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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体系
1总则
丰台北路站十四号线丰台北路站施工过程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中的关于质量的规定。
坚持实行以工序管理为主,坚持执行三检制,认真进行工程的隐检、预检,做好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验收
2质量保证体系
2.1质量目标
根据丰台北路站十四号线丰台北路站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及合同要求,项目部对本工程确定的质量目标为:
分项分部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争创北京市“结构长城杯”。
2.2质量组织机构
质量组织机构实行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质量保证体系,项目总工程师为质量工作的日常负责人,项目经理部质量控制部负责工程质量控制及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项目经理马福利
副组长:
项目总工程师:
王文正
常务副经理:
王立新
生产副经理:
王丙辉
质量工程师:
石国伶
组员:
质量控制部:
米博、刘双砚、郝军升
技术管理部:
杨宗正、高磊
工程管理部:
吴洋、盛利、曹磊
物资管理部:
常扬、杜海燕
分包队伍技术负责人、工长。
质量组织机构见附图一。
2.3质量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
⑴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行使单位赋予的各种权力,主持编制项目管理方案,确定项目管理的组织、方针与目标,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全面负责,满足合同的各项要求;组织策划项目经理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建立、完善、实施;
⑵确定项目经理部管理组织机构的构成并配备人员,制定项目经理部的规章制度,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全面组织本工程车站及区间隧道的施工及环境监测、科研等项目的开展和协调工作,以及与临近合同段的界面接口的协调管理;
⑶接受业主、监理、上级、社会各方面的指导与检查;
⑷与业主及监理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随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要求;
⑸推动单位颁布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各种程序文件的执行,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质量政策、法规和制度。
建立、健全质量奖罚机制,并监督落实。
2、项目副经理
⑴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组织现场施工活动,负责工程总体部署,总体计划的管理,协调各部门关系,合理组织生产;
⑵贯彻单位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参与制定贯彻项目经理部的质量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管理体系有关程序;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落实、实施项目质量目标,负责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的组织协调,监督、落实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
⑶负责整个工程的组织、管理、生产,符合施工方案的实施要求,处理与邻近合同段的界面接口的协调管理工作;
⑷负责工程的人员管理、物资管理、设备管理和分供方的评审工作;
⑸领导并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工程材料的采购工作,确保所购材料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⑹负责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对职工的环保意识教育,负责建立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组织体系;
⑺负责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确保本工程达到“文明工地”称号;
⑻负责对项目经理部的计划进度、实际进度进行调控,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负责最终交付后的服务管理工作。
3、项目总工程师
⑴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工程质量、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
⑵负责制定、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特殊过程方案及不合格品的处置,组织编制有关的预防措施和纠正方案,为管理评审提供依据;
⑶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技术管理的规定、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
⑷推行科学管理,协助项目经理贯彻国家和企业的技术质量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单位颁布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和《程序文件》;
⑸组织实施科研单位提出的技术改造,技术攻关,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领导编制项目经理部在工程中“四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及科研攻关计划,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质量目标的要求;
负责技术培训工作。
4、质量控制部
⑴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法令、法规和制度,对在施工程实施全过程控制、检查和监督工作;
⑵严格控制无质保资料证明和不符合技术规范指标的材料投入施工,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⑶按ISO9001:
2000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
⑷负责对分部分项工程及最终产品的检验,并参与质量评定工作,独立行使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权;
⑸参加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做好记录并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5、测量监控部
⑴负责工程测量的交桩、放线、复核等,严格按照图纸及相关精度要求实施;
⑵负责工程监控量测,反馈真实信息;
⑶完成测量内业资料的编制,保存测量记录,并且负责项目竣工测量;
⑷负责测量仪器的保管工作,并保证未经检验的仪器不在本项目中使用。
6、工程部
⑴在项目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施工过程的各项管理工作,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条件、施工质量、施工进度;
⑵负责本工程年、月、季度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对施工实施动态管理,落实项目进度计划,并随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及时调整计划安排,以保证总进度计划的落实;
⑶负责工程量的统计报表工作;
⑷负责对专业分包方施工能力评价的信息汇报及对专业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监督专业分包施工队,认真执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的实施;
⑸负责工程施工安全、文明、质量生产工作;
⑹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与质量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负责制定、实施重要工序安全施工措施,制定机械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7、物资设备部
⑴负责施工所需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的招标采购、供应、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及出厂合格证;
⑵负责施工过程材料和周转料调配,顾客提供产品的验证和项目部材料的现场管理;
⑶负责对材料的标识管理和搬运、储运工作;
⑷负责机械设备的进场、出场控制及使用过程的管理;
⑸组织搞好物资储备,确保节假日物资供应。
8、技术管理部
⑴负责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的审查上报和保修期的维修配合工作;
⑵负责土方开挖、混凝土浇注及夜间连续施工等对城市环境有影响工程的有效防护。
⑶负责项目经理部技术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⑷编制重点部位的施工方案、特殊工序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
⑸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中的实施过程;
⑹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和落实工作;
3质量保证管理措施
3.1全面质量管理
1)以质量目标为核心,建立健全“全面施工质量管理”领导机构和配备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
2)推行项目经理质量负责制度,健全工程质量控制体系。
严格把关,不合格产品不转入下一道工序。
3)强化执行“工法管理”:
以“工法”、“规范”、“标准”为准则,加强质量意识教育,遵守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以提高技术素质为中心,强化质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3.2明确岗位职责与权限
在施工管理中明确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工作全员参与。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质量工作,明确规定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质量职责、任务与权限,并制定以质量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办法。
3.3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管理
1)建立仪器设备鉴定制度。
测量仪器、试验仪器、质检仪器等属于计量检测范畴的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鉴定。
2)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组织进行;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3)大、中型设备进场后由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4)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材料设备负责人审批。
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施工科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5)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6)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材料科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采用专业分包的工程,提前签订分包安全协议,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4现场设备、材料质量管理
设备安装所需的原材料、构配件等是工程施工的组成部分,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加强对现场材料的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材料的质量保障:
1)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
2)合理组织材料供应,按质、按量、如期满足工程需求,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3)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避免材料变质,减少材料损失,确保材料质量。
4)严格控制外加工、采购材料的质量;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
各类建筑材料到场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与供货商联系,不合格者坚决退货。
5)搞好材料复试取样、送验工作,确保材料质量。
6)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材料、设备存放空间和顺序。
3.5测量复核制度
1)编制测量复核计划,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及复核方法,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坚持监理工程师复验程序。
2)加强对基坑开挖深度及基底的测量控制,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
开挖位置线、高程点均需在测量复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填写测量报验单报监理。
3)施工过程中,未经复核或复核不合格的均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测量复核由测量科测量工程师进行。
3.6施工前交底制度
1)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员必须依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对有关施工队组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必须包括:
操作方法、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等。
2)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必须经有关人员签字生效,做到交底不明确不操作,不签字不操作。
3.7自检、互检、交接检及工序质量评定制度
1)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必须工序完成后做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部质控科提出验收申请。
2)加强各层作业队的自检和专检,项目经理部不定期进行抽检。
3)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由施工班组、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工序质量评定,工序评定合格后邀请监理验收,验收完毕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在施工人员中做好质量宣传工作,牢固树立“工程施工,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
5)对待质量事故,贯彻“预防为主、步步为营、层层把关”的指导思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6)熟悉设计图纸,明确质量要求,随时掌握设计变更及洽商内容,严格遵守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3.8成品保护措施
3.8.1加强施工的现场管理,落实成品保护责任制
加强施工的现场管理和文明施工的成品保护工作,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的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觉保护成品的质量意识。
施工过程中随着各分项工程进展和完工,项目经理部制定成品保护措施,设专人进行工程防护工作,定期进行工程成品保护检查,直至全部工程交付验收。
编制现场管理和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以避免工序之间的相互干扰,凡是下一道工序会对上一道工序产生损伤或污染的,必须对上道工序采取“护、包、盖、封”等措施进行保护。
在进行下一道工序之前,必须对上一道工序的成品进行检查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进行施工或装卸运输时,要设专人管理,防止成品被撞或被刮。
经常进行成品保护检查,发现被损坏或污染的成品、半成品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对责任人要给予经济处罚。
3.8.2主要分项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等测量用点妥善保护,施工过程中严禁碰撞。
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应定期复测和检查,保证位置准确。
进行土方开挖作业时,对既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管线等采取加固、支吊等防护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沉降和位移观测,防止下沉和变形。
3.8.3成品保护状况检查
1)工程技术科负责检查成品保护状况,每月定期/不定期由工程技术科会同质量控制科组织各工区负责人对现场成品保护情况进行联检;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项目部工程技术科签发“成品保护不合格通知单”,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由项目部施工科在2日内反馈整改措施。
3)对已出现严重后果的部位,由项目总工程师制定成品补救方案,同时对项目分部及相关负责人、当事人处以经济处罚。
目录
1总则1
2质量保证体系2
2.1质量目标2
2.2质量组织机构2
2.3质量管理职责3
3质量保证管理措施8
3.1全面质量管理8
3.2明确岗位职责与权限8
3.3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管理8
3.4现场设备、材料质量管理9
3.5测量复核制度10
3.6施工前交底制度10
3.7自检、互检、交接检及工序质量评定制度10
3.8成品保护措施11
3.8.1加强施工的现场管理,落实成品保护责任制11
3.8.2主要分项工程成品保护措施12
3.8.3成品保护状况检查12
附图一、地铁十四号线丰台北路站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
张继明
项目总工程师:
姚建国
项目副经理:
陈川
项目总经济师
宋微红
内业资料李鑫
施工技术杨宗正
施工测量梁俊海
质量控制石国伶
经营管理康文凤
安全生产官鸣
材料管理常扬
施工生产陈川
附图一、地铁十四号线丰台北路站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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