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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五洲大酒店
2016年1月
一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入店培训教育
入店新员工及转岗酒店均须经过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酒店级教育:
由酒店培训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正、政策,本酒店安全生产特点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及有关防火、防爆、防毒、食品卫生等安全技术知识和急救常识,本酒店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2)部门级教育:
由部门经理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设备设施状况特点,预防事故的措施,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部门常用的劳动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等。
(3)班组级教育:
由主管、领班负责,教育的内容包括:
岗位工作职责、特点、流程及服务特性,服务标准及安全控制要点,工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和疏散逃生通道的位置及疏散客人逃生的技巧等。
(4)酒店内调动(转岗、换岗)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对其进行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2、日常培训教育
(1)总经理、安全员、部门经理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尊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2)充分利用谈心、板报、培训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
(3)定期开展劳动和安全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表彰先进,对违章者进行教育和处理。
(4)抓好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及危险作业项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抓好员工违章及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前的安全教育。
3、特殊培训教育
(1)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或换证。
(2)增加新的服务项目、服务设施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3)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酒店主管部门和酒店安全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二安全检查制度
1、饭店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时间一般为每月的最后一天(遇星期日,提前一天)。
重大节日和重要任务前对各重要部位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如防雷暴灾害、防火、防风、防暑、防冻保暖为重点的安全检查;
2、保安部、工程部负责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班组负责每天进行一次自查,各岗位负责在班前、班中、班后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3、各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员对各自管理的设备组织分级定期检查,并做好台账记录,务求各种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运行安全。
(1)工程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电器设备、线路及设备房、高压房、低压房、锅炉房等设备。
煤气瓶按规定组织定期的检查和鉴定。
(2)保安部管理人员负责防火防盗、防爆及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组织。
每月须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由总经办、工程部、保安部、餐饮部、房务部的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对上次检查中提出的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②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况;
③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情况;
④灭火器材的配置及有效情况;
⑤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⑥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⑧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防火防爆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⑨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3)各部门应将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报办公室,按相关规定组织整改。
(4)坚持经理带班制,并设立晚班专人检查制,负责对各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带班领导应对当晚的安全生产负责。
(5)要发挥员工对安全工作、劳动保护的监督作用,听取员工的要求,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1、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基本要求
(1)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设施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转,以满足酒店各项工作的需求,保证正常营业。
(2)设备、设施使用操作人员是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责任者,应实行以操作人员为主的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操作人员必须以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设施使用、管理、维护岗位责任制和各种设备操作规程。
(3)操作、维修人员及各部门领导与员工要不断学习钻研各岗位业务技术。
要定期进行多岗位培训,使操作和维修人员能做到一专多能,要做到“四懂三会”(四懂是:
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是:
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4)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人员应定时定点上岗检查,随时注意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发现缺陷和隐患要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及时向部门经理或设备、设施管理人员汇报并做好记录,而且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转。
(5)重要设备应由工程部专门负责(各部门协助)定期检查、维修;对在用、备用、封存和闲置的设备,都要定期进行除尘、防潮、防腐蚀等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清洁、润滑和紧固工作,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6)酒店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种设备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认真总结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2、各部门的设备、设施管理保养
(1)各部门的设施设备由各部门制定专人负责管理保养,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2)各部门人员应通过眼看、手摸、耳听、鼻嗅、身体感觉等不同手段对本岗位的设备,按点检项目和要求认真点检,每周至少于2次。
(3)每台设备的点检记录、保养记录应由各部门制定的管理人员每月汇总一次,上报设备设施的工作运转情况。
(4)各点设备管理人员应按各种点检和维修记录汇总情况,安排对部分运行不良的设备定期进行复查并维修,凡须停机检修的设备,应列入维修计划,经工程部领导批准后,再安排停机检修及修理。
四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酒店年度施工的计划,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1、用电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实行“三相五线”制供电。
(2)施工用电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三级保护”。
(3)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开关、保险丝大小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值相适应,严禁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电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并挂上相应的警示标志。
(4)禁止在供电线路上悬挂物品,电线不得拖地,任何人员不得私拉乱搭电线,使用36伏生活电源。
(5)现场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6)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的工作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伏。
(7)使用电灯电源不得超过36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保护。
(8)施工现场外脚手架做好防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2、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1)各类机械必须建立台账,有专门的运转记录和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无损,灵敏可靠。
(2)设备基础必须平稳,牢固。
安装完毕后,先进行试运行,符合使用要求后,才能使用。
(3)机械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要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
(5)各种起重机械及垂直运输机械在吊运物体时,现场要设专人值班和指挥。
3、防火安全措施
(1)建立防火责任制,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2)按照防火的有关规定,设置危险品库等临时性构建物,明确规定存放数量和间距,同时设置警示标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3)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4)必须按规定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更换。
(5)普及消防知识,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培训消防骨干。
(6)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压力容器及仪表应按规定定期进行鉴定。
(7)新员工上岗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根据工种特点,对员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教育。
现场设立防火宣传栏并张贴防火标语。
(8)所有员工必须遵守酒店的防火管理制度,提高防火安全意识。
4、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按规定配戴其他劳动保护用具。
(2)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及裙子进入施工现场。
(3)外墙脚手架工作层面设置保护栏,并用尼龙全围蔽。
(4)架子工,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
(5)作业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工具时,严禁抛掷。
(6)脚手架拆除时,应按至上而下顺序进行,严禁将架杆、扣件、模板等向下抛掷。
(7)脚手架周围应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夜间施工必须有充足的灯光照明。
5、材料运输安全措施
当材料进出场时,应派专人指挥,疏通行人及车辆交通,保证行人和车辆安全,保持道路通畅。
6、架施工特别安全措施
(1)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验收通过,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
(2)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3)涉及支座焊接时,要制作专用挡风斗,对火花采取严密的处理措施,以防火灾、烫伤等;下雨天不得进行露天焊接作业。
(4)吊装作业应划定危险区域,并设安全标志,加强安全警戒。
(5)施工中的电焊机、空压机、气瓶、打磨机等必须采取固定措施存放于平台上,不得摇晃滚动。
(6)登高用高爬梯必须牢牢固定,不得晃动。
(7)紧固螺栓和焊接用的挂篮必须符合构造和安全要求。
(8)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原则。
(9)当风速达到15m/s时,吊装作业必须停止,做好台风雷雨天气前后的防范检查工作。
(10)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并在操作行步时即刻扣挂历于安全缆绳上。
(11)高空作业中的螺杆、螺帽、手动工具袋系好固定,不得直接放在梁面、翼缘板、走道板等物件上,以免妨碍通行,每道工序完后不准留有杂物,以免将物件踢下发生坠落打击。
(12)禁止在高空抛掷任何物件,传递物件用绳栓牢。
(13)气瓶须有防爆防晒措施,且远离电焊、气焊、气割火花及发热物体。
(14)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和走道上下来往,不得在非规定通道爬攀。
(15)各种用电设备应有接地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使用气时,乙炔瓶必须直立并装有回火装置。
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大于8,远离火源并有遮盖。
(16)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7)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五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总结经验,找出规律,落实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促进生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以便组织抢救和处理,而后逐级上报:
对多人重伤、死亡和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应亲自参加调查、处理,并将事故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原因、职工等)于事故后24小时内向上级机关报告,如事态继续扩大,则应每隔24小时报告一次。
2、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填定“事故报告单”逐级上报,一般事故不超过2天,重大事故不超过3天。
3、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检查治疗,经医生判断认为需要休息者,持有休息证明,才能填写事故报告单。
4、由于生产过程中的有害物质引起的急性中毒,亦应填写事故报告单。
5、填写事故报告单必须严格认真,内容详细,字迹清楚,项目填写准确,防范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按规定时间上报,不得拖延,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否则视情节严肃处理。
6、对于防止重大事故和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班组,由部门提出申请,店领导批准,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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