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健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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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健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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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永宁县金太阳托儿所
卫生保健制度
永宁县金太阳托儿所
目录
1.永宁县金太阳幼儿园生活制度
2.永宁县金太阳幼儿园体格锻炼制度
3.永宁县金太阳幼儿园饮食制度
4.永宁县金太阳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5.永宁县金太阳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6.永宁县金太阳幼儿园体弱儿童管理制度
7.永宁县金太阳幼儿园常见病管理制度
8.永宁县金太阳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9.永宁县金太阳幼儿园预防疾病制度
10.永宁县金太阳幼儿园卫生消毒制度
11.永宁县金太阳幼儿园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12.永宁县金太阳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3.永宁县金太阳幼儿园营养膳食管理制度
14.永宁县金太阳幼儿园安全检查制度
15.永宁县金太阳幼儿园家长联系制度
16.永宁县金太阳幼儿园健康教育制度
17.永宁县金太阳幼儿园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
一、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有利于儿童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保护消化系统的功能,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
科学合理地生活作息制度,是完成教育任务的先决条件,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
(一)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作息时间
1、睡眠 年龄越小睡眠时间愈长,次数愈多,幼儿期(1-3岁)昼夜睡眠3次,学龄前儿童(3-7岁)昼夜睡眠2次,午睡时间夏季3小时左右,冬季2小时左右,夜间睡眠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
2、进餐 幼儿期每日4-5次,学龄前期“三餐一点”,两正餐间隔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午点时间安排在中晚餐之间约下午3时左右。
3、上课 学龄前期儿童注意力的发育仍以无意注意为主,稳定性差,直到5岁以后,有意注意才有逐步的发展,注意力较能够集中,小班每节课10-15分钟,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上午9-10点之间幼儿头脑最清醒,精力旺盛,一般上午宜安排两节作业课,下午安排游戏或室外活动,课间要有10-15分钟休息时间,让眼睛和大脑得到充分的休息,消除疲劳,小班宜每日1节课,逐渐过渡到2节课,中班每天2节课,大班每天2节课。
4、户外活动 时间依地区季节而定,每天至少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少于3小时),其中1小时为体育活动,让幼儿充分接触大自然,对防治上呼吸道感染,佝偻病,强壮体魄,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年龄
饮食
活动时间(小时)
睡眠
次数
间隔时间(小时)
昼间
夜间
(小时)
共计
(小时)
次数
每次时间(小时)
?
1岁
5~6
3~4
1.5~3
2~3
2~2.5
10
14~16
1岁~
5
4
3~4
2
1.5~2
10
12.5~13
1.5~
4
4
4~5
1
2~2.5
10
12~13
3岁~
4
4
6~7
1
2~2.5
10
12~12.5
二、饮食制度
(一)饮食管理
1、儿童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膳管会(院所领导、炊事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家长代表),定期开会,听取意见和研究解决伙食问题,不断提高质量。
2、伙食费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安排,伙食费盈亏不超过2%。
3、每月制定伙食计划,根据季节供应情况,每两周制定一次食谱(或带量食谱),定期更换,根据等级幼儿园要求定期进行营养计算,保证儿童各种营养素摄入量,达到供给量要求,满足生长发育需要。
4、按时开饭,不提前不推迟,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20-30分钟,保证儿童舒适、愉快地进餐,严禁在小儿进餐时训斥小儿。
5、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制作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6、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要求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并建立验收簿。
7、主食品验收入库,库存不宜过多。
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库存。
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账目,库房保持整洁,各盛器需加盖,库房中要有防鼠设施。
(二)营养管理
建立营养管理制度,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
在收托婴儿的园所应设哺乳室,有条件的可设立人奶库,保证母乳喂养。
及时添加辅助食品,确保儿童膳食平衡,满足其正常生长发育需要,并定期开展营养计算和分析。
(三)饮食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厨房熟食盛器及食具一餐一消毒并定期擦洗,抹布每日煮沸消毒一次。
消毒后的食具妥善保管,免受污染。
洗肉、菜、碗、拖把的池要分开,并有标志,保持厨房清洁,经常清扫。
2、不买、不加工变质食物。
买来的熟食要加热烧透后再吃,熟食品及饮料等不能直接存放在塑料桶或铅桶内。
食物保存要有防蝇设备。
3、儿童进餐前和工作人员为儿童准备进餐时,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饭桌要用消毒液进行消毒。
4、培养儿童不挑食、不偏食的良好饮食卫生习惯。
5、水果要先用清水洗干净后削皮或剥皮后再吃。
6、炊事员上灶前,接触熟食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并戴口罩、帽子,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措,操作时不吸烟。
入厕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
取熟食应用食品夹子或筷子,不得用手抓。
三、体格锻炼制度
1、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婴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尤其要重视一岁半以下婴幼儿的体格锻炼,给婴儿每天做一至二次被动操和主被动操,幼儿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体格锻炼要结合生活、游戏、体操等进行,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体格锻炼要做好准备工作,要重视锻炼前的准备活动,和锻炼后的整理、放松活动,锻炼时要细心观察幼儿的反应。
5、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
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
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以特殊照顾。
四、健康检查制度
(一)儿童入园体检制度
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要求:
1、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单位应认真填写《浙江省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并签署医学意见。
2、托儿所、幼儿园在接收儿童时,应查验《浙江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和0-2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小结(入幼儿园)或全省《婴幼儿保健册》,合格者方可入园、所。
入园、所体检结果30天内有效。
儿童入园、所时要一并收取《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和预防接种记录卡。
3、体检时发现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兼有e抗原阳性者或谷丙转氨酶增高者暂不予入园、所,经治疗后,每3个月做肝功能检查1次,连续3次正常者方可入园、所。
4、对离开园、所1个月以上的儿童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须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重新入园、所。
5、儿童转园、所或从托儿所进入幼儿园时须重新体检。
(二)儿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开展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儿童健康档案。
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1次,1-3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1次,每学期测视力、身长一次,每季度测体重一次。
五.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体检。
工作人员体检必须在当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健康检查表。
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健康检查项目按“健康检查表”要求的检查内容进行,作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淋病、梅毒、肛拭培养、阴道霉菌、滴虫检查。
炊事员要做便培养。
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缺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员工作。
在工作中发现患急、慢性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以及患有其他有碍儿童身体健康疾病的工作人员,要隔离和调离,病愈后经医院或防疫部门检查证明无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六、体弱儿管理制度
通过体检筛选体弱儿,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
体弱儿管理范围:
对低出生体重、早产、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活动期、小儿中度以上缺铁性贫血、中度以上营养不良、反复(呼吸道、消化道)感染(每月≥2次),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病、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常见畸形等。
建立健全专案管理档案。
登记、处理、管理、结案。
每月或每季度检查一次,平时加强全日观察、发现问题,及时防治。
对体弱儿在吃、玩、睡生活等各方面给予特别照顾和护理,并逐步加强户外活动和体格锻炼。
七、儿童常见病管理制度
了解儿童生理特点及常见病发病规律,积极预防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掌握适宜技术,如口服补液的配制方法。
积极防治营养性疾病,通过体检了解儿童营养状况,针对不同的原因,提出干预措施。
调整饮食、保证营养、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治疗原发病。
积极防治肠寄生虫病,养成幼儿良好卫生习惯,定期集体驱虫每年1~2次。
加强口腔、眼保健工作,积极防治口腔、眼常见病。
八、传染病管理制度
及时了解疫情,施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
发现传染病按规定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
检疫期间不办入托和转托手续,园(所)儿童不混班、不串班。
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儿童到公共场所。
儿童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
并经医务人员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九、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白百破、卡介苗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建卡率达百
分之百。
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儿童基础免疫有关问题详见卫生部颁发的《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
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
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
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的续发。
4、在传染病浒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5、坚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制,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十、卫生消毒制度
环境卫生:
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儿童玩具、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清洗、消毒;室内应有防蚊、蝇、鼠设备,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每天至少开窗通风2次。
每次10~15分钟,定期消毒。
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便盆每次用后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
三岁以上儿童用蹲式厕所。
个人卫生:
婴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用后及时清洗,做好消毒工作。
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要刷牙。
控制糖和含糖食物的摄入量和摄入次数。
寄宿制儿童应定期洗头、洗澡、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用具分开,毛巾每次用后消毒。
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手绢要专人专用,每日换洗。
婴儿尿布要勤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曝晒。
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每两周日晒一次。
保护幼儿视力,室内照明要符合要求,尽量采用自然光。
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其距离应大于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儿童不在光线过强或过暗的环境下看书、写画;连续看书、写画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培养儿童良好的看书、写画姿势,眼与书本之间距离保持30~35厘米,书与桌面应成30~40度角;教育儿童不用手揉眼睛,注意用眼卫生;杜绝儿童眼外伤的发生。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儿童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在园内禁止吸烟。
十一.卫生及消毒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重视卫生消毒工作,确定一名园长分管,保健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加强监督检查,每月总结,每学期结束前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2、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作湿性扫除。
要消灭蚊蝇及蟑螂等害虫。
3、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季每天至少开窗通风两次,每次10-15分钟,室内要有防坟、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玩教具等要定期消毒、检修、更新。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婴幼儿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
4岁以上幼儿用蹲式厕位。
5、清洁用具每班专用并保持清洁。
6、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并做好消毒工作。
2、儿童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3、3岁以上儿童早晚用正确方法刷牙,饭后要嗽口。
4、寄宿制儿童应定期洗头、洗澡,每天洗脚、洗屁股。
洗屁股用具分用,毛巾每次周后消毒。
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5、儿童服装要保持整洁,衣服、床单要勤洗,被褥每两周日晒一次。
6、保持儿童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照明符合要求。
看电视时儿童与电视机的距离应为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
一次时间不超过30分钟,电视机的高度与视线平行为宜。
7、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弃废物等。
午睡时要脱外衣、脱鞋,纠正蒙头、吃手、吃被角等不良睡眠习惯。
十二、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督促家长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十三、饮食卫生、营养膳食管理制度
坚持点名制度,用餐前、后清点幼儿人数,组织幼儿洗手、洗脸做好幼儿出勤记载,以确保幼儿人数无误。
不让幼儿端过热的食物,防止幼儿烫伤。
用餐过程中为幼儿创设一个安静、和谐的用餐氛围,提醒幼儿相关的用餐注意事项,培养幼儿良好的用餐习惯,不骂、不催促幼儿用餐。
用餐过程中若有幼儿需要出园,须有教师陪同。
用餐完毕,打扫好清洁卫生,组织幼儿游戏或休息,确保幼儿安全。
到规定时间方可交班。
十四、安全制度
工作人员要注视儿童的各项活动,以孩子为中心。
专人负责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使用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药物必须由医务保健人员负责妥善保管,服药时仔细核对。
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儿童。
十五、家长联系制度
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配和,与家长经常联系,了解儿童在家庭中的情况并将儿童在园(所)中的表现向家长反映、增进家长对园(所)工作的了解,争取家长对园(所)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共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1、结合本园(所)具体情况,制定家长联系制度。
2、与家长联系的内容:
缺勤儿童原因调查;出现意外、疾病、服药、预防接种等问题与家长联系;儿童不良习惯矫正及龋齿、视力不良的矫治等家、园配合;向家长介绍园内工作并进行卫生保健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取得家长支持,解决个别儿童的问题;征求家长对园(所)工作的意见、建议。
3、可采用的家长联系方式:
如黑板报、宣传资料、电话联系、家长联系薄、书信、家长会、半日开放。
十六、健康教育制度
拟定健康教育计划,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价、总结。
保健医生接受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并负责对本园保教人员进行培训。
经常向家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对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学习自我保健的技能,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有宣传单、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栏,宣传栏每季度换一次。
十七、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1、托幼园所应按常规及时准确做好保健资料的记录和统计,定期分析,按时上报如下报表:
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情况调查表
(一)、表
(二);托幼机构基本情况报表三张。
于每年10月15日例会时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
同时上报各区妇幼保健所。
2、表、卡、簿健全、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为了应付检查而涂改、不写。
3、资料应妥善保存,至少保留三年以上,以备日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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