应用部位不同,门窗玻璃采用相应的安全中空玻璃。
3、地基与基础。
查明地基持力层深度、厚度、性质和承载力等情况后,对基础作相应处理和设计。
4、屋面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平屋面或坡屋面,屋面均应有可靠防水、隔热、保温措施。
上人楼顶面,应设置安全防护栏,其净高不应低于1100mm。
5、建筑层数
根据相关设计规范及用房要求,本项目建筑层数为地上两层。
6、楼梯
楼梯的数量、宽度、位置和形式应满足使用要求,符合交通疏散和防火规范的规定。
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采光。
楼梯参考示意图:
7、四星级厕所
本项目在1层、2层均设置一个卫生间,总建筑面积119㎡。
厕所出入口有轮椅进出坡道,并符合坡道设计的国家标准。
残疾人厕位:
设单间。
大便蹲位男女厕所各设置4个,每个单间宽度为0.94m,长度1.11m。
感应式节水型自动冲洗。
盲文标识及盲道:
厕所入门处、每个厕位门上及洗手处均需有盲文标识,厕所大门及厕所内部需铺设盲道。
免冲式或无水式:
感应式清理,清理效果上佳。
男用小便器设置7个。
高级瓷制大半挂。
厕位站位间距:
半挂式,间距在0.8m以上。
厕所参考示意图:
残疾人厕位:
8、各楼层组成及功能
一层由游客服务中心、两个展厅、休息室、4A厕所组成,建筑面积505平方米;层高3.4米。
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式结构,外装饰采用符合当地特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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