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油田年度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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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油田年度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doc
河南油田年度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各级、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油田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业绩考核相关规定,结合油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年度绩效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㈠勘探局、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处级领导班子的年度绩效考核。
㈡勘探局、分公司机关各部门和机关直附属各单位及其处级领导班子的年度绩效考核。
第三条年度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㈠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严考核,硬兑现。
㈡政策相对持续稳定的原则,绩效考核办法一经制定,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做调整。
㈢结合不同板块、不同单位、不同专业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㈣局、分公司实行对单位考核与对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过程跟踪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兑现相挂钩的整体闭环考核制度。
第二章考核工作组织领导与职责
第四条油田的绩效考核工作由绩效考核委员会统一组织。
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局长(分公司总经理)、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主管经营工作的局(分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改革管理处、人力资源处、组织部(干部处)、财务处(部)、计划处、审计处、局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㈠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企业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政策,审定油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㈡审定绩效考核结果和兑现方案;
㈢统筹部署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五条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改革管理处负责考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成员由改革管理处、人力资源处、组织部(干部处)、财务处(部)、计划处、审计处、局工会等部门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㈠研究国家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企业绩效考核管理方面的政策,组织制定或修订油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㈡组织签订年度绩效考核责任书或下达各单位年度经营考核指标;
㈢跟踪年度绩效考核责任书的执行情况;
㈣组织考核兑现工作,提出兑现方案,报考核委员会审定;
㈤针对考核兑现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考核办法的调整意见,报考核委员会决策。
第六条承担和参与绩效考核任务的各职能部门,在考核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责分工各有侧重,互相配合。
其主要职责:
㈠提出本部门涉及范围内被考核单位的指标设置、目标值确定建议以及具体考核办法;
㈡指导督促各单位完成相关绩效考核指标;
㈢按照考核职责,提出相关单位有关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意见。
第三章考核指标及工效挂钩方式
第七条局、分公司对二级单位实行以关键绩效指标为主要内容的整体绩效考核办法。
关键绩效指标由通用指标、分类指标和约束性指标三类构成,分别与单位效绩工资挂钩(指标挂钩办法见附件)。
㈠通用指标:
包括财务类指标(利润、内部贡献、限亏、成本费用)、投资指标、节能降耗指标、信访稳定指标等;
㈡分类指标:
根据不同板块,不同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特点分别确定;
㈢约束性指标:
包括HSE管理、“三基”工作、质量、内控管理指标等。
第八条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值由专业考核部门按照规定报局、分公司审定后,提交绩效考核办公室汇总,统一下达或组织签订年度绩效考核责任书。
第四章考核兑现
第九条将各单位年度工资指标划分为基本生活保障费、岗位工资和效绩工资三个单元。
其中:
基本生活保障费和岗位工资指标,按现行工资制度确定的标准和年度全民岗位定员内在岗人数核定,由各单位按规定自主发放;效绩工资指标按现行工资制度确定的标准和年度全民岗位定员内在岗人数核定,按考核结果兑现。
第十条对各单位效绩工资实行半年检查考核、年度预考核兑现与年度考核兑现相结合的考核兑现办法。
年初预支一季度效绩工资,由各单位自主分配;上半年结束后,局、分公司对各单位的考核指标进行检查考核,根据指标完成程度,预结算上半年和三季度效绩工资;年终,局、分公司依据考核结果对各单位效绩工资进行年度预兑现,并在总部对油田考核清算后,对各单位效绩工资进行总清算。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的程序
㈠各单位按考核周期向专业考核部门和绩效考核办公室报送绩效考核指标完成表及总结报告;
㈡专业考核部门提出指标完成情况考核意见并提交绩效考核办公室;
㈢绩效考核办公室提出绩效考核兑现初步方案;
㈣绩效考核委员会审定绩效考核兑现方案,并向油田联席办公会议通报;
㈤ 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执行审定后的绩效考核兑现方案。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计分办法
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得分=通用指标考核得分+分类指标考核得分-约束性指标考核扣分。
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总得分的上限与下限分别为170分和70分。
通用(分类)指标得分=∑Knan
其中:
Kn是各单项指标考核得分,凡没有特殊规定的指标,单项指标考核加分与扣分的上限与下限为该项指标基本分的20%;an为单项考核指标所占权重。
约束性指标的考核办法由各专业部门制订,只扣分不加分。
其中:
HSE指标考核扣分上限为15分,其它单项指标每项考核扣分上限为5分。
第十三条对各单位处级领导班子主要考核五项指标,分别是财务类指标(利润、内部贡献、限亏、成本费用)、生产任务指标、HSE指标、信访稳定指标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指标。
第十四条单位处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得分计分办法:
单位处级领导班子全面完成各项指标,其考核得分为100分;财务、生产任务、HSE、信访稳定指标每少完成一项,扣减考核得分10-20分;党风廉政建设指标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直接扣减到单位处级领导班子个人。
第十五条效绩工资兑现办法
㈠单位效绩工资兑现公式为:
各单位实际兑现的效绩工资指标=按局、分公司现行岗效工资制度核定的效绩工资指标×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得分÷100。
㈡单位领导班子正职效绩工资兑现公式为:
年度绩效工资兑现额=年度兑现基本标准×各单位处级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得分÷100。
其中:
年度兑现基本标准:
由局、分公司根据油田年度整体效益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考核结果确定。
㈢领导班子副职及调研员的兑现标准按照局、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对未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各项专业性工作,由各专业管理部门根据各路工作检查考核情况,可提出一次性考核扣分意见,直接扣减相关单位考核得分,考核扣分上限为3分。
第十七条对总部实施的专业考核扣罚,由对口专业部门落实到相应的责任单位和单位领导班子。
第十八条机关职能部门及机关直附属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当总部重大政策调整、油田改革未尽事宜、不可抗力以及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出现时,局、分公司有权适当剔除相关影响因素,调整各单位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由改革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各项指标的考核计分办法
一、通用指标
㈠利润(内部贡献)指标
完成考核指标时,该项指标考核得分为100分,并按人均贡献增加考核得分:
人均贡献6万元以下(含6万元)部分,按每上缴贡献1万元增加10分的比例增加考核得分;人均贡献6万元以上部分,按每上缴贡献1万元增加7分的比例增加考核得分;超额完成指标,超额部分按人均每增加1万元增加6分的比例增加考核得分,考核加分上限为90分。
指标未完成时,按人均每减少1万元扣减10分的比例扣减考核得分,考核扣分上限为30分。
利润(内部贡献)指标为负数的,按照限亏指标进行考核。
㈡成本费用(限亏)指标
完成考核指标时,该项指标考核得分为100分;成本费用节(超)时,同比增(减)考核得分。
㈢投资控制指标:
包括投资规模和项目前期工作,其考核分值为100分。
投资规模以局、分公司计划批准的单项建设项目规模为准,合并考核。
在执行油田内部关联交易结算价和总部定额的前提下,对在建设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并实现投资节约的单位进行奖励,具体考核细则由计划处制定并进行考核,考核加(减)分上限为20分。
㈣节能降耗指标:
其考核分值为100分,由生产协调处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考核加(减)分上限为15分。
㈤信访稳定指标:
其考核分值为100分,由维稳办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其中,社区服务单位考核加(减)分上限为15分;其他单位考核加分上限为5分,考核扣分上限为10分。
二、分类指标
㈠储量指标
1、对新增探明石油地质储量继续实施只奖不罚政策。
油田完成或超额完成新增探明石油地质储量指标后,给予勘探及滚动勘探系统一次性奖励30万元,完成新增可采储量指标时,增加奖励70万元,超额完成新增可采储量指标时,每超1万吨增加奖励3万元。
新增探明石油地质储量、新增可采储量未完成时,不予奖励。
新增探明石油地质储量、新增可采储量指标以2008年指标为基数进行考核。
2、继续对油气勘探重大发现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50万元。
主要奖励在新盆地首次发现具重要意义的工业油气流及在新区带、新层系发现有重要意义或较大前景工业油气流、油气储量的主要贡献人及项目组。
㈡油气商品量指标
1、开发系统:
油田完成原油商品量指标后,给予开发系统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未完成商品量指标时,不予奖励。
2、对采油一厂、采油二厂、塔里木河南勘探公司、双河社区难采储量项目部考核油气商品量[含原油、轻油、液化气及第一采油厂供第二采油厂的天然气(按1:
1000折算)]指标,其考核计分方法如下:
在完成原油商品量指标的前提下,完成油气商品量指标一次性增加考核得分为40分-60分。
超额完成油气商品量指标时,每超额500吨增加考核得分3分,考核加分上限为90分;未完成油气商品量指标时,每欠产1000吨扣减考核得分3分,考核扣分上限为30分。
3、对井下作业处下达保油任务指标,其考核分值为100分,由开发事业部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加(减)分上限为40分。
㈢储量替代率指标
油田完成总部下达的储量替代率指标时,给予开发系统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超额完成指标时,每提高1个百分点增加奖励3万元;未完成指标时,同比扣减相应责任单位效绩工资,由开发事业部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将责任落实到研究院、工程院、采油一厂、采油二厂、塔里木河南勘探公司,并进行考核。
㈣产能建设达标率指标(适用于采油一厂、采油二厂、塔里木河南勘探公司):
其考核分值为100分,由计划处、开发事业部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考核加(减)分上限为10分。
㈤吨油贡献指标(适用于采油一厂、采油二厂、塔里木河南勘探公司):
继续对吨油贡献实行只奖不罚的政策,油气生产单位完成吨油贡献指标,一次性增加考核得分15分。
㈥重点生产科研任务完成率指标(适用于研究院、工程院、设计院):
其考核分值为100分,由科技处、勘探事业部、开发事业部、计划处明确重点任务并进行考核。
指标完成时,一次性增加考核得分50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时,按其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比例同比扣减考核得分。
㈦对外创收指标:
其考核分值为100分,由对外合作处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
其中,超额(未)完成对外创收利润指标的单位,按其超额(未完成)程度同比增(减)其考核分值,增(减)的分值上限为10分。
对外创收总额、资金回收率指标只扣分不加分。
㈧综合商品率指标(适用于精蜡厂):
其考核分值为100分,由计划处按照总部下达的指标进行考核,考核加(减)分上限为10分。
㈨特色产品销售指标(适用于精蜡厂):
在完成总部下达的利润、炼油完全费用指标的前提下,完成核定的特色产品销售指标,其考核分值为100分。
超额完成指标时,按每增加销售1000吨增加3分的比例增加考核得分,考核加分上限为30分;指标未完成时,同比扣减考核得分。
㈩采购资金节约率指标(适用于物资供销处):
完成下达的采购资金节约率指标时,其考核分值为100分。
超额完成(未完成)指标时,每超(欠)1%,增(减)考核得分10分,考核加(减)分上限为60分。
(十一)电网力率指标(适用于水电厂):
完成核定的电网力率时,其考核分值为100分。
超额完成指标时,按每减免电费100万元增加10分的比例增加考核得分,考核加分上限为30分;指标未完成时,同比扣减考核得分。
(十二)供电可靠率指标(适用于水电厂):
完成核定的指标时,其考核分值为100分。
供电可靠率指标每低于0.01%扣15分,考核扣分上限为30分。
(十三)工作任务达标率指标(适用于费用单位):
其考核分值为100分,只扣不奖。
每少完成一项工作,扣10分;工作任务完成,但质量不达标时,按照所欠比例扣减考核得分。
考核扣分上限为20分。
(十四)社区服务质量指标(适用于社区各单位):
其考核分值为100分,由公共事业部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
考核加(减)分上限为10分。
三、约束性指标
㈠HSE指标
1、继续实施安全风险抵押制,局、分公司保留250万元HSE专项奖,用于奖励在HSE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2、对各单位HSE指标的考核实行只扣分不加分的考核办法,具体考核细则由安全环保监察处制定,考核扣分上限为15分。
㈡“三基”工作指标:
实行只扣分不加分的考核办法,具体考核细则由改革管理处制定,考核扣分上限为5分。
㈢质量指标:
实行只扣分不加分的考核办法,具体考核细则由各专业管理部门制定,考核扣分上限为5分。
㈣内控管理指标:
实行只扣分不加分的考核办法,具体考核细则由改革管理处、财务处制定,考核扣分上限为5分。
附件2:
各单位考核指标及权重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通用指标
分类指标
约束
指标
指标名称
权重
指标名称
权重
指标名称
权重
指标名称
权重
指标名称
权重
指标名称
权重
指标名称
权重
HSE指标、三基工作指标、质量指标、内控管理指标
1
油气
生产
单位
第一采油厂
成本指标
0.4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油气商品量
0.4
产能建设任务
0.05
2
第二采油厂
成本指标
0.4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油气商品量
0.4
产能建设任务
0.05
3
塔里木勘探公司
成本指标
0.4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油气商品量
0.4
产能建设任务
0.05
4
科研
单位
研究院
费用指标
0.15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重点生产科研任务
0.7
5
工程院
费用指标
0.15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重点生产科研任务
0.7
6
设计院
贡献指标
0.55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重点生产科研任务
0.2
对外创收
0.1
7
施工
作业
单位
地调处
贡献指标
0.7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对外创收
0.15
8
钻井公司
贡献指标
0.7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对外创收
0.15
9
测井公司
贡献指标
0.7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对外创收
0.15
10
录井公司
贡献指标
0.7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对外创收
0.15
11
油建公司
贡献指标
0.7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对外创收
0.15
12
其它
生产
经营
单位
井下作业处
利润指标
0.4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保油任务
0.4
对外创收
0.05
13
供销处
费用指标
0.35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采购资金节约
0.5
14
精蜡厂
利润指标
0.6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炼油完全费用
0.1
综合商品率
0.1
特色产品
0.05
15
水电厂
贡献指标
0.45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电网力率
0.3
保供质量
0.1
16
通信公司
亏损指标
0.6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工作任务达标率
0.25
17
费用
单位
消防支队
经费指标
0.45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工作任务达标率
0.4
18
保卫处
经费指标
0.45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工作任务达标率
0.4
19
技术监测中心
经费指标
0.45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工作任务达标率
0.4
20
新闻中心
经费指标
0.45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工作任务达标率
0.4
21
人力中心
经费指标
0.45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工作任务达标率
0.4
22
房产处
经费指标
0.45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05
工作任务达标率
0.4
23
社区
服务
单位
双河社区
成本指标
0.3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3
服务质量
0.2
油气商品量
0.1
24
涧河社区
成本指标
0.4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3
服务质量
0.2
25
五一社区
成本指标
0.4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3
服务质量
0.2
26
南阳社区
成本指标
0.4
投资控制
0.05
节能降耗
0.05
稳定工作
0.3
服务质量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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